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上报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机构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上报方案篇一
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以巩固医院标准化建设成果为动力,以打造“三优服务”为追求目标,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突出学科建设,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使医院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各科室、各岗位及全体员工。
(一)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狠抓质控核心制度落实
提高质控质量。每月两次对医疗质量督导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突出重点质控。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抓”,督导到科、落实到人。细化质控环节。使每一个质量管理记录本、关键环节、问题都能追溯到责任人,有的放矢。
2、强化病案管理
加强病案知识培训。组织医务人员系统学习病案管理知识。试行“跟查代训”。低年资医师和病历书写问题医师,跟随病案质量督导组参与病历检查。开展病历点评。组织病历书写大赛,定期开展病历点评,对优秀病历和问题突出病历组织全院进行现场展示。
3.加强患者入出院指导和随访
强化患者入出院指引和相关告知。完善转科、转院交接流程,认真做好患者出院指导;加强出院患者一级随访。利用“易随诊”系统,扎实做好患者一级随访工作;拓展“院后服务”。在电话随访的基础上,对周边或适宜病人,提供上门复查、用药、康复指导等服务;积极接待和处理投诉。公开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及时组织讨论和评估,最大限度保障院患双方权益。
4、延伸多学科会诊
加强会诊中心建设。依托省肿瘤医院淄博分院优势,加强由省肿瘤医院专家主持的肿瘤多学科会诊中心建设。延伸会诊范围。将多学科会诊制度延伸到内科、外科等科室,为患者提供最优化个体化诊疗方案。
(二)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开展体验式服务
加强护理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在所有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积极倡导亲情化服务、无铃声服务。强化床边护理工作制,将护理工作重心前移至患者床旁;和谐护患关系。切实做好对患者的全面准确评估、病情观察、健康宣教、康复指导、心理护理等工作,提升护理工作质量。
2、提高护理质量
开展品管圈质量改善活动。落实规范要求,完善制度标准,提高护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加强优质护理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减轻临床一线护士负担,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广泛听取患者及家属意见。着重从患者体验的角度每月进行满意度调查,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达到病人满意。
3、加强培训考核力度
加强人文知识学习。强化护理文化建设,制作护患沟通文化展板,积极打造磁性科室;加大优质护理考核力度。定期召开护士长专题会议,开展护理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在科室设立荣誉榜,营造人人争做服务明星的氛围;提升护士职业素养。规范护士仪容仪表、语言、行为管理,组织《护士礼仪规范》学习,观看护士基础服务礼仪视频资料。
(三)切实改善门诊医技服务质量
1、优化就医流程
简化就医环节。明确各诊室、各岗位职责(或兼责),实现门诊服务无缝隙全覆盖。对行动不便患者到一楼为病人抽血;完善就诊流程。科学规划门诊布局;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错时服务、互补服务,缩短患者等候检查、出报告时间。
2、提升服务质量
选派高年资医师坐诊。保证门诊患者疾病诊断率;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外出学习及科内培训质量;保证报告准确。坚持双人签字,保证各项报告单正确率。开展微笑服务。所有窗口科室对患者实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加强用药指导。使患者能够明白如何用药。
3、强化导医服务
提升服务层次。对导医沟通技巧、业务知识、慢性病签约、专家出诊等情况培训;改善服务措施。实行站立式、走动式服务,变被动回答为主动介绍、引导,分诊到位;改进服务态度。通过调查问卷、专题会,定期征求临床科室、病人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理顺拓宽行政职能科室服务渠道
1、提高工作效率
增强工作时效性。对医院安排工作限时办,对一线需要工作及时办;加强工作主动性。变临床、医技科室往上走为职能科室往下跑,下送、下收、下传、下联,为一线提供优质、高效和快捷的服务。
2、加强沟通交流
畅通临床医技科室与职能科室的沟通渠道。实行职能科室挂包制,每周至少1次深入挂包科室调查了解工作落实、需求情况,帮助解决问题;促进职能科室之间的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分工不分家,共同完成好工作。
3、提升管理水平
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医德医风、传统文化等相关知识培训,增强服务能力;强化服务管理。落实岗位职责,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改进管理措施,注重服务质量。开展互评互促活动。每月组织临床医技科室对职能科室进行评价,结果与绩效挂钩。
4、创造便捷就医环境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加快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步伐,为患者提供清洁、温馨、舒适、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开展惠民服务。健全便民设施,严控患者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各类标示。使患者按照标示就能找到目的地,顺利、安全就医。
5、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质量
医疗机构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上报方案篇二
按照^v^、^v^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方针,一如既往绷紧疫情这根弦,一环不漏抓好外防输入措施,一抓到底夯实内防反弹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严防疫情输入、严格防控措施、强化应急处置,从严从实从细从快落实“人物同防”各项措施,推进疫情防控水平再提高、责任再压实、防线再加固,确保不发生规模性疫情输入和反弹,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保证人民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一)统一指挥。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及时通报最新防控形势及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确保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响应,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工作。
(二)统筹部署。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统筹外防输入和内防反弹两手抓,统筹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两提高,提升“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效率,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
(三)提级防控。在常态化防控工作基础上,提升“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等级,早研判、早部署、早动手,保持高度警惕,针对风险漏洞和关键环节,从严从紧落实防控措施,全面主动积极应对。
(一)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各村(社区)要密切协作,围绕村(社区)主动搜索、小区定期排查、公众主动检测报告等方面,健全完善多元监测、多点触发的疫情预警监测机制,做到即触即发、快速响应。洪广社区要联合市场监管所督导辖区小诊所医务人员至少每2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药店从业人员至少每5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各村(社区)要加强上级反馈信息核实处置,及时对公安、教育、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反馈重点人群进行核查,多渠道摸排境外、外省返乡人员,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及时性,同时快速展开风险评估和健康管控,及时上报贺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领导:常颖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
(二)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严格落实“三个抓好”措施,切实筑牢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坚固防线。各村(社区)要对辖区的境外人员要及时做好沟通,询问其有无回国意愿,提前做好教育引导和管控政策宣传工作,排查出拟回国人员要及时进行上报,确保启程前、行程中、终程后各环无缝衔接、闭环管理。
责任领导:强艳飞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各村(社区)
医疗机构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上报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新闻媒体曝光被查处的安徽省太和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恶劣教训,集中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维护全县医保基金安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守护好百姓的“救命钱”“保命钱”,切实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及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对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重拳出击,达到堵漏洞、强监管的目标。
二、治理重点
(一)诱导住院。以“包吃包住、免费体检或打包优惠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以及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虚假住院。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包括: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5.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6.挂名住院的;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回头看”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从12月18日到本月底结束。由全县各定点医疗严格按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及“回头看”工作通知和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自查自纠到位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主动上缴违规资金接受处罚的,可减轻处罚。
第二阶段:筛查确定重点监管医疗机构和疑似问题线索。2021年元月3日前,一是通过智能审核、智能监控等信息系统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数据进行全面筛查,对2020年度住院次较高、入(出)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或异常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尤其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情况,收集住院患者在床率异常等方面发现问题线索作为重点;二是对省市组织开展的飞行检查所发现问题后续整改处理及漏点盲点规范;三是今年以来各级审计所发现问题或新闻媒体群众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并将发现疑似问题线索的医疗机构确定为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重点监管机构。
