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篇一
1、物业地域范围开阔,封闭性交强
3、购置物业用途复杂,有居住类要求、有办公类要求、有会所类要求等;
4、物业管理为混合式管理,即有河道及市政道路的管理,又有客户私有设施及服务的管理。
1、建议在保洁管理方面实行两个分开,即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与针对业主提供的保洁工作相分开。因为,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是属于项目区域内具有公共及社会性质的工作,其对具体的环境卫生标准及人员素质与直接为业主提供保洁服务的要求不同,分开管理有利于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必要时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将该部分工作对外进行分包处理。
2、突出物业管理的两个体系,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以及针对业主的管家式的服务体系。
2、对市政道路的保洁;
4、24小时水电维修;
5、对业主生活垃圾的定时清运;
6、对水、电、燃气等设备日常的保养与维护;
7、项目范围内绿化的种植与养护;
8、业主能源费用的代收代缴;
9、定期花木杀虫及灭鼠;
10、暂住证等社区性证明的办理;
11、业主院落档案的管理。
1、管家的服务,是指由管家负责,带领包括保安、保洁、厨师、司机等为主人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针对玉河项目提出的管家式服务,应理解为通过物业管家的努力为业主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随时解决业主提出的关于生活、出行等方面的需求。
2、管家式的服务建议由2至3人24小时专职负责三到四位业主随时有可能提出的服务要求,业主有需求只针对所负责管家提出,由该管家负责尽可能的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任何针对业主的服务均需由物业管家陪同。这样,业主提出的要求有专人负责,避免了处理问题相互推托的情况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对业主的各种服务也同样由该物业管家带领陪同,增加了业主对物业人员的认同感并且避免陌生工作人员带给业主的不安全因素。
3、管家式服务的内容:
a、业主订购报刊的派送(报纸需经过熨烫,免费)
b、带领工作人员完成业主提出的家政服务要求(付费)
室内清洁
搬家、搬物
地板、地毯的清洁养护
代收洗、补、烫衣物
室内插花、装饰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
车辆清洗服务
家庭看护管理
宠物看护管理
c、为业主提供车辆接、送服务(付费并需要提前预约)
1、保卫部门日常工作内容:
24小时固定安全岗位的值勤
24小时流动岗位的安全及消防巡视
车辆停放的安全管理
特殊时间段道路车流、人流的疏导管理
2、保卫部门的设施设备:
中央控制室
与中控室连接的门禁对讲系统
设像监视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业主院落重点部位(厨房)设置烟感报警系统
停车管理系统(如有大规模公共停车位需要管理)
安防器材(对讲机、灭火器、警棍等)
3、保卫部门提供的委托性特约服务:
礼仪性保卫
短途护卫(主要为业主携带贵重物品外出时对人员安全护卫)
(以上两种服务提供时需要有物业管家陪同并属付费项目)
4、物业经理根据物业管家对现场情况的汇报决定是否报警(110、119、120、999等)
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篇二
为了节省制作前期物业管理方案的时间,依照原有的样板做出相应的方面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1、在业主接房中要积极宣传文明和谐小区建设要求和建设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告知业主禁止高空抛物及防火常识。
2、直接负责高层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防盗门、防火门、管道井、梯间玻璃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同常巡视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公共防火及钥匙管理,保证特殊情况的快速使用,领导装修管理员做好业主前期的装修管理工作。
5、领导电梯管理员对电梯使用管理,负责电梯、消防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对屋面进行管理,除正常设备检查维护维修需要,严禁上人。
负责高层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以及治安秩序维护人员的管理。
6、做好高层外环境(卫生)及各类装饰装修材料出售的管理,广告张贴、悬挂要有序,出售商品摆放整齐、统一。
7、负责接待业主的各类投诉,并与开发公司等相关单位积极协调联系解决。
8、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启动预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每天定时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装修期间每小时记录一次(正常使用后,每2小时记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管理员。
2、公共钥匙要有借有还,借出要签字,做好业主和外部人员钥匙的借用记录。
3、发现违章使用电梯、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通过对讲系统及时记录并制止,并进行劝说。
4、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及时告知领导,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如电梯进水故障、业主家中跑水等)
5、如遇业主搬运物品,告知业主注意事项,监督业主对楼道单元门、电梯的使用情况,直到搬运结束,如有损坏及时告知管理员。
6、每天对楼道消防防盗门、楼道消防箱、安全出口灯,消防报警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时间为上班后、下班前各一次。
7、不与业主发生争执,处理问题要注重语气和态度,无法处理时及时告知管理员。
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篇三
商铺是指用于从事具体商业行为的物业。按其经营方式主要为单体经营,集中管理的模式,对商业街商铺进行统一管理,是目前开发商普遍推行的一种方法,管理的好,对培育区域商业中心和商业品牌有重要影响。
对于开发商来说,开发、销售商铺是前提,但只有开发、销售是不够的,还必须成立专门的商业管理公司对商铺进行管理,才能长久发展。
目前国内商铺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对商铺的管理更为重要。如果商铺商业管理不力,影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益,业主不能归还按揭贷款,最终风险还是要落到开发商的头上。
