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养老诈骗工作计划书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法院养老诈骗工作计划书篇一
1、提高同学们的`惕性和对虚假信息的辩知能力,避开非法集资校园诈骗的陷阱,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而上当受骗,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让更多的人知道轻信和散播虚假信息的危害。
3、让大家明白财富不可能不劳而获,只有脚踏实地才能获得。
勿轻信、不误传、同努力、抵虚假
1、两社团做好联谊工作,并商讨活动相关事宜。
2、在人员流动多的地方(老食堂、新食堂门口等)向同学们解说虚假信息的危害,并让同学在条幅上签字,做出自己的一份保障。
3、对本次活动进行及时宣传以及相关x台推送。
4、调查本次活动的影响力,两社团对此活动做出总结。
1、活动时间:中午时间(周一至周五任意几天)。
2、活动地点:x民族师范学院人员流动处(老食堂、新食堂门口)。
1、主办单位:x民族师范学院校团委
2、活动负责人:
3、参加人员:x民族师范学院所有学生自愿签字
(一)活动准备
1、书写策划书:由生物院勤工俭学社策宣部书写并递交策划书。
2、引导人员:活动中需要有人拉条幅,向同学们宣传有关本次活动并引导同学们签下“保书”。(勤工俭学社:预报15人,ier创业社:预报12人)。最终人员汇总到两社团社长处。
3、人员工作分配:由两社团秘书部负责协调安排两社团活动中人员的工作情况。
4、赞助商的确定:两社团至少各自找到一个赞助商,把资金做足准备。
5、条幅的制作:由两社团各部门商讨设计一个或两个条幅内容(条幅数量视资金而定),并制作出来,备用。
6、展板制作:两社团有关部门制作一张或两张有关本次活动的展板。
7、桌椅借取:由两社团组织部负责桌椅的借取归还工作。
8、其他物品的准备:马克笔数支(视赞助资金而定)。
9、其他以上没提到的准备事宜,由两社长商讨后决定。
(二)活动流程
1、召开签字活动开幕式(签字活动开展之前的某一天)。
由两社团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预报的25人参与本次会议,会议中介绍参会人员、活动目的及意义、宣读预报人员的工作安排、提示活动中需注意的相关事宜。注意会议照片的采集工作以及会场的纪录卫生问题。
2、活动开展
在活动过程中,参加人员向学生门解说虚假信息的危害,并告诉大家不要转发虚假信息,并引导大家签下“保书”。
3、活动结束
法院养老诈骗工作计划书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在全镇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充分展示党和国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和优化服务“四管齐下”,将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强化新闻媒体主阵主渠道作用,突出新媒体矩阵和传播优势,发挥社会面宣传“点对点”贴近性的特点;注重宣传内容和方式创新,加强案例式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宣传纪律,有效防范化解负面舆情,为推进我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一)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解读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同本民方社会环或等方面的重大义。
(二)宣传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取得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严肃查处养老诈骗案件、规范整治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预防治理养老诈骗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整治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涉稳问题风险隐患,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积极成效。
(三)持续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整治规范涉老涉诈乱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四)充分展示反诈宣传教育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公益性社会组织等作用,大力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及时宣传打击整治的政策法规,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刻揭露养老诈骗手法、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帮助老年人识别诈骗套路,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一)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积极提供宣传素材,配合新闻采访,大力宣传专项行动重要工作部署、典型警示案例、重大打击成果和整治成效,形成震慑养老诈确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法院养老诈骗工作计划书篇三
近年来,**主动顺应新时代基层治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创新“五大路径”,不断推进山区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组织公信力、增强群众满意度、架起干群连心桥,催生治理内生力、激活发展新动能。
一、打造“阳光村务”监管平台,提升组织公信力
村(社区)“两委”换届后,书记、主任实现“一肩挑”,村级党组织书记相比过去权力更加集中,为避免村务“不会公开、不敢公开、不愿公开”和群众“看不到、看不懂、不愿看”的问题,**打造“阳光村务”智慧平台,做实“线上+线下”双线监督,推动基层干部阳光行权、规范履职。
强化智慧监管。建立民生项目、“一卡通”惠民资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等34类政策数据资源库,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设置风险预警阀值,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对三公经费、财务支出、数据票据等进行在线交叉对比,若发现异常情况,平台及时预警提示上级部门加强监管。
规范履职行权。梳理形成组织决策、管理、服务3大类“小微权力”清单和村“两委”成员职责清单,推动实现小微权力进清单。按照“一事一流程”的形式,厘清每个事项的权力框架和运行轨道,最大限度减少村干部随意用权。2021年以来,已通过平台对小微权力运行开展监督567次,核查处理问题线索20个。
二、开发“民情诉求”办理系统,增强群众满意度
**从县城到南部乡镇,最远的需要3-4个小时车程,群众办事“距离远、时间长,来回跑、成本高”是一个现实困境,**创新开发社情民意全流程收集办理分析运用系统,实行“群众出题、平台派单、分级办理、部门督办、阳光公开、反馈评价、逗硬考核”闭环运行模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线上线下收集。线上开发“群众有话说”微信小程序,群众实名注册登录,随时随地反映心声、表达诉求;同步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县长信箱等政务热线整合并入系统,拓展民情诉求收集范围。建立党员干部走村入户定期收集民情诉求机制,通过平台动态提交群众诉求。
高效办理反馈。实行“村级—乡镇—县级部门”分层分级办理,咨询类事项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事项根据难易程度确定办结时限。对群众反映的事件第一时间进行沟通、解释和答复。同时,通过公示栏、村(居)务公开“社情民意”专栏,对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动态更新、全面公开。
从严考核评价。建立接诉“响应率”、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的“三率”考评指标体系,将考评指标与单位、个人绩效挂钩,从严兑现奖惩,确保诉求高效解决到位。今年以来,已办理群众诉求30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对办理质效不高的5个单位、12名个人进行了处理。
法院养老诈骗工作计划书篇四
二是提升打防质效。建强技术反制手段,增强执法办案合力,侦查打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发案数和损失数下降、抓获数和破案数上升“两降两升”的目标。
三是增强防范意识。防范宣传科技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反诈宣传社会面知晓率大幅提升,各类群体精准宣传全覆盖,形成“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
四是提高治理效能。落实诚信惩戒措施,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整治黑色产业链,提升打击综合效果。
法院养老诈骗工作计划书篇五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范文大全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