第三阶段:组织开展全面核查。从2021年1月1日到1月31日,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或全县打击欺诈骗保成员单位对存在疑似问题的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突击检查,实现监管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对重点监管机构逐个核查销账。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纪检组将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定点医疗通过明察暗访、实地督导、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四、明确奖励和惩戒机制
(一)加大举报奖励。不论在专项治理“回头看”期间或非专项治理期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积极举报欺诈骗保问题,并对举报者实行快奖重奖(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接收举报线索的查处并落实举报奖励)。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按照《陕西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之规定,按照骗取基金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万元,最低奖励金额500元,医疗保障部门在举报线索所涉骗取基金金额查证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奖励条件的决定,对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符合奖励条件的,告知举报人提交个人真实资料,30日内提交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账户,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个人真实资料并兑付到位。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奖励权利。严禁虚假举报,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加强惩戒力度。2021年元月1日后,定点医疗机构经查实存在治理内容所涉及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县医保局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或实施细则》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给予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处理,以及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对违规医疗机构的相关医务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法给与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理。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或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经查实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规纪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本次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由县医保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牵头负责,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纪检组将组成县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专班(见附件),全面领导组织全县开展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二)加大惩戒力度。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或县医院中医院或两大医疗集团办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在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省、市、县(省医保局举报电话029-63919323、省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12320、市医保局举报电话0915-8883800、市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0915-8992380、县医保局举报电话0915-6312699、县卫生健康局举报电话0915-6320936)三级举报电话,主动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传解读政策,组织医疗机构对标对表问题短板弱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面向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宣传,鼓励群众提供相关线索,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要直接列为重点监管机构,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例,要查处一例,公开曝光一例,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震慑教育效果。
(三)加强资料报送。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按周开展调度,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专人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每周及时向县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医疗机构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上报方案篇四
一、执业行为
(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2、调查取证: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资质证书、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登记的执业地址;
b.记录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的医疗文书、场所、科室;
c.记录从事医疗行为的主体所开展的内容、时间、项目、从业人员的聘用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检验单、收费单等。
d.询问双方当事人执业登记情况,合作协议或合同;
e.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合作合同协议等。
二、专项诊疗技术监督管理
1、检查内容
a机构资质: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核准科目、项目;
b人员资质:主诊医师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从事整形外科、口腔科、中医科、皮肤病科等相关临床学科3-6年以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应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a机构及人员资质: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明的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检查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医师(执业范围:妇产科)、护士等)的相关执业证书。
b执业行为:检查擅自开展人流、药流、引产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2、调查取证
(1)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地点、对象、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2)超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及许可范围,超出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地点、对象、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超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3)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及许可范围,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对象、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查报告、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对象、原因、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检查手段、收费等;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孕妇,证实上述相关情况。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或许可批件,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地点、对象、疾病名称、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时间、地点、疾病名称、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性病诊疗业务开展相关情况。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许可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及从业人员,使用的药品、器械、手术方法以及医学技术方法,以及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对象、服务人数和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技术手段、收费情况等。
c收集有关书证: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发票收据、人员资质证书等。
(6)非法为他人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违法所得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及从业人员,使用的药品、器械、手术方法以及医学技术方法,以及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计划生育专业的时间、地点、项目、对象、服务人数和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技术手段、收费情况等。
c收集有关书证: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发票收据、人员资质证书等。
三、人员执业资格
1、检查对象:(1)医师(2)护士(3)医技人员(4)放射工作人员
2、检查内容:
(1)医师必须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
(5)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查是否有效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影像报告,2年有效期)
3调查取证:
医师:
(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真实性,记录从事医师活动的地点、对象、使用的药品、器械、医学技术方法,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
(2)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从事医师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及来源、服务对象数量和医疗收入等;(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等。
护士:
(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年限和连续注册情况,记录从事护士工作的地点、对象、方法、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2)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从事护士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服务对象数量和医疗收入等;(3)询问服务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等。
医技人员:
