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篇二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 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
第五条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 土石方开挖工程
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
3、 凿岩、爆破工程。
(二) 基坑支护工程
(三) 基坑降水工程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
(四) 模板工程
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 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3、 特殊结构支撑系统工程。
(五) 起重吊装工程。
(六) 脚手架工程
1、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 悬挑式脚手架;
4、 门型脚手架;
5、 挂脚手架;
6、 高处作业吊篮;
7、 卸料平台;
8、 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
(七) 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 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
3、 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八)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 钢结构工程施工;
4、 索膜结构施工;
5、 6m以上的边坡施工;
6、 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
7、 水上桩基施工;
8、 人工挖孔桩施工;
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已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工程。
第六条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 深基坑工程
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 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 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二) 高大模板工程
1、 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 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 滑模模板系统。
(三) 脚手架工程
1、 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 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四) 起重吊装工程
1、 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 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 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五)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六)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第三章 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第七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第八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第九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需专家论证的,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组织本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
第十一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由本人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
第四章 方案的专家论证
第十二条 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需专家论证审查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科研、大专院校和工程咨询等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三)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可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为方案论证组织单位提供人员信息。
专家库人员资格的审查办法、适用范围、组织章程等由各市制定。
(二) 方案编制人员;
(三)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六条 专家组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方案编制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第五章 方案的实施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二十条 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
第二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将需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理;对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当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存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二十五条 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为安全监督重点,发现不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核、论证、审批和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各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e#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危险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论证审查(以下简称“专家论证审查”)活动,以及对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工程,是指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工程包括: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包括:
1、开挖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2、基坑虽不足五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有关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
1、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有关模板工程;
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以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包括:
1、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整体提升、分片式提升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采用人工、机械或者爆破方式的拆除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工程。包括:
1、建设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六米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对前条所列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附安全验算结果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初审后,交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一)深基坑工程。包括:
