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实施方案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篇一
狗街社区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全面改善村社环境,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结合村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
整治旧村和整治环境卫生要紧紧围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这个关键点和出发点,抓住重点,稳步推进。通过整治,使村容村貌整洁优美,达到“安全卫生、环境优美、舒适文明”的基本要求。
1、村内道路全部实现硬底化,确保村内道路平坦、整洁、通畅。
2、完善村内排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实现“三化”即雨水排放明渠化,污水排放暗渠化,排水系统的各种管渠硬底化,保证排水畅顺。
1、加强道路保洁管理。主干道路要保持洁净,要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定时清洗路面。路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
2、加强村内道路门前管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
3、加强禽畜圈养的管理。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制订出相关的奖惩制度,确保辖区内无禽畜放养。
4、加强除四害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灭蚊活动,要定期进行灭鼠、蝇和蟑螂活动,以控制鼠、蚊、蝇和蟑螂孳生繁殖。
5、加大对乱倒垃圾、乱拉挂、乱挂衣物、乱停放、乱摆卖、乱张贴等现象的清理和打击力度。
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解决本乡农村道路管理养护滞后的问题,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交通人民办,办好交通为人民”的原则,切实按照“谁受益,谁养护”的管理原则,努力开创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乡辖区的乡村可供机动车辆通行的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本方案所称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水沟、边坡、公路留地、桥梁、涵洞、隧道及其它辅助建筑物。
四、养护目标:
1、20__年以来新建的水泥公路无沉陷、严重破碎板、坑洞、裂缝等路面病害。
2、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但是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清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添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养路人员在进行公路巡查、清扫时,拣拾公路两侧的塑料垃圾。
3、进入汛期前,要按照标准对路基进行全面整修。进入汛期后,要进行边坡杂草修剪,使杂草与边坡间平顺适应,边坡坡面平顺、坚实。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缺口应及时修补、夯实。养护用土要在远离路基的地方均匀浅挖。
4、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车辙、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
5、排水设施无淤泥,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中应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
6、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要经常清除伸缩缝内的杂物和沉积物。
7、涵洞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
8、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
9、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按照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
五、公路受益村村委会职责
1、公路受益村村委会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基金,并实行专款专用。
2、公路受益村要物色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养护工,对养护工实行严格管理,实行工作考评制,并在养护经费中适当配置铲、锄和手推车。
3、村干部要对辖区内的的农村公路实行分段包干,落实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路段进行养护和检查。
4、由于公路养护资金较少,村委会要按“一事一议”制度,制定落实本村负责路段的《道路养护公约》,发动群众义务投工和受益营运车辆积极参与。
5、确保路产不受侵占和道路车辆安全营运,积极协助上级交通部门查处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6、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不准批地建房,不准设置障碍物,影响视线,切实维护交通道路安全。
7、制止村民在公路边种植作物、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
六、养路工职责
1、养路工实行考勤制,按分段包干的办法做好养护工作。
2、必须保证路面平整,不能有大坑,出现有坑洼的路段要及时拉沙及碎石填平,保证排水沟畅通,保持公路路面宽度,如有群众侵占路面及种作物现象要及时制止。如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公路效能阻断,养路工要组织人员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篇三
“十一五”期间,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借助国家加大公路建设投入,实施“五年千亿元”计划的难得机遇,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实现“村村通”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以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宗旨,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多方筹资,加强管理,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质量和等级,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改建计划、标准和资金来源
改建计划:改建农村公路公里,年均100公里,工程造价为每公里34万元(每公里路基造价8.万元,每公里路肩造价3万元,每公里路面造价23万元)。
改建标准:改建农村公路路基宽标准宽度为7米,厚度为18厘米,要求用爱华林场黄粘沙垫层;路面标准宽度为米,厚度为18厘米,要求混凝土结构;两侧路肩标准宽度为米,要求用土方或粘沙夯实。
资金来源:国债资金每公里10万元;省投资金每公里7万元;县投资金每公里6万元;各乡镇自行解决资金每公里11万元。
三、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路基储备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十一五”期间,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各村屯,对村屯道路路基土方工程按照标准先行改建。经申请,经县交通局验收合格后,立项备案,并年报县政府审批。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解决配套资金问题。
“十一五”期间,县政府设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将匹配部分按照不低于当年新增财政收入5%的标准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同时,按照工农产品 每吨2元的征收标准,加大农产品销售环节地方养路费征收力度;县政府对农村公路改建给予政策倾斜,免除环评、规划设计、土地、工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税费。各乡村自行解决的每公里11万元缺口资金,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事一议”,采取出工出劳、投工投料的方式,对不出义务工的农户可实行以资代劳,出资额度小的可当年缴齐,多的可分二至三年缴齐;鼓励受益企业或回乡人员及社会各界人事捐资助路,为捐资助路的企业或个人树碑立传,实行农村公路贯名制探索建立商品路、贷款责任路建设模式,吸纳信贷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不足部分可协调施工单位先行垫付,争取三年的事情一年完,一年的债务三年还。
(三)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加强农村公路的监督管理
1、加强工程领导:农村公路建设实行 “三长”负责制,县长、乡长、村长一级对一级负责,县_门负责业务指导。
2、加强项目管理:必须坚持“四制”原则,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项目建设管理的规定,属招标项目的必须根据招标标准,由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进行招投标,招标工作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具有三级以上公路施工资质、资信的企业参与建设,投标按每公里1万元缴纳保证金。
