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员人员解聘调整方案 广西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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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人员解聘调整方案 广西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一
桂人社发〔2016〕5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驻桂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一、调整人员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5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在2016年1月起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二)挂钩调整
1.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2.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按桂人社发〔2016〕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退休补助)的4.1%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2015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其中,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核定),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5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16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160元计发。
三、调整执行时间
四、待遇调整的审核
(一)企业退休人员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可参照本通知规定的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审核。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定;未办理参保手续的,或已办理参保手续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由所在单位(单位已撤销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发放的,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核定。其中,2014年9月底前退休的人员,按其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核定;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暂按2015年12月预发养老金金额核定,待完成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核定其基本养老金标准,并与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结算。
五、资金来源
(一)企业退休人员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已参保并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办理参保手续的,暂由退休人员原单位(无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筹集资金发放,待办理参保手续后,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六、调整要求
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县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6年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撑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要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七、及时报告调整情况
此次调整工作落实到位后,各市人社局要及时进行总结,将调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8月25日
网格员人员解聘调整方案 广西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二
第一章 总则
按照公司经营需要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适用范围:
1、 公司副经理
2、 属下企业正、副经理
3、 公司各部门正、副经理
4、 公司财务人员
5、 公司一般员工
第三章 工资构成
工资构成由三部份(或其中二部份)组成:
1、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
3、生活补贴
月工资总额 = 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生活补贴
第三章 工资基准、人数
xx公司员工和下属全资企业正、副职总人数28人,本次调资人员24人,邓建鹏、万正亮、谭丽英、陈锦敏四人归属集团公司负责。
1、 公司副经理:1人
2、 属下企业正经理:8人
3、 属下企业副经理:1人
4、 公司部门正经理:
基本工资2500元,岗位补贴3100元,合计5600元
5、 公司部门副经理:
基本工资2500元,岗位补贴2600元,合计5100元
6、 公司会计员:5人
基本工资2500元,岗位补贴20xx元,合计4500元
7、 公司出纳员:5人
基本工资2500元,岗位补贴1500元,合计4000元
8、 公司一般员工:4人
基本工资2500元,岗位补贴1300元,合计3800元
第五章 试用期工资
新招聘员工试用期的工资享受公司一般员工的工资待遇的80%,试用期为三个月,即试用期工资为:3040元。
第六章 相关补贴
1、社保补贴:按员工的基本工资额为购买基数。
(1)、公司副经理:
(2)、属下企业正经理:
(3)、属下企业副经理:
(4)、部门正副经理、财务人员、一般员工:
2、住房公积金补贴:按基本工资额为购买基数,按8%购买率购买。
(1)、公司副经理:
公司每月支付数4000元 x 8% = 320元
(2)、属下企业正经理:
公司每月支付数3500元 x 8% = 280元
(3)、属下企业副经理:
公司每月支付数3000元 x 8% = 240元
(4)、部门正副经理、财务人员、一般员工:
公司每月支付数2500元 x 8% = 200元
第七章 其他补助
1、其他补助范围包括:中国各个传统节日。
2、发放范围、标准:发放标准分三级,由xx公司根据工作成效及工作
进度在规定标准范围内适时适量发放。
(1)、公司副经理、属下企业正经理13000元范围内。
(2)、属下企业副经理、部门正、副经理10400元范围内。
(3)、财务人员、一般员工9100元范围内。
第九章 执行时间
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实施执行。
第八章 其他
公司现时工作架构体系是以上述人员为架构基准,随着日后发展需要招聘职业技术人员或者保安员等工种工作人员的,公司再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资标准。
**公司员工的薪酬调整采取整体调整(普调)和个别调整(业绩调薪、能力调薪、岗位异动调薪)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实施。
薪酬调整时,员工所在部门提供需调整薪酬人员的工作业绩报告、调整依据说明及调整建议,交人文中心核实,由人文中心根据制度规定审核调整幅度,报人文中心副总裁审核,并报**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批准,批准后人文中心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及人员。
1.整体调整
为了体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的发展思路,保证企业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员工,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行业的薪酬变化水平、消费物价指数变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整体人工成本及公司经济效益,由人文中心核算出薪酬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决策委员会审批。整体调薪主要是在保持薪级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员工薪酬在带宽中的位置,以对员工进行激励。也可根据公司需要对福利或者津贴进行调整。
公司制定战略规划,明确回款、净利润等完成目标,根据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岗位薪酬整体调整,原则上调整周期应在一年以上。
具体可参照如下公式予以调整:
年度薪酬调整比例上限为10%,下限为-5%。
2.业绩调薪
员工年度业绩调薪,不能超出其所在薪级的最大值;员工因年度业绩不佳而导致降薪,可以低于所在薪级的最小值。
3.能力调薪
每年能力等级评定结束后,公司根据员工能力等级评定结果,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原则上可以根据员工的能力高低进行员工薪级调整,每次调整幅度为20%至50%,一年内能力调薪次数不超过一次。
4.岗位异动调薪
岗位异动调薪属于个别岗位的薪酬调整工作,岗位异动调薪本身体现了“换岗换薪”的基本工作原则,根据新岗位的等级确定薪酬。
新设立岗位调薪。如果新调入的岗位是新设立的岗位,则根据新设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同其他岗位进行比较,以最接近的岗位的薪酬级别作为该岗位的薪酬级别。
岗位晋升调薪。员工岗位晋升,试用期内工资不变,试用期结束后,如果综合评价为“合格”且顺利转正,原则上纳入新岗位所在薪级。原则上,员工岗位晋升的薪酬调整幅度建议为30%,调整后的员工薪酬不能低于新岗位所在薪级的最低值,但员工单次薪酬调整幅度不应超过50%。如果单次调整还没有达到所在薪级的最低值,6个月后可进行2次调整,以此类推。