(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技师/士、药剂师/士、检验师/士等),记录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对象、方法、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等。
(2)询问当事人取得资格情况,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时间、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服务对象数量、收入等;(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发票/收据等。
放射工作人员:
(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从事拍片工作的对象、方法、使用的射线装置,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等。(2)询问当事人取得资格及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时间、内容、使用的射线装置、服务对象数量、收入等;(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发票/收据等。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
1、检查内容
(1)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a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b是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是否网上直报、报告卡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c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d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e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消毒隔离制度:
a是否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科、专职人员,(书面文件)),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实施文件或操作程序),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使用中的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化学监测(每日)、戊二醛(每周);压力蒸汽灭菌进行工艺监测(每锅)、化学监测(每包)、生物监测(每月);紫外线消毒进行日常监测、照度、生物监测)(查记录)。
b是否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制度、登记表格(到货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时间、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号)
d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工作人员手和皮肤黏膜、物品和环境表面)。
e 内镜的清洗消毒与内镜诊疗工作是否分开,是否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有无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10分,支气管镜20分,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10小时)、操作人员);消毒剂浓度每日监测,消毒后的内镜每月生物学监测;是否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或五槽)
f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消毒后的口腔诊疗器械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是否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
2调查取证
(1)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a检查并记录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b检查购进消毒产品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d收集有关书证:登记资料,转移登记单等。
五 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1、检查内容
(1)医疗废物转移:书面要求,处理权限在环保
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环保部门许可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有转移联单制度。
(2)医疗废物收集:直接处罚(警告,5000-10000)是否在医疗卫生机构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3)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警告)
(4)是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保存登记资料的(警告)
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保存3年。
医疗机构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上报方案篇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精细管理提级,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四)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省份排名进入全国前12名,5个以上三级综合医院进入全国前100名。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打造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医院。
(1)创建国家级高水平医院。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支持中国科大附一院争取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建成国家儿童、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再争取若干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省级高水平医院。统筹资金、项目、政策等资源,集中支持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医大一附院、省中医院、蚌医一附院、弋矶山医院等5家医院,重点打造优势学科群,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基本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
(3)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统筹省市资源,以市为主、省市共建,建设蚌埠、阜阳、芜湖、安庆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10—15个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4)创建一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基本达到苏浙同类培训基地水平。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
(1)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高水平县级公立医院,根据县域病种外转情况,建设重点专科,柔性引才引智,100万左右人口的县(市)至少1家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2)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各市集中力量建设1—2家高水平市级公立医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进一步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功能定位,建设重点专科,实行差异化发展。按照网格化布局要求和“五包十统一”路径,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3)探索建设城市医院集团。支持高水平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基础上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
(4)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基层,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城市三级医院将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等患者,及时转诊到基层。持续推进市、县(含市、区,下同)公立医院“千医下乡”。
(5)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构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覆盖院前院中院后和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服务体系,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拓展到各级公立医院。
3.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省级传染病救治基地(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以及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等区域传染病救治基地,各市建设1所高水平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依托三级综合医院建设独立院区。建成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加快推进省级中西医结合传染病救治基地和芜湖、六安2个区域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建设1支国家级和10支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加快推进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省眼科医院建设项目、中国科大附一院滨湖老年(康复)医学中心、安医大一附院老年护理和妇产医学中心、蚌医一附院心脑血管中心建设。省市共建高水平中国科大附一院感染病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精神病院。推进省市县精神专科医院(科)和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实现县级精神卫生专科全覆盖。推进省属优抚医院专科规范化建设。专科医院专科能力逐步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鼓励城市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发展。
5.建设更有特色的中医医院。建成4个国家特色中医医院,90%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标准,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甲以上标准。建成100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服务体系。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依托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医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力争到2025年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4%以上。
(二)引领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7.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与水平。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国家和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通过中央财政支持、省级财政按不低于国家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建成35个以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全国排名进入前10名。建成10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200个省管市建临床重点专科。各市比照省级建设模式,建设市级、市管县建临床重点专科。各承建单位按照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
