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考核工作方案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污染防治考核工作方案篇一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单元,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细胞,也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和执行者。围绕矿“扎实推广精细化管理,提升班组建设水平”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矿班组建设的现状,为进一步提高班组整体素质,提高班组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煤矿班组建设考核办法》。
开展班组达标升级活动,全矿班组达标率达100%
为加强班组建设,特成立班组推进领导组
组长:冯俊明
副组长:米崇林、王银才、刘四平、
成员:王良勇、李钢、刘琳、赵波、闫丽兵、陈晋波、冯源
1、班组达标升级以“五比五看”(比安全,看效果;比生产,看成绩;比质量,看达标;比学习,看培训;比责任,看行动)为主要内容,进行打分、评比。
2、涉及班组建设的队组、部室要按照矿班组建设的实施细则,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本部门的班组建设工作标准,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与矿班组达标升级活动,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提炼班组建设的新经验、新方法。
3、建立激励机制,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确保班组建设工作不走过场,不流形式,把班组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班组达标升级活动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办法附后)。考核评比分为四个等级:95分及以上为优秀班组,85分及以上为合格班组,75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班组,75分以下为不合格班组。
1、每月由矿班组建设推进领导组组长牵头,企划部组织班组建设推进组成员按照《煤矿班组建设管理考核细则》,实行月考核,月评选的办法,每周二对基层班组进行检查。领导组成员将检查结果报企划部,由企划部汇总,打分评比情况,报领导组审核。月度表彰奖励与处罚。
2、对全矿月度考核为优秀班组的,班组成员每人每月奖励100元;月度考核为合格班组的,班组成员每人每月奖励50元;月度考核为不合格班组的,班组成员每人每月扣50元。
3、班组建设工作中所涉及的队组和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班组建设工作管理负总责,当月考核结果,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签字确认。依据当月班组考核结果,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考核,年终给予一定奖罚。
4、“星级班组”、“红旗班组”按季度评比,本着“量化考核,好中选优”的原则,在班组月度考核评比中产生。同时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所在班组本季度的安全、生产、成本等情况,写出1000字的推荐材料,向矿推荐参加评选。
污染防治考核工作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体现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切实使群众受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和《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运用科学适宜的方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管理、功能实现、服务模式和服务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整体接受考核。
第四条考核原则:
(一)科学、规范、有序。科学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绩效考核工作流程与方法,有序开展考核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开。不同举办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等参与考核。统一考核内容、标准与方法,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简便、适宜、高效。简化考核程序,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采用适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激励、促进、有效。发挥考核作用,奖励先进、改进不足,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机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群众受益。
第五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工作领导,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完善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转,为绩效考核提供条件。
第六条考核内容:
(一)机构管理,包括机构环境、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药品管理、文化建设、信息管理和服务模式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
(三)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康复服务等。
(四)中医药服务,包括中医治未病、中医医疗服务。
(五)满意度,包括服务对象和卫生技术人员满意度。
第七条考核指标体系:
(一)遵循科学性、重要性和可获得性原则制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明确考核指标内容、权重、标准以及评分办法。
(三)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可对指标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指标标准及评分办法。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指标体系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考核方式方法:
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专业考核相结合方式,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访谈与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
第九条考核主体:
(一)区(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
(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区(市、县)考核结果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或组织统一考核。
(三)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十条考核组织:
(一)设区的市、区(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
(二)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组,成员可由政府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行业组织及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委托第三方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
(四)原则上考核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考核程序:
(一)组织准备。确定考核实施机构和考核人员,明确考核程序和工作安排。如委托第三方实施考核,应当签订相关协议。
(二)具体实施。制订考核方案,考核工作组根据方案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三)公示公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公布。
(四)沟通反馈。领导小组对被考核机构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考核工作要求:
(一)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经费,用于绩效考核组织与实施。
