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奖励制度方案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教官奖励制度方案篇一
一、 军容军纪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1、 军训前头发 , 男教官不得长于手指侧面高度,女教官不得落肩;不得留指甲。教官不得穿有损教官形象的衣服。
2、 队列中,必须统一着装,佩带教官工作证,领带,领带夹,大檐帽,不带帽时必须将其夹于左手内侧,统一着胶鞋。
3、 着教官服行动时遵循三人以上出一人带队,三人成列,两人成行,不得在队列里打手机,出入列打报告。
4、 队伍集合时,各学院统一带队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走动,讲话。各学院队长清点人数,按院系报告指挥员;队伍解散时,各学院队长出列,有序组织本学院教官集合,带回到指定地点后解散。
5、 会议时,进入会场后,听命令统一坐下,脱帽,坐姿保持端正,不得讲话,手机静音(或关机)。若发言,需打报告,起立;散会后,统一带帽,起立,按顺序退场,到会场外集合带回。
6、 休息或就餐时,帽子、领带不得随意摆放,坐姿要端正。
7、 会议或活动如不能参加者需向教官大队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登记。
8、 班级管-理-员早上不得无故不带早操、晨跑。
9、 班级管-理-员不得出现上课迟到、早退甚至旷课现象。
10、 班级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开展如班会、团会等班级活动,丰富学员校园文化生活,并不得无故缺席班级活动。
11、 班级管-理-员应及时引领学员、班委进行学期总结。
12、 班级管-理-员应不定期深入学员寝室,了解学员学习生活状况。
二、 教官兼班级管-理-员队伍制度建设
(一)机构设置
1、 教官兼班级管-理-员隶属校学工处、海军学院,队伍最高组织为教官兼班级管-理-员组织,负责制定军训计划,以及大队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文化建设。
2、 大队设置大队长一名,指导员一名,统筹队伍各项工作。
3、 大队下设区队,根据当时新生人数等情况设置区队长人数,区队长在军训结束后进入教官兼班级管-理-员,为大队副队长。
4、 区队下设院队,由学院内部教官、老师推举产生一名队长,人数超过十个的学院可设置一名副队长。军训结束后进入教官兼班级管-理-员组织。
5、 因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可设置宣传组、活动策划组、网络维护组等,设组长一名。
6、 大队成立党支部,从思想上加强教官兼班级管-理-员队伍的管理。
(二)例会制度
1、 每学期双周周日下午召开教官兼班级管-理-员队伍会例会,会议时间地点由大队负责人通知;除特殊情况,例会应照常进行,队伍针对一周的值班工作和下期工作进行讨论。
2、 根据校方临时安排召开教官兼班级管-理-员全体大会,时间、地点等由大队负责人临时通知。
3、 对未出席会议、全体大队会议的人员进行登记,请假要出示相关假条,病假应出示病假条,在会议开始正式开始前到大队负责人处进行登记,否则按无故旷会处理。
4、 临时会议及各种活动参与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能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成员请假需在通知当天请假,不能托人带请,转天请假无效(除病假、突发事故、学业原因和其他特殊事件),请假需在大队负责人同意后方有效。
(三)奖惩制度
a 、军事训练成果。军事训练中所带班级在军训考核中获得荣誉的带班教官。(我们这届没有进行评比,之前的都有)
b 、所带班级获得集体荣誉,积极参加活动,学风良好,考试中无舞弊现象。
c 、在各种活动中,能够为教官兼班级管-理-员队伍作出正面宣传的
d 、在大队会议、活动中出勤率高的
e 、在大队优秀分子的选拔上主要侧重于其对大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官兼班级管-理-员。
2 对一些平时工作不认真负责,不履行教官、班级管-理-员指责,违反军容军纪及日常工作管理规定的教官、班级管-理-员,分在全体例会上批评、大队全体会议、取消教官兼班级管-理-员资格三种处理方式,依照情节给予合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由提出取消资格,经学院辅导员老师审核,校学工处批准后取消其带班资格,并进行全体大会通报。
附一:
南昌航空大学班级管-理-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教学年度内始终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班级管-理-员。
(二)考核时限
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考核一次。
(三)考核方式和等级
1 、考核方式
(1 )由院系成立考核小组。
(2 )班级管-理-员考核采取述职和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
2 、述职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律等五个方面。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1 )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评定为优秀等级:
a 、班级管-理-员所带班级获省级以上表彰的;
b 、班级管-理-员所带学生中,有2 人以上获省级以上表彰的;
c 、在维护学生稳定、学校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表彰的。
(2 )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a 、无故不参加院(系)召开的工作例会三次以上的;
b 、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达30 天以上的。
(3 )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级:
a 、在学生中出现影响安定团结,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d 、受到纪律处分以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f 、在开展评优、评奖及助学贷款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考核程序
每学年进行一次班级管-理-员工作的考核。每年的9 月中旬,完成对上一学年班级管-理-员工作考核及优秀班级管-理-员的评比工作。9 月下旬,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将班级管-理-员考核的最终结果及推荐优秀班级管-理-员候选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1 、班级管-理-员述职。班级管-理-员按述职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向所在院(系)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2 、考评。考核小组和学生根据班级管-理-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并给出考核结果。
考评总分= 学生考评平均分*60%+ 考核小组考评平均分*40%
3 、院(系)考核。院(系)党委(党总支)对班级管-理-员的综合测评情况进行评定并确定考核结果。向校学工处推荐优秀班级管-理-员。
4 、学工(部)处、团委进行表彰。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运用