商铺是有计划的商业聚集,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商铺区别于其他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统一管理”,要求商铺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商铺是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
“分散经营”,是商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1.1.商铺的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管。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铺销售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在法律上确定商铺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1.1.1“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理。
“品牌审核管理”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完善的租约管理”指:签定租约、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进入。
营业时间的确定;
为整个商铺促销承担的义务;
承租人对停车场的使用,确定有偿还是无偿,有无限制;
投保范围事宜;
是否统一的收银等
1.1.2“统一的营销管理”有助于维护和提高经营者的共同利益。
由于目前商业竞争激烈,打折降价的促销竞争手段比较流行,以吸引购物者光顾。管理公司应该为商铺策划好1年12个月的营销计划,所谓“大节大过、小节小过、无节造节过”。
组织策划相关的促销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预先与业主沟通预算,经业主同意后,对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承租户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摊。如果商铺统一收银管理,就能较好地执行按销售额分摊费用。
1.1.3“统一的服务监督”有助于经营者间的协调和合作。
指导项目:店铺布置指导、促销活动安排;
协调项目: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增进经营者之间合作;
服务项目:行政事务管理;
监督项目:维护商铺的纪律、信誉,协助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部门的管理。
1.1.4“统一的物业管理”有助于建筑空间的维护和保养。
商铺的物业管理内容包括:养护建筑、维护设备、保证水电气热正常供应、公用面积的保洁、保安防盗、车辆管理、绿化养护、意外事故处理等。商铺的各项设施的使用频率较高,统一管理有助于对物业设施设备有计划的保养与维修,增加使用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2.1顾客流量大
2.2服务要求高
2.3管理点分散
出入口多,电梯(客梯)、观光梯、自动扶梯等)分散,需要的保洁、保安人员相对较多,管理点分散,管理难度较大是商业物业管理的特点。
2.4营业时间性强
顾客到商铺购物的时间,大多集中在节假日、双休日和下班及晚间,而平时和白天顾客相对少一些。统一店铺的开张及关门时间有利于商铺的整体形象塑造。开张、关门时间不统一会造成整体商铺经营的凌乱感,无序经营的印象,对顾客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
2.5车辆管理难度大
来商铺的顾客,有开车的,也有骑车的,大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商铺周边的交通管理和停车场管理增加了压力。车辆管理好坏直接影响着商场物业管理水平的整体体现。
3.1.1商铺管理的人员配备原则是因事设岗、一专多能、精简高效、使业户感觉没有虚职,没有闲人,业户交纳的管理费都用在刀刃上。
3.1.1.1业户服务部
设主管一人,可由物业主任兼任。该部主要职能是业户接待与内部管理、下设业户接待员若干名,分别兼任行政人事、文书档案、计划财务、物料管理等职。接待员的多少主要依据于业户服务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通常每班保持两人便可。
3.1.1.2维保服务部
设主管一人,全面负责房屋、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工作。该部门主要职能是保证商铺不间断地安全运行,使物业保值和升值。维保服务部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商铺经营服务需要、商铺设备的多少和技术难易程度进行合理配置。
3.1.1.3保安服务部
设主管一人,全面负责商铺的门卫、巡逻、监控、消防和车管工作。该部门主要职能使安全防范与消防管理。具体作业人员根据商铺保安的值勤点、工作量和作业班次进行配备。
3.1.1.4保洁绿化部
设主管一人,全面负责商铺的室内保洁、室外保洁与绿地养护工作。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保洁服务管理和绿化服务管理。具体保洁和绿化作业人员根据商铺保洁范围、保洁面积、保洁频次以及商铺的绿化面积进行安排。
3.1.1.5经营服务部
设主管或兼职主管一人,全面负责商铺业户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的租赁代理、广告策划及项目开发等经营服务工作。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配合业户的经营活动,促进商铺经营销售和物业管理工作。
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农贸市场攻坚办《关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促进我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现结合我区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按照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商务、工商、农水、城管、卫生、物价、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
