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化解债务危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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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化解债务危机方案篇一
以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为首要目标,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年消化,控制新债”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取得明显减债效果。自20xx年起至20xx年,计划通过三年努力,严禁新增债务(债务不含“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和暂收款),调优债务结构多措化解债务。核实确定债务基数后,根据债务基数逐年化解,20xx年化解总债务的30%,20xx年化解总债务的60%,到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各村负债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一)全面清理核实村级债务
提高认识,抓紧时间,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账内账外债务清理审核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分类清理。账外债务确属村集体债务的,需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公示后纳入账内核算,对村级债务清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锁定债务基数。
根据村级债务形成原因,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明确偿还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结合实际制定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整合现有资金,优先化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要把农户、村级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盘活闲置资产,清理低价合同或不合理合同,做足土地资源文章,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清收陈欠往来款,减少不合理开支。
(一)明晰债务
提高认识,严格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债务清理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分类清理,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明确,对清理结果逐笔登记造册,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
(二)清除债务
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做呆账、坏账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账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降息减债,对借款本金和利息逐笔清查,清查结束后仍然滞留账外的借款,村级组织将不承认。对涉及工程建设形成的债务,乡政府将组织统一委托第三方进行再次审计,对先前形成的工程债务重新确认。村级借款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标准之内。对明知村里没有支付能力而盲目建设、因监管不力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款未控制在财政补助范围内造成的欠款、借款一律取消利息(上级规定自筹的除外);减免债务,对于村里欠所辖乡镇(街道)或部门的借款、欠款,政府要给予适当减免或免除。
(三)清收债权
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项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规范“三资”
以收定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禁用集体土地征用费、留用地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村干部报酬、商业性保险.等;福利费发放实行“先提取,后发放”原则,严禁福利费未先提取而予以发放;规范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需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的要确保村级有足够自有资金才予安排项目,各村要严禁没有资金来源建项目,严禁擅自举债扩大建设项目规模,严禁超标准建设形成村级债务,强化村级资金的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入账、收支预决算、费用支出定额管理、非现金结算等制度,增加集体存量资金。
(五)建立制度
健全完善各项涉债管理制度,规范举债程序,从源头控减村级债务。一是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制度。村级组织确需举债的,在村集体研究通过的基础上,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制度、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弥补经费不足、垫各项费用;村级组织不得提供借款担保,未经审批不得违规举债;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擅自违规举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村按时保质完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任务,各村组建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村监会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二)强化责任追究
强化监督考核,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纳入对村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各村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化解旧债、制止新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根据村级经营管理需要和债务偿还能力,对村级债务规模设置警戒线,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或盲目建设发生的村级债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制定村级债务化解方案,并把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列入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工资挂钩,与上级奖励资金挂钩,对债务锁定后出现新增债务的村主要负责人要说明情况;对债务化解不力的村,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税务化解债务危机方案篇二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三年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逃废债务、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宣传、媒体曝光、司法处置等多种途径,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确保在此次行动中清收现有不良贷款50%以上,切实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侦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和骗贷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监管工作。
负责对确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根据相关部门的函告,限制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
在人员招录时将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其享有优惠政策措施,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税务等手续适当简化,费用进行优惠,对需要出具伤残、救济等证明给予支持。
与人民银行共同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衔接工作,协调抽调公检法及各乡镇人员参与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对赖债户限制其享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资格。
负责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宣传,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金融机构报送“老赖”名单,将各行确认后的起诉名单报送至法院,将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依照保密协议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不定期编报此次专项行动简报。
协调指派专人全力配合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成立各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摸清本机构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及个人底数,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对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向人行环县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协定在各行之间内部共享的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及时补充完善“老赖”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停止对“老赖”发放新贷款;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由人行环县支行牵头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
税务化解债务危机方案篇三
为全面推动国企深化改革、增强国企抗风险能力,铁岭市国资委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体系,跟踪监测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积极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动仗。
统筹调度排查。铁岭市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按照管理权限、贷款类别,组织我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金融债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存在的债务风险进行排查,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
动态监测管理。铁岭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带息负债情况月调度、季排查工作,实行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管理。该项工作通过对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指标综合分析,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对重点企业名单进行跟踪调整。目前,确认3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为重点调度企业。
