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内容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内容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篇一
为认真落实省xx重点课题《区域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与探索》的课题精神,适应社会改革发展需要和学生自身成长的需要,以课题研究为契机,以培养造就新世纪的一代新人为目标,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这个中心,服务于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建设,提高全体师生的心理水平,促进素质教育在我校的深入开展。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希望在课题的带动和领导的重视及扶持下,能够构建具有我们实验中学的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以下是我的初步设想,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心理健康教育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当代社会对学校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学校教育的一种新的发展,它的内容已日益渗透到人们的生活态度、生活观点、以及实际的生活中,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关注学生的成长,就必须兼顾他们的身体、心理两方面的健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确保学生健康发展。
针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力度。首先,加强对心理教育领导者、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素质培训。培养一支自身心理健康、懂得心理专业知识、掌握心理辅导技巧和心理训练法的教师队伍,建立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其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努力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再次,充分发挥实验中学的“领头鹰”的作用,不断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1.确定领导小组,组建教师队伍。
建议学校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来抓,成立以校长亲任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抓紧师资队伍培训,力求全员参与。
2.做好子课题研究申报工作。
为重视课题建设,可考虑建立xx课题小组,定期进行课题研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的教研活动,推选优秀教师上观摩课,认真开展咨询活动课注意收集整理有关心理健康资料,认真撰写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心得体会、个案分析、总结论文等并进行交流推广。努力总结经验,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的业务能力。
根据省xx重点课题《区域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与探索》的课题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初步拟定以卢主任提供的《在各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为课题,立足以人为本,让学生健康活泼的成长,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陶冶学生的心理情操,锻炼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学生的心理疾病,并做好本课题的申报工作。
3.建构具有我校特色的心理监护体系
充分利用我校现有资源,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三室(心理教研室,心理咨询室,快乐成长室)一箱(悄悄话信箱)一线(电话“心灵有约”热线)一声(校广播站开设“心灵之声”)一刊(校报上设专栏“阳光之旅”)一栏(校园网上设“成长在线”栏目)的心理监护体系。
4.大力向师生、家长宣传有关的心理健康知识
考虑以心理咨询室为中心,充分利用实验中学学报(先允许我假设实验中学学报成立,以下简称学报)的强劲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台、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增加广大师生的心理知识。如可在新生开学第一、二周时间利用学报、校园广播台、宣传栏等宣传心理咨询室(刚开始,为防止有些学生对“心理咨询室”较为敏感,可考虑用“心海驿站”来代替它)的位置(新生不知道),职能,主要咨询时间及咨询形式等;此后,将根据我校师生的实际情况宣传相关的心理知识。
此外,考虑以心理咨询室为中心,组织一定人员,在定期出版的学报上开设心理专栏《阳光之旅》专栏,并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征稿,如关于学生的学习经验,情绪体验等等。(可考虑对教师、学生给以部分奖励)
校广播在课间操和上学及放学时对学生和家长开放,及时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并动员全体教师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心理辅导,在每班设心理委员,建立心理档案和典型案例做好跟踪记录,帮助学生摆脱心理烦恼、困惑、焦虑等。
5.搞好家校联系,做好家庭教育指导。
家教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起着奠基作用,家长的言行对学生的心理发展有表率作用。学校将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等结合教育网络,积极搞好学校配合,向家长宣传“心育”知识,让家长体会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家庭心理辅导的指导,及时对子女进行心理辅导,请他们与学校配合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及校内外德育基地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
6.开展心理咨询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心理咨询的形式主要有现场咨询、电话咨询、来信咨询等,其中现场咨询主要有团体咨询和个体预约咨询(上下午课间操)。咨询室将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对在校生的学习、适应、发展等问题给予直接或间接的指导和帮助,并对有关轻微的心理障碍者进行诊断、矫治等。
7.开展心理讲座
心理咨询室将根据学生各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性的讲座。
8.开展班级心理活动课
班级心理活动课不同于一般的班级主题活动,它以学生的成长、需求为出发点,并以此作为活动主题,如学习困扰,人际交往、青春期问题等,以班级为单位,主要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辅导。我校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尝试开展班级心理活动。