为做好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一)区商务局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制定市级资金补助预算方案,拟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实施;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二)区工商局是农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区城管局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区农水局负责严格依法实行农产品质量准出制度,对农贸市场内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区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六)区质监分局负责依照计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农贸市场的计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七)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一)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所辖农贸市场进行自纠自查,自行整改。同时,建立相关机制和考核办法,于2012年3月29日前将所建立的相关机制和考核办法报送区商务局市场科。
(二)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备案管理,要紧紧依靠市场管理方,借助、整合工商、农水、卫生、物价、城管、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监管。同时,针对辖区内的每一个农贸市场,各相关部门要分别指派专人负责。
(三)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农贸市场攻坚办《关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要求,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小组每个季度对责任单位进行一次总体考核,日常考核采取随机暗访的方式,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检查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暗访,每季度后一个月开始对我区农贸市场进行季度考核。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迎市、区检查的各项准备。
(四)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小组的考核中,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所辖农贸市场考核不合格的,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在市级检查过程中,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所辖农贸市场考核不合格的,将由区政府对责任人追究问责。
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篇五
物业验收、接管前的`工作
1) 成立验收、接管小组:
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接管物业竣工前组织、经营、管理、工程、保安和清洁等部门有关人员前往现场,对验收、接管工作中所涉及问题等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提交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确认,并制定验收、接管工作方案,在公司领导下成立接管验收小组。
2) 有关专业人员提前进驻小区:
提前派出工程技术专业人员进驻现场,与地盘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了解整个物业内所装备的设备设施,熟悉各类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熟悉水、电、气管道线路的铺设位置及走向等,为下一步实物验收、资料移交等工作做准备。
物业验收、接管中的工作
1) 组成联合交接小组,商定交接注意事项和交接日期:
管理处验收、接管小组主动与开发商和承建单位联系,协商物业交接问题,及时将协商情况汇报给总公司。由开发商、承建单位和物业公司三方共同组成联合交接小组,制定验收方案,统一验收标准,商定交接注意事项和交接日期。
2) 印制验收、接管工作表格:
物业公司对所接收的建筑物、设备设施,要分别列项印制验收记录表格。主要有:物业接管验收移交工程资料清单,公用机电设备验收单,公用建筑、小型设施验收单,公用机电设备验收单,室外给排水验收单,绿化验收单,单元建筑接管验收记录表,单元室内电气设施接管验收记录,单元室内给排水接管验收记录表等。
3) 全面验收、交接:
验收时须有开发商、承建单位和物业公司三方共同参加,逐项进行验收,填写记录单,每份验收记录单上均须有三方人员的签名,验收记录单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列出清单,进行交接,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对不合格的项目,注明存在的问题,提交地盘和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项目须经复验,合格后方可接收,物业公司将接收清单交管理处保存。开发商、承建单位把小区的各项资料(包括产权资料,技术资料,政府验收合格证明,水、电、气供应合同等)全数移交管理处,双方注意做好移交工作的相关登记、签字手续。
物业验收、接管后的工作:
1) 已接收项目的管理:
管理处从接收签字起,即组织人力对建筑物和机电设备进行保护,防止被盗和破坏,同时,组织人员对已接收项目进行清洁和环境整理。认真清点、检查、复核室内和小区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有关物品,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反映、整改。
2) 入伙时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收楼验收:
管理处与开发商在入伙接待处联合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先由开发商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办清购楼手续,再由管理处收取入伙费用,并安排专人陪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视察房屋、验收设施设备,办好交接手续、交付钥匙,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出的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逐项记录在《接管验收记录》四联单上(承建商、缇香名苑管理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发商各一份),并负责与承建商联系,限期修好,保证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按时入住。
3) 归档小区各种资料:
建筑施工图纸、隐蔽工程资料 、各种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各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书复印件等。
