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智能停车建设方案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漳平智能停车建设方案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一
1、今年年初,我们依次走访在两会上提出提案个各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听取有关我市车辆停放管理方面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做出合理化解答。
2、针对两会委员在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单位制定出全市统一的停车标牌,并公示了停车场设置编码及收费标准等。对全市停车场施划统一的停车标线,明确停车场范围,为停车场收费员定制了统一制式的收费人员服装,开创了辽宁省停车场收费员统一服装正规化管理的先端,我部门对停车场标准化建设也加大力度,为有条件的停车场安装车辆定位器,从而更加规范、完善停车场管理。
3、我单位同交警停放处共同按照机动车停放规划,对全市所有的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从城市建设管理以及道路畅通方面,对设置不合理的停车场予以取消。
4、通过日常巡视,发现市区主干路及繁华地区机动车仍在人行道上停放,在我单位及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管理下,仍不见效果。针对这种现象,我单位采取措施。在保证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设置了铁障阻车设施。目前,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5、人行路机动车停放做为全市机动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特别关注。我单位为规范全市机动车人行路临时停放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对解放路等主干路及繁华地点,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对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地点,坚决不予批准停车。对具备门前临时停车的单位,必须按泊位线停放,由停车单位派专人负责停车管理。我单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6、针对永丰商业区及周遍地区机动车停放混乱等问题,我单位已经对永丰商业区进行了停车规划,并且协助永丰商业区管委会在中心区设置了49台泊位的停车场。使永丰商业区机动车停放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变。
7、我市公共停车场内有汽车修理厂占用停车泊位修车及换轮胎,影响了公共停车场的日常管理。针对这种现象,我部门致函市综合执法机关,请市综合执法机关予以清理。针对擅自施划停车泊位线及未经批准私自占道停车现象。我部门已经将违规名单致函市综合执法机关,请市综合执法机关予以处罚。
8、根据上级领导指示,我部门对我市游泳馆车辆在园林一号门前乱停停放现象进行调研。针对这种情况,走访了园林一号门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及听取广大市民意见,并组织游泳馆负责人召开游泳馆车辆停放管理会议。针对目前游泳馆车辆停放情况,经多方商议最终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上报建委机关。我部门也将继续对我市游泳馆车辆停放加强管理,并规划出更加合理规范的停车管理方案。
9、我部门所管理的停车场,经过这三年不断改进,停车场管理已日益成熟,但在停车场用人制度上却存在弊端。由于停车场收费员工作要求适应能力强的人员,导致收费员流动性大,无法办理用工手续,以至于收费员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伤、残等事故无法得到妥善处理。因此,为了更好的管理停车场,杜绝因用工所产生的连带问题。我部门借鉴外市停车场管理经验,将我部门管理的停车场委托给专业的停车场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委托给停车场管理公司后,停车场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意外事故由停车场管理公司负责解决。
1、我市的`停车场数量及提供的泊位,还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而且由于道路交通以及城市规划方面的限制,停车场的分布不平衡。
2、我市部分商家及业主为了个人利益,擅自改动或损坏禁停地点设置的阻车设施,这种现象十分严重,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警,但仍无有效手段解决。
3、去年行政大厅收费停车场在市领导的指示下,改为免费停车场。但目前有二家汽车租赁的车辆24小时占用停车场泊位,由于免费停车场,无法对停放车辆予以处理。使到行政大厅办公的车辆无处停放。针对这个问题,我单位已经向市政府办公厅汇报,市政府办公厅也未给出明确答复。
4、对我市热点地区停车场的规划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但在实际建设中并未得到实施。
5、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脱节问题。
1、同规划部门共同制定中远期的停车规划,积极参城市建设、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有关停车场的规划及建设。
2、参加相关部门对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收集新建停车资源详细资料,为以后停车资源合理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3、继续完善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努力为我市的机动车停放创造良好的停车空间。
4、结合现有道路交通状况合理增设停车设施,继续同有条件的单位联办停车场。
5、挖掘我市各类停车资源,在满足本单位停车使用条件下,对社会开放。
6、将已改做其它用途的地下停车场恢复原有使用性质,来缓解我市停车压力。
7、建立更加完善的停车收费制度,从而增强停车位使用效率,使得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在处党委及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在强化工作作风的同时,加强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全体同志都能按上级部署,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今后,我们将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完善城市停车场功能,使我市停车场真正成为城市建设工作中的一处亮点。
漳平智能停车建设方案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二
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xx〕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xx〕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到2025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停车普查,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布局和利用情况,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中心城区和各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求,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规划。在城市停车规划、详细规划中,要合理确定公交场站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结合公路、铁路、机场、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规划换乘停车设施,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市城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配建停车要求。