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整治计划清单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环境卫生整治计划清单篇一
(一)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平台上堆放、吊挂其他杂物的;
(二)运输液体、散体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三)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
(六)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的;
(七)临街空调器冷却水凌空排放的;
(八)向河流、河涌、湖泊、池塘等抛弃、倾倒废弃物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按禽类每只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畜类每只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将建筑废弃物倒在公共场所、街道或者穿越城市市区的公路两侧的;
(五)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原设施造价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六、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可处以重建(置)价2倍至10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九、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扰乱车站、商场、公园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扰乱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十、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十一、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十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十三、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十四、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五、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落实餐饮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责任,餐饮垃圾应当交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处置单位禁止将餐饮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原料生产、食品加工,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饲养畜禽。违反本规定的,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处罚的行为。
十七、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十八、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xx县人民政府
1月26日
环境卫生整治计划清单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做好新时期中韩街道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群众的健康水平,持续、有效地推进农村卫生城市化管理进程,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各级卫生村庄为载体,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力度,紧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用三年时间使全街道农村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村容整洁、畜禽圈养为主要任务,结合爱国卫生其他工作,通过三年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街道、社区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街道、社区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日产日清,柴草堆放整齐,畜禽圈养,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至20xx年底争取实现30%以上农村社区达青岛市卫生村庄标准。
三、工作范围
街道办事处驻地及所辖农村社区。
四、工作标准要求
(一) 街道办事处驻地卫生
1、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及人行道和小街巷硬化率分别在90%、70%和50%以上,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实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驻地村庄卫生户厕普及率在90%以上;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管理状态;驻地居民饮用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 环境卫生管理。配有环卫队伍和专业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覆盖率在90%以上;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三大堆”和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集贸市场实行经常化卫生管理。
3、 环境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并配置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绿化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
4、 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庭院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室内卫生整洁,设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取消旱厕,建有水冲式或三格式公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
5、 食品卫生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四证”齐全,亮证经营;卫生设施配套,制度健全,食品卫生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均在85%以上;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健全和落实旅馆、浴池、理发店、商店、医院等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操作规程,主要卫生指标合格率在80%以上。
7、 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辖区内灭鼠达标。
(二) 村庄卫生
1、 基础条件。村庄规划整齐;主要街道硬化,支巷平整,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无垃圾暴露存放;卫生户厕普及率在9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 绿化美化。主要街道绿带、行道树整齐美观,管理到位;支巷内因地制宜栽植花草;村内建有公共绿地。
3、 环境卫生。设专人负责村庄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垃圾日产日清;村内无“三大堆”,村外“三大堆”隐蔽集中放置。
4、 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灭鼠达标。
五、工作内容
(一)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组织群众定期开展消灭蚊、蝇、鼠等病媒生物活动,以灭鼠为重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工作规程。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灭鼠工作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专人负责;按照市、区灭鼠统一部署,及时进行动员、布置,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在灭鼠活动中,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验收。