4) 拟定小区设施中不完善方面的改进计划,并与有关方面联系实施。 各项工作执行企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以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物业使用人创造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
五、物资装备
物资装备以满足现代化管理需要为目的,以确保管理服务质量为根本,以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文明、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为追求,结合实际情况拟定。
(一)管理用房
1.办公用房安排
管理处前期办公安排。关于前期维修间和仓库位置,根据现场情况临时协商解决。
2.宿舍与食堂安排
前期保安及工程技术人员宿舍在办公大楼临时解决,综合服务楼交付使用后,管理骨干和保安员等住宿由管理处统一解决,在某某市聘用的非保安员工尽量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前期员工就餐问题拟与快餐公司协调解决。综合服务楼建成后统一在正规食堂就餐。
二、业主入住管理方案
(一) 入伙(住)管理方案
1.做出入伙方案。主要包括:
(1)做出明显的指引标识;
(2)入伙车辆的引导工作;
(3)保安的安全保卫工作;
(4)入伙期的日常保清工作;
(5)办公家具的包装物及杂物的及时收拾工作;
(6)协助物品的搬运及摆放工作;
(7)小区内搬运小车及搬运工具的配备准备工作;
(8)水电工的供水、供电的保障工作;
(9)欢迎入伙的准备工作;
(10)确定入伙时间。
2.每个房间的通电、通水检查和最后一次清洁开荒
在入伙的前一个星期,由工程部主管带领水电维修人员,对供电供水情况进行每个房间的仔细检查,以确定入伙后水电畅通。
在入伙的前一个星期,在水电维修人员检查后的房间,进行最后一次的清洁开荒,然后关闭门窗,锁好房门。
3.挂彩旗等迎接准备工作
在入伙的前二天,我们根据事先的准备安排,做好入伙欢迎工作。
(1)在小区现场的主要出入口挂职出横幅标语;
(2)在南北方向的两个门口设置充气拱门;
(3)在小区的四周设立彩旗;
(4)在建筑物的周围悬挂气球等。
4.现场的保障及配合
按照《入伙方案》中的相关内容,入伙的当天和入伙阶段,切实做好现场的保障和配合工作,以使业户方便、快捷、安全、省时、省力地顺利地入住。
提示业主在入伙前明白办理入伙手续时应带的文件资料及准备工作,以免办理手续时徒劳往返。
为业主办理入伙手续时,应程序顺畅,手续完善,票据正规。即时完成入伙注记。受理代办服务手续齐全、收费合理、守时守约、保证质量。
5、业主入伙流程
1)业主向售房单位/发展商办理售房手续后,签订售房合同并开出入伙通知书。
2)凭售房合同与入伙通知书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
3)物业管理公司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向业主介绍物业管理服务情况、收费情况;代发展商与业主签订《使用公约》。
4若业主验房发现并提出质量问题,经确认,填写返修表送交发展商,管理处应协助发展商对房屋进行整改后,请业主再次验房。
5)如需二次装修的,需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装修手续。
6)业户入伙流程图如图所示。
2、租赁住户入住流程
1)签订《租赁意向书》,并交付定金。如一次看中房子的可直接签署租赁合同。
2)签订《租赁合同书》。合同应附有《管理公约》等有关附件。
3)由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带业户到现场验收房屋,如发现有房屋质量问题的,由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工程队整改。
4)整改后或验收房屋没问题,业户就同物业管理公司签验收单,并从物业管理公司领取房屋钥匙。
5)交付押金和首期租金。
6)如需二次装修的,需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装修手续。
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篇六
一、管理服务指导思想与目标
本公司在物业管理中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一切从业主的需要出发,对小区的房屋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等实施全面的管理、维修、服务,努力营造温馨、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以三级企业二级管理为目标,把《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建成安全小区、环保小区、文明小区,争创市、省级优秀示范商务、住宅小区。
1、与小区业主(使用人)签订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对住宅小区房屋建筑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4、制订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专人接听。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并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设立业主“意见箱”、电子邮箱、广播、公告栏等建立与业主沟通平台。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要求达二级标准指标75%以上。
三、《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范围
《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
四、《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内容及具体要求
1、房屋建筑管理维修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开发商报告)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幢及楼层、门户有明显标志。
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开发商报告)。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制订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应急方案。
3、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秩序
(1)、商贸小区(开业后)出入口24小时值勤、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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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篇七
1、物业地域范围开阔,封闭性交强;
3、购置物业用途复杂,有居住类要求、有办公类要求、有会所类要求等;
4、物业管理为混合式管理,即有河道及市政道路的管理,又有客户私有设施及服务的管理。
