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射混凝土安全施工方案设计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喷射混凝土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篇一
下水管道如何安装,安装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水管道安装要检查水管及连接配件是否有破损,预先考虑好墙砖的厚度,墙体和地面下少用或不用链接配件。下面和小编一起系统的了解下下水管道的安装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下水管道安装方法
1、在安装下水管道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检查水管及连接配件是否有破损以及裂纹等现象。
2、在安装下水管道的时候,还要预先考虑好墙砖的厚度。
3、墙体和地面下都尽可能少用或者是不用连接配件,这样就可以减少渗漏的隐患,并且连接配件的安装要保证牢固以及无渗漏情况。
4、在设计下水管道时要考虑家中洗衣机的用水龙头安装位置,下水的布置等,同时也要注意电源插座的位置是否合适。
二、下水管道安装注意事项
卫生间水管基本都是从房顶过,因为这样可以减少人为损坏的几率,并且冷热管的接口、出口处必须平行,通常都是热管在左,冷管在右。在设计时整个管道都应尽量避弯曲,要尽可能运离电路,管卡的位置坡度等也要符合需求,每个阀门都要安装平整,以便于日后的使用和维护。
在安装热水管时需要注意的是区别热水器的进水口和出水口,在进水口处接上总阀门,出水口处接通向卫生间的管道,安装好之后先打开阀门确定是否有漏水情况的发生,然后在卫生间安装好水龙头、花洒头即可。
卫生间是整个家庭中最阴暗,最易聚积湿气的地方,因此通风就特别关键,如果能在卫生间里设计一个窗户最好,若是没有这个条件,为了不让卫生间出现发霉、潮虫等现象,除了安装排气扇外,还要避免“包裹”现象的发生,许多人都喜欢把卫生间的管子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而这恰好就导致了潮气被包在管道内散不出去,所以就会使卫生间内的湿气更加严重。
喷射混凝土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篇二
20xx年农历春节将至,为认真做好我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处管工程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较大,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推动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提前研判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隐患,制定预防管控措施,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抽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冬季雨雪天气及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进行专题部署,重点查找深基坑、高支模、塔吊、临时设施等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要亲自布置,做好安全生产带队检查工作,确保问题查清、隐患查实。工地主要出入口原则上一律封闭,严禁外人进入施工现场,注重施工现场、项目部及民工宿舍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做好防盗等安保措施。对于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工作要自查自改、即查即改,并认真做好记录,确保安全生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完善细化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要加强节日期间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跟踪天气情况,切实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突发险情,要立即按照规定报告。请各施工、监理单位将春节期间的值班计划于2月3日之前报送给各工程科室,汇总后提供至处协调考核科。要认真履行节日期间的信息报告制度,如遇突发情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及时将情况按程序上报。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各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要妥善安置好滞留本市的项目管理人员与民工,倡导不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及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外出旅游,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节后来(返)芜人员要严格执行报备及隔离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复工。
请各工程科室、各施工、监理单位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周密部署,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处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稳定。
喷射混凝土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篇三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定期检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涉及面、针对性及履行签字手续情况;检查承包商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整改情况:检查承包商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三级教育和变换工程教育的内容、时间等;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复验时间、单位名称);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9、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图;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施工单位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4、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安全管理;
10、抽查施工单位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持证人员的证件。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l、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喷射混凝土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的时间:3月25日开端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有关单位、企业、社区,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部认真自查,发现难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村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4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自查情况上报镇综治办。
全部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该阶段为复查总结阶段。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各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各村、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各村要认真做好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村队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喷射混凝土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审查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水利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水利系统主管的防洪、灌溉、水力发电、供排水、城市堤防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重点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建设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监督管理。
全市非重点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中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单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安全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九、高边坡工程
十、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四、高边坡工程
土质边坡超过15米,岩质边坡超过30米。
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安全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九条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技术保证条件和施工现场内外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清单。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
不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
第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3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专家论证严格实行回避原则,凡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代建)等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略)\
第一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师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二、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建筑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有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5、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三章 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一、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专家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 专项方案设计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一、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四、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六、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二十三条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