2、 工作落实。制定符合街道实际的灭鼠工作方案,按程序组织灭鼠活动;保证足够的灭鼠经费,按时足量购置毒饵;培训灭鼠技术人员,确保投饵到位,灭鼠覆盖率在95%以上,基本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屋,单位环境不留死角。
3、 效果指标。每次灭鼠活动后,经检查考核,室内鼠密度应在1%以下;室外鼠密度应在2%以下;有鼠情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
(二)健康教育。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要达到100%。要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卫生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固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预防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六、方法步骤
从20xx年3月始至20xx年12月底,用三年时间在全街道农村社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街道将选择两个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进行试点,总结探索点上经验,为面上整治奠定基础。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
按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展开综合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
总结前段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活动推进步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由街道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取划片分组到各社区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组织实施,为迎接市、区爱卫会的检查做好准备。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街道所属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还较为突出。群众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生活设施相对滞后,还存在部分垃圾随意处理,环卫设施不配套,白色污染不断蔓延的现象。有的社区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排水渠道不畅,环境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提高农村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并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整治工作开始前,紧密结合辖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排查摸底,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明确提出整治目标、重点、进程及保障措施,方案既要有解决当前问题的近期目标,更要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建立责任网络体系,为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为此,要把不间断的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不断健康深入地发展。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实际效果出发,突出整治的重点,解决问题的难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要舍得投入,并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一是设置足够的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中转站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四是整修道路、硬化街巷,畅通排水渠道,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并举,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逐步建立和形成一套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切实强化整治工作的督查考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历时三年,任务繁重,为确保整治工作广泛、持久地开展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街道将在不断完善自查机制和上级检查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措施,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街道将采取日常督查和最后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查,日常督查的内容将列入街道对各社区的考核当中,按照整治工作的不同阶段确定每年的考核内容,街道将组织专人对各社区的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最后考核由街道组成检查组,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社区进行最后的检查验收,评选优秀,给予表彰。
环境卫生整治计划清单篇三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市高速路政大队将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贯穿于路政管理工作的始终,于10月份专门成立了市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通过摸底调查,并结合辖区内高速公路特点制定了《市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和内容,将整治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分路段落实到人,细化了职责,规定了时限,建立了责任倒查机制,确保整治任务按标准、时间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同时以现场会、协调会和分析会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目标和责任,加压紧逼,密切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顺利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加强横向协作,协调海事、环保、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高速公路业主、养护单位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局面。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
为争取群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大队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以报纸、电视、网络等各大新闻媒体为宣传主导,报道整治行动的动态和进度,并制作了专题宣传资料,通过车辆流动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走村入户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以此为契机,加强路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至今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0条。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取得了沿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减轻了执法工作阻力和难度,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了浩大的声势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高速路政大队以辖区内高速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各类工业、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场),各类违法垃圾回收堆(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场所和构筑物为重点,通过沟通协调、说服教育和行政强制等措施开展整治。