1、开挖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工程;
2、地下室在三层以上的工程;
3、开挖深度虽不足五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以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包括:
1、地下暗挖施工工程;
2、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包括:
1、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八米的工程;
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施工总荷载大于每平方米十千牛顿的工程;
3、集中线荷载大于每米十五千牛顿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
(四)在三十米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在大江、大河中进行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大中专院校、建设科研单位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或者聘请部分省外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专家,建立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网,并向聘请的安全生产专家颁发聘用证书。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安全生产专家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的考试、考核。
安全生产专家的条件和具体管理措施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前,应当制定专家论证审查方案,并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从建设工程安全专家网中选取5名以上专业构成满足论证审查需要、且与本单位无隶属关系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
(一)工程概况资料;
(二)工程施工组织资料;
(三)施工图纸;
(四)危险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的说明以及相应附件资料;
(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所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专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提出由参加论证审查的安全生产专家签字的论证审查书面报告,并对论证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施工单位提供的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论证审查报告。
第十二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组织对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情况以及专家论证审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应当论证审查而不论证审查,以及不按照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论证审查的行为。
监督检查可采取巡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经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及时拨付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第十四条经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设计文件的,由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情况采取旁站形式实施重点监控,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市场主体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不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在危险性工程设计、施工中,鼓励和推广应用经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的计算软件进行设计计算。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篇三
(1)坚决贯彻和服从业主、监理及总包关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总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对各类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训练。工地安全工作由工地安全员专职负责。
(3)进场施工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
(4)在需要的工地现场设安全扶手、围栏等安全措施。
(5)吊装产品须有专人负责。
(6)保持场地整洁,每天施工结束前,施工人员须进行现场清洁,并由监督人员向工地总指挥汇报。
(7)高层石材幕墙安装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应架设防护网,在离地面3m高处,应搭设挑出6m的水平安全网。
(8)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9)施工作业须小心操作,防止工具、挂板等从高空坠落。
(11)搞好消防工作,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
(12)严格执行《劳动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3)严格执行我公司《安全管理手册》,按月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和监督。
(14)对现场防火应特别重视,特制定相应的措施及岗位责任制。
(15)作业人员的安全纪律和权利
1)安全管理九不准:
a、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不准作业。
b、安全设施未做到齐全有效不准作业。
c、危险作业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作业。
d、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不准作业。
e、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
f、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g、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准作业。
h、对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不熟悉不准作业。
i、新工人不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作业。
2)职工五项拒绝权:
a、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如不安排安全生产措施,职工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c、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服务。
d、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安全,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e、在作业地点条件发生恶化,容易造成事故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的措施,职工有权拒绝进入作业地点。
五、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教育保证体系和检查监督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设立安全科,逐级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各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