1、建议在保洁管理方面实行两个分开,即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与针对业主提供的保洁工作相分开。因为,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是属于项目区域内具有公共及社会性质的工作,其对具体的环境卫生标准及人员素质与直接为业主提供保洁服务的要求不同,分开管理有利于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必要时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将该部分工作对外进行分包处理。
2、突出物业管理的两个体系,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以及针对业主的管家式的服务体系。
2、对市政道路的保洁;
4、24小时水电维修;
5、对业主生活垃圾的定时清运;
6、对水、电、燃气等设备日常的保养与维护;
7、项目范围内绿化的种植与养护;
8、业主能源费用的代收代缴;
9、定期花木杀虫及灭鼠;
10、暂住证等社区性证明的办理;
11、业主院落档案的管理。
1、管家的服务,是指由管家负责,带领包括保安、保洁、厨师、司机等为主人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针对玉河项目提出的管家式服务,应理解为通过物业管家的努力为业主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随时解决业主提出的关于生活、出行等方面的需求。
2、管家式的服务建议由2至3人24小时专职负责三到四位业主随时有可能提出的服务要求,业主有需求只针对所负责管家提出,由该管家负责尽可能的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任何针对业主的服务均需由物业管家陪同。这样,业主提出的要求有专人负责,避免了处理问题相互推托的情况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对业主的各种服务也同样由该物业管家带领陪同,增加了业主对物业人员的认同感并且避免陌生工作人员带给业主的不安全因素。
3、管家式服务的内容:
a、业主订购报刊的派送(报纸需经过熨烫,免费)
b、带领工作人员完成业主提出的家政服务要求(付费)
室内清洁
搬家、搬物
地板、地毯的清洁养护
代收洗、补、烫衣物
室内插花、装饰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
车辆清洗服务
家庭看护管理
宠物看护管理
c、为业主提供车辆接、送服务(付费并需要提前预约)
1、保卫部门日常工作内容:
24小时固定安全岗位的值勤
24小时流动岗位的安全及消防巡视
车辆停放的安全管理
特殊时间段道路车流、人流的疏导管理
2、保卫部门的设施设备:
中央控制室
与中控室连接的门禁对讲系统
设像监视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业主院落重点部位(厨房)设置烟感报警系统
停车管理系统(如有大规模公共停车位需要管理)
安防器材(对讲机、灭火器、警棍等)
3、保卫部门提供的委托性特约服务:
礼仪性保卫
短途护卫(主要为业主携带贵重物品外出时对人员安全护卫)
(以上两种服务提供时需要有物业管家陪同并属付费项目)
4、物业经理根据物业管家对现场情况的汇报决定是否报警(110、119、120、999等)
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篇八
1.国务院各相关行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颁布的物业服务的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的行政部门中以建设部的规章居多。例如1990年《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90年《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2004年《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等。地方性物业法规如《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通过物业管理招投标是物业管理市场发展、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需要。2003年建设部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虽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招标方式等做出了规定,但并未对哪些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哪些可以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哪些不宜进行招投标进行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只提到国家提倡通过招投标的方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目前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法规还未制定,给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留下了可钻的空子,使竞争者参与者无法可依,也无法对有关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
建设部发布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但对于物业管理模式的问题,最高层次的专门立法《物业管理条例》只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委托管理模式,与其上位法律《物权法》的规定存在冲突。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从大体上规定了招投标的方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在期限上的衔接、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移交的总体规定,缺乏对承接验收更为严密的规定,对前期物业的开始时间界定不清,容易造成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企业不规范,前期物业合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
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十分复杂、牵涉主体广泛,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物业服务合同。为规范委托管理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物业管理全过程的内容,更充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7年发布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仅对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其内容过于原则,不利于操作,并且对物业服务合同性质没有明确界定。我国《合同法》分则规定了15种典型合同,而今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存在不同认识,导致实践中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各行其是。
