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区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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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区建设方案篇一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之年,在整个“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街道办事处“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社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xx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六五”普法规划指导精神,落实党工委、办事处普法工作规划,实现“营造一种气氛,建立一支队伍,受益一批群众”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贴近群众、注重实效,构造诚信、平安、和谐的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区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要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结合“法律进社区”工作,通过在社区进行群众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培训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和派发法制宣传资料、张贴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资料、标语、公益法制广告等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基层工作之中,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营造群众学法用法的氛围。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培养和造就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社会和谐发展。
(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组建社区普法队伍。
一是社区联系专业法律人士,组织高水平、高质量的宣讲普法队伍。社区主动挖掘辖区内专业法律人士、接触法律公益组织,组建一支公益的法律队伍,为社区的“六五”普法工作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
二是建立社区法律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协助社区开展各类活动,扩大宣传,提升作用。
(三)把普法用法工作做到实处,让需要的群众受益。
普法工作就是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促进人民的生活质量。社区普法要把社区居民的日常需要和关注作为工作抓手,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抓普法依法治理,认真抓好涉及食品安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加强法制宣传预防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如果真有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社区主动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诉讼权利。
(四)法制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
围绕“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探索以普法促维稳的方式方法。通过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律权威,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把学习宣传有关调解社会矛盾的法律法规与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围绕基层社会的热点问题和各种矛盾纠纷,大力宣传有关信访、复议、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程序性法律法规,以及权利义务、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刑事惩治、治安处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引导、教育与威慑的功能。围绕街道布置的专项活动,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与社区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其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载体的作用,在全社区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
法治社区建设方案篇二
“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扎实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创建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建始县委法治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法治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学生法律素质和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改善学校校风、教风、学风,推进我校教育和谐、健康、优质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法治校园、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加强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构建依法领导、依法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使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争取本年度使学校创建成为“建始县法治校园”。
三、主要任务
1.管理制度体制完善。坚持校长负责制,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教师岗位职责明确,教职工各司其职。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质量、考评体系完善。有专门机构和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2.办学行为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的基本法律、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素质教育。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校风良好,学校教职工、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3.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学校发展等重大决策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4.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推行教职员工聘任制,受聘的教职工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聘任合同内容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师能够履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义务。对教师的处理处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5.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权利,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行为。
6.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建立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法制教育成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 落实。聘请法制副校长并开展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有成效,学校依法办学,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四、组织领导
法律顾问:县政法干警 法制副校长:周清龙 组长:杨春芫(校长)
副组长:赵雪峰(分管副校长)
杨仕林(综治办主任)
周永芳(德育主任)组员:班主任及道德与法治教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30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兴衰。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杨春芫校长任组长,周永芳主任具体抓法制教育,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办、司法、公安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家长法制教育小组,一学期开展一次法制专题报告会,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建阶段(2018年5月——2018年11月30日前)
1、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开设法制课。课堂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各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考试“五落实”,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1)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片(至少一次),并聘请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2)建立法制宣传专栏、橱窗,充分利用升国旗、黑板报等宣传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2、开展“警校共建”,创办法治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制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3、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校外部环境。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营造一种“校园无小事,处处皆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4、开展社会实践,养成守法良好习惯。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老少互动”等法制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日、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三)自评申报(2018年12月1日——15日)学校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完善自查报告和佐证资料向乡中心学校进行申报。
(四)考核评定(2018年12月31日前)县教育局组织专班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局党委根据考评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学校命名表扬并授牌。
六、工作措施
1.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1)全面提高学校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校领导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努力提高现代法治理念,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学校校委会成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8次,教师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制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每学期组织2次法制集中学习或法制讨讲座,按要求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7%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制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4)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全方位拓宽宣传教育空间,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依托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学校领导、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中,不断调动教职工学法的积极性。
2.建设法治学校,全面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增强依法治校理念,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法治校园”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开展“法治校园”建设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建立“法治校园”建设的领导小组,完善“法治校园”建设的工作网络,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开展“法治学校”建设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师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3)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学校要贯彻《教师法》,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学校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
(5)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要坚持做到“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
3.加强创建工作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要不断深化“法治校园”创建以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全局性的认识,切实把“法治学校”创建工作摆在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位置来抓,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抓好落实。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法治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校园”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学校工会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落实等相关事项。
(3)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学校要把“法治校园”建设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每位教职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在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台帐,狠抓落实。依据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台帐,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组织实施,注意收集创建活动的各种资料、照片、影像等,分类分项做好资料归档,为迎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做好准备。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法治信息报送,积极挖掘、提炼、归纳“法治校园”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校园”社会氛围。
2018年4月 30日
法治社区建设方案篇三
