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防侵害教育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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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防侵害教育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篇一
一、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 长:杨荣耀 张建杰 副组长:陈丰斌 石长青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目标
1、杜绝大面积跳电事故。
2、杜绝因跳电而造成的水淹事故。
3、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保、失爆。
4、确保通风、排水、提升等固定设备运行可靠。
5、进一步提高井上下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水平。
四、排查重点(共11项)
1、供电能力:供电系统是否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和实际生产能力需要;双回路电源线路、变压器能否分别满足全部负荷;电源是否满足通风、提升、排水等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2、双回路电源:是否存在单电源点、单回路、环供、串供、“t”接。是否有合环现象。
一、设备不配套、保护不匹配、参数、功能发生改变等问题。
4、供电系统运行管理:运行方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运行参数与设计不符;是否按规定对供电线路、变压器、开关、电缆及防雷设施等进行测试、试验、检查;是否定期对开关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进行试验、整定;是否明确停、送电联系人;是否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各种运行记录及档案是否健全。
6、应急管理:是否编制供电事故应急预案;对供电系统在特殊情况下的单回路运行、变更运行方式等非正常运行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演练。
训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操作培训是否覆盖机电专业各个岗位。
8、检查各开关的机械机构、按钮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电缆吊挂是否符合我矿《井下电缆敷设标准》。
9、规范和完善供电图纸的管理。现场供电系统图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定期更新。
10、电气防爆管理。井下电气设备是否满足山西焦煤集团公司2013年《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规定;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一月一检”。
11、现场文明卫生管理,检查现场环境是否整洁,有无淋水,周围杂物是否及时清理,备用设备是否分类码放,标示是否齐全。
五、实施方案及措施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11月18日——11月24日
1、各区队在方案下达后立即排查整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供电系统及设备存在的隐患、缺陷和问题,并制定措施整改。
2、成立隐患排查小分队,成员由专项活动领导组成员组成,要求分区域全复盖的对井下供电高压系统、采掘开工作面及各主要运输巷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见供电检查安排计划表。
3、检查要求每一趟线路,每一台电气设备,每一份图纸资料都必须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以本方案所列重点进行排查。
4、小分队所检区域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必须参加,检查的问题需现场签字确认。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阶段,11月25日——11月28日
1、落实整改第一阶段查出影响供电安全的隐患和问题。
2、对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的保护投入及整定值进行审核。
3、对管辖的供电系统及设备存在的隐患、缺陷及时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制定后期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挂牌跟踪管理。
4、各单位负责人及机电技术员、机电队长对管辖范围内供电系统的隐患、缺陷的整改工作负总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29日——11月30日
1、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由机电科负责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排查出那些问题,解决了那些问题,遗留了那些问题,以及列出那些问题需要区队解决,那些需要系统解决,那些需要矿解决,那些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
2、此次供电整治情况将作为召开矿供电专项会议的主要讨论内容。
六、相关考核及要求
1、各涉及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级参与,相互配合,全力开展好本次供电专项整治活动。
机电科 2014年11月17日
学生防侵害教育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实现“零事故、保安全”的交通管理目标,根据广汽部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穗汽零安办〔 2017 〕 06 号)精神,现就我司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意春 副组长:梁伟忠
成 员:何永强、江虹、李逸生、李燕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梁伟忠兼任。
二、整治时间
2017年3月至5月。
三、整治重点
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章载人、酒后驾车、超载、无证驾驶、无车牌证、乱停乱放、灯光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无牌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工作部署
(一)摸查、调查阶段(3月24日-27日)
摸清摩托车人员驾驶情况、掌握规律,研究对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要落实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努力营造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治理阶段(4月4日-30日)
5.驾乘两轮摩托车必须配戴安全头盔; 6.严禁酒后驾驶;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30日)
1.乱停放、灯光不全、驾驶报废或拼装摩托车的; 2.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或不正确乘坐的; 3.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和车辆无牌的。
安全保卫科将对管理工作措施不力的部门进行扣分考核;部门员工发生摩托车交通安全事故的部门安全考核分数将归零。
六、工作要求
希望各部门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提高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保卫科 2017年3月24日
学生防侵害教育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关注学生、尊重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管理理念,深入查纠安全隐患,坚持抓好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创新机制,综合施策,通过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学校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二、专项整治目标
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三防配备有效推进,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学校保卫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三、实施步骤
第一个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30日至12月6日)。召开班主任会议,传达县教体局会议精神及《大张庄教体办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公布实施方案,报教体办备案,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督查落实。
第二阶段:督查整治阶段(12月6日至12月25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为督查组,负责本校的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0日前)。认真总结这次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26日前交教体办。
四、整治督查重点
1、冬季消防用电安全
消防安全:学校每排平房、教学楼每层楼醒目处张贴安全疏散图,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设置符合要求的灯光疏散标志。疏散通道畅通;学校消防器材按标准配足配齐,定期检修;干粉灭火器保养及时,摆放在楼层醒目处并且有明显标志。用电安全管理:定期对供电线路、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冬季取暖:取暖炉具周围有防护网架,排烟装置畅通、无泄漏。
2、道路交通安全