(2)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进场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并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与进场职工每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自觉做好生产过程中的施工防护和人力防护。坚持“五同时”、“三不放过”制度。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现场有安全标语、危险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特殊工种坚持持证上岗。搞好机具的维修保养,保证电器和消防设施的安全有效。
(5)施工过程中,项目安全科应对现场施工用电、机械设备使用、防火等编制检查计划,定期按照检查计划对施工现场各项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6)项目安全科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与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协调沟通,随时将各类安全检查会议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到各施工班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和监督的安全生产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1、开工前做好以下准备:
1)落实施工机具、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计划。
2)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3)办理职工意外伤亡保险。
2、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还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
3、一般性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要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或带病工作。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必须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
(3)施工现场内一切生产、生活各项临时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设置并进行管理,做到布局合理,整齐划一,符合安全疏散防火等要求。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措施。
4、施工用电
1)电工、焊工和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国家统一颁发的上岗证,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的电路开关、支路配电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开合,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操作。
3)电焊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戴防护镜、防护服等防护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看护,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4)电焊作业时,下方应保证无锯末等易燃物品和材料。
5)施工用中小型电动机具应保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并且一机一闸。
5、“四口”防护
(1)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悬空物边檐,应有防护蓬、防护栏等隔离措施或明显标志,距地面三米以上作业地点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2)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6、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1)暴风雨、及大风降温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及时排除。
(2)机械、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原料、半成品须有防雨措施。
(3)斜道、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同时做好防雷。
7、事故隐患的控制
(1)安全员对施工各阶段、各工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且结合具体施工对象作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执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干涉。
(3)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需要。
(4)做好安全全员参与,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5)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并组织复查验收,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篇四
1、加强和完善幼儿园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值班制度、接送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制度。,并与家长达成共识,共同建立安全事故防范、幼儿园内外人员管理、隐患防范等各项制度。
2、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建设,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幼儿园应急处理小组,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每天落实,分工负责到人。
3、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4、加强幼儿园安保设备完善,安装校园视频监控设备,确保专人负责,有钱办事,严格责任追究。
5、提高幼儿园工作人员和幼儿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6、加强沟通,主动与街道派出所和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队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定期检查幼儿园周边环境,加强孩子上学期间和放学后的安全保护。
7、对可能引发矛盾、刺激事件的当事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1、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预防和处理,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逐级落实责任。
2、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行动步骤清晰,如:报警人员、处理人员、护送孩子转移人员、送伤者去医院、向局汇报人员等。,这些都要有明确的分工。
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主要目的必须是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打电话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2、派适应能力强,口才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去对付嫌疑人,劝他们拖延时间。
3、保护所有儿童和相关物品,并护送被保护人到安全的地方。
4、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急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6、在民警的引导下,维持秩序,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篇五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普查整治火灾隐患为重点,全面推动医院安全防火工作。工作目标为:不断完善和健全医院安全防火体制;改善医院安全防火条件;增强医院抵御火灾的能力;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患者财产和生命安全,维护医院安全稳定,保障我院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郭清莉
副组长:连长法
成 员:王海军 李翠堂 赵建伟 王海军 马晓辉 赵书林
各科室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部署。
