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顾问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一
本标段包括天书崖中桥、红尘峡小桥、小壶口瀑布吊桥;
天书崖中桥:桥跨组成为:5*13米,桥梁全长为75.04米。桥梁上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桥台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桥墩采用圆形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交角为45?,桥梁纵坡为3.5‰。
红尘峡桥:桥跨组成为:2*13米,桥梁全长为34.04米。桥梁上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台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桥墩采用圆形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
小壶口瀑布吊桥:桥跨组成为27m+27m两跨连续加劲梁悬索桥,桥梁全长69.4m,桥梁索塔采用门式索塔,钻孔灌注桩基础;重力式锚碇。
建设单位:汉中黎坪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陕西鑫瑞市政公路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交院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陕西金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和其它安全施工的规定进行。
工程施工完全按照《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和其它安全施工的规定进行。
1、杜绝因工死亡。
2、不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故。
3、不发生施工人员高空坠落、脚手架攀爬失手事故。
4、杜绝因施工造成的门路交通间断,管道、通信、电力管线损坏等施工责任事故。
(一)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坠落
导致高空作业人员坠落有二种方式:一种是导致伤者高空坠落原因不是因为物质不定而引起,而是伤者本人身板失稳造成坠落称为直接高空坠落,另一种是因为物质变型、移位、打击使身板失稳而导致坠落。
1、直接高空坠落形式:
(1)行走中被障碍物所绊而失足。
(2)在脚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坠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运脚步不稳(如打滑、踩空)身板失控坠落。
2、直接高空坠落原因有:
(1)高空作业思惟不集中或开玩笑、追逐、嬉闹。
(2)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3)因深度睡眠、苏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现场孔洞及高处边缘缺乏栏杆或盖板。
(5)高空作业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坠落。
(6)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间接高空坠落表现方式:
(1)踩中易骨碌或不定物件而坠落。
(2)操作中用力过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架子管因变型、断裂而失稳导致人员坠落。
(4)事情中梯子攀折或全部倒出下导致人员坠落。
(5)触电、物件打击或其它方式导致人员坠落。
4、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地点无栏杆。
(2)通道上摆放过多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不妥。
(4)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梯子摆放不稳。
(二)高空落物伤人事故高空落物原因阐发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高空维修高空维修高空维修造成机械损坏、全部倒出、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攀折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运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割切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1、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板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事恋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墩顶、台顶以及其它危险的边沿进行作业,临空一壁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4、在没有脚手架或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作业,高度跨越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靠得住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健壮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二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紧密结合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以开展作风整治为抓手,着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等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以严明的工作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廉洁的从政意识,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通过活动的开展,促使全镇干部精神有新提振、工作作风有新改变、办事效率有新提升、干部监管有新举措、发展环境有新优化、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
围绕书记在全县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我县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一是上班不在岗,有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办私事的现象;
二是在岗不在位,有购物、炒股、聊天、打牌、看电影、玩游戏等现象;
四是工作不作为,有对客商、群众摆架子、甩脸面,习惯于推诿扯皮的现象。
六是执行力不强,有对安排的工作久拖不决,催了也不办,执行中还要变形走样的现象。
本次活动从5月18日全面启动,集中一个半月时间,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开展集中学习(5月30日前完成)。一是重点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省纪委“十个严禁”规定、市委市政府“三十二条规定”、涉企部门服务企业发展“十二项推禁令”、县委县政府“三十二条规定”、县“六个严禁”和洪建春书记5月17日在全县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实行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在学习过程中,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二是注重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自觉行动。
(二)认真开展查摆(6月10日前完成)。要从查找解决当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对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好“五查五看”,即:一查思想情况,看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责任心缺失的问题;二查作风情况,看是否存在庸懒散奢冷硬、工作不思进取的问题;三查履职情况,看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的问题;四查纪律情况,看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松懈、制度执行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五查自律情况,看是否存在自身要求不高、吃拿卡要的问题。
(三)制定整改措施(6月15日前完成)。“五查五看”是重点,个人要自查自纠,单位发现问题要整改,对于属于制度方面的要进行制度整改,对属于监管不严的领导要整改,对属于个人问题的领导要督促个人整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加以纠正。
(四)完善长效机制(6月底前完成)。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完善作风建设相关配套制度。镇党政办负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节水节能、请销假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党建办负责干部包片联村制度;镇纪委负责机关干部作风及效能建设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完善。
(一)强化领导。成立镇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同志担任组长,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部门作风建设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开展作风整治专项活动的落实。
(二)加强督察检查。镇纪委、人大、党政办将开展作风明察暗访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及时处理。
