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篇一
深入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夯实农村用电安全基础,根本改善农村用电安全状况,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
坚持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实现农村用电居民“用放心电,用平安电”为目标,各村(居)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用电的特点,精心策划,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加大农村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仔细排查并彻底解决农村用电不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农村安全用电意识和使用水平,确保安全供用电。
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是各村(居)、镇直各单位的重要职责,特别是每年6月至10月是农村用电高峰期和高温雷雨季节,也是农村触电事故易发季节,各村(居)、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农村用电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农村用电安全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逐级建立农村用电安全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各村(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农户和田间场头进行检查、指导、帮助农民解决用电安全的实际问题,切实把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以镇中心小学为宣传平台,在镇中心小学内广泛开展用电安全教育,镇中心小学要成为“农村校园电力安全教育基地”,并要聘请一名“农村校园电力安全教师”。供电所每学期要到中心小学开展一次用电安全教育,增强全校师生用电安全知识和意识。
各村(居)单位要在农村用电高峰到来之前对供电设施、漏电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应立即修复或更换。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公安、农机等部门、重点对场头、田头的供电装置和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做好“三夏”和“双秋”期间电气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农事季节各村(居)和供电所要加强电力设备的巡视、确保用电安全。
供电所要认真贯彻上级供电公司关于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加以落实。大力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堆放柴草、设河捕鱼、盖房、挖土、植树等违章行为、确保电网正常运行和公共安全。供电所要加强对农电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和防范用电事故及触电急救的技能。
各村(居)和供电所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所属范围内的自建或商品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须对每一幢建筑,每一条线路的水平或垂直距离进行实测,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对新建房或商品房在用电之前必须先进行绝缘检测,符合要求方可装表接电,不得留有后患。凡在旧建筑物需要拆除时,首先及时先将电源切除,妥协处理。
各村(居)要加强与土管、城建部门联系。对规划的建筑物必须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居民集中区需临时用电者,应按临时用电要求办理手续,安装符合规程规定,到期拆除。各村(居)要依照《电力线路防护规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严格把好电力设施的安全关,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夏季高温高湿季节是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临时用电高峰期,也正是各类农村人身触电事故、农用电器事故的多发期,因此开展农业生产临时用电及家用电的绝缘检测示范活动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各村(居)要以指导农村用户规范用电设施为重点,配合供电所专业人员在使用现场开展宣传和测试活动。检测示范活动要坚持重在教育农户如何正确使用、检测家用电器、农业生产电动机具,如何避免触电事故发生,如何正确进行触电施救等。
各村(居)、单位要扎实开展安装及使用家用未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宣传力度,加强《居民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告知书》的送达工作,确保在《居民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告知书》送达率达100%,并督促农村居民全部按规定安装、使用居民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一)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
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高风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机构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对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已实施交通管控的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地市,严控人员输出;未实施交通管控的地市,人员抵达目的地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
2、有效落实“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强化实验室检测和诊断,切实提升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各地要指定发热门诊、定点收治医院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及时诊断并隔离治疗新冠肺炎病例,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防止漏诊、误诊,防止轻症转重症。
(二)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
2、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单位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3、落实院校防控责任。各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院校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学校医务室加强监测,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人有过接触以及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接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4、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检疫部门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5、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入监干警职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篇三
(一)临时救助对象
1、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
3、镇人民政府认定需要救助的其它困难家庭。
(二)临时救助范围
2、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4、镇人民政府认定需要救助的其它困难家庭。
下列情况不能享受临时救助:
1、因赌博、吸毒或拒绝介绍就业造成生活困难的;
2、拒绝提供家庭收入、基本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3、采取虚报、瞒报等手段骗取救助的(二年之内不得申请临时救助);
4、因子女择校上学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打架斗殴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临时救助标准
(一)个人申请。户主向当地社区居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凭证、困难原因说明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社区居委会审查。社区居委会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及时入户调查并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填写《东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后随同有关材料报社区民政办审核。
(三)社区审核。社区民政办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可采取邻里走访、入户抽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签署意见后上报镇民政办审批。
(四)镇民政办集中审批。镇民政办每季度(特殊情况除外)对社区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批,审批结束后返回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资金筹集及发放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部门按照上年度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从地方配套的低保资金中提取,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临时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对于行动不便或边远山区无开户银行的,由财政分局(所)发放到人,但要严格规范现金发放手续,接受监督管理。同时,区财政局预拨一定资金,在镇民政办设立临时救助专帐,对特殊紧急情况的困难对象实施现金救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各地要充分认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缓解城乡群众突发性、暂时性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狠抓落实,及时把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畴。
(二)严格政策,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各地要严格依照救助政策和救助程序,严格规范运作,规范管理。一是严格属地管理。坚持“救急救难、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临时困难城乡救助。二是要严格申报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审查、社区审核后报镇民政办审批的程序实施救助。三是档案完整。临时救助对象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档,乡镇(街道)要建立临时救助对象的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社区居委会要建立临时救助对象台账。