1.强化自查,落实整改
各科室均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强化自查,落实整改。要组成检查组,对本科室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坚决消除医院内的静态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动态火灾隐患。医院届时将组成检查组进行统一检查。
2.加强宣传,增强消防意识
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专题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宣传的氛围。各科室可以开展讲座、演练、防火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医护人员以及患者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以增强广大医护人员以及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抵御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
3、组织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级消防安全培训。
1、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或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
2、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在工作周边搭建违章建筑。
3、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元宵节”消防安保措施是否到位。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擅自挪用、停用等问题;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水压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5、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被遮挡、覆盖等现象。
6、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现象。
7、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存在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
8、医院病房楼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门窗上是或否设置影响逃生及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9、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10、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1、是否制定、落实“清剿火患”战役方案,积极配合全院消防大检查工作。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30日至2月4日
医院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组成相应的领导班子和检查小组,开展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动员广大医护人员积极参加消防大检查工作,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5日至2月24日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治措施。如查出重大火灾隐患,又一时不能改正的,要将具体情况及时报办公室。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5日至2月29日
各科室于20xx年2月26日前将消防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上交办公室。领导小组要进行查检验收和评比。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综合评比内容。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加强我校师生的消防教育意识,提高我校师生的消防自护能力,为此我们以消防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小学生消防安全”主题,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校园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篇七
2013年06月
目 录
一、人员健康防护措施„„„„„„„„„„„„„„„„„„„2
1、个人防护规定„„„„„„„„„„„„„„„„„„„„„„2
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
二、安全技术控制„„„„„„„„„„„„„„„„„„„„„4
1、动土作业施工„„„„„„„„„„„„„„„„„„„„„„4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5
3、起重吊装作业„„„„„„„„„„„„„„„„„„„„„„5
4、用火作业施工„„„„„„„„„„„„„„„„„„„„„„6
5、消防管理„„„„„„„„„„„„„„„„„„„„„„„„7
6、用电作业„„„„„„„„„„„„„„„„„„„„„„„„7
7、焊接„„„„„„„„„„„„„„„„„„„„„„„„„„8
9、基坑口安全防护„„„„„„„„„„„„„„„„„„„„„9
三、环境保护„„„„„„„„„„„„„„„„„„„„„„„9
1、施工环境„„„„„„„„„„„„„„„„„„„„„„„„9
2、粉尘减少措施„„„„„„„„„„„„„„„„„„„„„10
3、文明施工„„„„„„„„„„„„„„„„„„„„„„„11
一、人员健康防护措施
1、个人防护规定
(1)一般规定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眼镜)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2)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的需要,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防护用品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强制性预防措施,不得随意变更或降低标准。
(3)安全带-离地面2m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安全带必须用一根短绳连接到至少能承受500kg静负荷的锚定物上或构件上。安全带配有的短绳必须用尼龙或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使用前,工作人员必须检查安全带和短绳的可靠性。
(4)眼睛保护-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破碎安全眼镜。戴近视眼镜的人员,当从事有伤害眼睛的区域作业或参观时,在近视眼镜上还要再戴一副安全眼镜或护目镜。
(5)脚保护-作业时应穿检验合格的安全工作鞋,鞋底应防滑。
(6)头保护-员工进入施工区必须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经过冲击实验和防触电保护实验)。
(7)听力保护-凡从事噪声超过85分贝的工作人员应佩戴耳塞,以隔绝噪音、保护听力。
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一般规定
电线应使用良好的绝缘线,且用绝缘子固定,禁止缠绕在树上、脚手架上或其它构架上。其与地面距离应符合规定的要求。电缆应架空或埋地敷设,禁止在地面明设。
(3)电缆接头要架起,有防雨和防其它损伤的措施,有醒目的警告牌。(4)禁止使用破皮或老化的电线与电缆。电线与电缆距热力管道、热力设备应大于2m。
(5)电线、电缆凡进开关箱、铁棚子、过道路处及可能有机械伤害的地方,均应加套管保护。严禁乱拉乱拽电线、电缆,不得用金属丝绑扎电线、电缆。电线、电缆、电焊把线等不得与钢丝绳绞在一起,不得有摩擦。
(6)开关箱:开关箱采用铁板、玻璃钢等材料制作,其配电板应采用电木板或塑料板。
(7)开关箱安装牢固,有醒目的标示牌。
1)15m以上的建筑物、钢构架、提升架、井子架、钢脚手架、塔吊、等应做防雷接地。
2)防雷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避雷针的长度为1~2m。
二、安全技术控制
1、动土作业施工
(8)在地下电缆和/或管道附近的回填作业在开始回填前要由项目监督确认,要小心地回填以防止损坏这些物体。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任何没有经过安全培训,不知如何在有限空间里安全作业的人都不允许进入有限空间。
3、起重吊装作业
(3)当风速大于10.8m/s时,不应进行室外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前,在工件上栓挂牢固的溜绳,防止吊装过程中吊物摆动、旋转或碰撞其他设施。
