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清洁城市 单位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设清洁城市 单位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篇一
今年是xx市创建第x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局之年,为深入常态化推进市直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市直工商系统年度创文工作以“对标补差、形成常态”为目标,以确责明责履责为主线,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创建制度,对标办公区、家属区、工商所、三无小区等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完备各项基础设施,对接融合各项相关工商管理业务,切实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创文年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市局创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创文办),固定专人创建,设立专项经费。具体负责市直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部署、联络协调、指导督办、资料汇总等工作。田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城区分局相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相应配备创文工作联络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在市局创文办统筹安排和相关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下,切实推进各项创文工作任务落实。
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工作职能,制定《xx市工商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路径图》(以下简称《路径图》、见附件1),把创文任务分解为九大类21项工作,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协调落实(创建档案资料要求另行通知)。
市直系统全国文明城市重点点位创建工作以《xx市文明城市建设公共场所实地考察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及责任单位(市直工商系统)》(以下简称《测评标准》)为标准(见附件2、标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工商部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上阵、持之以恒不松懈。要通过创文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的履职效能和服务水平。对内要充分运用宣传牌、提示牌、微信、现场测试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做到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各单位办公区、窗口、工商所以及家属区要持续保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牌维护或更新,常态化保持全覆盖。对外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和相关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内容以及工商部门创文工作成效,营造工商部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目标,对标创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路径图》和《测评标准》规定的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对标准、强措施、重实效上保持常态,要在“细、小、实”上下功夫,全面认真抓好协调落实。同时,加强资料收集,并按时保质报送市局创文办。对于暂未开展或暂未完成的项目,要尽快开展或完成;对于工作开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改进方法措施,尽快整改达标,力争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联动,强化责任。牵头单位和各城区分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创建工作中做到上下联动、沟通及时、推进到位,全面实现各项创建项目达标。市局创文办将会同市局督察队,加强协调督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通报工作,对于出现被市级通报、测评中较大失分、两次以上整改不力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建设清洁城市 单位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xx]17号)文件及“6.13”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xx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全乡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针对文明委[20xx]17号文件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迅速对全乡农家书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务必落实将农家书屋正常开放。
2.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要求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务必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次以上,培养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入人心。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街道、街道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由党政办公室牵头,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全面清理各窗口部门职能职责,对于未公开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收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5.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群众接待咨询窗口,公示便民服务,安排专人值守便民服务,务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6.迅速通知学校,立即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改,如: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堆放;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等。
7.迅速通知卫生院,要求做好挂号、收费、发药,医务人员着装、佩卡、到岗到位等日常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务必确保卫生院投诉处理机制高效。
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乡纪委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建设清洁城市 单位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文明程度,强化集中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益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实行)》(益创文〔__〕1号)要求,结合集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任务
确保辖区楼群院落整体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无户外非法广告、无卫生死角、无乱搭乱建。强化健康教育和市民文明教育,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院落等活动。规范户外广告,实施亮化、硬化、绿化工程,全面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文明城市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措施
组长:谭正祥
副组长:高志荣、王超民、雷桂和、杨应武、金辉
薛兴华、曹建明、蔡文明、刘坤
成员:邹大可、曾世祥、李建明、游容初、段学文
瞿立夏、曹震、刘洋、叶安辉、李建华
文斌