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专用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上岗证,驾驶证、校车行驶证合格并定期年审,无随便更换驾驶员现象,校车座椅牢固,门窗完好,车内卫生整洁,灭火器配备符合标准,并能及时更换干粉,校车上配备应急三角架。配备一至两名跟车陪乘教师,组织学生列队点名上车,提醒学生乘车安全,驾驶室副座不能乘坐学生,乘车途中随时观察学生表现,严禁学生将手、头等部位伸到车外;每到一处站点,等车停稳后,陪乘教师先下车,组织到站点学生有序下车,安全交到家长手中,并及时填写好接送学生记录;建立健全乘车日志(内容包括:应乘车人数、实际乘车人数、行驶起止时间、是否超载、运营是否安全等)记录详细、及时;无超员现象;按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标志标线。学生上下学管理,走读生上下学,坚持实行路队制度,值班教师在路口按时值班,疏导,严防交通意外伤害;督查小组,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教育师生特别是校车管理员、跟车教师、乘车学生,及时举报超员、超速、非法运营等违规行为;教育学生拒乘超员、超速、非法运营车辆。
3、学校保卫和三防建设
学校保卫:严格落实县教体局制定的《校园安全保卫二十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门卫管理、校园周边巡查、校园巡查等制度。强化冬季夜间保卫、教室及用电安全、应急疏散、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和细节,对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等重点防范部位,加强夜间巡查,每次间隔不超过半小时,认真填好夜间巡逻记录。三防配备:要按要求配足配齐人防、物防、技防;认真落实好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
4、冬季安全教育
要针对冬季安全的特点和重点,在师生中间普遍深入开展一次冬季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消防知识、应急疏散、交通安全、自我防卫等安全重点,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知识,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按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有计划、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的整治、督查,抓住专项整治的重点,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既要全面细致,又要突出重点,一周一重点,一周一小结,一周一调度。确保行动全面彻底。
2、深入督查,及时整改。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派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早日解决。
3、加强调度,认真总结。一是各学校确定一名安全联络员;二是各学校每周四10:00前,将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教体办;三是要注意通过具体问题总结面上经验,要通过深入分析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12月26日前,把督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行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冬季安全教育的内容、应急疏散演练情况、隐患排查数量等)报教体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学生防侵害教育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篇四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分步实施”的方法,在全县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2个月时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消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秩序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全县餐饮消费市场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场所,重点是宾馆、酒店、饭店和餐饮连锁企业等。
(一)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三)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等。(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一)排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下旬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动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突出问题,摸清各类餐饮企业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基础台账,摸排梳理工作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对账单”,逐类、逐条明确整治措施,确保有的放矢地开展餐饮消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整治措施。要根据以往工作中掌握的线索或群众举报组织力量“边排查边打击”,在餐饮消费领域提前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成员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滚动开展打击整治,强化拉网式检查治理,严格落实日常监管举措,集中打击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持续营造严管、严整、严打各类扰乱餐饮消费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流转、解决处理、舆情监测、舆论导控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管理常态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刘沛芳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县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并尽快安排部署。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细化检查整治标准,量化分解工作目标,主动强化各项管理、整治措施,对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对重大、疑难问题或重要的举报线索,领导小组建立牵头查处责任制,根据问题性质、规模,确定办理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限期办结。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持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照经营要先指导规范,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提升,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对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形成合力,长效管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使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监管常态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手册等有关媒体,积极宣传整治成效,营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形成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制止餐饮消费市场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六)创新方法,共享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学习,创新方法,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上报本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行政处罚情况。
学生防侵害教育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篇五
为了加快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步伐,实现取水口信息水利“一张图”、取水口问题及整改“一张表”和取水口管理“一套机制”这一目标。按照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水资管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召开协调会,落实了职责,夯实了任务,明确了时限,形成了以下整改方案。
在本次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明确任务、细化工作,重点针对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方面和非法取用地下水水资源、地表水水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全面、拉网式排查,经过对五镇一办105个行政村,71个工矿企业排查,全县共有259个自备水源井,10个集中供水站,4个农业灌区。
(一)全县取水许可证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现90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农业灌溉户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件。其中企业7户,事业单位3户,行政村77户,农业灌溉3户。