(三)统筹推进。要把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前的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工作相结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顿什么问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整治工作达到解决问题、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三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的统一要求,切实查找审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加强制度建设,以规避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形象,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经济卫士”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为了加强对全市规范审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规范审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法规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经审局、监察室、法规处、经审处、社保处、企业处、外资处、固投处、行事处、农环处、财金处、计算机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法规处处长为副主任,主要负责规范审计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和监督检查。
(一)规范审计执法程序。进一步梳理审计执法依据,细化审计执法内外部程序,并经市法制办确认,保证审计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二)规范审计调查取证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取证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调查取证,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三)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审计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实行审计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保证同事同罚。
(四)规范管理审计执法人员。严格审计执法资格审查,坚持持证执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等文明执法方式。
(五)大力推行网上执法。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推行网上办案。对凡符合上网条件的审计执法行为,都要在网上进行公开运行。
(六)实行行政指导和执法问责。进一步加大审计行政指导力度,促进执法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执法方式的进一步完善,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执法效能和管理效果。通过完善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公正执法,坚决查处违法执法、以审谋私等行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7月初)。主要成立组织机构,制订方案,加强审计执法工作在审计网和省市信息渠道的宣传报道。
(二)实施阶段(7-9月份)。一是明确审计执法主体,完善审计职权目录;二是梳理审计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三是细化行政执法内、外部程序,完善审计执法流程;四是严格执行审计署有关审计执法证据规范的要求;五是进一步细化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六是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七是公开审计执法事项,将执法主体职权、程序步骤、裁量标准、执法结果、执法人员、法律依据及执法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八是推行网上执法,凡具备上网条件的审计执法案件,要求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开运行。
(三)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份)。市局监察室会同法制处不定期对各相关处室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保障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有效圆满完成。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份)。市局监察室会同法规处对全市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审计系统目标考核内容。
(五)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作为集中整治年,20xx年后进入常态管理,各单位要自觉坚持规范化行政执法。
(一)在正常审计工作中做好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全市审计机关要以这次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更好的规范审计各项工作,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二)局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作为市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联系点,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汇报工作情况,以便取得上级组织的指导帮助。
(三)积极开展审计执法创新。各单位要在审计执法中,不断大胆创新审计执法的新理念、新方式和新方法,并及时总结形成材料报局监察室、法规处。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四
东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三服务”活动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盘活资源,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示范先行,优化功能,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室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在公布本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的同时,公示法律服务目录、操作流程、政策规定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挖掘“法律明白人”,在村(社区)从退休政法干警、村(社区)两委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部分党员和村(社区)民代表中培养3至5名“法律明白人”,帮助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
信息革新,丰富内容,确保工作覆盖广泛
建立完善“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模式,用好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工作群,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基层群众、村(居)委会人员之间的工作联系,保证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让群众“看得见”又“听得到”,增强群众认同感。
2018年全年,法律顾问通过微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257人次,进行法治宣传2824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2030次,开展法治微课堂225次。
加大监管,落实责任,确保运行规范有序。
加强培训交流,每年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并组织专业知识考试不少于1次,将培训情况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制定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逐条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不定时开展群众对法律顾问的满意度调查,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法律顾问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实行补助差异化发放,切实推行法律顾问补助与考核挂钩机制,形成“补助看考核,考核看档案,档案看内容,内容看实效”的考核工作链,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真正惠及群众。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五
一、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部署到位
高度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基层法律知识宣传、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提高涉法涉诉案件处结率、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与**律师事务所两家专业法律服务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重大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济合同、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务中,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代理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活动等。
