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护理服务活动方案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护理服务活动方案篇一
各科室:
一、指导思想
按照《护士条例》、《护士守则》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护理专业水平,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注重护理专业内涵,努力为病员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护理服务。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切实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保证护士人力配备,保障护士合法权益,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建立稳定和激励广大护士服务于临床一线、推动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
2014年,在全院各护理单元包括内科病区、手术室均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三、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保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工及职责(2014年4月14日—4月30日)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每季度召开会议,及时听取意见,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护理服务水平;对照标准,每季度组织成员对示范科室优质护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立保障制度
1.各部门要协同配合确保我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顺利开展。
2.各部门要按照相应的职责及分工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安排、制度的制定以及其他相应的工作准备。
3.各部门要定期收集整理各优质护理服务单元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研究整改。
4.将优质护理服务保障工作纳入每季度绩效考核中,对于保障不力的部门要进行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工及职责 后勤部:
1.建立巡视机制,定时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保证水、电、暖的及时供应和维修。 3.根据医院计划增加和更新相关的护理用具设备,做好临床科室的物资配备,保证病区临床工作需求。
4.常用办公用品满足病房工作要求,并送至病房。 5.加强保洁工的管理,保持病区临床工作需求。
6.做到“三下”(下送、下收、下修),为临床提供及时、便捷、高效服务;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及时处理“三漏”(漏水、漏电、漏气)做到定期巡查,处理及时,保证安全使用,记录完善。
7.提供送饭菜到病房服务。 设备科:
1.认真执行医疗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科室需要采购合格的医疗用品,保障医疗安全。
2.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重点部门抢救设备运转良好随时待用。
3.接到维修电话,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接到急修电话,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有记录。
4.做好物品的下送工作。 药剂科: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配发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2.严格执行处方调剂操作规程,发出药品准确无误。3.每日及时调配各病区口服药及液体。
4.落实基本药物使用制度,临床药师定期查房,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检验科:
1.为临床各病区提供各种采集标本用物。
2.全天候提供抽血和接收标本,必要时提供床旁采血服务,以免延误病人的手术和治疗。
3.急症化验、医技检查,接到电话或报告单位应立即到床边采集标本和实施检查(如床边b超、床边心电图等)
4.各种化验、检验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并有专人及时送至病房。
医学影像科室:
1.开辟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有效地为患者提供就诊服务。
2.急诊和病危病人优先检查,检查结果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 3.住院患者检查诊断报告单及时送回病区。4.为受检患者提供便民服务,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加强科室与临床科室之间的联系,树立“医技围着临床转”的中心服务思想,根据临床需求更好地改进科室工作。
财务科:
1.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2.主动为患者提供每日收费清单和出院总清单。对患者由于不理解所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解释;若发现收错费用,应及时给予办理退费手续。
1.严把质量关,保证消毒灭菌用品合格使用。
2.开展电话预约服务,及时下收下送,满足临床物资的需要。 3.加强与科室的协调沟通,多下临床争取科室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讨论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进行质量跟踪,有记录。
4.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下收下送。 医务科:
1.加强临床医生和医技科室的管理,规范医嘱行为。
2.加强医师培训,严格落实《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和陪护制度,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开具护理级别医嘱。
1.负责示范病区所需各种公示牌及温馨提示牌的制作。 2.下病房采集新闻并及时报道。3.每月及时做好护理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及时反馈。
四、活动内容(2014年5月1日—12月30日)
(一)改善临床护理服务
1、深入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在内科继续推行扁平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在急诊科继续实施“三区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模式;在手术室继续给予患者术前、术中和术后专业、贴心、细致的护理服务,创立“全程、无缝隙”整体护理服务模式。
2、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按照《护士条例》的各项要求,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关注患者身心健康,做好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臵、心理支持、沟通和健康指导等任务,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
3、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各科依据科室特点丰富服务内涵,为病人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建立符合本科室的健康教育宣传手册,并适时修订,分别采取个体宣教和集体宣教的方式进行,由责任护士及责任组长负责,护士长不定期抽查与评价。
4、定期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病员和家属的满意度。修订手术室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新增手术医生满意度调查表、护士长满意度调查表及护士满意度调查表,护理部每季度,科内每月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从护士操作技术、服务态度、健康宣教等方面进行调查,针对调查中的问题及时整改,让患者从心里满意。
(二)加强护士科学管理
1、保证临床护士配备。按照责任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引进中高级护理人才,逐步建立老、中、轻护理人才梯队,落实护士岗位管理。急诊科及手术室根据急诊及手术量合理合臵护士。
2、根据护理部下发的绩效考核方案,示范科室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标准,严格落实。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重点,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学习进修、奖励评优等挂钩,向工作量大、技术性难度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加大护士培训力度。根据年初制定的各级各类护士在职培训计划,采取院内外培训、科内培训、专科培训和管理培训等,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注重岗前培训、转正前培训,加强护士礼仪规范的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1、保证护士福利待遇。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的规定,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确保护理队伍相对稳定。
2、落实支持保障措施。“优质护理服务”是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医务科、护理部、设备(后勤)科、财务科、检验科、药剂科、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应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意识,按照岗位职责做好服务,尽可能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确保“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加强部门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和护理管理方式方面勇于实践,重视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逐步建立调动护士积极性、提高护理质量的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4月14日
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护理服务活动方案篇二
本次评先评优活动范围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名额分配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优质服务窗口”2个,“优秀服务标兵”2名。
