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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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江西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靖安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xx-2020年)》、《靖安县“十二五”教育工作意见》,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为宗旨,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坚持标准、因地制宜,重点突破、整体提高的原则,大力缩小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xxxx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xxxx年前,学校师资、功能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配套设施基本达到国家标准;2018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一)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结构;80%以上的完全小学、初级中学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班额等达到省定标准,学校之间无明显差异;所有学校和教学点无d级危房,校舍基本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
(二)师资力量基本均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和达到学历要求,高一级学历教师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学校按照省定标准配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学校之间教师学历水平、高级职务教师比例无明显差异;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优秀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校长、教师培训经费得到保障;校本研修制度全面落实,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三)经费投入基本均衡。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省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和财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完善农村边远山区教师特殊津贴制度。
(四)办学水平基本均衡。初步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学校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差距不明显,无任意增减课时、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行为,无以考试成绩公开排队、办重点校(班)现象,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办法,择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学校可有效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能开设具有特色的学科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校本课程等,学习困难学生得到有效帮扶;校园安全卫生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形成优良的班风、校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五)教育机会基本均衡。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得到切实保障,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率分别达到99%和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在全日制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权益得到保障。
(一)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县中小学网点规划,到xxxx年,完成好4所寄宿制初中,4所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寄宿制小学的建设,重点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同时,加快推进县教育园区建设,新建县城北小学,彻底解决县城小学大班额问题。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学校周转房建设,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达标,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基本达标。
(二)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促进教师均衡合理流动。严格教师准入制度,除国家和省定向培养的教师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编制核定实行规范、动态管理,做到“有编即补”。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对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健全骨干教师培养任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建立教师均衡配置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服务制度,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完善农村边远山区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在评先评优和评聘职称中向农村教师和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和教学一线从教任职。
(三)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快薄弱学校改造。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建立各类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机制,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重点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确保经费使用及时、规范、安全、有效。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集中财力、物力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整合、重组、教育资源共享等多形式,尽快提高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四)规范义务教育行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强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目标管理,引导学校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建立义务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逐步将靖安中学均衡招生指标比例扩大到60%。坚持育人为本,严格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加大教研力度,提高课堂四十五分钟效益,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和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益,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编办、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国土资源、城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同时,建立健全监测督查机制,定期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篇二
(一)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的实施方式,中央层面重点抓好“百县”试点示范工程(含县级市、区、旗、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团场等,下同),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参照县级方式,分别由省级、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土资源、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二)合理确定试点示范规模。综合考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农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与数量,适当考虑脱贫攻坚等因素,确定各省(区、市)试点示范县、乡、村数量。其中,2014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省(区)试点示范县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省(区)不超过3个,直辖市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可确定2个团(场)开展试点示范。各省(区、市)试点示范乡、村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示范县数的10倍、100倍。
(三)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注:名单附后)
