学校中层考核细则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中层考核细则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方案篇一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公平原则。
3、工作业绩为主原则。
二、考核对象:
各临床科室科主任﹙正、副职﹚、护士长﹙正、副职﹚,医技、药剂科室主任,行、财、后职能科室主任﹙正、副职﹚。
三、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详见附页。
四、考核组织与方法:
1.中层干部考核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临床科室科主任﹙正、副职﹚、护士长﹙正、副职﹚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分别由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人事科组织实施;行、财、后职能科室主任﹙正、副职﹚由院绩效考导小组和分管领导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在下季度第一月完成。
2.由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各小组报医院绩效考核办公室,最后由考核领导审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分值为:88分以上(包括88分)
不称职分值为:69分以下
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荣誉挂钩,与职务津贴挂钩,与干部选拔、使用挂钩,与科室年终评选先进挂钩。
六、反馈:
院办以适当方式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以便不足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者,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给予免职,不能参加下一轮同级及以上岗位的聘任。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向院考核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七、本方案由绩效考核办负责解释。
学校中层考核细则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方案篇二
围绕最美家庭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最美家庭”系列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村民创业增收致富的热情,提升广大村民的思想道德素养,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建设和谐新农村。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家庭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创业增收生活美、卫生整洁环境美、家庭和睦心灵美、文明礼貌风尚美”的最美家庭。
凡居住在本村的村民,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xxx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
本次活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日—10日)制定方案。根据本村实际,成立创建评选工作小组,制定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3月11日—3月31日)宣传发动。利用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广播会及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让村民了解本次活动安排、创建内容及目的意义。
第三阶段(4月1日—30日)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村民对照评选标准自主申报创建项目,以家庭单位为主。
第四阶段(5月1日—31日)村级评选。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村民小组推荐的农户进行审核评选,各项评选分值达90分以上为合格。
第五阶段(6月1日—30日)表彰宣传。
“夫妻关爱家庭”: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责任。
“孝老爱亲家庭”:弘扬孝道文化,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困境援手相助。
“教子有方家庭”: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勤俭持家家庭”:厉行勤俭节约,践行低碳生活,坚持移风易俗,活跃家庭文化。
“邻里友善家庭”: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爱社区公益。
学校中层考核细则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方案篇三
为了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时间跨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1、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表现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确定等次。非经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订等次。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学校中层考核细则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方案篇四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师)。
1、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考核方式:
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组内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在不同岗位人员中产生。
考核结果应公正反映20xx年度工作表现,即: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一)优秀等次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满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为满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学效果好、工作业绩优;
3、科研、竞赛成果突出;
4、积极承担上级和学校各种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确定为优秀等次:
1、旷工、旷课;
2、没有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3、不能按时上交工作相关材料;
4、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收费等有关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1、组内考核初评,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统计结果,请各组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记录完备,会前签到。
2)学习本评选办法。
3)每组确定二名同志,分别承担唱票、监票、统计工作。
4)个人述职。
5)各处室、教研组根据2021年度教职工工作表现在推荐指标内推荐本处室、教研组优秀人员。
6)各处室、教研组考核初评记录完整,组员对考核初评结果签名确认,并随考核结果一同上报办公室。
2、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条件和组内初评情况,确定全校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公示。
学校中层考核细则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推进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5]15号)、《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48号)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锁。
5、为了学校长远科学发展,学校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优劳优得、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奖励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的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年度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学一线的教师为80人。
(一)师德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二)履职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贡献等方面。
(1)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教师基本工作量暂按鄂政办发(2001)112号文件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周课时数的规定执行。
