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执法大队 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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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执法大队 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版篇一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要求及夏季安全事故多发的特征,结合全国第xx次“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自7月初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联合行动。
一、指导思想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在全乡夏季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主要是非煤矿山、冶金、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以及废弃矿山、农村危旧住宅、小微企业、来料加工点、安全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夏季高温时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爆防静电、防中暑中毒、防高温疲劳作业、防机械伤害的安全联合整治。
(一)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整治
1、矿山和尾矿库。地下矿重点整治夏季通风不畅导致中毒窒息,汛期重点防范应急逃生救援系统不完善等安全隐患;露天矿山要重点整治高温时段违规作业,超时加班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尾矿库情况,做好极端天气环境下的应急工作。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突出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反“三违”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
3、冶金等一般工贸企业。重点对在液氨制冷、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喷涂作业场所整治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按照武政办〔20xx〕56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液氨制冷、可燃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是抓好“回头看”,机械作业主要是做好安全防护和反“三违”工作,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安全整治
1、检查农村建设工地高温时段是否按规定避峰作业,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并按规定配戴等。
2、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执行、验收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安全措施情况,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管扣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维修过程中防高空坠落措施是否齐备;高处作业吊篮是否符合《金华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标准要求等。
3、建筑工地现场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等。
(三)工伤预防及劳动保护
1、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超时加班、是否遵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工作时限、停止工作时间段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休时间以及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
2、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已经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放入,要及时调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工作;还没有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放入,应抓紧制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要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指标纳入费率考核体系。
3、确定重点企业。根据本乡实际,从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工伤预防档案,制作规范的工伤预防书面指导书进行指导。确定企业为工伤预防的重点,建立工伤预防工作档案。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或书面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工伤预防。
(四)工会参与安全生产,保护职工权益
1、乡工会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运用工会“主动参与”机制,通过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2、结合《工会法》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职工安全与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经研究,决定建立xx乡“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祝xx
副组长:朱xx
成员:何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朱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按照乡企业安全生产由工办负责,村企由联村干部负责的原则,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对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网格员要及时上报乡安监所。二是组织督查检查。乡安监所与县安监局一起组织检查组,对所辖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在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对执法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推动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对夏季“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整治行动结束后,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完善提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内在要求,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温度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全市开展夏季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联合行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联合行动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联合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移动手机信息平台等传媒作用,加大对“百日攻坚”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充分发动全社会广大群众包括新闻媒体开展投诉举报和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排查整治工作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要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档案,对排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经查证属实,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航道执法大队 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版篇二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和区委、区*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组长:区供销联社主任
副组长: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成员:基层社各主任、各企业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各基层社、企业负责本单位的工作。
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仓库、厂房、宾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各单位针对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的有关重点领域,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二)应关未关闭不到位的,关闭取缔后有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四)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十)重大基础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十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二)商场、农资经营点重点整治:
农资:农药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仓库、厂房: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4月25日—5月5日),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6日—6月3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彻底消除经营环节中的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6月30日—7月11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强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长效机制。20xx年7月1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交区联社办公室,由联社汇总后上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航道执法大队 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版篇三
为深刻汲取天心区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6·5”火灾、雨花区“7·18”火灾、长春“7·24”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我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雨花区“7。18”火灾事故批示精神及区消安委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提升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重点:(1)居民住宅小区是否按照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和集中停放场所;
(2)是否存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
(3)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
(4)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
2、开展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整治。整治重点:(1)电缆井、管道井未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封堵或破坏的;
(2)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的;
(3)电缆井、管道井井壁上的检查用防火门缺失破损、没有铭牌标识、耐火极限低于0。5小时、门缝未作密封处理、未关闭上锁等的;
(4)电缆井内电线电缆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不安全接线方式接电的;
(5)弱电井管道井内违规加装强电设备的;
(6)井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遮挡或损坏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整治重点:(1)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4、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整治重点:(1)未对消防通道划线、标名、标牌的住宅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标牌工作;
(2)是否存在车辆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现象。(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安全办一、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5、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整治。整治重点:对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一、城市管理办二)
6、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整治重点:(1)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违规住人的;
(2)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3)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5)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7、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治。整治重点:(1)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的;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4)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8、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整治重点:(1)是否组织师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一)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1、督促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办所、社区(村)要对本行业、本辖区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8类“关键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七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
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
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
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2、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办所要督促本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公共安全办(二)要加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重点人群培训。公共安全办(二)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辖区社区民警、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2、开展全民普训。公共安全办(二)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上门入户培训,开展“家庭火灾自查自纠”等活动,发动居民学习逃生技能、整改家庭火灾隐患。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为抓手,通过走街串巷、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家庭高频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由街道安委办负责。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针对产业结构、火灾形势等辖区实际,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办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
(三)加强信息反馈。街道安委办将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有七个附件需要各社区(村)和街道办所分别填写(附件上已备注填写的单位),请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
航道执法大队 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版篇四
一、任务目标
摸清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建设手续、扬尘治理、监理人员履职等现状,并及时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用气宣传。通过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等措施,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领域运行形势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分组检查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建筑工程服务中心、质监站、安监站、工程股、基建股、监理站、招标办、清欠办、墙改办、科教股、燃热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监站,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
(二)成立10个专业检查组:
1.基本建设手续检查组:基建股
2.安全环保检查组:安监站
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组:质监站
4.违法分包及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组: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5.招标手续检查组:招标办
6.务工人员实名制、农民工资清欠检查组:清欠办
7.图纸双审、新型墙改材料检查组:科教股、墙改办
8.监理人员履职、监理资料检查组:监理站
9.扬尘治理“红黑榜”检查组:各检查组负责人
10.燃气领域安全检查组:燃热办
三、检查范围和时间
一是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4月21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燃气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相关自查资料放置现场待检。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4月22日-4月29日)。各专业检查组对在建工地、燃气企业进行拉网式综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是督查整改阶段(4月30日开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辖区内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本次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深刻的总结,并发文通报大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逾期未整改的,将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曝光并记录不良行为;
性质恶劣的,暂扣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住建领域春季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我局在本次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中将突出检查各施工企业的管理行为,同时各企业要及时掌握了解自身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住建领域安全检查方案
xx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住建局建筑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住建工作计划
航道执法大队 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版篇五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而实现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整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村(社区)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企业,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自查情况表》(附表1)的检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乡全面检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乡按照百日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对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全面开展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检查结果按《乡“百日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明细表》(附表2)。对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停产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应按照“打非治违”的要求坚决予以取缔。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乡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宣传,督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发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成立领导组,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对大检查全过程的监督、指导,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检查必须留有书面记录。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处理所有隐患和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