2022年底前,组织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医院和大型商场、文体中心、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应适当提高配建标准。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明确停车配建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证(附图)中要明确配建车位数量、位置,商住一体小区要详细区分商业和住宅配建停车位数量和区域;对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严禁少配或挪作他用。中心城区公共建筑、旅游景区、市场、商住一体小区、商务办公楼等未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建停车设施的,应当予以补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居住小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办公、旅游景点等周边区域,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口袋公园、广场、操场、体育场馆、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发挥其复合功能,大力建设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和露天林荫停车场。将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组织实施主体。(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既有配建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小区,可统筹利用业主共有用地施划停车位、增建停车设施,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沿街开放区域停车泊位施划导则,统筹利用沿街开放区域施划停车泊位,统一规范建筑物退线区停车泊位设置,纳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沂城发集团、属地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制定路内停车策略,平衡停车需求,在老城区、老旧小区等刚性需求区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免费停车、非高峰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分时段泊位。建立路内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车泊位标志标线,综合运用现场查处、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措施和智能检测方法,加大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不规范停车、擅自改变道路停车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为等查处力度,及时拆除私自用于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地桩、地锁及各类杂物。完善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政策,让利于民,加大路内停车免费时长,降低夜间收费标准,缩小计费单位时长。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营业后,减少或取消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临沂城发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管理服务制度,采用黑名单、信用评级等方法,加强停车秩序管理。2022年8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名单,2022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名单。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的车位所有人、管理人错时对外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停车服务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制定智慧停车联网接入技术规范和标准,取消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停车设施信息联网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依托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系统,为公众停车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收费信息、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加强停车难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将停车设施规模和布局纳入详细规划编制审批,通过在换乘停车场增设摆渡车、限定停车时长、鼓励工作人员乘坐班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位、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及时发布车位动态信息等方式,缓解公共场所周边停车难。加强对公共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私设停车场、无照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加大违法停车治理处罚力度,及时依法拖移违停车辆,切实根治车辆乱停乱放。加快停车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停车行业协会出台停车场管理行业规范,引导会员企业加强停车行业自律建设。(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城发集团、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优化停车场建设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措并举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将停车项目打包,规模化运营。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在符合城市停车规划前提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符合产权办理条件的,可整体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不符合当前停车设施管理形势的制度文件进行清理或修订,推动制定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健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停车收费定价应实行差异化定价,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停车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其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确定;长期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或占用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车服务费或者车位场地使用费;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但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其他停车场鼓励30分钟以内短时停车免费。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行电子计费,推广使用视频桩、高位视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加强对停车设施收费公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按定价或公示价格乱收费的行为。建立完善公共资源停车收费管理体系,严防停车收费中的群众身边腐败。(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同和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落实配建停车标准的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是城市停车规划编制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是道路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是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是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漳平智能停车建设方案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三