1、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实施预防性管理。切实转变队员管理意识,实行管理前置、事前预防、主动应对的模式,做好事前宣传、事前了解和事前控制。大队将路域环境列为路政巡查的重点内容,增加巡查次数和频率,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各类违章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事后查处的被动局面。
2、联合集中治理。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大队着重强化了桥梁安全保护工作,组织队员对辖区内桥梁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逐步建立一桥一牌一档一责任体系,抓紧完成跨普通公路桥梁柱式桥墩警示标志设置工作,走访挖砂业主提醒雨季汛期牢固挖砂船只,联合水利部门开展打击违法挖砂活动。积极开展治超行动,严防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同时,加大桥涵人通清理力度,联合高速公路业主、养护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桥梁安全。二是依法清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及时清除公路和用地内的各种乱占现象,依法拆除建控区范围内的各种违章建筑、残垣断壁以及影响公路美观的设施,杜绝建筑控制区内新增违章建筑物。三是强化标志标线标牌管理。定期开展标志标线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摸排,按设置时间、设置单位、审批情况等逐一全面调查核对,实行动态管理。依法依规拆除并更换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或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的交通标志。经批准设置但影响美观的非公路标志牌,责令设置者及时整改,对擅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坚决予以拆除。四是规范施工现场秩序。开展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施工路段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彻底清理作业现场废料、废渣,及时恢复交通。五是增绿色,整脏乱。督促养护部门消除绿化空白路段,及时开展绿化带修剪,清除公路路面及公路用地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和堆积物。规范加水点设置,防止乱排污水。同时,取缔占道经营,在高速公路连接上增设了16块告知牌,严禁单位和个人在路边搭建临时棚屋、乱倒垃圾,乱停乱放、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等行为。对抛洒、滴漏的车辆加强管理,及时清除掉落、遗洒、飘散在高速公路上的障碍物。
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共清理汽车修理点加水点15个,拆除违章建筑物90平方米,清理非公路标志牌9块,清除桥涵人通内堆积物1425立方米。路政执法力度明显增强,出动执法人员4928人次,规范施工现场32处,清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13处,清理占道摆摊设点40余处。通过行之有效的攻势,基本消除了“脏、乱、差”现象,路容路貌和通行环境明显改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市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了“畅、安、舒、美”的行车环境。
半年来,我们在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具体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宣传工作虽然做到了有广度、有深度,但是还不够,部分群众,特别是沿线村民和司乘人员环境卫生主体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期性和长效性,群众参与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尚需营造更加良好的工作氛围;连接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量较大,需要加大整治力度;与其它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动、协作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加水洗车、乱堆乱放、摆摊设点等容易出现反弹现象,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开展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贵在长效,重在管理。我们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落实整治措施,从根本上改变辖区内高速公路环境卫生面貌,建设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1、继续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强化宣传,尤其是加强对沿线村民、司乘人员的宣传工作,做到媒体上有声音,公路上有标语,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和文明劝导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掀起群众支持和参与高速公路环境卫生治理的热潮。
2、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为统领,持续深入开展桥梁安全保护行动、标志标线专项检查行动、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和养护施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抛洒滴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3、加强督查。建立健全考评机制,鼓励创先争优。充分发挥路政督查组促进和推动工作的作用,对各中队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协调和督导,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使全员一如既往地重视高速公路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把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持之以恒地把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下去,努力营造和谐、优美的环境,全面提升境内高速公路环境卫生水平。
环境卫生整治计划清单篇四
一、督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州县直各系统、单位及时派人到指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域明确环境整治任务,从检查中发现州直单位虽然人员到位,但对此次攻坚任务重视不够,特别是出现“出工不出力”现象,对环境责任区的垃圾清理清除不彻底,部分单位根本没行动,致使推动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不统一,步调不一致。
(二)检查情况
1、州直单位:(1)大部分单位能组织清理清扫;(2)各单位“一把手”对环境卫生整治不重视,安排不到位,没有树立“同仁是我家”的思想,责任区环境整治不彻底;(3)在清理清除时,对垃圾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
2、县直单位:(1)动员干部职工出动,对环境责任区进行了清理清扫;(2)雇佣装载机、挖掘机车辆等清除、填埋;(3)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环境卫生整治的要求动员,部署开展环境整治;(4)对河道内垃圾焚烧,造成环境污染;(5)县委、县政府系统、文体广电、林业环保、年都乎乡等单位对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到位,清理清扫干净。
3、省驻州单位:(1)对安排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没有及时派人认领环境整治任务;(2)对环境卫生责任区未行动起来;(3)造成环境卫生整治攻坚任务不统一,责任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明显。
4、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1)城区环境卫生统一行动不明显,城管局安排工作不到位,环卫工人工作不主动;(2)城中村城管未安排清理工作;(3)城区绿化带、护栏未清理,致使造成垃圾死角。
5、乡镇环境卫生整治情况:(1)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动员会,组织干部职工、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组,明确了各村的责任区,有联点乡领导负责制;(2)组织村社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清理清扫,雇佣装载机、挖掘机清理建筑垃圾;(3)通过党员培训班,动员党员发挥作用;(4)存在问题:隆务镇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安排还不到位(铁吾村周边、坡垃圾明显),部分乡镇在两乡镇交界处相互推诿,有盲点,农村杂物堆放零乱,村容村貌直观不整洁。