(一)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合理规划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通过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形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试点示范县结合地方资源优势,通过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种形式,探索并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努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活力。重点是探索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发展,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四)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试点示范县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试点示范县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五)创新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指导试点示范县制定具体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按规划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优化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融合服务。支持试点示范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支持试点示范县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一)基本条件。一是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有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的积极意愿,地方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民创业创新具备一定基础。二是县域经济范围内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农村一二三产业已经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探索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已有较好基础。
(二)分类与标准。为避免试点示范县类型过于单一或雷同,将试点示范县共分为6种类型。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示范,每种类型最多选择1个,并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是农业内部融合型。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例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实现统一,种养结合等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形成规模,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促进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等。
三是功能拓展型。农业通过与其他产业的功能互补,赋予农业新的附加功能。如农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能源工业等相结合衍生出的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和能源农业等新业态项目。
四是新技术渗透型。技术密集或信息化程度高,农产品生产、交易和农业融资方式先进。例如,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产生的涉农电子商务、农业互联网金融、智慧农业等项目。
五是多业态复合型。同时兼有上述四种类型或者融合其中几个类型,一般以龙头企业为主要投资主体,农业资源集约利用程度高、产业链条完整、农业多功能性明显、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六是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合理,二三产业在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聚度较高,较好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一批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一)尽快确定试点示范名单。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办发[2015]93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申报、筛选等工作,并于2016年4月底前向国家七部门上报试点示范县具体名单。
(二)完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根据各地上报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各县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6月底前将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上报国家七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组织对试点示范县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
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篇三
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密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二、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__年7月-20__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操作步骤和验收标准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六、传统村落保护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七、资金使用管理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篇四
为了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江西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靖安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靖安县“”教育工作意见》,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为宗旨,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坚持标准、因地制宜,重点突破、整体提高的原则,大力缩小义务本站乡之间和校际之间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x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x年前,学校师资、功能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配套设施基本达到国家标准;20xx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一)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结构;80%以上的完全小学、初级中学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班额等达到省定标准,学校之间无明显差异;所有学校和教学点无d级危房,校舍基本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
(二)师资力量基本均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和达到学历要求,高一级学历教师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学校按照省定标准配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学校之间教师学历水平、高级职务教师比例无明显差异;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优秀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校长、教师培训经费得到保障;校本研修制度全面落实,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三)经费投入基本均衡。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省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和财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完善农村边远山区教师特殊津贴制度。
(四)办学水平基本均衡。初步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学校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差距不明显,无任意增减课时、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行为,无以考试成绩公开排队、办重点校(班)现象,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办法,择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学校可有效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能开设具有特色的学科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校本课程等,学习困难学生得到有效帮扶;校园安全卫生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形成优良的班风、校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五)教育机会基本均衡。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得到切实保障,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率分别达到99%和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在全日制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权益得到保障。