一是上级有要求。停车管理是事关城市治理、展现城市文明、关乎交通出行的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苏办发〔20xx〕48号),提出了大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并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考核评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停车管理工作,项雪龙书记、方伟市长在调研公安工作时明确提出,要积极研究解决停车难等突出矛盾,全力打造安全顺畅、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是管理有需求。目前,我市停车管理仍处于人工模式,缺少有效的智能化管理手段;停车泊位周转率低,使用效率不高;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挤占道路,影响通行;停车诱导不完备,造成停车资源浪费等等,制约了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影响城市形象。(1)停车泊位缺口大,资源利用率低。市区汽车保有量约23万辆,每天递增约175辆,停车泊位仅17.26万个,递增较少,未达到《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中“城市停车泊位应为机动车保有量的1.1倍至1.3倍”的标准。目前市区部分居民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且普遍售价过高(15万至20万元),迫使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资源丰富,未对社会车辆开放,造成停车资源浪费。(2)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目前暂停收费,缺乏价格杠杆调节,大部分临时停车泊位被长时间占用,泊位周转率仅2.8次/日,没有充分发挥停车调节效能。(3)停车资源信息共享不足。全市停车资源未能实现共享,无法准确获取停车泊位占用情况、周转率、停车热点等信息。(4)停车信息发布渠道不畅。因缺乏停车诱导体系,居民出行无法准确获知目的地及周边空余停车泊位信息。
三是推行有先例。智慧停车主要目的是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停车乱及其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提升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部门于20xx年4月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城建〔20xx〕151号),要求提高智能管理水平,推广建立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近年来,我省苏州、扬州、盐城、徐州和外省兰州、杭州、郑州、沈阳、深圳等地,已先后开展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效果明显,民众反映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停车建设工作,市委书记项雪龙、市长方伟听取情况汇报、作出批示指示。副市长、公安局长徐敦虎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智慧停车建设工作。
6月17日,市政府办就《连云港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方案》书面征求海州区政府等18个单位意见,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7月10日,王友君副秘书长召集海州区政府等20个单位研究讨论《连云港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方案》,与会单位一致认为方案切实可行,应尽快推动实施。
市公安、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先后到盐城、扬州、深圳等地考察学习。目前,初步完成智慧停车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论证,并在巨龙路开展试点建设,全面完成主城区近3万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施划,完成市区129家经营性停车场30081个泊位备案。
《方案》主要由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建设步骤、建设模式、资金测算、工作要求八部分组成。
(一)建设内容。智慧停车建设主要建设全市统一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供市民使用的停车app,统一的停车收费管理系统,高效的立体化停车诱导体系和智能的停车泊位管理设施。全面汇聚各类停车资源,并与公交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人防指挥系统等衔接,实现立体化停车诱导、大数据交通分析、不停车自动缴费及社会治安防控。具体为6个方面:一是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平台,高度融合各类停车场数据,并汇入政务服务数据中心。二是将符合标准的停车场数据接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规范、升级已建各商业、医院、住宅小区等停车管理系统。三是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标准化改造临时停车泊位,科学设置泊位编号、停车信息牌和管理设施。四是充分利用现有监控和杆件,建设高位视频枪机和出入口抓拍枪机。五是建设道路一、二、三级停车诱导和手机app,实现城市立体化停车诱导。六是建设智能收费系统,推行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收费方式相结合的收费模式,逐步实现公共停车场不停车缴费。
(二)建设步骤。智慧停车建设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范围为西盐河路、民主路、朝阳路、东盐河路合围区域,时间为20xx年3月31日前。主要任务:建成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手机app,对2692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标准化改造,汇聚部分公共场所停车场数据,完成区域停车诱导建设,实现该区域范围内不停车收费和停车诱导功能。二期建设范围为幸福路、人民路、科苑路、海宁大道合围区域和中山路、中华路、海棠路、云和路等连云区4条路段,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善智慧停车系统,全面接入公共场所停车场数据,逐步将市区居民小区、单位等停车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停车资源共享,方便市民出行。
(三)建设模式。拟借鉴盐城等地做法,采用政企合作模式,由市公安部门统筹,通过邀标等方式确定由市属国企投资、建设。
(四)资金测算。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经测算,一期建设费用约为1800万元,二期建设费用约为9000万元,每年运营成本约20xx万元,全部由建设主体出资建设。一期建成后预计一年收费约1200万元,二期建成后预计一年收费约9000万元。在公安部门设立专用账户,收费所得优先用于支付智慧停车建设运营费用,盈余部分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预计四年实现收支平衡。
漳平智能停车建设方案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四