装饰装修是指为了使建筑物、建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建筑物外表和内部精心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我国对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法律文件中:《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六条和五十三条的规定。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物权法》首次在法律上为建立业主自治机构提供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业主的法律范围。《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对业主和业主大会进行了规定。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设部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参考使用。国内现行法律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规定,业主自治机构的民事主体资格不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缺失,就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发生的某些诉讼,主体发生缺位,业主的权益就有可能受损。
《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为: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了物业使用和维护的内容。另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异产毗连房管理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直接或间接为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前法规未对物业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做出明确的划分和界定,使得这方面的纠纷特别多。另外,《物业管理条例》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对其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未细化,使物业公司维修责任被强制扩大。
涉及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都是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法律。我国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指导价范围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管理过程中还存在收费标准的争议,对车位费、停车服务费、车辆保管费的界定不一,物业管理费收取及管理权的归属错位,物业管理收费监管责任不明等问题。
在国家立法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部在行政法规以上的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专门的物业管理法律。最高效力的专门立法《物业管理条例》层次低,与《物权法》存在冲突。各地的物业管理发展水平不一,立法者对物业管理立法的理解不一致,制定出来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内容上大相径庭,与国家的规定不相一致,破坏了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统一性。只有从理论上科学认识和寻求物业管理内在的、必然的联系,通过立法途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我国物业管理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理论研究滞后于物业管理的实践。必须加强物业管理的理论研究,通过借鉴国外的理论研究成果并紧密结合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现状,深入研究我国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发展模式。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不断完善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提高物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物业管理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出台《物业管理法》,充分考虑已出台的上位法律相关规定的配套和细化,以现有的立法内容为基础并吸收近年来物业管理立法的成功经验,从法律层面上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规定,使其具有操作性。明确规定住户(业主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业主大会的职责、召集和决议方式,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性质,合同的内容或事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释,对合同法的适用,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收费的原则,收费用途,收费标准的制定,对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等。这样一部专门法律,不仅提高了物业管理的立法层次,更重要的是使得物业管理各有关方面的工作都有法可依,消除之前的法律盲点。
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即上下位法之间)应当互相衔接、不互相抵触,同一层次的有关规范内容协调配套,不互相矛盾。在已制定的法规中,有与其上位法律明显冲突的地方应及时予以修订,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的规定与《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不一致,要予以修改;为避免地方性法规之间不协调,较高层次的法规应对物业管理在体制、收费等原则性问题上进行规范,但不宜太具体,以保证各地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细则的自主性;各级部门应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