(二)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制订本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主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和方法以及考核结果应用,完善绩效考核结果反馈机制。
(三)建立绩效考核责任制,明确考核相关人员职责和纪律要求,考核过程中尽可能不影响被考核机构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被考核机构确保提供信息真实、准确,积极配合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个等级的绩效分值。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拨付和负责人聘任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机构资格。
第十四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结合本办法建立和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要求对工作人员实施分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及人员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根据考核结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整改存在问题,调整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和规范日常管理,提高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后30日起施行。
污染防治考核工作方案篇三
《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建设。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
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县教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实行挂黄牌或红牌督办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及法人代表当年不评优、评先和晋级。连续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班子其他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污染防治考核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公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方案。
平时考核的范围为局内所有参公管理人员。平时考核结果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
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1、个人小结
全局参公管理人员如实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遵规守纪情况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报科室直接领导或分管领导。个人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小结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2、审核评鉴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科室正、副科长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作出评价;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干部职工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作出评价。
3、确定等次
按有关规定“好”等次人数确定在县社保局参加平时考核参公管理人员总人数的40%以内。“好等次”向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倾斜,每季度,窗口科室负责人按不超过50%比例人数(小数点后舍去)对本科室干部职工提出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推荐人选;其他科室负责人按不超过35%比例人数(小数点后舍去)对本科室干部职工提出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推荐人选(不足四人的科室应与其他科室合并推荐)。推荐结果由局班子审定。
平时考核结束后,将平时考核相关材料报省局审核备案。
1、兑现平时考核奖励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当次奖励1000元(奖励资金来源根据文件具体规定确定)。从20xx年度开始,取消年度考核岗位突出人员年终奖金。
2、与年度考核挂钩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污染防治考核工作方案篇五
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机制和客观真实的评价体系,及时对员工工作进行合理评估,构建能上能下,公平公正的自我约束用人机制,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热情,实现员工在公司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带出一支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奖惩、岗位调整、在职培训、组织发展及年度休假等挂钩。
基本原则是:
1、坚持内容确定的原则。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实事求是的确定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评估公司员工。
2、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严谨、科学、透明。
3、坚持分值量化的原则。对考核内容逐条评分,将考核结果量化到具体的分值。
第三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包括部门经理、益盛港员工、公安局工人和公司合同制员工四种用工方式。
第四条新进公司员工满三个月后参加月度考核,不满半年的员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五条考核形式
月度考核采取绩效考核打分的形式。
年度考核采取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同级同事互评、上(下)级员工评分和绩效考核总成绩四部分组成。
第六条考核办法
1、关键指标法:月度考核适用关键指标考核法,按考核要素进行分解,按不同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3、工作述职法:年度考核适用工作述职法,在考核打分的同时采用工作报告制,对主要工作业绩进行概述。
第七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党政领导和部门经理组成,对各部门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处理考核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考核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拟订并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制订、部署考核、考试工作日程;统计、汇总并存档考核成绩;受理各类举报和投诉,并向考核领导小组报告;追踪、督促考核结果的落实和运用。
第九条益盛港员工考核实行公司考核、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的两级考核制。
第十条考核实施时间
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每月20日,当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备案。
2、年度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在当年12月20前结束。
第十一条部门员工的考核以部门经理为考核责任人,部门经理的考核以公司党政一把手为考核责任人。
第十二条考核责任人每月按照考核表格的具体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并给出合理评分和客观评价意见。
第十三条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的具体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并出具合理的分数和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在考核期间,被考核人因工作变动而调离原部门,调离三个月以上的,由新部门进行考核;调离不满三个月的,由原部门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考核人的职责
1、考核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于所强调的考核项目的评分、评语以及对测评结果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应特别予以注意。