据南宁海关缉私局李警官介绍,案管系统的推广使用实现了四个显著变化。第一,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通过对证据采集数、未开展工作天数、超期办理等指标排查,实现对执法办案环节的实时、动态监管,避免“抽屉案”“僵尸案”等执法风险的发生,从而确保执法全过程“进系统、标准化、留痕迹、可追溯”,真正做到执法留印。第二,变问题追究为提前防范。通过动态监控案件办理,及时发现各单位、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开展风险研判,创建《案管动态》通报反馈相关情况,有效堵塞执法漏洞。
第三,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将关区执法场所的视频监控全部接入案管系统进行监控,通过强化执法场所、智能笔录等模块应用,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办案行为的发生,释放“在监督状态下办案”信号,有效规制执法行为和执法流程。第四,变结果控制为全程控制。案管系统可通过案件时间轴直观地关注案件的实时进展,并自动对办案时间点分等级进行临期风险提示,有效规避办案环节超期办理的风险,确保办案效率。
该系统自2018年3月全面推广以来,共触发临期风险提示870余条,案管中心及时对案件进行催办,督促民警按时、保质完成案件办理。
案管中心充分发挥案管系统的数据优势,对各类案件进行系统分析及风险研判,旨在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监管和打私效能,提升关区监管水平和提高打击走私效能。
2018年6月,案管中心通过案管系统审阅关区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两个隶属海关办理的部分互市进口申报不实案件存在风险隐患,中心及时根据工作机制开展风险研判后发布《案管动态》,指出问题并建议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及时开展风险排查及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边民互市监管的风险研判和处置能力。
2018年9月,案管中心通过对2017年以来关区办理的95起固废类“洋垃圾”案件的审阅,分析总结了“洋垃圾”(固废)案件的总体态势及主要违法违规手法,有针对性地指出关区在对“洋垃圾”监管和打私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海关正面监管、提升打私效能、加强业务指导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该期《案管动态》对关区固废案件的办理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南宁海关缉私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案管中心管理职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程等,深度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案管中心发挥应有效能,不断提高缉私成效。
漳平智能停车建设方案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改善停车环境,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重点区域公共交通秩序,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阜城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着眼阜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见缝插针、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应建尽建、能建则建,计划在停车需求大的城区,充分利用城区内长期闲置和拆迁后短期内不能利用的地块新建临时停车场89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9316个,快速推进阜城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城区停车压力。
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临时停车场建设;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由公安交警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情况下负责实施;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外具备条件施划的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一)合理选址
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公安交警、城乡建设等部门和颍州、颍东、颍泉区政府在阜城城区范围内摸排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空地,重点排查已完成征迁或部分完成征迁待建地块、主次干道周边闲置地块、政府收储地块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和市直有关单位摸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管理和产权属于市直机关的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地块,梳理出三个月以上无法利用的闲置地块,统筹考虑地块周边停车需求、交通通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停车场建设选址。
(二)加快建设
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根据任务分工,立即启动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颍州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54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5589个;颍泉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15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758个;颍东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20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969个。
(三)加强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新建临时停车场由各建设主体或其委托的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运维管理,按照省市关于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后,依法依规收取停车费用。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和让利与民的原则,停车设施建成后,免收停车费用不少于三个月,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在临时停车场,确保停车场竣工投入运营后,尽快实现车辆有序停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夏金锐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海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勇于攻坚,全力推进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
(二)加快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方便群众出行。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查督办,确保建设目标落实到位;定期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二和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彭楠楠)。
(四)完善奖补政策。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工程验收合格后,统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最终结算结果进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