(2)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考核教学准备、课堂教学实施、德育渗透、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组织考试和课外实践活动等常规教学过程的落实情况。要通过考核,引导教师认真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3)教育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职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等,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习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
(4)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分、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5)教育教学工作贡献主要考核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工作成绩,包括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的情况,受到各级政府或部门表彰情况,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
2、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对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书记的考核可参照校长的考核办法进行,他们的考核都由中心校集中进行。
4、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履职考核按照其工作职责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
(一)师德考核的方法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师工作态度、道德行为、遵纪守法、爱护学生和公益活动等方面制订出考核办法,学期末根据考核办法和日常记录,结合民主评议(学生评教、家长评教、师德考核小组评教)结果计算出各位教职工的师德分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得出每位教师的师德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履职考核的方法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贡献等方面。
2、 事假、病假和旷工,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扣减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1)坐班迟到、早退每人次扣减2元;办公室卫生打扫不彻底,出现负面影响的每次扣减5元。无故缺勤(婚丧产病事假等需出示请假条)一节扣减5元;无故缺勤一天扣减20元;一周请假2次以上每人次扣减2元。事假、病假和旷工天数超过上级规定,扣减50200元。
(2)教师值日考勤:未到岗每人次扣减10元,迟到、早退、到岗但不负责每人次扣减5元。
(3)备、讲、批、辅、考、听、学等教学、研训环节不到位的,经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每项扣减5元。学校统考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按统考规则执行。
(1)工作量严重不足,又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3)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4)长期病事假的;
(6)严重违规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非法组织、串联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影响稳定大局,造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其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师德合格的基础上,对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否则,按照上面的条款扣除。
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倍,对少数业绩尤为突出者最高限额定为2500元。
4、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5、学校及时将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权重、额度、资金来源:
1、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资金来源是国拨奖励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权重为:班主任津贴占20%,工作量津贴占28%,教学研训绩效奖励占42%,综合考核奖励占10%。
3、根据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政策,国家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方式是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职称的下拨资金不同,学校以1200元/人测算每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多余部分发放到教师本人。
4、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以此作为奖励性工资基数。
5、我校用于浮动的奖励性绩效工作总额为80人×1000元=80000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金额核定:
1、班主任津贴总额:80000元×20%=16000元。
2、工作量津贴总额:80000元×28%=22400元。
3、教学绩效奖励总额:80000元×28%=22400元。
4、研训成果奖励总额:80000元×14%=11200元。
5、综合考核奖励总额:80000元×10%=8000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细则:
1、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为80000元×20%=16000元。
(2)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中的13.5%(即80000元×13.5%=10800元)为班级工作绩效奖励,根据《班级管理考核制度》,视班级管理情况,由政教处量化评比核定。
(3)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中的6.5%(即80000元×6.5%=5200元)为班主任工作量津贴,纳入学校总工作量一起核定发放。班主任工作量纳入学校总工作量一起核算。
2.工作量(课时、超课时津贴)的津贴:
(1)工作量(课时、超课时津贴)的津贴总额为80000元×28%=22400元+80000元×6.5%=5200元=27600元。
(2)按照鄂政办发(2001)112号文件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周课时数的规定,初中非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课时14―16课时,我校为寄宿制学校,核定标准工作量为16课时。
(3)工作量津贴以标准工作量为基数,担任标准工作量工作的教师奖励工作量基本津贴20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1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4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2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5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3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6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4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10%的每个工作量扣5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20%的每个工作量扣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30%及以上的每个工作量扣100元。
(4)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按照《工作量管理制度》执行。
【说明】标准工作量的核定因每学年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不同而不同,超出标准工作量和低于标准工作量津贴会随之变化。
3、教学绩效奖励:
(1)教学绩效奖励总额为=80000元×28%=22400元
(2)根据《教学绩效管理制度》计算出教师教学绩效得分,得分超过12分的教师教学绩效奖励=(得分12)×30元。
(3)教学绩效奖励总额中剩余部分的平均数设定为教学基数奖励,教学绩效得分为12分及以上分数的教师可获得基数奖励,得分为10分的教师不享受基数奖励。
4、研训效果奖励:
(1)研训成果奖励总额:80000元×14%=11200元。
(2)研训成果奖励根据《教科研管理考核制度》,视教师获奖情况,由教科室量化核定。如实际奖励未超过总额,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结余部分作为机动资金,纳入综合考核奖励;如超过总额,则折算后发放。
5. 综合考核奖励:
(1)参加综合考核的教师为80人。奖励总额为80000元×10%=8000元。
(2)师德考核为前30的教师每人奖励40元,31至50名的教师每人奖励10元,51名及以后的教师不享受奖励。
(3)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为前30的教师每人奖励80元,31至50名的教师每人奖励20元,51名及以后的教师不享受奖励。
(4)结余部分作为值日教师津贴,值日教师工作符合政教处考核要求,每学期津贴为100元。