(2)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支持中国科大附一院、省中医院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支持安医大一附院建设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救治中心,继续加强皖北皖中皖南省级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各市、县建立紧急救援中心和队伍。加强院前急救转运与院内救治协同衔接,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8.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1)实施科研强院。到2025年,每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上项目不少于200个。以技术创新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部分临床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省级高水平医院建设转化医学中心,理顺政策机制,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大力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占比。
(3)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鼓励高水平医院瞄准国际先进医疗技术开展攻关,创造条件推进临床使用;及时引进国内先进医疗技术用于临床。积极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使用与沪苏浙等高对接。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综合医院全面开展多学科诊疗,中医医院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建立临床药师下临床制度,临床药师参与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规范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三级医院门诊分时段预约比例达80%以上,三级医院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入院一站式服务。推广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
10.信息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1)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2025年,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以上。
(2)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制定全省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立医院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2022年建成安徽省影像云平台,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拓展到超声、病理、心电等范围。
(3)加快推进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于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整合,推进等级保护测评,提升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和网络安全水平。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居民授权调阅共享。2025年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综合管理等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建成“安徽医疗健康云”。改造用卡环境,完善基于“安徽医疗健康云”的电子健康卡(码)运用,与安康码互通互认,实现省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疫情防控、信息查询等一卡(码)通用。
(三)提升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1.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建立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推动运营管理全面融入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技术,深度融合医院核心业务,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提升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主要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1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内控机制,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有效防范管控风险,提升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
13.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2025年,10家省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达到a等级及以上,60%市、县公立医院达到b等级及以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制、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国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省份排名达到全国中上位次。力争2025年,省属医院全国排名实现新突破,5个以上三级综合医院进入全国前100名。
(四)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4.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规范管理,优化运行管理机制,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开展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根据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动态考核。
(2)增加护士配备。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标准。按照岗位标准,合理配备护士,2025年底前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3)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培养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一批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骨干到国内外高水平医院或科研机构深造培养。实施“江淮名医”培养工程,培养200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
(4)优化职称评聘制度。合理设置公立医院岗位职数。科学设置卫生专业职称序列和评价标准,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
(5)改革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逐步提高固定薪酬比例,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15.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1)实施卫生招才引智登峰行动和柔性引才引智云端行动。省级医院大力引进省外(海外)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高水平博士,市、县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院士、长江学者、中华医学会专科副主任委员以上高层次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省外专家来我省开展疑难病例会诊和手术等。
(2)落实人才保障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科团队,按规定对引进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为引进人才开展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等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
(3)加强引进人才目标考核。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和省属医院目标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临床医学院士实现零的突破,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显著提升省市县临床专科医疗水平。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稳妥有序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对照沪苏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水平和报销比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学习三明经验,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开展标志性领先技术,对于技术难度大、外转率高的项目,优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提高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逐步达到30%以上。鼓励设区的市积极申报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含外转病人额度)预付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科学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简化考核流程,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五)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9.强化患者需求导向。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建设患者友好、老年友善医院,全面推广“少跑一次路,一本明白账”经验,加快推进、依规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医学伦理审查、患者隐私保护、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20.构建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等,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职业成长通道。创建平安医院,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21.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注重文化传播和品牌塑造,凝练院训愿景使命。以院史馆陈列馆等为载体,传承历史文化,加强爱岗爱院教育,创建人文关怀医院,提高公立医院公信度美誉度软实力。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督促指导行业党的建设,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落实。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要确定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定期研究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加强督查考核,省政府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参照沪苏浙有关做法,结合地方实际,合理有效、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补助收入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对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自评;各市、县按年度对所属公立医院进行评价。省属医院年度自评和各市、县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地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培育名院名科名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