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宝行动喜出望外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年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挖宝行动喜出望外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年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在2022年5月底前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辖区村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标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
采用帮扶整治、包片负责的方式,将全镇94条自然村分别由市镇领导干部、13个镇属机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包片帮扶整治,包片领导干部要到包片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按照“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农村垃圾清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以及长效机制建立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一)开展“三清理”整治。一是清理垃圾。全面排查清理村内及周边积存垃圾、乱丢弃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河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全面清运垃圾收集点垃圾并清理好周边垃圾。二是清理杂物。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内巷道乱堆放杂物、生产工具、建筑材料、墙壁乱涂画、商业广告、废弃“三线”和空地杂草等,确保巷道畅通、干净整洁。三是清理污水。全面清理村内沟渠河塘中的漂浮物,全力整治黑臭水体,严禁污水直排,建有排污管网的村庄要确保群众生活污水接入率100%。
(三)开展禽畜圈养整治。规范村庄禽畜散养行为,引导群众做好圈养,做到人畜分离。严禁在村内圈养牛、羊、猪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可在空地进行圈养,有条件的可规划区域圈养。
(四)推进村容村貌提升。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行动,鼓励村民种植花草树木、瓜果菜蔬进行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村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墟地、空宅基地、边角地等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四小园”生态板块,提升村庄空地复绿率。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7日)。各村(社区)、各自然村成立人居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积存垃圾、黑臭水体、乱堆乱放、残垣断壁、杂草空地、旧危房、废弃畜栏、露天旱厕、非法商业广告牌等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召开代表动员会议,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对旧危房、违章建筑、商业广告牌等乱搭乱建物进行入户动员拆除,争取群众支持。每条自然村必须组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热心群众不少于20人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当中,同时要求完成村内积存垃圾、巷道杂物、空地杂草等的清扫整治任务。
第二阶段(5月8日-5月14日)。整治村内杂草杂物、房前宅后黑臭水体,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要动员群众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对村内的旧危房、违章建筑、非法商业广告牌进行拆除,动员群众圈养家禽。
第三阶段(5月15日-5月21日)。继续推进旧危房、违章建筑、商业广告牌、废弃“三线”等拆除,组织群众对空地进行复绿,复绿率必须达到50%以上,努力建设“四小园”生态板块。
第四阶段(5月22日-5月31日)。成立村民理事会,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到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污水乱流、无家禽散养、无黑臭水体、无乱搭乱建、无水体漂浮物。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攻坚月期间,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压实镇、村委会(社区)、自然村的责任,按照要求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镇农业农村办要牵头统筹推进,指导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镇规划办要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二)强化执行责任。各村(社区)驻点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驻点领导、村支部书记(负责人)担任村庄卫生清洁“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督查机制。制定专项工作交叉检查方案,在第一、第三阶段临近结束期间对辖区所有自然村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比排名,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行动迅速的村(社区)、自然村通报表扬,对排名倒数的自然村包片干部、所在村委会支部书记、镇包片干部进行大会通报批评并表态发言。对在检查指出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挖宝行动喜出望外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年篇二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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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x日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要求,落实项目,抓紧建设,目前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来势较好。
(一)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情况
1.国道106茶炎段建设有序推进。县政府下拨征拆安置资金多万元,妥善安置了拆迁户,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保证了施工环境稳定,工程按期推进,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40%,完成路基16公里、铺油15公里,预计xx月份可完工。
2.和高公路和衡茶吉火车站连接线前期工作有条不紊。xx和吕至攸县高和公路76公里项目的工可报告、评审等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开展现场勘测、设计,正与国土部门协调办理土地预审工作。3月份,县长主持召开了衡茶吉火车站连接线项目建设协调会,全县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土地预审、报批工作,x月份上报省厅。
(二)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1.危桥改造工程:x月底可完成9座危桥改造计划项目的设计、评审工作,x月份开展价格评审,x月份招投标,x月份开工建设,xx月份可完工。
2.重点县乡道路改建工程、连通工程和通畅工程计划项目:正在开展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可全面开工建设,年内可完工。
二、困难和问题
(一)项目计划和资金问题。一是今年的项目计划到目前还没有全部确定。如:通畅工程目标任务27公里,目前只下达了项目计划15公里;连通工程目标任务65公里,目前只下达项目计划23公里。二是项目资金还没有下拨,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二)农村公路建设面临新的压力。今年的农村公路改建工程、连通工程、通畅工程建设标准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求路面宽度全面提升,我们面临着征地拆迁矛盾多、任务重、压力大。
(三)扶贫项目与群众期望有差距。xx作为扶贫片区县,群众对扶贫项目期望值很高,但目前只下了20多公里的扶贫项目。
挖宝行动喜出望外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年篇四
奖罚”进行检查考核,镇农管所负责养护质量技术指导和考核,各村委会为养管责任单位负责日常养护管理。
第二章产权界定及各级管理机构职责第六条县乡公路用地属于国有,产权归国有;村组道路属村组集体建设用地,村组水泥路产权归村组集体所有,产业路产权归发展产业的企业或村组集体所有。镇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镇农管所代表镇政府对各村道养护管理负总责,农管所负责村组道路养管监督,村委会、村民小组负责村、组道路养护,县农管局具体负责县乡公路的养管监督。第七条镇政府职责是: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辖区村组道路的安全管理、路政管理、水毁抢修工作;负责村组道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镇政府每月至少安排、检查一次养管工作。第八条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职责是:村委会负责本村道路的养护质量监督和路产路权保护;村民小组或受益企业负责做好组级道路的日常养护、安全管理、水毁抢修及恢复等工作。