1 、凡得分大于或等于90 分者为优秀;60 ―90 分为称职;低于60 分为不称职。
2 、考核结果要与管-理-员本人见面,并存入本人档案。
3 、考核结果作为班级管-理-员党员发展、评优评先、津贴发放等的依据。优秀者按110% 的标准核发班级管-理-员津贴;称职者按100% 的标准核发;不称职者扣发50% 或全部的工作津贴,并要求其制定措施,限期改正;对不适合继续担任班级管-理-员的,取消其岗位。
四、本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 部) 处。
五、本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贯彻“教育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提高教官(宿管)的管理水平个管理能力,使学校生活区的管理工作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本考核细则具体操作:教官(宿管)每月按100分折算,按考核项目逐一考核,直接采取扣分制,每分 元,直接从津贴中扣除,每期结束时,换成绩效得分,作为评优评级的.依据之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直接定等级关系如下:
2、学生床面、床下不整,或被子不叠,发现一例扣1分,未督促学生打扫卫生,导致宿舍卫生脏乱的扣1分。物品随意放置的每例扣1分,在墙上乱涂乱画的扣2分。
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宿舍的,发现一次扣2分。学生不再宿舍违规让家长进入的,扣除2分。
4、检查中发现学生在宿舍乱扔垃圾,乱倒水,向扣下仍杂物的,发现一例扣2分。
5、学生在宿舍区违规充电或使用明火的,发现一例扣2分。
6、学生人为堵塞水池、马桶的,教官未及时处理,被检查人员发现的,没一次扣1分。
7、学生在宿舍区乱窜宿舍或大声喧哗的,发现1例扣2分。
8、宿舍公共财产遭人为故意严重损坏的,发现一例扣5—10分。
9、检查中发现学生在宿舍抽烟、喝酒、叫外卖、打牌、赌博、看不健康书籍,私藏钝器的,发现一例扣5分。
10、学生在宿舍区吵架、恐吓对方,未及时发现上报处理的扣2分,学生打架、敲诈、盗窃为及时发现上报处理或安抚的扣5分。
11、由于工作疏忽,而使舍外人员进入宿舍逗留或留宿的扣10分。
12、学生晚就寝未查,或就寝后私跑出去的,发现一例扣10分。
13、教官个人房间物品要摆放整齐,室内清洁无异味,着装整洁,仪表端正,未做到的扣1—3分。
14、宿舍白天不及时关灯、关门、关空调的,发现1次扣3分。
15、宿舍有违禁物品不住的清剿的,扣5分。
16、下雨或下雪未能及时提醒收衣被的,发现1次扣3分。
四:备注:
1、对有突出贡献者,将给予必要的奖励。
2、及时主动将问题向政教处或校长汇报的,可考虑不扣除教官(宿管)的量化分数。
3、所管学生经常出问题或发生较大恶性事件或不服从管理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五:本细则自 年 月 起执行。
教官奖励制度方案篇二
1、每月业务所接单量足以保证厂内各生产车间的目标产量。
2、各车间均到达目标产量(xx部xx万,xx部x万,xx部xx万)。
3、各项品质指标以《xxxx年7——12月质量控制目标》中确定的每月各项指标为准,80%的指标达标。
4、当月外部客户扣款不超过10万元。记忆提取
5、生产部已计算浮动工资的人员不计算此奖金。
1、考评是奖励依据,各部门员工考评细则已出台且已经过各部门签字确认,每月由各部门最高主管负责依考评细则对下属进行考评。
2、各部门均设有可量化的指标,但某些指标的数据可能需要其他部门带给。(附:各部门的考评指标及数据来源)。因此每月8日前各部门需向人事部带给相关指标的准确数据。
3、由人事部根据收集的各部门指标数据复查各部门人员的考评成绩,考评不真实,不准确的人事部有权增减考评分数,并根据考评成绩计算奖金。
教官奖励制度方案篇三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xx举报电话:xx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7.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班主任奖励方案
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方案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10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四)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教官奖励制度方案篇四
《公务员奖励规定》第四章第十条: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于2008年1月4日颁布,2008年1月4日开始实施。全法由六章,共计二十二条组成。
第一章第一条 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务员奖励是指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公务员集体是指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第三条 公务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奖励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奖励工作。
第二章第五条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第六条 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二)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四)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五)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 “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第三章第七条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权限审批: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批准。
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机关批准。记一等功,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中央机关批准。
授予荣誉称号,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地)级以上机关审批的奖励,事先应当将奖励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需要奖励的,由所在机关(部门)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奖励建议;(二)按照规定的奖励审批权限上报;(三)审核机关(部门)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如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示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可不予公示;(四)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存入获奖集体所在机关文书档案。第九条 审批机关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必要时,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并征求纪检机关(xxx门)和有关部门意见。