9.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除了记录一个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外,还可以发现其潜能和预防某些心理疾病的发生。但鉴于我校的实际情况,目前可考虑只建立一部分较特殊的学生的心理档案。
10.教师继续教育
在教师例会或其他培训时间将安排全体教师学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辑》,增加教师的心理健康知识,增强教师在平时的授课、教育学生等过程中贯穿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
教师职业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教师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教师角色的多重性决定了教师素质的多样性。教师的职业是用心灵去浇灌心灵的职业,所以要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教师就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使得教师的心理压力很大,有的教师特别是新教师出现职业适应不良的心理状态,有的教师出现职业倦怠等。根据教师的职业特点和职业需求,心理咨询室将根据我校教师的特点开展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和班主任的讲座,向广大教师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自身的心理保健知识及如何更好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
11.尝试建立班主任保健小组
在每班挑选出5~6名同学成立心理保健小组(类似心理委员),他们将协助心理咨询人员落实工作,并通过“泄、议、导、行”等方式解决一部分学生存在的困惑。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些不太成熟的想法,恳请领导批评指正。
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内容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xx教发[20**]6号《关于做好20**年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和xx财规 [20**]1号《xx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我县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困难,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特制定《xx县20**年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州财政每年给xx县下拨24万元,xx县按1:1配套专项资金24万元共计48万元作为xx县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
由xx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该项基金的管理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xx籍品学兼优、濒临失学或难以维持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
(一)资助范围:
学生户籍在xx县且已列入《xx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的下列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
1、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的孤儿、残疾、大病、重灾及烈士子女。
2、高中阶段:在籍新增突发性的孤儿、残疾、大病、重灾及烈士子女。
3、大学新生:孤儿、残疾、大病、重灾及烈士子女,县文明办评选的“十星级文明户”家庭子女且被高职高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学生。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特别贫困或因突发遭遇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或罹患严重疾病的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限定申报时间。
(二)资助标准:
2、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按xxxx元/生的标准一次性资助;
3、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高职高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本科按xxxx元/生、专科按xxxx元/生的标准一次性资助。县文明办当年评选的“十星级文明户”家庭子女,一次性资助xxx元。
(一)孤儿。申请学生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件或学生所在乡镇(办事处)的证明。
(二)残疾家庭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系残疾人,并已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别贫困家庭学生,分三类人群,即:农民和城镇居民属1—4级残疾者,城镇职工工伤属1—6级残疾者,复退军人属1—6级残疾者,其子女可纳入资助范围。申请资助学生应分别提供县市残联、人社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并经上述相关部门核查和学生所在村(居委会)调查确认。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学生应提供村/居委会及乡镇相关证明。
(四)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合并心衰、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糖尿病合并感染并出现严重并发症、痴呆等。申请学生应提供患者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记录、出院小结和住院交费收据等病情病史资料。
(五)农村或城镇低保户。提供发放的相关证件。
(六)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的贫困家庭学生(如父母一方死亡的单亲家庭,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等)。
(七)大学新生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xx县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评审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各单位校长、资助中心主任组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中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严格评审。