(一)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县中小学网点规划,到x年,完成好4所寄宿制初中,4所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寄宿制小学的建设,重点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同时,加快推进县教育园区建设,新建县城北小学,彻底解决县城小学大班额问题。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学校周转房建设,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达标,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基本达标。
(二)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促进教师均衡合理流动。严格教师准入制度,除国家和省定向培养的教师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编制核定实行规范、动态管理,做到“有编即补”。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对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健全骨干教师培养任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建立教师均衡配置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服务制度,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完善农村边远山区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在评先评优和评聘职称中向农村教师和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和教学一线从教任职。
(三)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快薄弱学校改造。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建立各类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机制,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重点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确保经费使用及时、规范、安全、有效。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集中财力、物力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整合、重组、教育资源共享等多形式,尽快提高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四)规范义务教育行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强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目标管理,引导学校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建立义务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逐步将靖安中学均衡招生指标比例扩大到60%。坚持育人为本,严格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加大教研力度,提高课堂四十五分钟效益,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和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益,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编办、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国土资源、城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同时,建立健全监测督查机制,定期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篇五
通过对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代表、优秀项目、经验做法等进行持续宣传推介,展示典型代表的风采和作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氛围,引导更多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进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充分认识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展示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将工作做到实处,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主体。成立xx乡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xx担任组长,乡长xx、党委委员xx担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农技推广中心,xx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1、组织学习。由乡乡村振兴办召开村总支书记、乡村振兴专干参加乡村振兴战略学习会,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文件精神,及各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要求,领会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
2、加强宣传。认真部署,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广播会和横幅、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内容。x月x日前,各村(社区)完成乡村振兴专题宣传栏,在辖区各村范围醒目处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宣传标语。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营造好氛围。
3、信息报送。村乡村振兴专干负责调查摸底,于每月xx日前报送乡村振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代表、优秀项目、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字数xxxx字以内,可图文并茂。由乡审核通过进行上报宣传。
1、高度重视。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将乡村振兴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宣传展示活动。既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要广泛动员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各方主体将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服务中的感人事迹梳理出来、分享出来、展示出来,不断丰富此次宣传展示活动的内容。
2、创新形式。恰当的载体和形式是宣传展示取得良好效果的基本前提。各村、社区要大胆创新,充分调动各类媒体平台的积极性,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群众欢迎的宣传展示活动。
3、务求实效。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x月x日乡乡村振兴办将对各村、社区设立的宣传栏、宣传标语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与每月报送宣传材料一并纳入年终考核评选。
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篇六
分散林业主要是指个体独立经营为代表的小规模林业,它在我国南方地区占有很大的比重,直接关系着我国林业的整体发展情况。
1.1分散林业生产的形成
全国解放之初,我国分散林业生产就形成并发展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形成了全民所有制的国有林业和农民个体所有林业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林业。然而,这种大量存有个体制林业生产的林业经营模式并没有维持多久,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兴起,个体林业也就逐步演化为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大一统”林业,再加上原有的全民所有制林业,这就形成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有中国特点的集中性林业,此种林业生产模式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开展与深化,我国林业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国有林业和集体林业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特别是集体林业变化较大,其主要变革在于大力推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即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与此同时,国有林业生产也进行了大量的经营创新,如职工承包经营,对外租赁经营等等。通过改革,初步理顺了林业生产最基本的经济关系,为我国林业新一轮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也促成了分散林业的最终形成。
1.2分散林业生产的现状
分散林业生产在我国南方集体林区中十分普遍,这主要是因为在南方集体林区中集体制林业所占比重较高的缘故。例如在我国的福建省,集体林业生产占整个林业生产的80%以上,而在同属于集体林区的浙江省,集体林业更是占到全省林业的96%以上。其次,如前文所述,分散林业在这些区域比较集中,还与我国当前集体林业生产中所广泛推行的承包经营制度有关,这也是造成我国南方集体区林业分散经营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尽管承包经营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其载体主要是单个林农家庭,其分散性是很高的。
2.1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规模不经济
