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楼板现浇施工方案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空心楼板现浇施工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主导、镇村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以打造“整治、文明、有序”的镇村环境为主题,以全民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入手,在全村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集中解决镇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坚决清理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完善公用设施,规范交通运输秩序,大力提升镇村形象,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质量,促进全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环境整治从7月10日开始,确保8月7日前全面完成环境整治,8月10日-9月上旬顺利通过、镇、区、市、省四级验收。
(二)重点任务
一是清理存量垃圾。全民发动,集中整治存量垃圾和村内草堆、粪堆、垃圾堆、建筑垃圾堆以及房前屋后、水旁、路旁的杂草等。全面清理公路沿线垃圾,村庄背街小巷,村庄周边无积存垃圾,不留死角。做到村庄无“四堆”、无污水塘、无臭水沟、无杂草、无交通障碍等。村两委成立督查组对各村环境整治情况不定期督查。
二是强化组织落实。以一名村干部为片长,队组长为街长,*员为巷长,卫生保洁员为主力的层层负责的保洁队伍。层层落实,狠抓村庄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
三、村级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实施标准
(一)村庄面貌整洁有序。村内道路路面干净,两侧整洁,道路及周边公共环境无垃圾、无积水、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村庄房前屋后卫生整洁,家禽家畜圈养,圈舍要清洁卫生,无露天粪坑。
(二)生活垃圾妥善处理。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和清运设备配备合理,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建立垃圾日常清运制度,保持村庄整洁和常态化。建管所负责移动垃圾箱的垃圾转运工作。
(三)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村庄排水系统完善,道路两侧有雨污水排放管道或沟渠且排放畅通,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完善村庄排水设施,要不定期清理下水道,保证其畅通。
(四)村庄道路通达安全。路面平整,横坡适度,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完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打谷晒场等影响车辆安全的脏乱差现象,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对村庄道路加以改善和提升。
(五)河沟清洁畅通。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无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塘。河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无行洪障碍物,无阻水高杆植物。定期开展河道疏浚,保持“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
(六)村庄生态环境优良。村庄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能绿尽绿,应栽尽栽。村内花草树木得到妥善养护,无乱砍乱伐现象。
(七)公共设施运行良好。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等由专人维护,设施完好,维护到位,使用正常。
(八)无卫生死角。村庄周边及背街小巷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村庄周边要达到和村庄中心区一样整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确保抓出成效。
(二)细化责任,精心实施。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整治会战目标任务要求,进行细化量化,拒绝理由,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敢于攻坚,破解难题,狠抓落实,高质高效完成整治会战各项任务。
(三)全面发动,广泛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全民参与整治会战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村督查组不定期对各片环境整治进行督查,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予以表彰。
镇 村 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空心楼板现浇施工方案篇二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xx个村,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xxxx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xx%,xxxx年底前完成xx%,“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空心楼板现浇施工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空心楼板现浇施工方案篇四
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切实规范土地和房地产开发市场,促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国土部、住建部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摸清全县“小产权房”底数,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维护土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全面摸底排查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和各集镇规划区周边区域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基本情况;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依法查处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以本次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小产权房”预防、监管、查处的共同责任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小产权房”现象的产生,规范房地产市场。
全县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房权”清理整治工作从xx年12月10日开始到xx年1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组织召开“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市关于开展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掌握政策,落实责任。
对县城规划区及集镇规划区周边区域集体土地上已建和在建房屋进行集中摸排,全面查清“小产权”房屋类型、数量、分布、建设及出售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处理意见。
对排查出的违法案件,由国土局、住建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所涉镇等单位进行联合行动,对违法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进行公开处理,依法强制拆除。
县“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报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县政府成立县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小产房权”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负责“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日常工作。并从国土局、住建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清理整治工作组,分组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小产权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小产权房”清理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把握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不留死角;要严格执法执纪,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坚决予以拆除或没收,确保清理整治成效。
地产市场秩序,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对推进城镇化、加快城市建设带来很大影响和阻碍。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络、报刊、短信、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向干部群众宣传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告知购买“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让政策宣传到村入户,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国土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各镇要对集镇及周边安置区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未开工的“筒子楼”项目一律不得再开工建设。纪检xxx门要加强责任追究,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书、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严厉问责,追究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对从事参与或支持、包庇、纵容“小产权”违法行为,监管不力、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的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空心楼板现浇施工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