(二)多措并举,协同推进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模式,我镇将法律服务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促使群众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历史遗留纠纷,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处理**上访问题的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业主、房地产负责人协商会议,并针对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法律角度向双方说明了各自的权责,结合双方诉求,提出了具体调解方案,合法合理化解信访问题。2018年年初至今,法律顾问共接到电话咨询73次,现场解答相关疑问或咨询51次,参与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书的起草与审核等4份。
(三)健全制度,督导到位
为规范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我镇实际,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定期服务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个周周三到镇便民服务大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定期开展法律讲座。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工作台账实行一次一记,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三是强化日常督导。发挥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督导作用,形成部门与法律顾问之间的相互配合,打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实行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制度,不定期对工作台账随机抽查督导,确保法律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二、取得工作成效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镇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交通事故赔偿、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给予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力帮助矛盾纠纷有力化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高法律行业从业者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驻村干部走访、海报和宣传单等途径形式进行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六
一、为公司决策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作为公司的决策者需要有预见性地综合的考虑企业的发展,在投融资、固定资产建设、公司法律结构的安排、项目安排等决策事务,面临着众多的法律风险,如果有了专业律师的介入,决策者的法律困惑都会迎刃而解。本所律师会给您提供最为专业的律师服务,让您在决策过程中,增加卓人一筹的智慧。
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顾问服务
(一)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1、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内、对外都会有很多的法律文件需要起草和修改,制作法律文件是律师的专长,对于一个管理完善的公司来说,借助律师的服务,严谨的审查,无疑会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本所律师将根据法律顾问单位的要求,通过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在劳资管理、债权催收、单证传递和管理、商务接洽、政府交涉等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律师意见,以保证公司经营及管理的合法性,切实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必要的时候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
2、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自公司高层或普通员工有关企业运作和发展的建议并作出归类总结,对企业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作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合同签约服务
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公司稳健经营的保障。控制合同陷阱和法律风险,专业律师具有独到的专业经验,由律师对重要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修改是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职能。本所律师可以针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同,分门别类地建立合同体系。根据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的不同,在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且无法律风险的合同条款。在签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随时安排律师参与,律师可以通过资质审查、签约见证及传递律师函等方式,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为重大项目的投资、立项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代理公司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如:经济、劳动合同起草、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受公司的委托发表有关声明以及合同见证、企业法律意见书等法律事务。
三、代理公司进行诉讼、参加调解、和解和仲裁活动,并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就可能产生纠纷的事务做好预防或诉前的准备工作及应诉工作。
四、我所多年来面向各类单位,专项开展了劳动类专业法律服务。针对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控制及节约”的服务总目标,提出了一个合法的、完整、独立的服务方案。
五、法律信息供应、咨询服务
本所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有着广泛的社会资源和涉及各领域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可供利用。顾问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遇到了自己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与顾问律师沟通、咨询、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以避免由于法律信息缺失造成的法律风险。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及时向顾问单位宣传、讲解。对法律顾问单位员工私人法律问题,顾问律师也将免费提供咨询。
六、法律培训服务
本所律师对公司的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是本所的专长服务项目,本所具备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公司提供培训服务,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使员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多一种法律思维。达到在顾问单位遵纪守法、工作敬业。
七、顾问服务方式及律师安排
为规范顾问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我们基于“为客户提供最及时的法律服务”的原则,尽职尽责地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本所拟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制度安排法律顾问工作。
1、现场解答顾问单位所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
2、收集、审查顾问单位已清查出的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各类情况;
1、总结上两个月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2、对顾问单位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
3、制定季度法律服务工作计划。
(三)年终律师顾问向顾问单位提交法律顾问工作年度总结及满意度调查。
(四)除日常性法律顾问工作以外,对于重大项目,本所将组织本所专业律师完成顾问单位委托的各类专门性法律项目。
本所及律师顾问律师对在办理顾问单位各项业务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顾问费用的收取
常年法律顾问费年费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一般均在120xx元以上,为让客户了解、感受我们服务的水平和态度,第一年可以在8000元—10000元之间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如果客户感觉不好,第二年我们不再担任法律顾问,如果客户感觉好,顾问律师值得信任,可以长期合作,第二年开始我们每年不低于120xx元法律顾问费,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各项非诉法律服务。当贵司涉及到诉讼、仲裁业务时,我所依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减半收费。
如果我所能够与贵公司合作,具体律师服务的内容我们视具体情况及贵公司的要求适时调整我们的服务方案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