我国分散林业生产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家庭则是社会中最小的组织,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一个一般性的家庭,其成员大致在3~5人左右,这是一种自然结构状态,且每个家庭情况各不相同。但是,就是这样单一的组织模式,却要承担林业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活动,显然它在经营力量上是有限的,能力上也是单薄的,难以实现林业生产中必要的分工与协作,组织化程度较低是我国分散林业的重要缺陷之一。再从分散林业的经营规模上看,在很多地区,家庭式承包经营的林地面积一般都很小,上述的实地调查资料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小规模经营一方面排斥了合理的分工与协作,资源难以共享,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
2.2管理水平不高,资源利用率低
在经营管理上分散林业也同样存有严重的弊病,这主要是因为家庭式经营及小规模生产所造成的管理上的问题。在实际的林业生产中,单个家庭的林业生产经营情况是不一样,在管理理念上、技术水平上都有差异,因而其管理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的。有的经营者传统思想严重,林业生产主要沿用老方法,管理手段相当落后,大多是手工操作,根本谈不上科学管理;有的则是由于家庭人力不足而疏于管理;更有部分经营户把林业生产当作副业,非正规经营,生产不做统筹安排,使之处于放任状态,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其经济效益肯定不会好,特别是对于那些立地条件差,管理难度高的荒山、远山,更是任其荒芜,无心经营,也无力经营。由于经营管理没有到位,分散林业生产中,森林资源闲置浪费现象十分严重,此类情况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2.3林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融资困难
长期以来在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我国林业主要是依赖于森林资源的自然生长力,常常是重取轻予,林业资金投入较少,这是导致我国林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这种情况在分散林业中则更为明显。当前,从分散林业投入资金来源方面看,其投入资金主要源自于经营者自身的积累。投入资金依靠自身积累,一方面是比较缓慢,另一方面是资金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林业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影响其发展进程。此外,由于分散林业的小规模经营,使其在融资方面也存有不少困难,经营者个人或家庭出于资信等方面的原因,他们一般较难从银行取得信贷资金的支持,更不用说通过国内外金融市场来筹集资金了,最终会导致林业生产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长此以往,势必会制约分散林业整体生产水平的提高,不利于我国林业的长远发展。
2.4产品标准化低,市场竞争力弱
生产主体细小化的另一个结果就是林业生产各自为政,分散决策。在分散经营情况下,林业生产的决策主体主要是单个经营户或单个林农家庭,生产什么,怎么生产就成了经营主体自己的事,由于分散的经营户不易得到准确的信息,常使自己的生产处于盲目的境地。再者,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缺乏统一管理与监督,所以其林产品的品质很难做到一致,也很难实施统一标准,分散经营给林业生产标准化带来了较大的困难,进而会影响其林产品的市场化。标准化已是当今的世界潮流,是国际商贸一体化的重要表现。林产品标准化是对林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及检验方法的技术规定,是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的产品技术准则,也是林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和洽谈贸易的技术依据,因而是林产品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一个重要的壁垒。要实现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必须要有相应产业组织来实现。然而,林业分散经营,十分不利于其产品的标准化,长远看必将会影响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3.1加强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进程
森林资源资既是林业生产的劳动对象,也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极左思想的影响,对林业资源的管理却十分薄弱,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森林资源的权属不清。在我国,集体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应该归集体,国有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应该归国家,但是具体归谁却不明确,主体虚置问题严重。例如目前对集体林地产权主体应该是村集体还是村民小组争议就很大;其二是价值量不明确,不管是国有林业还是集体林业,传统意义上的森林资源,大都载明的只有实物量,而没有载明其价值量,这样就使得森林资源既无法入账或进行核算,也不便于经营上的处理,必然就会影响到分散林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工作。未来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就是要依法界定林业经营者的产权,明确责权利,并且要依法保护所有者的权益;其二是森林资源的价值量核算问题,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就是要解决好它的货币计量问题,如何进一步明确其森林资源的价值尚有许多工作要做,只有弄清楚了林业资源的产权及其价值,才有利于实现分散林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
3.2积极培育森林资源市场
分散林业生产适度规模化是建立在我国现有的林业制度基础之上的,既要充分发挥当前我国林业制度的优势,又要实现适度规模化,而且又不能像以往那样完全依靠行政力量来实施,这就需要借助于市场手段,充分利用市场这个大平台来达到规模化生产,因而需要加大培育森林资源市场的力度,并努力使之完善。在森林资源市场建设中要重点培育林地市场,要倡导林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并使之能够向优势经营者集中,这也是实现分散林业生产规模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建立并完善林地市场有许多好处:一是可以方便林地流转,因为林地市场具有很强的信息优势,可以为集约化经营创造条件;二是有利于节约林地流转的交易成本,提高林地流转的效益,进而推动林地资源的合理流动,为林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经营营造良好的环境。总之,只有构建并完善森林资源市场,才能有效地盘活森林资源存量,并通过市场这一平台,达到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才有可能适度地集中起来,实现林业生产的规模化。
3.3林业生产组织创新
分散林业生产适度规模化就是要把分散经营者组织起来,以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关键在于林业经营组织的创新,即要有适应规模化生产的林业经济组织。分散林业经营基本特点是集中度低,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规模效应,因而就要设法提高其集约程度,组织的创新就是较好的途径之一。林业生产组织创新主要方式有: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所谓纵向一体化就是以林业经营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产供销、林工贸一体化经营,将林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这是引导分散经营者由小规模生产向规模化生产的一种重要组织方式。一般有松散型的“龙头企业+基地+经营户”模式和紧密型的“股份制龙头企业+基地+入股经营户”模式。另一种方式是横向一体化组织方式,它是把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经营者直接组织起来的方式,这也是一种提高集中度的方式。横向一体化经营的组织载体可以是以合作制原则组建的林业合作社,或股份制林业企业,也可以是不同类型的较为松散型的林业行业组织等。值得一提的是,发展股份制林业比较符合我国目前分散林业的情况。另外,各种类型的林业行业协会正在我国各地兴起,其在促进林业生产适度规模化中的作用不可小视。
通过一体化的`方式来组织分散林业生产,有些地方已经在着手尝试,其中也不乏一些成功的例子。比如安徽的天方茶业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实例,该企业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林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主要从事茶叶及保健茶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几年前,该企业就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了林业产业化经营的试点工作,创建了有机茶生产合作社,将茶农和企业连成一体。分散的茶农以各自的茶园地为基础同公司联合,企业则为茶农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企业在具体运营中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结果实现了茶农与企业的“双赢”。这种集约化经营的事例在很多省份都有,但大多还处在起步期。
3.4大力发挥政府职能
实现分散林业生产适度规模化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可以说这是林业生产的又一场新变革,在这一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很多,诸如林业产权问题、森林资源的市场问题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政府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的积极作用更是无法替代的,政府要在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服务及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强对分散林业的支持,以促进分散林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