4、用火作业施工
1)距易燃、易爆物品10m之外;在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内用火,经气体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在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管道上用火时,有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在高处用火(如电焊、气焊等)的下方周围应清除可燃物或用不然物遮盖,并设专人监护;强氧化剂不应与可燃物质混合放置。不应在施工现场倾倒易燃、可燃液体(如乙醚、汽油、酒精和液化石油气等);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发电机等,应加装灭火罩和阻火器。
5、消防管理
(6)现场发生意外火灾时,现场应急小组人员应立即投入灭火,维持好秩序,并根据火情拨打119火警电话。
6、用电作业
(6)配电屏(盘)上的各种配电线路应有编号并标明用途。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警告标志。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7、焊接
(5)清除焊渣和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6)沟内焊接时要先检查管子垫墩、沟壁是否有松动、塌方的可能,必要时应视沟深、地形等要求设置排水、挡土板等安全措施;(7)焊接作业点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8)遵守焊工岗位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
8、压力试验
9、基坑口安全防护
(1)基坑口在夜间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值守,值守人员位置需要距离综合管沟内下料口5m以外,防止掉落损害。
(2)基坑口外围在白天施工过程中将盖板防止与快车道迎车方向,防止车辆冲入下料口减少人员伤害。
三、环境保护
1、施工环境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环保、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做文明职工。
(2)切实落实门前“三包”环境保洁责任制,严禁随地堆放材料淤泥垃圾等。弃碴场要求布置合理,土方开挖时的淤泥按规定堆放,并做好简易挡墙等围蔽建筑物。生活区和生产区要求“硬地化”,污水及时引流到处理地点,以免对周围的农田和居民生活区造成污染。
(3)水质污染措施:地面冲洗物包括水泥、淤泥和其它悬浮或溶解物质,引入污水处理池中,防止末经控制的排放。
(4)对所有燃料、油和颜料等可能污染环境的材料应保持在合适的容器中并放在指定的地点以免意外泄漏。
(5)噪声控制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标准gb112523-90》有关噪声的要求、规定执行。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限制和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
(6)固定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产生噪声的部件还可部分或完全封闭,并减少振动面的振幅。一切动力机械设备均应适时维修,降低噪声。必要时,在工地边界或比较固定的产生噪声的动力机械设备附近的修建临时噪声屏障。施工场地的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分布,应尽量避免集中在一个地方运行。
2、粉尘减少措施
(1)宣传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保斑点在敏感体能测得的总悬浮颗粒符合标准。
(2)经常使用有场内施工道路要定期洒水。在材料搬运过程中,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应加以适当处理,并应安装固定喷管系统,在装卸前先行润湿多尘的物料。
(3)运输的敞蓬车配备两侧和尾部挡板,可能产生粉尘的物料或弃土不能装得高于两侧和尾部挡板至少30mm,以减少扬尘。
3、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设置施工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人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号等。
(2)所有施工人员服务整齐,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佩带证明身份证件。(3)现场材料集中堆放整齐,禁止乱放,并做出标记。不侵占道路,并做好安全防护隔离。
(4)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按平面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周围的环境清洁。
(5)定期搞好内外卫生,保持场地整洁,道路畅通。使排污水系统正常运行,随时清除建筑垃圾。
(6)材料在搅拌运输过程中,做到不漏、不洒、不剩,使用地点放散粒材料要有垫板或容器,如有漏洒,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不准乱堆放垃圾及余泥杂物,应有适当地点设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垃圾时,遵守有关部门施工弃存渣土规定,命名用散体物料运输车在夜间运输,做到建筑垃圾不污染环境。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篇八
雨季施前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雨季施生产计划,根据雨季施项目编制雨季期施工措施,所需材料要在雨季施前准备好。
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制定防汛计划和紧急预案措施,其应包括现场和周边居民小区。
各项目夜间均设专职的值班人员,保证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同时要设置天气预报员,负责收听和发布天气情况。
应做好施工人员的雨季施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临时设施、临电、机械设备防护等项工作。
检查施工现场及生产生活基地的排水设施,疏通各种排水渠道,清理雨水排水口,保证雨天排水通畅。
对于正在进行基础施工的工程,要做好边在基坑边缘和坑底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在边坡边缘做好排水坡度、排水沟和挡水坎。
现场道路两旁设排水沟,保证不滑、不陷、不积水。清理现场障碍物,保持现场道路畅通。道路两旁一定范围内不要堆放物品,且高度不宜超过1.5m,保证视野开阔,道路畅通。
施工现场、生产基地的工棚、仓库、食堂、搅拌站、临时住房等暂设工程各分管单位应在雨季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修,保证基础、道路不塌陷,房间不漏雨,场区不积水。
在雨季到来前,作好各高耸人货电梯和高脚手架防雷防雷装置,质量检察部门在雨季前要对避雷装置作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防雷。
原材料的储存和堆放
(1)水泥全部存入仓库,没有仓库的应搭设专门的棚子,保证不漏、不潮,下面应架空通风,四周设排水沟,避免积水。现场可充分利用结构首层堆放材料。
(2)砂、石料一定要有足够的储备,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场地四周要有排水出路,防止淤泥渗入。
(3)陶粒空心砖应在底部用木方垫起,上部用防雨材料覆盖。
(4)模板堆放场地应碾压密实,防止因地面下沉造成倒塌事故。
(5)回填土用苫布或塑料布覆盖,四周有排水设施。
雨季所需材料、设备和其他用品,如水泵、抽水软管、草袋、塑料布、苫布等由材料部门提前准备,及时组织进行。水泵等设备应提前检修。
雨季前对现场配电箱、闸箱、电缆临时支架等仔细检查,需加固的及时加固,缺盖、罩、门的及时补齐,确保用电安全。
脚手架、人货电梯等做好避雷工作,也可利用建筑物自身的避雷设施,接地电阻一定要符合要求。
大风天气,要做好大型高耸物件的防风加固措施,双笼电梯按要求做好附墙。
地下室出入口,管沟口等加以封闭或设防水埂。
现场临时排水管道均要提前疏通,并定期清理。
c晴天派专人进行开窗通风换气,以防室内潮气过大。
1)砼施工
a混凝土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天进行。大雨和暴雨天不得浇筑混凝土,新浇混凝土应覆盖,以防雨水冲刷。防水混凝土严禁雨天施工。
b雨季施工,在浇筑板、墙混凝土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坍落度。
c雨季期间应随时测定砂、石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严格控制水灰比。雨天浇筑混凝土应减小塌落度,必要时可将混凝土标号提高半级或一级。
d浇筑板、墙、柱混凝土时,可适当减小坍落度。梁板同时浇筑时应沿次梁方向浇筑,此时如遇雨而停止施工,可将施工缝留在次梁和板上,从而保证主梁的整体性。
2)钢筋工程
a现场钢筋堆放应垫高,以防钢筋泡水锈蚀。有条件的应将钢筋堆放在钢筋骨架上。
b雨后钢筋视情况进行防锈处理,不得把锈蚀的钢筋用于结构上。