3、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审结果在xx教育信息网上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呈报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议通过。
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每年10月8日至31日受理学生申请,11月1日至5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大学新生每年8月12日至30日受理,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资助中心通过学生银行卡发放受助资金。
该项资金将严格采取收支两线专账管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银行集中打卡发放受助学生受助资金。
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内容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篇三
按照《级学生军训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军训意义与目的
军训是当代大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的一次机会,必须全力以赴、齐抓共管,达到提高素质,创先争优的目标。
通过军训,使学生在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民族精神,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为国家培养综合素质人才和向人民军队提供合格的后备兵员打好基础。军训是人生的特殊经历,是磨炼意志的机会,是集体主义的实践。
二、参训人员及时间
参加本次军训的人员为生命学院级名在籍学生,训练时间为月日至月日。
三、思想政治工作
在军训开始前,根据学生的思想状况,认真做好军训动员,向学生讲明军训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军训中去,尽快适应军训生活。通过宣誓仪式、挑战书、应战书、决心书等形式,鼓励学生积极参训。
在军训中,针对部分学生怕苦、怕累、思想动摇、心理脆弱的现象,及时做好思想工作,保证各项军训内容顺利完成。通过参观和平广场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军训期间引导学生提交入党申请书。
2. 宣传动员工作
努力营造军训氛围,展开宣传攻势,形成创先争优的局面。具体做法:悬挂条幅、标语和彩旗,鼓舞学生士气,张贴军训海报,展现军训风采,制作标准化的12营军训建制栏,体现规范化组织管理,这一切旨在感染学生积极投入到军训之中。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名单:
3.军事理论与技能
本次军训开设军事理论课,维持学生听课秩序,检查听课状态,监督学生保质保量完成各种军事技能训练。
4.业余文化共建活动
为了活跃军训生活,将开展军学共建活动和内容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如:军学联欢、歌咏比赛、参观教官内务、观看教官军事技能表演等。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密切军学关系,在学生中牢固树立军爱民,民拥军的理念。
5.内务军容纪律工作
强调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严肃军训纪律。军训活动出席情况要有专人统计,内务要严抓真管。协训员要深入寝室,指导内务整理,检查卫生。为今后的寝室文化建设奠定基础,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注意力不集中等违纪行为。严禁穿戴与军训不相符的衣裤鞋帽,不许佩戴饰品,着装要整齐。
6.后勤工作
协训员要负责后勤工作,组织因病不能参训的学生,为教官和其他参训学生备水,备药。按时收送各种宣传栏、旗帜、条幅等。
7.安全工作
进行安全教育,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集体活动要有专人带队,并关注体质较差的学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其他要求
1.协训员除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外,要深入军训现场、班级、寝室和学生中间,全方位指导学生参训。要记录、汇总学生在军训中的表现情况。
2.每天晚上,要召开包括营长、教导员、指导员和协训员在内的军训碰头会,总结当日军训情况,部署次日工作。
3.军训期间注意征集学生的军训心得和随想等材料,及时发表。掌握学生军训动态,军训结束后要上交书面总结。
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内容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篇四
20xx级学生军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为依据,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要求,注重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一、军训时间:20xx年9月7日---23日(中秋节除外)
二、参训对象:20xx级全体新生
三、军训组织机构
军训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思想教育科,军训具体工作由学生思想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以基层学院为单位设立军训营,营长由带队教官担任,教导员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各营以班为单位设连(每80—100人为一个连),连长由教官担任,指导员由相关辅导员担任。
四、军训主要内容
(一)军事技能训练
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整齐报数,集合解散,齐步行进与立定,跑步行进与立定,正步行进与立定,行进间转法,队列,军体拳。
(二)内务
内务整理,内务卫生检查等。
(三)军歌
参训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一)学生规定
1、日常规定
(1)军训期间:6:00—7:20为早餐及整理内务时间,8:00—11:30为训练时间,11:30—12:00为午餐时间,12:00—13:30为午休时间(学生必须卧床休息),13:30—16:30为训练时间,16:30—17:00为晚餐时间,17:00—18:00为自由活动时间,18:00—20:00为晚间学习军歌及《学生手册》时间;22:00熄灯就寝。
(2)起床:到规定时间,必须立即起床,打扫室内外卫生,按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3)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开始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
(4)开饭:按规定时间到食堂打饭。进入食堂后,要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就餐时保持肃静,就餐时服装要求与训练时相同。
(5)午睡:午睡时间均应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午睡起床后,应迅速整理内务,做好训练前准备。
(6)就寝:听到熄灯铃声后,立即熄灯就寝,熄灯后,室内不准喧哗、吸烟或听收录音机,不准自设小灯看杂志、小说等书籍。