岗位降级调薪。员工因个人绩效表现不佳而降职(不适合公司发展需要),则薪酬降到新岗位所在薪级后,其薪酬不能超过所在薪级的50分位;员工平时表现良好,但因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而导致降职,则薪酬在降低后薪级中不能超出75分位;公司因业务需要,必要时将优秀员工转调至薪级较低的岗位,该员工将保持原薪级,一切调薪及有关事宜均依原等级薪资。因竞聘落选而导致离职原岗位的员工,在等待重新安排岗位期间,其薪酬维持不变,调整岗位后,如果新岗位的薪级降低,则薪酬在降低后薪级中不能超出75分位。
岗位轮换调薪。优秀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调至同薪级岗位时,该员工将维持原薪酬水平。
职责变化调薪。如果岗位职责发生较大变化,则由人文中心和用人部门共同对岗位进行重新评价,根据职责变化重新对其薪酬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30%。
临时调岗调薪。因工作需要调岗的员工如果在6个月内(含)恢复原岗位,则该员工维持原薪酬水平,调岗超过6个月时需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5.调整注意事项
以上薪酬变化由人文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商讨后提出建议,经人文中心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后次月1日起执行。
整体调薪、业绩调薪、能力调薪于下年度年初统一实施,岗位异动调薪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执行,但员工不得在6个月内连续调薪,如遇到该情况,则第二次调薪时间顺延。
如果员工工资已经处于薪级最高值,且年度业绩评价为“优秀”或者“良好”的,若岗位具有升级通道且也满足任职条件,可晋升薪级并调薪;岗位无通道或本人不具备通道岗位升级条件的一律不晋升,且薪酬维持不变。
如果员工工资已经处于薪级最低值的,且年度业绩评价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作试岗处理。一般试岗期为三个月,期满业绩评价合格的,定原薪级初档;不合格的,按经培训仍不合格的处理办法解除劳动合同。
人文中心可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和有重大违纪行为的员工提出薪酬特别调整建议,经**公司人力资源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网格员人员解聘调整方案 广西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三
以党的xxx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在确保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稳定、有利于发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激励竞争机制的作用,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环保干部队伍,通过竞聘调整,达到适人适岗、心情舒畅、积极工作、奋发向上的目的。
岗位调整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卫东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兆丰为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姚祥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潘齐龙、邓明生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符合《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和《xxx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领导,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清正廉洁,有遵纪守法的良好意识和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道德意识。
3、具备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备与应聘职位相应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思维创新、政策理论水平及语言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20xx年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格次以上,身体健康。
5、一般人员竞聘副科级岗位,须工作时间满三年;现任二年以上本单位中层岗位管理人员可优先考虑。
6、竞聘中层正职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
7、竞聘中层在编行政科室正职岗位人员必须是现任行政科室的正职或任副职满二年以上的在岗国家公务员。
8、竞聘事业单位正职岗位人员必须是现任事业单位正职或任副职时间满二年以上的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含享受同级别待遇的人员)。
9、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10、竞聘新任事业单位正、副职岗位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以上竞聘资格(条件)缺一不可。
1、岗位交流:除个别技术性较强的内设岗位可暂不交流外,其他中层行政科室(含内设)岗位正、副职(含行政非领导职务),原则上轮岗交流。
考虑到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因素,对现有在编全额事业单位缺位的正职(含内配)原则上在全额单位竞聘产生;副职(含内配)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竞聘产生。
在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职(含内配)原则上在自收自支单位竞聘产生;副职(含内配)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竞聘产生。
2、内部推荐:行政科室副职(含内配)人选需经局机关全体在岗人员等额民主推荐产生;在编全额事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副职(含内配)人选须经本单位全体在岗人员等额民主推荐产生。凡参加竞聘人员会议投票测评推荐得票未超过实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一律不列入考察对象。
3、聘前离岗:现任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所有正、副职(含内配)聘前全员离岗,全员竞争上岗。
4、优先选择:现任中层行政科室(含内设)岗位正职(含主任科员)的国家公务员,可优先志愿填报选择本次公布的1—2个行政科室正职岗位参加竞聘。
现任中层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含内设)岗位副职的国家公务员,可优先志愿填报本次公布的1—2个行政科室副职岗位参加竞聘。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优先志愿填报本次公布的本单位1个副职岗位参加竞聘。
5、缺岗调整:对竞聘后出现的中层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正、副职缺岗,由局党组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择优调配,以予补缺。
6、限制条件:对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在编行政岗位正职或非领导职务(主任、副主任科员)的竞聘。
符合竞聘资格的在编一般工作人员,竞争内配中层行政科室副职岗位,不受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身份限制。凡竞聘调整到新岗位的副职人员,原编制身份保持不变。
7、待遇说明:对通过竞聘调整,到局内设机构任(兼)正、副职人员,只限于在现任(兼)职期间按在编人员同级别待遇对待。
凡因年龄限制提前离职人员可离职不离岗,继续安排工作。在退休之前一律按原级别待遇对待不变。
8、待岗处理:对在本次竞聘调整中遭淘汰未被聘任和不服从局党组分配的人员,一律按照有关待岗文件规定执行。
9、基层调整:竞聘调整后的中层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层机构设置及人员调整,由各单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请局党组研究批准后执行。
1、公布方案。以局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科、室、站、所、中心,并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方案,进行动员。
2、公开报名。凡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根据本《方案》公布的竞聘岗位和要求,以个人自荐报名的方式,填写《临汾市环保局中层干部岗位竞聘自荐报名表》,并按规定时间交局竞聘领导组办公室。
3、征求意见。在公布方案、公开报名的同时,分别采取“a(局班子成员)、b(中层副科以上干部)、c(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三卡制”,无记名填写《临汾市环保局中层干部拟任正职征求意见卡》、《临汾市环保局中层干部拟任副职征求意见卡》的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4、资格审查。根据《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由竞聘领导组办公室对自荐报名的竞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5、竞聘演讲。召开局中层副科以上干部和局机关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参加的竞聘演讲会,由报名参加竞聘岗位正职人员按自荐报名的第一志愿岗位职责作竞职演讲,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讲内容主要是简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对做好竞聘岗位(职位)工作的设想和打算,重点阐明个人受聘后完成任期目标和工作任务的主要措施。