c为保护后浇带处的钢筋,在后浇带两边各砌一道120mm宽、200mm高的砖墙,上用预制板封口,预制板上做防水层及砂浆保护层。
3)模板工程
a雨天使用的木模板拆下后应放平,以免变形。钢模板拆下后及时清理,刷脱模剂,大雨过后应重新刷一遍。
b模板拼装后尽快浇筑混凝土,防止模板遇雨变形。若模板拼装后不能及时浇筑混凝土,又被雨水淋过,则浇筑混凝土前应重新检查、加固模板和支撑。
c大块模板落地时,地面应坚实,并支撑牢固。
4)砌筑工程
a雨天如需砌筑时,砌筑砂浆应减小稠度。受雨水冲刷而失浆的砂浆应重新加水泥拌和后使用。遇暴雨停工时,应将新砌好的砌体覆盖。大雨后,如有新砌体受雨冲,应翻砌最上面两层砌块。
b为保证砌块的含水率,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砌块进场时间,设法避开雨天。砌块尽量运进楼层,如遭雨淋,在使用前应适当让其风干,降低含水率,保证砌筑质量。
5)脚手架工程
雨季前对所有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脚手架立杆底座必须牢固,并加扫地杆,外用脚手架要与墙体拉接牢固。
6)屋面工程
a保温层的铺设必须避开雨天,并及时做找平层和防水层,以免保温层含水过多,影响保温隔热效果。如做防水前遇雨,应将保温层或找平层覆盖。雨后继续施工时,必须对保温层进行取样测含水率,含水率低于9%方可施工。
b新做的涂膜防水层遇有天气有雨时,应用塑料薄膜盖牢,不得使新做的防水层遭到冲刷。卷材防水每天做好收头工作。
c屋面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在施工前应先做好排水措施,如果排水口不能及时安装,应在此处先铺一层卷材。
d屋面施工沿雨水流向的逆方向进行。
7)装修施工
a.雨季装修施工应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雨季装修施工工序。按照晴、雨、内、外相结合的原则安排施工,晴天多做外装修,雨天做内装修。外装修作业前要收听天气预报,确认无雨后方可进行施工,雨天不得进行外装修作业。雨天室内工作时,应避免操作人员将泥水带入室内造成污染。一旦污染楼地面应及时清理。
b.室内装修在雨季施工时,其室外门窗采取封闭抽施,防止雨水临湿浸泡。
c内装修应先安好门窗或采取遮挡措施。结构封顶前的电梯井、楼梯口、通风口及所有洞口在雨天用塑料布及多层板封堵。水落管一定要安装到底,并安装好弯头,以免雨水污染外墙装饰。
d对易受污染的高级外装修,要制定专门的成品保护措施。
e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以防雨水损坏室内装修,防止门窗玻璃被风吹坏。
f各种惧雨防潮装修材料应按物质保管。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及部省领导和州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会议精神,千方百计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推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细防范措施、逗硬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全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月15日起至8月,分三个阶段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第一阶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5月15日—6月15日)。各地要瞄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逐项对照工作内容进行检查,认真填报问题清单(附件1),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归纳分析,切实提出自纠问题的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强化逗硬督查督办(6月16日—7月15日)。督查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以进一线、到现场、找漏洞、查问题进而帮助基层改进提升安全工作为主。
第三阶段狠抓整改落地落实(7月16日—8月15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道路隐患方面。各地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迅速组织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确保国、省、县、乡、村道无死角、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迅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计划,分步骤、分轻重缓急实施“清单式”治理。因客观原因短期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加强安全警示,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
责任单位:xx县交通运输局、xx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局安全股、局养护股、局工程股。
排查重点:
1、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沟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设施是否健全。
2、农村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穿乡过镇路段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开口过多等隐患。
3、道路标志标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齐全,国省道、旅游干线等重点路段指示信息是否明晰、标志是否完好完备。
4、事故多发路段的路侧、中央隔离栏的防护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雨季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6、隧道是否存在排水不畅、照明、消防等应急、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隐患。
(二)道路运输方面。各地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和营运车辆准入管理,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培训教育。
责任单位:xx县交通运输局、xx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xx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清理重点:
1、客货运企业是否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是否严格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是否严把车辆运营挂靠关、企业是否定期排查所属车况和营运状况。
2、班线客车、旅游包车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是否一致,有无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是否督促提醒乘客全程正确系安全带,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等关键部件是否按规定检查。
3、长途客运车辆是否规范接驳运输,是否落实凌晨2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
4、货运源头“四类企业”“四类场站”是否安装出场计重设施,有无放任超限车辆出场站行为。
5、超限检测站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认定标准,是否严格执行联合执法流程,是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6、危险货物运输是否严格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运行全链条安全监管。
7、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机动车等行为。
系统各单位,局相关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及部省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安排部署,拉网排查,整改落实“三个到位”,千方百计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切实加强当前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形势稳定。系统各单位及局机关相关股室要依照“分级负责”等相关工作要求,加强行业指导和督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推进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交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