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办公室(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由段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瞿立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办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基础环境整治组。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龙岭城管执法大队、拆违大队、各社区。工作任务:一是负责辖区内卫生保洁、合理布局封闭式垃圾箱。二是对城市道路两侧的农村房屋和主干道两侧房屋的墙面进行整治。三是进一步抓好违章建筑整治。四是清理整顿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等。五是清理乱搭乱建现象和“破烂王”。
2、问卷调查组。责任单位:各社区。工作任务:社区居民和店铺商家问卷调查引导工作和组织工作。
3、志愿服务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团工委。工作任务:一是建立机关、各社区志愿者组织;二是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人口总数比例10%;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模范作用。
4、法治环境宣传组。责任单位:综治办。工作任务: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5、创建活动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办、工会、团工委。工作任务:一是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市民素质教育;二是组织文体活动与维护文体设施,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党建、创文宣传活动,主题体现龙岭精神;三是做好文化管理;四是开展科学普及;六是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宣传社会道德风尚,营造和谐创建与创建工作氛围。
(二)广泛宣传动员。在全集中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跟踪报道各社区的创建活动,让市民群众及时了解创建的进度和创建成果。各社区要紧密结合创建工作的要求,开辟宣传专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对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三)强化督促检查。龙岭工业集中区创建办公室要认真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按照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调度、半年一小结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凡遇紧急、重大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对影响或延误创建工作并经市民举报或媒体曝光的,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以下发《督办函》的形式交办给责任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对各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与社区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主体。对在创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或被市、区有关部门曝光及被下达《督办函》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社区,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按照集中区年度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严格追责;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向市、区创建领导小组报告,并建议给予相应处罚。
(五)突出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利用本社区的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车站、商场、宾馆、医院等公共场所要因地制宜,设置各类宣传标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上,要按照整齐、安全、美观的原则,大力度、经常性地刊播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各社区要通过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进家入户谈心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激发市民共同参与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六)增强工作实效。对群众来信(电)来访反映卫生环境脏乱差现象强烈的重点地段,从为民、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立即着手组织人力,并积极协调城管、环卫等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下大力气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背街小巷、居民院落、市场摊区、建筑工地及城郊结合部的建设与管理。
(七)及时反馈信息。各社区要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和信息整理,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巡查记录,及时向集中区创建办报送各阶段信息,以便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全面掌握情况,正确决策。
建设清洁城市 单位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篇四
为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做好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做好创森迎检准备工作,完成森林工程建设22万亩,其中:城市森林0.3万亩、农村森林19万亩、通道森林1.5万亩、水系森林1万亩、林业育苗0.2万亩。重点区域绿化树木挂牌。
二、主要工作
(一)迎检准备工作。
1.档案整理工作。认真对照考核验收标准收集整理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资料整理年限为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重点收集整理2009年10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以来的工作资料。资料整理内容包括与城乡造林绿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相关的所有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
2.现场准备工作。按照“特色显著、景观美丽、环境优美、水平一流”的目标,精心准备迎检现场。现场点涉及城市森林、农村森林、水系森林、通道森林、种苗基地“五大工程”和森林安全、生态文化“两项建设”内容。城市森林包括公园、小区、街道、校园、医院、工业园区和企业绿化;农村森林包括乡村、乡村道路绿化和产业基地绿化;水系森林包括重点江、河、库水系绿化;通道森林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乡道绿化;森林安全包括森林防火能力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生态文化包括森林公园、全国义务植树示范基地、古树名木保护等。现场准备工作包括绿化栽植、补植补造、绿化管护、绿化树木挂牌、环境整治、标识标牌设立及展板制作等。
3.氛围营造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森氛围。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及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户外广告牌、公共电子显示屏幕、汽车车身、灯杆、休闲广场、旅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业宣传栏、社区宣传板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森工作,努力提高市民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市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巩固提高工作。
1.继续实施森林工程,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继续按照“城市森林工程重景观、农村森林工程重效益、通道森林工程重特色、水系森林工程重防护、种苗基地工程重科技”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森林城市建设质量。