6、测评推荐。竞聘人员演讲结束后,由参加竞聘演讲大会人员采取“a、b、c三票制(局班子成员占60分、现任中层正副职及在岗正副职主任科员占30分、局机关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占10分)”无记名填写《临汾市环保局中层干部岗位竞聘人员民主测评推荐计分表》方式,对各位竞聘演讲人员进行会议民主测评推荐。凡会议测评推荐得分低于60分者,一律不予列入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由局党组竞聘调整办公室负责,按照对民主测评推荐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本次中层竞聘岗位配职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然后按组织程序采取个人谈话、民意调查、局班子总体评价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8、党组决定。局党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结合每个职位要求和工作需要及个人意向,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各岗位拟任和拟聘人选。并按组织程序分别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备案)。
9、聘任公示。对受聘中层干部聘任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无异议,局党组正式下文聘任。
10、聘任要求。新任、聘任的中层干部自局党组下文聘任之日起任期两年,到期重新聘任。在现聘任期内,局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等情况,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
第二阶段(—):参加竞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推荐;
第三阶段(—):组织考察、局党组决定、公示。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站、所、队、中心必须按照局党组的部署安排和要求,积极动员,统一思想。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局中层领导干部竞聘调整工作顺利有序圆满完成。
2、坚持标准,择优选人。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勤政廉洁、群众公认、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聘用到每个重要的工作岗位上。全局干部职工要抱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位竞聘人员,实事求是地做好测评和推荐工作。
3、顾全大局,严肃纪律。在局中层干部竞聘调整过程中,必须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连续性,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按要求完成。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局纪检组要加强对“竞聘调整”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全体竞聘人员要服从和服务大局,从有利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和环保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摆正位置,正确对待“竞聘调整”工作,自觉接受竞聘,积极参加竞聘,服从局党组安排,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在竞聘调整过程中弄虚作假、抱团结伙、拉票、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网格员人员解聘调整方案 广西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四
闽政〔2016〕36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社厅、财政厅:
一、调整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确定。
(一)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由省人社厅、财政厅测算,另行确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统筹区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由各统筹区测算,另行确定)。
(二)挂钩调整部分
1.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
2.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三)适当倾斜部分
1.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在2015年度新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并于当年达到7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2.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200元的,补齐至2200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其他调整政策
(一)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员,1990年底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可以按照每年1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本条规定仅适用本次养老金调整,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及其他待遇问题。对于1990年底前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重复计发。
(二)企业“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纳入本次调整范围,定额调整部分按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区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也纳入本次调整范围,所需资金由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三)纳入省直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以及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本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级统筹基金统一拨付(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养老金办法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所需资金由当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按分级统筹分别拨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特定人员,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六、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
按照本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具体调整标准,以及省直和中央属驻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具体调整标准和所需资金及渠道,由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另行发文。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各设区市(含厦门)、县(市、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具体调整标准和所需资金,由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另行发文,同时抄送省人社厅、财政厅。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后,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人社厅、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6日
网格员人员解聘调整方案 广西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五
1.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金码大厦12层(休闲区)、校内5、6号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3)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
(4)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四天)。
(1)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3.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5、6号小楼卫生。
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
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
校内5、6号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其他职位搜索有:商务代表销售顾问机修工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