二、工作要求
1、州、县单位,省驻州单位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同仁地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对此项环境卫生作为一次革命,彻底整治“脏、乱、差”,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基础性工作。
2、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认真做好“门前五包”,依法制止和严厉打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排污水等现象,划定固定停车区域,并对市场归行划市。
3、城管部门加大对城区环境卫生的清理清除,制定环卫工作清扫制度,明确时间、地点、责任人;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经常性的巡查城区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现象。
4、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对社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积极动员社会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营造浓厚的环境卫生整治氛围。
5、团委、工会、妇联积极组织志愿者、学生上街捡拾垃圾,清理城市“牛皮癣”,公共设施的擦洗,培养学生、志愿者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同仁是我家,卫生靠大家”、“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的牢固思想意识。
6、加强宣传,教育广大居民树立环境意识。宣传部门通过电视台、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现代传媒技术和宣传栏、电子屏、广告牌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跟踪报道,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人,进行电视曝光,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和优秀个人,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中去。
xx县爱卫会(代)
11月28日
环境卫生整治计划清单篇五
一、严禁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行为,违者责令立即改正并当场处50元罚款,拒不清除、态度恶劣的,处200元罚款;乱贴小广告的,一律停机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
二、严禁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定。凡不履行责任的,对责任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严禁店外经营、作业,违者依法查封、扣押经营工具和物品,处20xx元以下罚款。
四、严禁擅自从事摆摊经营、兜售、揽工活动,违者依法查封、扣押经营工具和物品,处3000元以下罚款。
五、严禁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违者赔偿损失,处20xx0元以下罚款;擅自占道设置踏步、户外宣传点等设施的,处20xx元以下罚款;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可采取锁定车轮、拖离现场等措施,处10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摆放的,处50元罚款。
六、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违者依法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者依法暂扣运输车辆,责令限期改正,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严禁车辆未密封、包扎、覆盖运输散装、流体货物上路,撒漏飞扬的,责令立即改正,处20xx元罚款。
七、严禁建设工地未按规定围挡作业,违者责令立即改正,处20xx元罚款;严禁车辆出入工地污染道路,违者责令立即改正,处20xx元罚款。
八、严禁擅自搭建建(构)筑物,违者一律依法拆除,并依法追究施工单位、个人责任。
九、严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违者一律依法拆除,并处20xx元罚款;严禁违规设置户外招牌,违者一律依法拆除,并处200元罚款。
十、严禁擅自砍伐树木、损坏城市花草树木和园林绿化设施,违者赔偿损失,依法处5000元以下罚款。严禁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者赔偿损失,依法处30000元以下罚款。
十一、凡阻碍、妨害本通告实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本通告自20xx年8月28日起施行。
20xx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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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整治计划清单篇六
马家河社区地处南部山区,是一个典型的“城郊社区”,受条件限制,基础设施建设极为落后。为将社区创卫工作全面落到实处,按照市、区创卫工作的部署,结合“创卫进庭院”工作的安排。社区针对目前创卫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集中整治方案如下。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组 长:李瑞群(武当街办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负 责:马家河社区创卫全面工作。
副组长:马帅旗(武当街办副主任)
张 清(武当街办干部)
商长富(马家河社区书记)
负 责:单位创卫的监督和具体任务落实
成 员:何 燕(街办干部)
李 强(街办干部)
陈海燕(社区干部)
韩 华(社区干部)
负 责:领导小组安排的所有创卫工作任务的实施。
二、规划整治内容,制定工作时间表,落实责任人。
整治内容:
1、泄洪渠清淤、硬化加固。石板沟泄洪渠清淤80米,硬化加固40米,解决此处脏、乱、差问题。
整治时间:20xx年3月20至4月1日(已完成)
责任人:李瑞群、张清、商长富
2、增加卫生设施设置,修建垃圾池2座,解决60户居民垃圾处理问题。 整治时间:20xx年4月1至4月17日(已完成)
责任人:李瑞群、马帅旗、商长富
3、道路改造。陈家湾巷泥巴路改造100米,进行硬化。
整治时间:20xx年2月1至3月16日陈家湾巷泥巴路改造100米(已完成)。
责任人:李瑞群、马帅旗、商长富
4、明渠暗排3处38米,解决生活污水排放,加盖盖板。
整治时间:4月18日至4月26日(已完成)
责任人: 马帅旗、张清、商长富
5、77户居民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治理。
整治时间:1月26日至5月2日57户(已完成),还剩20户(正在进行中)
责任人:李瑞群、马帅旗、张清、何燕、李强、商长富、陈海燕、韩华
6、清理社区4处卫生死角。
整治时间:3月10日至4月25日(已完成)
责任人:李瑞群、马帅旗、张清、何燕、李强、商长富、陈海燕、韩华
7、清除野广告、标牌。
整治时间:4月1日至4月28日(进行中)
责任人:李瑞群、马帅旗、张清、何燕、李强、商长富、陈海燕、韩华
8、墙体涂白400平方米。
整治时间:2月21日至3月27日(已完成)
责任人:李瑞群、马帅旗、张清、何燕、李强、商长富、陈海燕、韩华
9、社区内创卫宣传标牌制作、悬挂,健康教育宣传栏制作。
时 间:4月24日至5月3日完成(正在进行中)
三、强化主要措施:
(一)采取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多层次、多渠道,强化对社区环境的监管,充分落实责任制及奖罚措施,探索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社区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二)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社区77户居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区下发的验收标准,狠抓落实。
(三)结合社区建设,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监管,规范环境秩序,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主要大街进行重点清理整治,提高社区环境建设水平。
(四)协调做好垃圾处理工作,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同时狠抓社区内的非正规垃圾填埋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