根据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现制定20-年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1、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推进“三多四联”,推广“模拟审批”,实行投资项目“网上登记备案”,减少审批前置程序。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审批服务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建设覆盖全乡的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存储和应用,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综合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和落实市、区两级“两单两库一表格、平台加细则”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制定《巴中市社会法人、自然人联合信用奖惩办法》,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重点打击经济领域失信行为,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失信分类管理、“红黑名单”公示等信用管理制度。培育和增强企业法治理念,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
3、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14个。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健全登记审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4、建立完善全乡“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管理体系,对接国家和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标准,建设全乡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区、镇街政务服务事项一网运行,推进网上协同办理、全程通办、全程监督、全程考评。依托政务服务系统,完善中介机构库,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推广项目“代办审批”,加强代办队伍建设,形成“二级机构、三级功能”的代办服务网络。
5、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交易试点。
6、完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充分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由政府立法工作人员、富有经验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起草机制。健全政府立法听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动态调整机制和立法协助机制,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起草和审核。
7、加强法规规章实施工作,实施部门应通过具体问题适用解答等方式,加强法规规章的宣传,推动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建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新实施法规规章满1年,实施部门应向政府报告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落实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8、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年底前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年底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环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出台后向上一级政府报备。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舆情反映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
10、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现听证规范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1、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法律专家智库,全面提高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镇街根据需要形成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合同审查中的作用。
12、制定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后评估。根据国家制度安排,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1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规则,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实现与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联合执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规定,依法取得职业资格。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公开职责职权、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救济途径。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等载体,按照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要求,有条件的区和部门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与本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的衔接融合工作,实现信息有效共享。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5、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法律依据和机构设置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规范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符合委托执法条件和程序的,履行备案手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点在公安、城市管理等现有执法辅助人员较多的部门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承担责任等。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公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根据需要选择一些企业、镇街和村(社区)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和全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17、完善立体化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政府及其部门切实履行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报备率达100%。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政府及其部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18、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有关环节,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
20、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依法治理、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
21、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提升行政调解效力。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仲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科学的仲裁保障和监督体制,保障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公平合理解决纠纷。拓宽仲裁服务领域,发展金融仲裁、知识产权仲裁、涉港澳台和国际商事仲裁等业务,推进区域仲裁中心建设。
2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的立案、受理、审理制度,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完善部门行政复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开展镇街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级合格单位达标率100%。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岗位培训、考核评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监督考核力度。
23、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平台,推行信访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跟踪、督办、评价。健全完善诉访分离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4、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25、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依法行政激励机制,加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专项督查。
26、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和架构,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符合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落实法制机构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推动政府法制干部根据国家要求取得公职律师身份。采取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加强区等基层法制机构建设,使人员配备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
27、坚持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课题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出台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和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法治社区建设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11‟7号)精神,根据县普法办统一部署,镇政府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宣传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11﹞6号)精神,精心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六五”普法规划,以大创意、大手笔、大策划集中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法律需求,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四)加强社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从法治领域探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方法和途径,积极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新颁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
(五)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五五”普法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充分展示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五五”普法取得的工作成绩,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二、时间安排
从5月上旬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期间,镇政府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二)在碧莲村led大屏幕播放宣传标语宣传口号;
(四)组织好县、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
(五)组织参与全省“六五”普法宣传互动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人民群众接受能力和需求的变化,拓宽领域,丰富内容,改进手段,认真制订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六五”普法启动宣传的主要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注重结合。要把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与“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 普法动员部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整合资源,把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突出活动的针对性,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3.认真做好宣传月活动的信息上报和总结工作,活动期间,做好活动记录,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并上报县普法办。
法治社区建设方案篇五
一、学习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以及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融会贯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充分发挥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习制度的规范化、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学习成果的有效性,旅游局成立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
三、计划安排
四、集中学习专题
(六)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七)深入学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八)深入学习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法治社区建设方案篇六
创建绵阳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扎实做好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积极创建绵阳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游仙区法治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学生法律素质和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改善学校校风、教风、学风,推进我校教育和谐、健康、优质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法治校园、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依法治定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加强对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构建依法领导、依法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使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争取本年度使学校创建成为“绵阳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
三、主要任务
1.管理制度体制完善。坚持校长负责制,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教师岗位职责明确,教职工各司其职。依法治定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质量、考评体系完善。有专门机构和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2.办学行为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的基本法律、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素质教育。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校风良好,学校教职工、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3.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学校发展等重大决策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4.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推行教职员工聘任制,受聘的教职工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聘任合同内容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师能够履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义务。对教师的处理处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5.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权利,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行为。