6、临时性工作、代课等津贴
临时性工作和任务:含代课、加班、救火、抢险、招生走访、开学组织工作等。临时代课,指教师因公出差,费用由学校承担;教师私事请假的,自己请人代课,学校不负担费用;学校平时尽量不安排加班,确需寒暑假、节假日加班的,由分管领导估算工作量,原则是每天以20元为限;临时代课为每个工作量4元。
学校中层考核细则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方案篇六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教体艺[2019]1号)精神,推进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创新发展,发挥学生军事训练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国防意识、增强学生身体素质、磨炼学生意志品质等方面的育人功能,严格按照市教育局《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军训时间
8月24日—28日,为期五天。
三、军训对象
高一年级全体新生和中加班新生。
四、军训地点
高级中学校内。
五、具体分工
项目负责:(负责与承训单位的联系和军训过程的总协调)
统筹管理: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考勤、安全和入校教育的组织)
后勤服务:(负责学生老师和教官的饮用水和其它后勤保障)
音响设备:(操场和综合楼报告厅)
校医值班:
六、军训内容和要求
按照市教育局《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规定,将学生军事训练纳入社会实践课程。认真搞好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单兵战术、军事地形学和综合训练等相关内容的教育训练;高中阶段学校和帮训部队要积极探索学生军事训练内容的改革创新,努力拓展平战结合的实用性训练内容。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防恐___、军体拳、规避灾害、防空逃生、自救互救等科目训练,创新学生军事训练组织方法,推动学一生军事训练质量提高和创新发展。要按照教学和训练规律组织实施,确保学生军事训练内容和效果落到实处,杜绝偏训漏训、单纯追求汇报表演效果和只重视队列等科目训练而偏废其他科目训练的形式主义倾向。
七、军训细目
八、军训考核和评优
(一)军训优秀班级考核细则主要包括三部分:日常部分、会操部分以及文明礼仪、校纪校规考试部分。成绩在80分以上授予“优秀军训班集体”荣誉称号。
1、日常考核部分
(2)班主任出勤情况,该项分值10分;
(3)学生发型,该项分值10分,每不合格一人扣1分;
(4)学生衣着,该项分值10分,每不合格一人扣1分;
(5)军训过程中班级集合速度、整齐度、安静程度,该项分值20分;
(6)报告厅学习情况,该项分值10分
(7)教室学习情况,该项分值10分
2、军训会操部分
3、《学生手册》和入校教育学习部分
试卷内容全部来自军训期间学习资料与讲座内容,全部为单选题目,共20题,每题5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20分钟。学校将视情况进行抽查。
(二)军训优秀个人考核细则
(5)被推荐者要有良好仪容仪表。
(6)被推荐者文明礼仪、校纪校规考试必须在80分以上。
(7)各班可推荐优秀学员人数为3名,报至分校,由分校负责把关。
九、宣传和总结工作
1、每日各班班主任汇总本班学生表现,分校校长张小兵老师负责汇总军训和入校教育过程中涌现的好的做法和优秀的表现,并进行表扬和宣传。
2、每日通报表现较差的学生的表现,进行适当的批评。
学校中层考核细则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方案篇七
一、考核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校长、副校长。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芜湖县中小学校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主要内容,考评总分100分(其中目标管理、专项履职情况依据第五轮办学水平评估结果)。
三、考核办法
1.个人述职。校长全面总结一学年来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写出述职报告,由局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实验学校、易太学校、花桥学校安排教研组以上人员;各中心学校安排本部全体教师、村完小校长)会议,听取校长的述职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副校长作书面述职。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局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与上同)对校长(副校长)进行满意度测评。
3.局领导班子测评。教育局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对校长(副校长)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4.局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四、考核日程安排
各组考核具体行程由组长确定,考核前一天通知学校。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实施集中考核。
五、相关要求
1.考核单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校长(副校长)述职报告会前发至每一位参会人员手中。
2.民主测评表由局人事科提供表样,各校填写校长、副校长姓名后印制相应份数,交局考核组。
3.考核对象填写《2011年度全县中小学校长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随述职报告一起交局考核组。《考核登记表》经考核组长及成员签字后,交人事科备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办公室、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田办发〔2017〕6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组织领导机构
县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局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校长考核工作全面、认真、客观、公正,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绩效的原则;
(四)坚持“校长的个人素质与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绩效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届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各乡(镇)初中、中心校、县直初中、小学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
四、考核内容
考核以《田林县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评分细则》为主要内容(详见附件)。考评总分共计105分(含奖励分5分)。
五、考核等次
校长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各占中小学校长人数的40%,其余为合格等次。有以下情形之一,校长当年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2.考核对象个人受到党纪政纪严重处分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连续3年教学成绩名列同级同类学校倒数第一的。
六、考核程序与办法
(一)个人述职
校长全面总结一年来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的写出述职报告,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校长的述职报告。
(二)教职工民主测评
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校长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内容附后。
(三)个别谈话
谈话对象一般包括班子全体成员、全体或部分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家长代表。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由考核工作组随机指定,谈话对象不少于9人以上。
(四)校长任职内工作考核评分
由考核小组根据《田林县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逐条考核和评分。
(五)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组认真核实考核对象的考核成绩后,经教育局党组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将考核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确定考核等次。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校长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并可以在评优评先、岗位竞聘等方面给予加分。年度优秀等级的校长作为年度“十佳校长”评选参考对象。
(二)校长3年任职期满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可以连任校长,特别优秀的校长,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可优先选调到条件更优越学校或教育局工作。
(三)校长3年任职期满综合评价为合格等次的,可以连任或交流担任校长。
(四)校长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属县教育局党组任命 3
的校长,由县教育局党组免职;属县委组织部任命的校长,由县教育局党组报请县委组织部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