评选活动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公正性、实效性”的原则。“先进性”是指评选出的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应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要能够代表所属行业的形象;“代表性”是指评选出的窗口要尽量覆盖到不同服务任务的窗口,评选出的个人要覆盖到不同岗位的人员;“公正性”是指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实效性”是指考评过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每一个参加评选的窗口和个人能够通过参加评选,在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获得提高,最终实现以评促管,以管促训的目的。
20xx年以来,在窗口建设和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窗口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窗口单位”称号两次(含)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含)以上,并达到《评选标准》,在中心窗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方可申报20xx年度全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其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级中心派驻条件,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目前仍在窗口工作的人员。
(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
1、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在领导重视、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上有示范作用;
2、窗口责任体系明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3、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4、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基本完成;
6、窗口和后方机关之间运转协调,衔接顺畅;
8、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
10、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高、按时办结率100%;
13、20xx年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有效投诉、媒体曝光、暗访通报等现象。
(二)“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2、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4、严格依法办事,模范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5、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9、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审批服务操作规范,办理事项优质高效;
10、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一)申报推荐。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汇总报送安庆市政务服务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二)评选审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媒体、公众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典型进行审核确认。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或个人,取消评选资格。
(三)通报表彰。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将在20xx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1、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事迹材料分简版(展示材料)和正版两类,简版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窗口材料200字以内,个人材料100字以内;正版要求点面结合,详略得当,窗口材料3000字以内,个人材料1500字以内。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电子邮箱:xxxxxxxxxxx),事迹材料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中心督查室。
联系人:李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2、评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护理服务活动方案篇三
(一)活动动员:2月份组织全科学习《优质护理服务文件》《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达到思想认识,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让患者主动参与治疗与康复,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
(二)物品准备:申请生活护理必备物品,如床上洗头盆、水桶、吹风机、剃须刀等。
(三)人员准备: 1、增加护理人员数量,床护比达到1:0.4 2、进行护理人员培训,安排,,,护士到,,科进行跟班学习,然后对全科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包括:床上洗发、洗脚、协助穿衣等。
(四)完善工作职责、操作流程及监督检查
1、制定内科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内容,优化操作流程,如:谢谢胡病人洗漱、床上擦浴、床上使用便器、会阴冲洗等。 2、组织全科护士制定适合本科室的职责,工作流程,并运用实施。3、简化护理记录的书写,改为表格式护理记录。
4、改变排班模式,弹性排班。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重视基础护理,保证病人“六洁四无”。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
5、公布护理服务项目。
6、重视患者满意度,问调率100%。
7、加强与医生的沟通,每季度征求医生对护士的满意度。
8、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与患者及医生满意度、各项考核成绩、工作质量等挂钩,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积极性。
(五)实施
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护理服务活动方案篇四
根据《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有关事宜的通知》《正安县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建设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认真执行xxxxxx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xxx、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工作指令》等文件精神,立足全县要求防控总体形势,在抓好建设领域防控的同时,超期谋划,提前布局,统筹兼顾,科学推进,及时组织一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抓好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省市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为重点,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分批推进,有序组织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
(二)严防严控,分类施策。坚持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一盘棋,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分类施策,严防严控。全面落实落细县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坚持成熟一家、审批一家、复工(复产)一家,牢牢守住不发生疫情风险的底线。
(三)领导包保,落实责任。在人员组织、施工管理、商品房营销管理、防控措施等方面,全面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强化部门领导、站室负责人包保,实行“管行业、管项目、管防控”及包保管理的监管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成立住建局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任副副长,局机关各站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政令畅通、行动迅速、落实有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徐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向文乾、杨杰、代智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重点人员摸排与监督和复工申请审批、统筹调度、信息联络等工作。