(7)请假:军训期间,学生请假由各基层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严禁私自外出或无故不参加军训。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训练应持医院开据的证明办理请假。因故不能完成军训必须由军训办公室审批。
(8)尊重教官:学生必须服从教官的训练安排,严格按照教官要求完成训练,对教官训练及要求有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听从上级首长安排。
2、军容风纪规则
(1)军训期间必须统一着装。早操、开饭、集会、点名、室内教育、课外活动和大型集会时穿着军训服装。
(2)要举止端正、姿态良好,日常生活中要使用文明用语。
(3)对不符合军容风纪的同学要当场纠正,学生要立即改正。
3、军训期间秩序特别规则
(1)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在寝室内不准喧哗、吹口哨、吹拉弹唱。
(2)严格遵守训练场纪律。在训练场上,口令就是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3)爱护公物。严禁乱扔废弃物,在寝室内严禁乱涂乱画、乱钉钉子、乱拉绳索、私接电源、用电炉子、热水器等。
(4)不得聚众喧哗哄闹,不得在训练场、会场、食堂发嘘声、起哄、鼓倒掌。
(5)在用水、洗澡、就餐、就寝等方面,要讲团结、讲文明、讲礼貌,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偷窃诈骗、损坏公物等非法行为。遇见首长或老师时,要敬礼;在室内,首长来到时要立即起立,礼貌地回答首长问话。对待首长和老师以上领导,要说"到"、"是"、"报告"等军用术语。对待同学要用"您好"、"对不起"、"请原谅"等文明用语。
(6)所有参训学生任何时间不允许歪戴帽子。帽徽应在帽带的上沿,下沿与帽带上沿相差1厘米左右。帽徽要放正。
(7)不允许挽裤腿,裤腿长的必须扦到里面,必须穿袜子。
(8)衣服的扣子顶上第一个风扣不扣,其他所有扣子都必须扣上。
4、内务设置规则
内务应保持整齐、清洁、有序,生活用具的摆放统一规范。
(1)床铺设置:床铺按褥子、床单的顺序铺垫。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的中央。
(2)蚊帐设置、鞋、衣帽的放置,以营为单位统一摆放。
(3)其他用品的摆放:以营为单位统一。
(二)表彰
军训结束时将评选军训优秀学员、军训内务优秀学员并予以表彰。
六、军训结业式暨开学典礼
9月23日在第一运动场举行军训结业式,进行会操、分列式和相关表演,并召开20xx级新生开学典礼。
七、违纪处分
军训是学生的必修课,在军训期间凡违反校规校纪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相应处分:1、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留校察看;6、开除学籍。
八、几点说明
(一)如遇下雨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室外军训活动,则听从统一安排,根据情况安排室内学习等其他活动。
(二)每天上午9:00,下午15:20前各营区教导员将本学院的出勤情况上报军训团办公室,说明未出勤学生原因。
(三)每天科目训练完毕后教官都要进行讲评。
(四)军训期间的日程安排和作息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如遇特殊情况经军训团领导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内容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篇五
2006年市直部门系统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重要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充分实现采购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并且便于进行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采购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不高,采购计划申报呈现“前松后紧”的现象,一些基层预算单位的计划申报工作零星、分散,造成采购成本增加,没有发挥出集中采购的优越性,也使采购效率大打折扣。为此,市财政局决定于2006年选取五个部门开展系统集中采购工作试点,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加强采购执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提高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采购效率。
一、试点部门的确定
根据近年来的集中采购规模大小、同类项目的采购频次、2006年集中采购预算等,选择市公安局、人事局、合肥学院、卫生局、房产局等五个部门试点进行系统集中采购,由试点部门定期编制本系统集中采购计划,采购中心组织规模采购。
二、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编制的原则:
(一)按季编制原则。集中采购计划一般按季度编制,须跨季的,一个计划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二)完整反映政府采购预算原则。凡列入市政府确定的2006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范围内的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当年采购预算进行管理。
(三)规模效益性原则。将分散在基层单位的同类零星项目,通过计划形式集中起来,提高单位采购的规模和效益。
(四)非歧视性原则。系统集中采购计划中除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指定品牌。
三、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编制范围及构成(一)项目范围:纳入合肥市200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重点是本部门、系统内须经常采购的通用和专用的项目。
(二)资金范围: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国内外贷款等。
(三)构成: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由所属单位(基层预算单位)的集中采购计划、主管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采购详细需求清单三部分构成。
四、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编制程序和办法
(一)主管部门根据市财政局确定的系统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列出本系统的重点实施项目,确定实施时间,提出实施的计划并予以布臵,同时将实施方案抄送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和政府采购中心。
(二)基层单位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单位参加系统集中采购的计划。
1、确定本单位参加系统集中采购的具体项目,提出项目规格、型号、参数等技术要求以及需求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2、列入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和采购资金来源应与政府采购预算相对应,政府采购预算包括年初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追加采购预算。其中,使用非财力资金进行采购的须由单位和部门落实资金来源。