完善物业管理的司法保障制度,明确业主个人、业主集团、业主委员会等诉讼主体地位,对诉讼程序进行规范,并对监管、物业验收和保修等方面做出细致规定,保障物业质量及配套机制的完善,为我国物业管理的长远和高效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建立专门处理系统,以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为专职,不仅能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同时也有利于及时、高效地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篇九
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交流经验,部署工作,凝聚共识,加大管理力度,推进我市物业管理科学、规范、健康发展。
1、市住房城乡建委领导、贵池区领导;
4、主城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外地来池企业),省、市优小区获奖企业代表。
会议安排半天时间。内容如下:
1、集中参观考察华邦-阳光城小区(各县、处不参加);
2、市房产局作20xx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5、贵池区领导讲话;
6、市住房城乡建委领导讲话。
山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方案篇十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1)房屋
a.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
b.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2%以上;
c.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98%以上;
d.外观良好、整洁、无缺损现象;
e.房屋装修贴合管理规定。
(2)协调配合水、电等专业部门做好水、电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并保障小区内下水道、化粪池正常畅通运行。
(3)环卫设施完好无损。
(4)道路畅通,路面平整。
(5)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安全护卫
(1)主出入口设有值班室,并实行24小时值班;
(2)安全护卫人员24小时巡查;
(3)小区24小时监控;
(4)交通、车辆管理有序;
a、机动车辆出入登记、按章行驶,确保道路畅路。
b、机动车辆按序停放。
(5)危及用户安全处,设有明显的标志并制定防范措施;
(6)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遇警能及时报警,并努力防止事态近一部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7)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3、绿化与环境卫生
(1)绿化贴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
(3)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4)绿化品味高,有较高观赏价值;
(5)小区内全方位持续清洁;
(6)房屋立面整洁,公共楼道及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像;
(8)环卫设施整洁;
(9)无乱贴、乱挂、乱划现象;
(10)噪音等贴合环境标准。
4、收费管理
(6)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90%以上。
5、相关条件
(1)硬件环境
a、小区贴合规划要求,无违章搭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b、小区楼宇、建筑等各类标识明显;
c、供水、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环卫等设施设备齐全;
d、停车场分类(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可分别存放);
e、有集中监控设备;
f、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
g、有教育、文体活动及商务服务设施;
1、便民服务(部分收费)
(1)清洗空调过滤网;
(2)室内清洁;
(3)检修电器(室内自用部位);
(4)修理家具配件;
(5)安装、更换配件;
(6)修理,开关、插座、电话盒等;
(7)修理、更换门铃、门锁、信箱锁;
(8)修理、更换灯泡、日光灯、灯罩;
(9)修理、更换水龙头、水阀及各类软管;
(10)修理洗手盆、下水管及抽水马桶;
(11)代办缴纳电费;
(12)代办缴纳电话费;
(13)代办电话开户;
(14)代办有线电视开户;
2、商务服务(部分收费)
(1)代办收订报纸杂志、邮递;
(2)代订车、船、机票;
(3)中英文打字、传真;
(4)电话留言服务;
3、社区娱乐、文化活动服务
(1)棋类;
(2)牌类;
(3)球类;
(4)健身活动;
(5)书刊阅览;
(6)欢庆节日;
(7)义务服务活动。
1、企业须持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
3、人员培训,持证上岗;
(1)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2)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
(3)用心使用新技术,广泛使用计算机管理。
2、不允许拆、敲打室内的柱子、承重梁等,避免不安全的隐患;
3、楼板打冲击钻时要避开水管、线缆等,深度不得超过10毫米,若由于装修打击管线造成损坏或影响其他住户的,应赔偿损失并负责修复。
1、严禁自行封闭阳台,加设防盗栏杆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附加物;
2、贴磁砖时不得污损外墙,若出现该状况时要立即清洗干净;
3、严禁改动入户门、门套;
4、严禁在窗户上安装防盗网,严禁加装防盗门;
5、靠窗部位推荐装修材料采用防水材料,以避免将来因渗水引起质变。
1、严禁改动厨房、卫生间的排水(排污)管道;
2、若将排水管埋于墙体内,应留有检修口,便于管道堵塞时的检修;
3、处理好排污口、地漏及周围防水,避免渗漏水;
4、推荐对预埋在墙体内的水管试压后再封闭。
1、严禁改变厨房及卫生间原有的位置;
3、严禁敲打和改变属公共部分的通风管道井;
4、吊顶需做成活动式的或预留检查口,便于日后检修;
6、安装浴缸、马桶时,处理好接头,保证流水顺畅,防止渗水。
智能设施及管线:
严禁更改智能设施管线,严禁擅自更改智能系统所属设备的安装位置。
1、装修前应先确定好室内机的安放位置,以便于事先预埋好管线及插座;
2、空调外机务必放在指定的位置,保证整体外观的统一;
3、空调滴水管应接于预埋好的冷凝水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