积极应对风险。铁岭市国资委强化债权债务清理,对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运用企业预算硬约束,防范和化解重大债务风险。
近年来,中央企业整体负债率稳步下降,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布置的“2020年较2016年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目标任务。在这个目标完成的前提下,今年以来央企负债率始终稳定在65%以下,债务结构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2017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债务违约,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在控。
关于地方国资委,这几年我们一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大债务风险防范力度,一方面专门下发通知,组织专项工作,更好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我前段时间到有关地方去调研督察,总的感觉是各地国资委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在债务风险防控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总体上控制在合理水平。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中央企业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带头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下一步,国资委将重点从完善机制、管住重点、优化手段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完善机制。国资委专门组建了中央企业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将建立完善中央企业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长效管控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及时识别和发现风险企业,实施挂牌督导、穿透监管和联动管控,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第二,管住重点。在巩固降杠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紧盯重点企业、重点业务、重点行业,进一步细化风险管控措施。对中央企业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措施,行业不同,企业不同,企业发展阶段不同,都确定了合理的管控线,把这些重点企业要管好。
第三,优化手段。推动中央企业加快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依托司库管理体系建设。我们正在建立司库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强化债务风险穿透式监测预警,全面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同时,正像你刚才说的,关于地方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国务院国资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在定期开展债务风险监测,指导地方做好重点企业风险化解的基础上,通过风险提示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地方属地监管职责和地方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
税务化解债务危机方案篇四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个别地方国企发生债务违约,既有疫情冲击、市场波动的外部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盲目做大、管理不善等内部因素。”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日前表示,通过风险出清实现优胜劣汰是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任何欺诈发行、虚假披露、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都应受到严厉打击,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政府落实好监管责任,发债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投资机构切实提高风险资产的定价能力,才能够共同维护好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彭华岗介绍,虽然近期国企债券违约比例有所上升,但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违约风险总体可控。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方国资委要把防范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作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重点关注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严重亏损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督促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
对于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各地方国资委要指导企业提前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定处置方案,通过债券展期、置换等方式主动化解风险,也可借鉴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风险。
对于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各地方国资委要指导违约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土地、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同时要努力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
对于已无力化解风险、确需破产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履行破产程序,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时、准确披露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资产划转、新增大额债务等重大事项,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利益。
大公国际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李剑认为,《指导意见》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修复地方国企信用。接下来,各地方国资委要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标本兼治,注重企业自身信用能力的提升和债务风险的防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扎实抓好风险研判预警、防范应对工作,推动国资国企做大做强,提高发展质量。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9.3%,低于全国地方国有企业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
一、优化考核机制,强化资产负债约束的考核引导。市国资委将降杠杆减负债成效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财务评价的重要内容,利用考核杠杆依法落实国有资本经营者责任,通过考核目标实现对企业债务风险的有效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分类管控,保持合理负债水平。参照省属企业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和管控线,综合考虑国有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进行分类管控。
三、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风险评估研判。依托企业财务快报、年报数据系统,建立以资产负债率为核心,以企业成长性、效益、偿债能力等方面指标为辅助的企业资产负债监测与预警体系。
四、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一是聚焦债券违约风险。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尤其是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类企业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坚决杜绝恶意逃废债行为。二是加强对企业隐性债务的管控,严控资产出表、表外融资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重大潜在损失。
税务化解债务危机方案篇五
1、按市政府工作要求,配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全面完成债务审计,债务底数清楚,权责明晰,偿债责任100%落实;债务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2、20xx年-20xx年,政府性存量债务到期偿还率90%,无新增政府债务;分五年每年按20%化解债务。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沙嘴办事处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柳华兵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吴赤军为第一副组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国耀、党工副书记刘伟、牛倩、党工委委员朱旭光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所、审计办、统计站、农办、综治办、各管理区、信访办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上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五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1、根据此次清理核实沙嘴办事处政府性债务截至20xx年12月份尚有余额389.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0万元、汉江酒店5.17万元、企业债务145.08万元、村级债务214.47万元、个人债务5万元。
2、我办在确保沙嘴办事处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分五年偿还债务,每年偿还债务总额的20%。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财政收入增长点建设,增强地方可用财力,提高债务化解的资金保障。
2、压减“三公”经费、公务运行支出预算等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压减城市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新增债务融资规模。
3、合理规划项目,防止增加债务。
4、全办要高度重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制定的任务,确保五年化解政府债务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