2、公司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备案。
3、考核结果存在争议时,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十六条根据考核工作计划,每年下发员工年度考核通知(月度考核为常态考核,不另发通知),说明考核的目的、对象、方式、内容以及考核进度安排等。
第十七条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所列明的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标准量化打分,填写相关考核表格,并由被考核人签字。年度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七天。
第十八条评价
部门经理每半年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优缺点、今后的改进方向做出书面评价,随当月考核表报公司。
第十九条投诉
员工如对年度考核结果有质疑、投诉,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领导小组经重新审定后,将复议后的考核结果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及本人。
益盛港公司员工对复议后的考核结果仍然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向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二次复核申请,由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核查。
第二十条兼职民警、益盛港员工的月度考核和年终最终结果分别报公安局政治处备案和公司存档。公司合同制员工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和公司档案。
第二十一条考核指标权重
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月度考核由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工作业绩项70分,工作表现项30分。
兼职民警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成绩和民主评议、基础理论考核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60分,民主评议占30分,理论考核占10分。
其中绩效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按照比例折算得出。民主评议中公司领导评议占60%、同级同事互评占20%、下级员工评分占20%。基础理论项考核由局统一组织实施。
益盛港员工的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成绩、基础理论考核、实践操作技能、民主评议四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50分,民主评议占20分,理论考核占15分,实践操作技能占15分。绩效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按照比例折算得出。民主评议项部门经理打分和同事互评各占50%权重。基础理论项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操作技能项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公司合同制员工的年度考核包括绩效考核成绩、民主评议、实践操作技能三部分,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60分,民主评议占20分,实践操作技能占20分。考核权重和办法参照益盛港员工。
第二十二条年度考核成绩的确定
考核最终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为:优秀、优良、良好、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优秀:就自身岗位而言,以创造性的方式做出重大贡献,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
优良:超过常规岗位要求,并超过预期地达到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
良好:符合岗位常规要求,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考核评分在80---89分之间。称职:符合岗位要求,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地达成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在70---79分之间。不称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下。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本人公开。在考核过程中,考核领导小组应负责考核原始评价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评议,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人必须对自己做出的评价结果负责。
第二十四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1、员工岗位调整的主要参考依据;
2、与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直接挂钩;
3、与培训开发、学历教育、休假、疗养等待遇挂钩;
4、给予员工奖惩、组织发展的依据;
6、其他员工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给予提醒或调岗;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则转为待岗。
7、被考核人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按相关条例处理。
污染防治考核工作方案篇六
为确保产品研发目标的达成,推动研发项目的发展,提升研发部整体研发水平和研发工程师的工作效率,提高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设定此绩效考核方案。
公平公正原则
3.1工资结构
工资结构=标准工资+项目绩效奖金
3.2项目绩效奖金
为鼓励公司研发部门的员工不断进行技术改进及创新,加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及竞争力,对公司年度计划项目设立项目绩效奖金。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参与项目奖金分配。
4.1项目绩效
4.1.1研发项目以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形式进行工作;为检验项目研发的成果及效益,为项目维护及改善提供依据,设立项目绩效考核制度。
4.1.2由项目研发部门拟定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项目研发进程计划、项目达成目标计划、项目研发经费预算等内容。报送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门进行项目备案。
a项目成本改进:成本降低百分比,参考成本降低的难度。
b项目完成进度控制:由考评人根据项目的实际研发进度与计划进度时间进行对比;综合考评整个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研发的某个阶段受到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导致阶段研发进度无法达成,但整个项目在计划内完成的,不影响考核结果。
c项目完成质量控制:由考评人按照项目目标实际达成率进行考评。
d项目研发费用控制:结合财务中心的数据,对照实际支出的研发费用占计划费用的比例进行考评。
e项目技术难度:从技术复杂性、技术创新性和技术通用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f部门负责人担任项目考评人,对考核各项标准进行严格把控,并对各项考核标准负责。
项目负责人分配系数=2研发人平均分配系数
研发人员分配系数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研发总监审核备案。
4.1.5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薪资调整等人事变动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5.1研发部关键绩效考核
研发部关键绩效考核是评价研发部工作重要指标,每年进行一次,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5.2研发部负责人关键绩效考核
研发部负责人关键绩效考核是评价研发部负责人工作重要指标,每年进行一次,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薪金和人事变动的重要依据。
5.2研发人员关键绩效考核
研发人员关键绩效考核是评价研发人员工作重要指标,每年进行一次,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薪金和人事变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