(三)加强监督,确保临时救助制度的安全运行。各地要摸准临时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严格审核,并逐层公示公开后上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救助。
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篇四
疫区返回人员、外地来(返)白人员,尚未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
上述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同时主自行家离14天,由指定医疗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做到对或社区(居民小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1、实施居家隔高观察时,指定医疗机构人员应当向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书面成口头告知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防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居家隔离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隔离观察员应每天掌握其健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相的个人防护措施。
4、居家用离观察期间,居家展离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信苗末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负责的医疗卫生机诊治或送发热门诊。
6、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时,如居家隔离者无异常情况,指定医务机构人员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
7、居家高观察期间,其所在社区(村)应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请各县(市、区)结合社区网袼化管控等指施,认真落实好、指导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控工作。
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篇五
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中央关于社会管理“三个最大限度”的总要求和国家电网公司的部署及指导,深入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政企联动、群众参与、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发动农村群众参与,通过完善标准体系、管理体系、责任体系,强化物防和技防措施,以人为本多维度开展安全用电宣教等措施,努力夯实农村用电安全基础,根本改善农村用电安全状况,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切实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用电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用电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使全县人民群众得到最大实惠。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发展战略为目标,到20xx年xx月底,用三年时间基本建立较为健全的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机制,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标准齐备,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显著提高,农村用电安全知识得到普及,农村供用电设施规范、警示标示标识等物防措施齐备,用电安全的技防措施完备有效,农村临时用电管理规范。
(一)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符合规定要求。一是至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配变台区总保护应装必装,中级(分支)保护按规定配置。二是至20xx年,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管理、检测维护和投运、更换符合要求,确保正确动作。三是推动农村家庭安装使用户用及末级漏电保护器,到20xx年前得到普遍安装使用。
(二)开展宣教,农村用电安全普及率大幅提高。一是中小学生用电安全知识得到普及。县供电公司开展农村中小学校用电安全知识宣教(每学校每学期不少于1次),形成常态机制。二是农村群众用电安全意识显著提高。结合农事特点,在每个乡(镇)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用电安全集中宣传普及活动,农村群众普遍受到用电安全常识、触电急救、电力设施保护等知识宣教。
(三)农村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至20xx年,通过综合治理,农村挂钩用电等私拉乱接违章用电行为显著减少。农村临时用电管理规范,安装规范,保护到位,标准统一。
(四)农村配电设施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高。一是至20xx年,农村10kv配电线路、配电台区等对地安全距离、交叉跨越安全距离100%满足规程、规定要求。二是至20xx年,基本形成农村供用电设施规范,供用电安全的技防措施有效,警示标志标识等物防措施完备的和谐供用电环境。
实施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重点要“完善三个机制,建立两个体系,提升一项能力”。
(一)建立健全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保障体系。完善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完善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标准制度体系。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健全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组织体系;完善健全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并发布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二)推动构建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共建机制。推动由政府牵头、主导,建立乡(镇)、村为主体,县供电企业参加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共建组织,实现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共建机制。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探索农村用电安全宣教、规范农村用电设施管理新方法;探索供用电设施保护的新措施;探索构建乡村(社区)电力服务组织,为农村集体及农户用电设施提供服务、强化用电安全管理的新方法。20xx年底前,“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共建组织达到90%以上,基本建立村级群众性用电安全服务机制,确保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基本形成。
(三)提升供用电安全保障能力。严格供电用合同管理,依法明确供用双方的责任界面;结合农网改造升级等工程实施,提高农网装备水平;分析解决当前农业排灌存在的用电安全问题。20xx年实现供用电合同及临时用电协议规范、供用电双方责任和产权分界点明确(高压及动力用户产权分界以供用电合同相关条款为准;普通居民用户以用户表下出线5cm处为界,往电源侧方向产权属供电企业,往用户侧方向产权属用户),20xx年前完成危及人身安全的农村中低压配电设施隐患整改,按照农网改造升级技术标准对乡镇、农村人员集中居住区域和中小学校周边供用电设施开展绝缘化改造;20xx年前,结合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大对老旧台区和供电设施的改造力度;20xx年前达到客户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装必装目标。
(四)健全专业技术体系。按照变台出线开关安装总保护,分支线首端或线路末端(集中安装电能表箱、农业生产设备的电源配电箱)安装分支保护的原则,开展总、分支两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改造、维护。20xx年9月前全面推进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用普及。
(五)建立农村用电安全宣教长效机制。普及农村中小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提高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20xx年前,力争使中小学校师生普遍掌握用电安全常识、基本安全用电技能、触电急救、电力设施保护等知识;20xx年前,将用电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生课外教学内容;20xx年前,基本实现农村户户拥有用电安全基本常识读本(手册、图册);20xx年前,农村群众普遍受到用电安全常识、触电急救、电力设施保护等知识宣教。
(六)建立完善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评价机制。通过对各单位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实效进行量化评价,促进本实施方案目标的实现。20xx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县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制度健全,标准完备,管理统一,运行规范,成效显著的工作机制。
(一)成立县、乡(镇)、村三级组织。为保证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电公司。同时乡(镇)、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村要明确专人进行管理。由县、乡(镇)、村三级管电组织和供电公司负责协调统一管理,共同履行各级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这项惠农工作落到实处。乡、村两级管电组织人员的推选要结合当地供电所意见,把懂业务、懂管理、责任心强、在群众中威信高的干部推选上来。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全县所有群众从中将得到实惠,各单位要站在惠及民生的高度,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积极配合,把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开展好、落实好,各乡镇、村要争当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的排头兵,真正把这项惠及全县广大群众的好事做好。
(三)严格落实奖惩。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并依据考核内容对各乡(镇)、村管理组织每月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实行“责任到人、考核到人”的管理机制,严格进行奖惩,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全县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到位要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