2.努力保护建设成果,切实巩固创建成效。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疫源疫病防控,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加大对盗伐林木、乱占林地和湿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古树名木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全力做好采伐限额管理、木材流通管理、林地林权管理等工作,切实保护好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春季和秋冬季造林绿化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和补植补造活动,加快创森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创森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区市县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创森办、市级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创森工作和各项迎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加强筹资,强化保障。各区市县要采取政府财政投入、向上争取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筹措创森资金,为创森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创新体制机制,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项目投入为载体,采取集约经营、股份合作、个人承包等多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力量承租林地、培育树苗、植树造林,全力参与森林城市建设,提升创森工作水平。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要将创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做到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市创森办要会同市督查办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创森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褒扬先进;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区市县和部门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进一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和迎检准备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建设清洁城市 单位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篇五
为着力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加快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村”的创建步伐,按照霍文明委20xx[03]号文件指示精神,以提高乡村文明程度为目的,深入开展“清洁乡村,美化家园”创建活动。进一步革除成规陋习,改善人居环境,养成文明卫生习惯。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带动、逐步推进;量力而行,务求实效。
(二)目标任务:一是乡村公路硬化通畅。兴修和完善七个村的通村水泥路工程,实现全乡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同时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道路养护机制,确保路边无杂草、路面无杂物、边沟不堵塞;二是乡村集镇卫生美化。乡村集镇环境清洁,市场和交通秩序规范有序,集镇“门前三包”落实到位,全面实现集镇环境美化、净化、绿化、亮化,建立健全执法管理队伍和卫生保洁队伍;三是农居环境明显改善。制定村规民约,搞好乡村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环境卫生;四是文明习惯逐步形成。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整治户容户貌,倡导移风易俗,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1、以“整治五乱,做到正常”为重点,强化宣传和引导,清洁农户家园,养成卫生习惯。基本清除“五乱”即乱垛柴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养家禽、乱放用具;做到“五常”即地常扫、灰常擦、衣常换、澡常洗、物常理,农户室内外卫生,室内用具摆放有序、院内清洁窗明几净,无乱搭乱建现象。此项工作由各村两委负责。
2、加强村镇建设,促进示范带动。以新农村建设以契机,以318沿线村部周围以及集中村庄的规划治理为重点,抓好童家河村部周边、东溪村街道、金矿生产办公区域内的整治工作,做到厕所、垃圾、粪堆、柴草“四进院”,路边、河边垃圾常清扫,文明创建专人管、工作机制真落实。以片带动,示范全乡。此项工作由乡配合村和企业负责落实。
3、整顿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实现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合理设置临时市场,划定区域,保持清洁,专人管理,清除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丢废物等现象。此项工作由工商和行政执法中队负责。
4、整顿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严禁占道停车、无阻碍交通现象。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教育,合理设置停车线和临时停车场,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乱靠,交通不畅的.问题,认真开展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整顿,认真开展对农用车、货车、摩托车、三轮车违章载人的惩治,此项工作由交警七中队和交管站负责。
5、加强乡容乡貌建设。集镇主干道整修填平,下水道、路灯、街道绿化树等逐步配套完善,居民全部使用自来水,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为打造洁净、文明、有序、和谐的西溪集镇,树立良好形象。一是落实卫生保洁机制,无暴露垃圾,实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路面平整,做到乡容街貌洁净,路灯明亮,集镇环境整洁。二是清除乱堆物料乱搭棚屋,全面清理两河(油坊河、西溪大河)污染物,确保河流畅通,河水清洁。杜绝污水横溢,此项工作由乡集镇建设和文明创建领导组负责。
6、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乡政府机关及乡直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单位内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树立“文明创建我先行”的工作意识,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单位内部文明用语,制度标牌上墙;办公场所物件整洁,摆放有序;墙面、地面卫生清洁,无污染物;各单位门前无杂草、无垃圾,无乱停车辆,无乱摆摊点;确保秩序正常,环境优美,工作文明,此项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一)突出重点。环境卫生综合整洁是“清洁乡村、美化家园”的重点,各行政村和乡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河道两岸,坑塘周围,乡村结合部,村部,机关学校周边,大力开展卫生大扫除,着力解决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畜禽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排等“五乱”现象,要建立机制,制定计划,培养卫生习惯,通过坚持不懈的整治,使环境卫生面貌有一个较大的改观。
(二)打造亮点。本着造点成线,连线成片的原则,按照文明委要求,我乡西溪、童家河、东溪、金矿、余家畈四村一矿全面铺开,其他三个村要选择村部周边作为示范,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集中整治和精心打造,使之成为亮点,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带动全局,扎实深入开展。
(三)严格奖罚。今年县文明委把“清洁乡村,美化家园”纳入年终“文明创建示范村”的考评中,对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村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乡党委、政府在年终对未完成指标任务,考核名次靠后要进行通报批评。
农村“清洁乡村,美化家园”工作涉及面宽,任务艰巨,各村、各单位必须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乡党委、政府将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互查互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该项活动的健康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