6.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建立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法治教育成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按照规定开设法治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 落实。聘请法治副校长并开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有成效,学校依法办学,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四、组织领导
法律顾问:于树海 法治副校长:李平清 组长:贾方玉(校长)
副组长:杨廷明(支部副书记)
组员:何加齐(副校长)何俊(副校长)张茗津(工会主席)魏加平(综治办主任)黄灿亮(德育主任)侯洪茹(教导主任)
赵 勇(教科室主任)班主任及道德与法治教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8年4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兴衰。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治教育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具体抓法治教育,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办、司法、公安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健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家长法治教育小组,一学期开展一次法治专题报告会,逐步实现法治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建阶段(2018年5月——2018年11月30日前)1、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开设法治课。课堂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各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考试“五落实”,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治教育。
(1)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观看法治教育影片(至少一次),并聘请法治副校长来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2)建立法治宣传专栏、橱窗,充分利用升国旗、黑板报等宣传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2、开展“警校共建”,创办法治学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治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3、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校外部环境。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营造一种“校园无小事,处处皆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4、开展社会实践,养成守法良好习惯。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老少互动”等法治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日、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三)自评申报(2018年12月1日——15日)
学校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完善自查报告和佐证资料向乡中心学校进行申报。
(四)考核评定(2018年12月31日前)
区教体局组织专班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局党委根据考评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学校命名表扬并授牌。
六、工作措施
1.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1)全面提高学校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校领导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努力提高现代法治理念,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学校校委会成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8次,教师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治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每学期组织2次法治集中学习或法治讨讲座,按要求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7%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治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将法治教育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4)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全方位拓宽宣传教育空间,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开设法治宣传园地、“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依托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学校领导、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中,不断调动教职工学法的积极性。
2.建设法治学校,全面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增强依法治校理念,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开展“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建立“法治示范校”建设的领导小组,完善“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网络,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开展“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师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3)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学校要贯彻《教师法》,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学校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
(5)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要坚持做到“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
3.加强创建工作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要不断深化“法治校园”创建以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全局性的认识,切实把“法治学校”创建工作摆在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位置来抓,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抓好落实。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法治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校园”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学校工会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落实等相关事项。
(3)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学校要把“法治校园”建设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每位教职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在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台帐,狠抓落实。依据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台帐,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组织实施,注意收集创建活动的各种资料、照片、影像等,分类分项做好资料归档,为迎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做好准备。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法治信息报送,积极挖掘、提炼、归纳“法治示范校”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示范校”社会氛围。
小枧置信小学 2018年3月
法治社区建设方案篇七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1、以创建“法治单位”为平台,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治局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创建“法制单位”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局党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法治社区建设方案篇八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治度
社区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做到社区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治度化,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解决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治定出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依法治理示范社区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强化治度建设,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1、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七五”普法重在宣传普及,一年来我社区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普法目标,发挥“七五”普法骨干队伍的作用,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范文内容地图多种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今年我社区通过多种形式,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2、“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社区认真按照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确定重点学习内容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一是抓好干部学法。社区干部既是“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同时还肩负着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二是抓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组织辖区内中小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依法管理社区事务,使社区管理法治化、治度化
强化社区依法治理能力,把社区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坚决杜绝以个人意愿处理社区事务的做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原则,努力提高依法管理社区事务的水平。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法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年内协调广州路派出所、司法局、在辖区内公司六校、市三中开展法律咨询宣传等活动2场次,为青少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份。组织辖区党员、团员、妇女、未成年人、计生户、刑释解教人员和流动人口共举办法律法规学习班4场次、参加人数达500余人次,利用社区宣传栏和各居民小区黑板报,横幅等形式宣传。提高居民的法治观念和道德素养,广泛宣传《宪法》、《禁毒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总则》、《新婚姻法》、《低保条例》等,使辖区居民基本掌握了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
2、做好重点人口和易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教育,转化管理与服务工作。为确保辖区治安稳定,分别与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结对子帮教帮扶,每月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努力设法为他们安排了就业和短期劳务输送。利用双休日组织重点人员、青少年举办普法、禁毒、反^v^学习班,同时把青少年组织起来开展有益社会的公益活动。结合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大手拉小手活动,举办未成年人演讲会,请五老人员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3、群防群治,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综治管理。一是把乐于奉献的离退休人员,低保户组织起来。二是充分发挥楼栋长的作用,热门思想汇报与社区干部一起对辖区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等情况进行详细摸底排查造册。三是充分发挥调委会的作用,把各住宅小区的组长都纳入到调委会中,按照早抓、抓小、抓苗头的方法,及时发现调处,做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调委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和存在的不足
1、依法行政得到加强。提高社区干部和辖区居民的法律素质,逐步实现由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各项事业的转变,不断提高法治管理水平。通过学习提高了社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自觉性,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2、社区领导班子在普法工作中坚持把学习与依法管理相结合,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积极推进服务建设,为居民办实事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广大居民学法守法,参政议政意识提高,社会秩序稳定,社会风气好转,居民代表大会的决定都能得到贯彻落实。“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成效体现在多个方面,通过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社会秩序明显好转,刑事案件和恶性治安案件发案率在逐步下降,无群体性事件,工作总结在校学生的素质教育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3、许多居民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主动普法的意识还不强,自动学法的不多,虽然依法维权意识有所提高,但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更多的是凭感情靠人际关心来处理。
4、居民群众的面对面宣传难度大,很难确保居民普及率达到100%,普法的力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增强社区干部职工和辖区居民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精神为指导,按照“七五”普法工作的要求部署,以人为本,踏踏实实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思路,开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