(二)全县未安装计量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现89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未安装计量设施。其中企业10户,事业单位2户,行政村77个。
(一)整改提升阶段:从20xx年2月25日开始,到20xx年9月底结束。
1、针对90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农业灌溉户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件的存在问题(其中企业7户,事业单位3户,行政村77户,农业灌溉3户。)。
第一,水务局牵头,水资局具体负责,以镇办为单位,编制全镇办水资源论证报告,重点论证各行政村分散式供水工程,按时限报行政审批局。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第二,水务局负责,工业和煤炭局督促煤矿、洗煤厂,农村农业局、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督促农业灌区,水资局督促企事业单位将办理取水许可相关资料报行政审批局。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工业和煤炭局农村农业局水资局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
第三,行政审批局负责,水务局、工业和煤炭局、农村农业局配合,本着服务基层、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严格审批权限,按期完成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农业灌溉户取水许可证件手续办理。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工业和煤炭局、农村农业局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2、针对89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存在问题(其中企业10户,事业单位2户,行政村77个)。
第一,水务局牵头,水资局配合,各镇办督促行政村安装计量设施。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第二,工业和煤炭局负责,水资局配合,督促煤矿、洗煤厂安装计量设施。
牵头单位:工业和煤炭局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第三,水务局负责,水资局督促企业单位,农村农业局、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督促农业灌区安装计量设施。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资局农村农业局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二)建章立制阶段: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到20xx年10月底结束。
第一,完成全县取水口信息水利“一张图”。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资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5日前
第二,建立取水口问题及整改“一张表”。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资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10日前
第三,健全取水口管理“一套机制”。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水资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业和煤炭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学生防侵害教育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篇六
为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济南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集中开展“电气线路、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火灾危险源”五个治理,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五个达标”的目标。
即日起至20xx年4月底
(一)电气线路整治
1、所有电气线路全部穿管敷设。
2、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应使用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合格产品,并与可燃物至少保持30cm距离。
3、多用插排之间严禁连接使用。
4、加强巡查检查,严禁使用规避智能限电装置的变压插座,手机、电脑、插排等用电设备长期处于带电状态,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二)消防控制室整治
1、统一实施“二维码”管理。
2、统一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3、值班员统一持证上岗。
4、统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一览表”。
5、统一“5、30、60”应急处置机制(附件4)。
(三)消防设施设备整治
1、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应在绿色区域,每2年更换灭火剂。
2、室内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应齐全、完好,摆放整齐,无灰尘。
3、消防控制柜无误报、无故障、无屏蔽。
4、消防泵、喷淋泵、防烟风机、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5、消防泵出水管阀门、喷淋系统管道阀门保持常开。
6、与具有维保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企业签订维保合同,每月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四)疏散通道整治
1、疏散指示标识灯、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有效。
2、宿舍外窗严禁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逃生的铁栅栏。
3、楼梯口处严禁设置影响疏散的卷帘、栅栏门等。
(五)火灾危险源整治
1、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建筑。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17日前。
1、学校要成立验收小组,对“五个一”措施落实情况组织验收,对还未落实的措施,春节前必须落实到位。
2、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培训教育,组织观看一遍火灾警示片、开展一次灭火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落实“实名制”监管,实名制台账于2月16日前报经文保和消防支队备案。“实名制”监督员要与学校同步开展“五个一”验收,签订相关责任书,确保“五个一”措施落实到位。
(二)第二阶段,20xx年3月31日之前。
1、学校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企业对学校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和一次电气检测,全面查清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漏洞。
2、学校要根据评估和检测结果,全面开展“五个治理”,确保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五到位”。
3、新学期开始后,学校要组织全体师生落实“三个一”,即开展一次消防课,组织一次消防演练,观看一遍火灾警示片,加强培训教育。
(三)第三阶段,20xx年4月30日之前。
学校联合经文保和消防部门,实现“五个达标”。
1、每周调度机制。校长作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周调度“五个治理”工作进展,掌握工作进度,分析工作情况,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2、通报考核机制。学校每周在单位内部通报“五个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实名通报。并将消防工作与职称评比、业务考核、职务晋升相挂钩,落实“一票否决”,以行政手段推进消防安全管理。
3、“一岗双责”机制。学校要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分解到每一名领导、每一个科室、每一名教师、每一名工作人员,确保消防责任有人领、问题有人管。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消防责任体系建设,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五个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隐患整治。落实“四个一律”,对不积极整改隐患的、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对整改不到位的个人或科室,一律依律或依法顶格处罚。
三要强化指导培训。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师生的宣传培训,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切实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学生防侵害教育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篇七
1、电压改造以首先满足群众基本生活用电需求为标准。
2、满足群众抗旱抽水的需求,保证用电安全。
2、集中力量先解决群众诉求强烈的区域的低电压问题。
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同做好同一片区的.低电压改造。
1、低电压改造:稳定农村电压,对电压不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区域进行变压器优化配置。共有13个村19个小组需进行改造,涉及2900余户群众需求。