第三章路政管理第九条县农管局负责县乡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镇政府负责辖区村组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村组道路的路政管理按照《xx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规定执行,村委会协助镇政府负责做好村组道路的超限治理、安全管理、路产路权维护、爱路护路宣传等工作。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指导村组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协助镇村查处较大的路政案件。
第十条严格控制公路红线。县道建筑控制区为公路两侧边沟外缘不少于10米,乡道建筑控制区为公路两侧边沟外缘不少于5米。村道建筑控制区红线为道路两侧边沟外缘不少于3米,组道建筑控制区红线为道路两侧边沟外缘不少于2米。对农村公路沿线建设和建筑,镇政府应加强管理,严禁在红线内或视距不良处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砂石场、矿山等企业和个人利用农村公路进行超限运输,对损坏村组公路和超限运输的要依据法规进行查处和赔偿。
第十一条平交道口设置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在县、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设置单位应向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同意后才可设置,在村、组道上设置平交道口由镇人民政府审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平交道口的,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责令恢复原状,依法处罚。
第十二条平交道口设置应当保持公路路面、边沟、截水沟的排水畅通,占用公路边沟的应当设置盖板或管涵。道口设置涉及挖掘、占用公路等造成公路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平交道口设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在道口及被交公路上设置必要的公路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
第十四条公路平面交叉道口设置后,道口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设置单位负责。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镇政府与各村应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加强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公路养护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县乡公路每季度开展-次安全大检查,村组道路每月开展一次组级道路安全大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应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对短期内不能根治的路段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第十六条农村公路的急弯、塌方、滑坡等路段应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并限时治理,保证道路安全通畅。第十七条镇政府、村委会应积极配合交警、运管、驻地派出所做好农村公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强辖区内客货运及机动车司机的安全宣传和教育。
第五章管护标准第十八条路面干净整洁,路容路貌良好,无杂物、无零星塌方、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影响通行安全的重大病害。第十九条路基、路肩无缺口,边坡稳定无杂草杂物;公路沿线挡墙、护坡等构造物坚实稳定;边沟排水通畅,无堵塞淤积现象。第二十条水沟和路肩外沿起1米范围内的公路用地无乱堆乱放、乱挖乱占、乱搭乱建现象。第二十一条桥面整洁、护栏牢固、排水畅通,泄水孔完好无堵塞;危桥限载、警示标志齐全;桥梁涵洞无淤塞,排水通畅。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河临崖、视距不良等危险路段的警示桩、防护栏等安全设施设置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齐全;村道入口处设置有管养责任牌。
第二十三条宜林路段实施绿化美化,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管护,绿化苗木管护率达到100%。
第二十四条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新建房屋或其它地面构筑物,无擅自挖掘公路、增设平交道口、架(埋)设管线、非公路标志牌等违法违规现象;公路及用地范围内无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堆放物料、搭建棚屋、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水等现象,货运车辆无“抛撒漏”污染公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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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和早处置”,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根据连协调机制[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各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专班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人,实施点对点跟进,建立台账,办结销号。要加强与连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县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一)巡查区域
巡查区分为三级。一级巡查区为集镇和省道以东往城区、园区、文亨镇的衔接部的村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二级巡查区为省道以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村庄;三级巡查区为未划入一、二级巡查区的区域。
(二)巡查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行使辖区巡查监管职能,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巡查工作负总责。镇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村级自然资源协管员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巡查频率
村两委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队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职责
各村按各自实际制定明确各片区组责任人,进行网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级协管员每天将巡查情况报告村两委,各村每周定期将巡查周报表汇总上报至镇里(委托自然资源所收集),镇里每月定期将巡查整治月报表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
要坚持“集中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乡村广播、宣传手册、微信、电视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引导形成依规划、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识和氛围。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配合,制作强拆正面宣传专题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举报并经查实的,每次奖励300元。
(一)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村级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按以下方式追究村书记的工作责任,第一次警示约谈,第二次依情况问责,第三次就地免职。
(二)对村级谎报、瞒报、包庇、纵容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辖区内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将案件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卫片图斑经核实确定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
2.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3.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国家通报批评或省市问责的。
(四)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除有关问责。
(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乱占耕地建房、纵容亲属乱占耕地建房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