3、加强质量管理。一是落实建设质量责任制。全面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责任制,做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二是落实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标准,坚决杜绝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三是落实三级质量监督体系。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管机制,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每个标段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做为监理,村派一名群众代表做为监督人员。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抽查和检测。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制定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四是落实质量责任人追究制度。对质量都督人实行立牌都督,便于沿线群众随时都督和举报。
4、强化工程验收。通村工程竣工后,由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办公室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型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组织验收,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项目等级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给予罚款,并进行返工。对于质量优良的要给予奖励。
5、加强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国家和省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禁截流、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四)、坚持建养并重的原则,强化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公路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养,按照省政府新出台的《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做到管养分离,市场有序,保障投入,专款专用,科学养护,有路必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办法》和《细则》中明确规定,县市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上按总数的70-80%用于公路养护,由县级公路部门,根据路况编制年度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下达计划。要求用于养护生产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县政府拨付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使用。为此,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机遇,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科学的养路费征收计划,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在财务管理上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用好农村公路养护的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进一步深化养护体制改革,成立养护公司,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积极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确保路路畅通。
(五)建立领导组织,强化责任落实
为保证“十一五”期间我且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高标准完成,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交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成立xxx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办设在县交通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乡长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常年抓公路建设,并与其它工作脱勾。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由村长负总责领导组织,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服务和监督。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各行政村必须无偿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用水、用电以及取土和原材料场地等。
(六)建立奖惩制度,调动各方公路建设工作积极性
自起,县政府将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每年度将定期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评比表彰,将评出1个先进乡镇,奖金3万元,评出2个先进村,奖金分别为1万元,对验收不合格的村2年内不列通村项目,三年后再议。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篇四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我镇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我镇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教训,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镇14个行政村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乱占耕地”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对于乱占耕地,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建房”是指单位或个人在不符合建房条件、用地规划、建房手续缺失等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农宅、瓦窑、临时搭建简易房屋等构筑物)。
组长:韩景保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仁义同志兼任。邹永林、唐立伟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城建工作组、农业工作组、财政所人员组成,城建工作组、农业工作组具体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财政所具体负责清查整治经费申报和管理。
(一)自查摸排阶段(长期)。
各村要及时召开会议,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力度;明确专人,分组分片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逐宗登记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情况,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统计上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长期)。镇人民政府对各村逐宗核实统计上报来的数据要认真复核,汇总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研判处置。在县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的带领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长期)。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制定整治处置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乱象反弹。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第一把手负总责,镇属各单位各村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行政村包村领导要统一思想,加大对各村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督促和监管力度。
(二)依法依规审慎处置。各站股室、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群管群防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既要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又要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三)严肃追究责任。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将清查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退休职工参与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主动汇报情况和争取处置。对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