2、抗旱抽水电表改造:规范农田抽水用电,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电表集中区域进行规范化改造。共有6个村9个小村270余户农户将受利。
1、第一阶段:启动阶段。
全面启动低电压治理工作,对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进行集中宣传,做好供电所及各村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各方协同合作。
2.第二阶段:示范建设阶段。
对群众诉求强烈的地区优先整治,并形成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示范点,根据示范点工作组织验收,总结经验。
3.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全面实施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工作,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为契机,保证群众的生活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诉求能够得到迅速回应。
1、政府主导,统筹推进。低电压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分层分级负责,合力有序推进。
2、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先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低电压台区进行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分布实施、全面推进。
3、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要层层落实责任,并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农村低电压治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学生防侵害教育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篇八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学生防侵害教育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篇九
(一)打击的重点对象
2、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违法犯罪活动;
5、开展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特别是有可能诱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各种不稳定因素。
6、对刑释解教人员全面开展一次核查,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
1、xx集镇和xx庄村周边地区及荷当公路沿线人口密集区;
3、xx庄村治安问题重点人居住处及活动区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徐家庄村党支部、村委会、治调会等基层组织协同作战,密切配合,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工作未能取得实效的,镇综治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xx庄村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广泛开展群防群治。
建立健全村级治保会和调委会工作制度,切实解决治保调解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争取治保调解工作在组织、人员、报酬、场所方面“四落实”。
加强对治保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组织巡逻防范等作用,实现镇、派出所、村、户之间的整体联防网络,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三)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违法犯罪活动。
从4月1日开始,集中专班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保持对该村违法犯罪特别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净化该村社会风气。
集中整治期间,重点对地下赌博、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行动进行查处和打击,力争查处打击违法犯罪人员1-2人,使赌博、盗窃等案件得到根本遏制。
(四)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坚决遏制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村调解、治保组织作用,多渠道获取情报信息,把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想在前,把工作做在前,把重点放在解决农民实际困难和问题上,全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维护农村稳定。
(五)加强治安防范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治安防范措施,推行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制民风不纯、无事生非等反应突出的治安问题的发生。
加强对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会同治保会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六)广泛发动群众,抓好普法教育。
一是把全民普法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经常、抓深入、抓实效,使广大农民群众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手段处理、解决问题,保护自己;集中整治期间,召开一次群众法制教育大会,发放相关宣传教育资料,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知法。
三是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弘扬正气。
四是与平安创建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通过平安家庭评选活动,树立正气,净化民风,营造环境。
根据县乡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精神,为了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提高全村人民的生活质量,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通过开展“四清、三基、二统、一化”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我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村委领导,全民参与。
村、组两级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领导,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
2.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环境与提高村民素质相结合,整治行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
3.先清运后清扫,先治脏后治乱。
先清运历史遗留垃圾,再进行大清扫,消除卫生死角。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村环境状况达到“四清、三基、二统、一化”目标,并通过市县乡验收。
1.“四清”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
2.“三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基本消除马路市场、农户基本完成。
3.“二统”即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处置、集镇污水统一集中处理。
4.“一化”即路边、屋边、水边绿化,在房前屋后,村道边植树造林,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达到美化村庄,净化空气的目的。
四、工作方法
1.大宣传:村召开全村党员组长动员大会,各组召开村民大会,县、乡办点干部、支、村两委干部、党员组长深入各组、户做好动员、劝导工作。
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和致农户的一封信,发动全体村民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大清运:村里组织人员将历史遗留的垃圾全部清运处理。
3.大清扫:发动全村党员、组长、保洁员开展卫生大清扫。
首先带头清洁好自家房前屋后,整理好庭院杂屋。
4.大检查:由卫生检查评比小组对全村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死角或清扫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清除。
5.大评比:把检查结果在评比栏公布并进行奖罚,充分调动组长、农户的积极性。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左垅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由张春香任组长,韩云兵任副组长,韩茂云、谭六生、赵春云和各组组长为成员。
2.成立卫生检查评比小组。
由赵春云任组长,赵友生任副组长,陈晚朱、谭新民、韩晚来、王吉梅、周青娥为成员。
(二)划分卫生管理区 实行乡办点干部和村干部分片包组责任制。
(三)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各组设立保洁员,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确定保洁员工资。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四)保障资金投入 采取村、组、农户三级投资方式,村级负责添置卫生整治硬件设施,宣传费用及全村垃圾外运、公共区域保洁经费。
组级负责每月对农户卫生评比前三名的奖励经费。
农户按每户每月6元的标准筹资,负责各组保洁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