第四章第十条 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给予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一般每五年评选一次。
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其中,符合授予荣誉称号条件的,授予“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第十一条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由审批机关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
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时对公务员颁发奖章,对公务员集体颁发奖牌。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证书、奖章和奖牌,按照规定的式样、规格、质地,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或者监制。
教官奖励制度方案篇五
鼓励员工 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证顺利达到目标。
员工奖励条件
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签报,予以奖励
二、员工奖励:
1.对本企业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计划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企业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企业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3.遇突发事件,临时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保全公物或人命的。
4.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的。
5、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果的。
6.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而有相当收获的。
7.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程提前完成,因而增加生产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服务勤劳,努力本职而成绩优越的。
10.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况。
奖励的种类对企业员工奖励的种类如下:
1、加薪 。
2。记大功。年度内记大功达两次的给予加薪。
3.记小功。记小功三次为记大功一次。
4.嘉奖。嘉奖三次作为记小功一次。
5.奖状。
6.奖金。一次可给予若干元奖金。
三、惩处
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 酌情签报惩处:
1.有读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泄露公务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故意或过失浪费、损害公物的。
4.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5.在工作场所内斗殴或男女嬉戏,行为不检点的。
6.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7.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8.工作时间在现场睡眠,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9.在工作场所干私活的。
10.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或命令的。
11.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
12.其他应予惩处的事项。
惩处的种类
企业员工的惩处种类如下:
1.免职。免职后永不录用,案情重大的,送司法机关侦办。
2.记大过。
3.记小过。记小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
4.申诫。申诫三次作为记小过一次。
5.警告。警告三次作为申诫一次。
四、功过互抵规定
企业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嘉奖一次抵消申诫一次,依次类推。
1.奖惩时,要填写奖惩类别申请单。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经总经理核准签发。
一、制定公司的奖励预算。
奖励预算的制定要考虑公司内部的成本核算,以及奖励对于员工的吸引性。奖励太高,可能公司成本难以承受;奖励太低,员工的兴趣不高,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在奖励的`过程中,不要用货币直接奖励,而是将奖励的预算折算成积分制。这样一方面,显得奖励的数值较多,另外,员工有一种累积的感知,引导员工持续的优异表现。
二、制定公司的奖励项
1.一致性:确保公司的积分奖励项和公司的绩效导向目标的一致性 .
2.标准化:确保全公司范围内使用统一标准化的积分奖励标准。
3.激励性:确保员工获得奖励积分后,兑换商品的多样性和高性价比。
这些指标可以从公司的kpi指标中分解,提炼。比如说,公司鼓励创新,那可以设置“员工创新奖”;如果公司鼓励销售,可以设置“销售冠军奖”;如果公司鼓励吸引人才,则可以设置“人员推荐奖”,其他的奖项诸如,全勤奖、年资奖等。奖项通常可以分为:节庆类、个人奖励、团队奖励类等几大类。
三、积分制的实施
积分制的奖励过程不像传统的奖励方式,只有在年终进行奖励。而积分制的奖励,可以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日常,随时都可以完成奖励。这就将传统的只能关注结果的考核方式,变成了对过程的激励管理。使得企业的管理者对于员工以及公司的业绩管理更有效。积分的发放者可以是公司的hr,也可以是公司的部门负责人,也可以是某个项目组的组长。
四、积分的用途
员工获得积分后,在企业内部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用途,一种是员工可以拿积分直接兑换领域奖励商品和服务,比如小家电、日用品、健身券、电影票、体检、保险、旅游等等。
另一方面,员工累计的积分的总计,也是员工评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指标。因为,只有积分高的员工才是绩效表现出色的员工。
五、积分制的实施
在传统企业的积分制管理中,很多是用手工或者excel来记录。而现在专业系统化的第三方员工奖励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很好地管理这一切,包括奖励项的设置、日常的积分奖励发放、员工领取,员工积分的兑换,以及员工积分制的分析报表等。都可以很便捷低进行。目前在市场上,比较成熟领先的模式包括irewards平台等。
积分奖励制度在企业的应用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作为一种工具,它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管理者对于员工在日常过程的管理和奖励,将员工个体行为和公司的绩效目标牢牢绑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