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卡办理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便民服务卡办理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便民服务卡办理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深化我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我村20xx年将继续深入推进“365”便民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四型”党组织创建的总体布暑和镇党委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村实际,以“365”便民服务活动为抓手,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推进我村率先小康提供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目标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村、组便民服务站、点的硬件投入力度,确保办公有阵地。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值班制度,群众来访首接问责制度,茅盾纠纷调解制度。
3.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对接镇党务大厅工作,及时反馈站、点信息。
二是村中心服务站,设置五个工作位:党员服务岗、民生服务岗、矛盾纠纷调解岗、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岗,每个工作岗设a、b岗由两位工作员具体负责,及时调解处理各种工作,完善工作台账。
三是片区(组)级服务点由包组干部、村民小组长具体负责,收集党员群众需求,按时将情况给村支两委汇报。
(二)做到“六项承诺”到位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要利用标语、座谈会、民主生活会、村民小组会等不同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确保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
二是产业规划到位。以发展省农业高效示范园为契机,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做好生态移民搬迁工程,不断加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探索乡村旅游发展路子。根据村情,群众的需求,帮助不同的农户规划好家庭产业,寻找技术、资金、信息支持。
三是项目带动到位。抓好项目实施搞好土地之间挂钩工程,做好土地整理项目,争取更多发展项目,确保项目实施带动群众增收。
四是环境美化到位。强化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利用四在农家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农村风貌改造等项目改善村容村貌,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从讲究个人卫生、家庭卫生提高到爱护环境自觉保护环境上来。
五是提升素质到位。要开展各类培训会,由各小组组织群众召开科普知识、公民道德规范等培训会,着力提高党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品质。
六是化解矛盾到位。继续以“走千家、访万民”活动为载体,深入到户,了解群众家庭内部、邻里之间的易出现纠纷情况,及时掌握动态,把茅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三)实现“五心服务”目标
一是为群众办事热心。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要当成自已的事来办,对群众要用对家人的心来对待,做一个热心人。
二是做群众工作耐心。群众工作难做、关健在于干部,我们要有耐心多讲政策、讲道理,讲感情。
三是听群众意见虚心。群众无小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对我们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工作效益等有帮助作用、有监督作用。
四是解决群众问题用心。解决群众不管大小事情、要用一颗真执的心,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把群众问题作为主要事情来解决,拉近干群关系。
五是让群众满意放心。当群众放心的人、做群众满意的事,群众满意是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共同进入小康的目标。
四、工作责职
(一)党员服务岗,负责党的宣传工作,政策咨询,党员教育,组织生活,培养和发展党员。
(二)民生服务岗,负责党和政府的惠农惠民政策宣传,开展信息、技术、资金帮扶工作,对贫困户、低保户、特殊困难户调查摸底,帮助解决困难。
(三)矛盾纠纷协调服务岗,负责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协助或帮助通过法律途经解决纠纷。
(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岗,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利益导向宣传和申报,计生技术服务咨询和服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堡保健手册、二孩生育证的办理和申报。
五、工作要求
加强认识,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服务大局的思想,认真负责,扎实开展好“365”便民服务工作。
(一)严格遵守《喜头镇干部管理办法》和《喜头镇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意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对来访群众要有一杯热茶、一张笑脸、一声问候,热情接侍。
(二)要做到及时处理和限时办理群众诉求,并做好接访台账登记。
(三)继续扎实开展“走千家、访万民“活动,作好民情日记记录,收集民情民意,作好台账登记,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四)做好值班安排,做到天天有人值班,事事有人过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处理。
(五)开展牵手、亲民、连心、结亲“活动,做群众的贴心人,全民动员、共同参与、率先跨入小康生活。
便民服务卡办理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我院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我院不断深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通过临床路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优化医疗流程,规范了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提高了整体医疗质量,减少了不合理的检查、治疗、用药,降低了总体治疗费用,缩短了平均住院天数,病种同比总费用、住院天数均较未进入路径者减少,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了医患沟通,科室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密切了医患关系,减少了医疗投诉和纠纷。
至今,全院共11个科室开展临床路径,共28个病种,分别为骨科、普外科、心内科、呼吸科、消化内科、产科、儿科、眼耳鼻喉科、老年科、肿瘤科、昆机分院,其中只有3个病种进入单病种付费管理,由于我院收治的病人以老年病人居多,多种疾病共存,导致能入径病人数很少,或因为变异提前退出路径,20xx年进入临床路径人数为46例其中:鼻骨骨折2例,社区获得性肺炎10例,尺骨桡骨远端骨2例,急性单纯性阑尾5例,腹股沟疝2例,grawes病3例,腰椎间盘突出症手术治疗1例、轮转病毒感染性腹泻3例,手足口病4例,异位妊娠手术治疗12例,翼状胬肉切除术共2例。
1、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实施的意义认知不足
临床路径主要是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的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最终目的在于使医生减少不必要的医疗处置,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减少患者住院时因种种原因产生的变异情况,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虽短住院天数,帮助患者对所患疾病多了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患者及其家属主动参与治疗,并提高患者满意度。但有一部分医护人员仍然不了解其最终目的,不明白入径对象如何选择,如何入径,何为退径,何为变异,对医患双方有何意义,从而降低了入径率,甚至有些病种没有入径患者。
2、医患有效沟通有待加强
进入临床路径,并非医务人员自己为之,还需要和患者及其家属有个沟通的过程,要让患者及其家属明白何为临床路径,进入了临床路径对于他们自身有什么实际意义,以及进入路径后对患者的健康宣教,增强患者对自身所患疾病的了解,增强治愈的信心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欠缺规范化、信息化平台管理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欠缺,使进入临床路径的数据收集不完全,不能直观进行分析、总结,手工统计的数据整理、分析工作量大,也不利于试点工作的相关资料收集、利用。
2、在信息化平台不完善的情况下,尽力把临床路径各项数据收集齐全;
3、积极和科室沟通,讨论临床路径各病种的可行性,及时更新病种,以利于临床科室开展临床路径。
便民服务卡办理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现根据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 “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总体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便民服务体制,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高效性政府、阳光型政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建设的组织领导,村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村级便民服务室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确保正常运行。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都办公。
(二)工作职责:村便民服务室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窗口和平台。
四、方法步骤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月5日 —— 1月15日)
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便民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5日 —— 2月25日)
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村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将便民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组织筹备阶段(3月25日 ——3月10日)
落实便民服务室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确定的便民服务代理员名单和便民服务室建设情况6月5日前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运行阶段(6月11日 —— 6月16日)
安排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开展便民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便民服务建设是我村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筹建工作,保证便民服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要将便民服务室建设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落实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完善“村代理员——村理事长——村民”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便民服务室建设及运作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便民服务中心要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办事结果,拓宽服务领域。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便民服务卡办理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