3、编制本单位集中采购计划,填写《基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计划表》,附详细需求并将自筹的各类资金转至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户名:合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账号:***7),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
(三)试点部门的计划财务部门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基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计划表》和详细需求进行审核,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汇编,形成系统集中采购计划。
1、试点部门对所属单位报送的集中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集中采购计划是否符合规定的编制范围、采购项目的品目分类及排列顺序是否有序、采购资金是否落实等。对于非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要求在采购计划申报时将资金转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2、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采购项目内容、项目需求及需求时间等进行整合,使同类项目的配臵尽量协调、标准尽量一致、需求时间尽量统一,并制定采购需求清单。
3、将同类的采购项目进行归并、汇总,编制《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单价、采购数量、采购预算、资金来源构成、需求时间、建议采购方式等。同类项目的金额如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在报送采购计划的同时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并附相关文件依据。
4、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应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品目的采购,除特殊情况(如追加预算、突发事件、上级紧急任务等)外,不得超过两次。
5、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计划中按品目进行汇总单列,同一品目的采购,每季度内不得超过两次。对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仍按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中超过20万元的同类协议供货项目,主管部门应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6、原则上三个月为一个采购期,主管部门按采购期编制采购计划。审定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和采购清单于每一采购期初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与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填报《合肥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书》。
(四)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负责对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是否落实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送政府采购处;政府采购处对《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后,批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1、对于非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应督促部门在采购计划申报时将资金转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2、系统集中采购计划一经批转采购,原则上不作调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采购项目变更、终止、追加、减少或调整计划的,必须按原计划编制程序报批。
3、实行系统集中采购后,对已列入系统集中采购的项目,市财政局不再受理基层单位的零星申报。但单位采购同类项目金额在前次合同的十分之一以内,如市场行情没有明显变化,可以在不改变原合同实质条款的前提下,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市财政局批准,与前次中标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中心进行签证。
(一)试点部门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应按要求统一签订《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具体确定双方在编制采购文件、确定评标办法与中标标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采购中心对部门报送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要及时进行调研,并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具体实施事宜。
(二)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到财政局批复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和相关资料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合财购[2005]71号)文件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1、订立部门系统集中采购的实施方案,并据此开展采购活动,对性质复杂或金额较大(100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方案,应报市财政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采购领导小组及成员(适用重大项目)、项目内容与标段划分、采购方式调整意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评标办法、定标的标准与依据、合同签订的形式(如协议、定点)等。
3、招标评标工作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并请市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参加现场监督。
(三)合同的签订与验收。系统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由主管部门与中标企业直接签订,但应分各基层单位列出详细内容。合同应明确中标企业对各基层单位的服务保障、售后承诺等。验收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基层单位实施,政府采购中心予以配合。
不论何种支付方式,中标企业应向部门或基层预算单位出具发票,政府采购中心相应出具《政府采购货物移交单》,部门或单位财务据以记账,作为实行政府采购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