(一)梳理拟复工复产企业清单。各建设项目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根据所属行业项目及企业情况,统筹考虑项目及企业性质、人员构成、工程进度、要素保障等情况,分别向局质安站、房管股提出复工复产计划,经县分管领导把关后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备案。复工复产计划要区分轻重缓急,分批有序,为错峰返程返岗创造条件,避免人群大规模流动,控制疫情扩散风险。(责任单位: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二)制定分管复产工作方案。拟复工项目及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对疫情防控工作强化部署安排,坚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具体的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一个项目(企业),一套方案”的要求,由企业向住建局质安站、房管股提出申请并审核验收合格后报请县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报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产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等分批复工复产的灵活举措,有序组织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三)全面落实返岗人员疫情排查和隔离观察。一是要审核企业员工健康档案。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批复备案后,由企业提前排查每一名员工的来源地和14天内活动轨迹,选择体温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提供企业员工健康档案至住建局审核。企业员工健康档案要详细登记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并作出无疫情风险的相关书面承诺。湖北及道真等重点疫区员工暂缓到岗。二是驻正各企业县外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居住地健康证明,方可入正。三是对省内县外疫区返岗人员分步进行隔离观察。所有员工原则上由所在企业落实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无异常的方可返岗就业。特殊情况可在核酸检测正常后提前返岗。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属地社区及住建局第一时间处置。本县员工(凡不属于重点观察对象)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可返岗就业。四是落实好隔离场所。企业要预先设置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场所要保障房屋通风。要提前准备好红外体温检测仪、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省外返回的企业人员由县物资保障领导小组提供指定酒店等特定场所实行统一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落实包保措施,无异常的方可返岗就业,所需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五是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员工由所在企业组织统一接送、统一管理。企业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员工之间工作距离,尽量减少人员集聚。(责任单位: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项目(企业)复工复产期间,要严格执行正安县防疫指挥中心各项指令要求,服从监管。一是企业人员要坚持每日在上班前测量体温,做好防护措施;下班后,要对车间、车辆、办公场所及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每天不少于1次消毒防疫;二是企业要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工作场所安全;集体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生产生活环境保证通风,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等集中送风系统;三是企业必须加强员工出行管理。制定员工出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各类物资采购。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登记信息、加强管理,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实行企业防疫工作日报告制度。一级响应期间,企业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住建局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指南,在企业厂区大门、办公楼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局建筑业管理股、质安站、房管股,各复工复产项目、企业责任单位)
(一)强化物资保障。一是强化疫情防护物资保障。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基本防护物资,确保每名员工佩戴口罩作业,并结合实际需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护物资。二是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生活物资采购和食堂监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好食堂,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食堂每天进行消毒,备齐有消毒柜等消毒工具,食堂实行分时分餐制度。加大对企业食堂的卫生监管,确保达到防疫要求。(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质安站、房管股)
(二)强化要素保障。全力保障水泥、建材、砂石等原材料供应。县内水泥厂、砂石开采企业尽早复工复产;建材销售企业尽快正常营业。涉及站室要积极协调,配合项目(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所需前期手续,全力保障项目(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质安站)
(三)强化责任落实。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通过清单式管理,明确疫情防控专职人员,切实履行疫情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筑业管理股、质安站、房管股对各复工复产项目(企业)严格实行包保机制和联络员制度,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络人员,实行“一个项目(企业)一名责任人,一包到底”的机制,重点负责指导项目(企业)做好方案编制、协调要素保障、监督疫情防控等工作。(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质安站、房管股)
(四)强化安全保障。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依法依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和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防止忙中出乱,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二是高度关注因受疫情影响而生产经营困难、资金断流的企业,把帮扶救治和治理欠薪有机结合起来,有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转,严防出现群体性的事件。三是定时摸排社会高度关注问题,积极回应各方关切,避免出现负面舆情事件影响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质安站、房管股)
(六)强化督查考核。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项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阻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站室负责同志及相关企业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局党组)
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护理服务活动方案篇五
为推进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号),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任务目标,深入规范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对标国际领先水平,树立健康经营理念,发展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助力提升本市在全球产业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坚持健康优先,因地制宜、科学实施;坚持依托文化、产业协同、共建共享的原则。
规范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符合上海实际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价标准,提升健康企业建设水平和效果,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可持续发展;通过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营造健康文化,切实提高职业人群健康水平。
(一)建设对象
上海市健康企业建设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采用申报制。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市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二)建设内容和流程
健康企业建设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市各级各类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各项指标基本符合《上海市健康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1)要求的`,可自愿向所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爱卫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健康企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送区爱卫会卫办公室审核评估。
审核通过的评定为区级健康企业,其中满足市级健康企业申报条件者(达到区级健康企业标准且特色专项不少于2个),由区爱卫会办公室将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办公室,推荐申报市级健康企业。市级健康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逾期将视作下一年申报。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三)验收评估
市爱卫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按照《上海市健康企业评价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工作包括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综合审定、对外公示、通报命名等程序。
1.资料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市级健康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及内容不齐全不规范的企业,书面通知其在两周内补充完整并上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退还申报单位。
2.现场评估。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料审核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
3.综合审定。市爱卫会办公室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
4.对外公示。市爱卫会办公室公示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通报命名。通过综合审定的申报企业,且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市爱卫会办公室每年年底进行通报命名,并统一设计制作授予“上海市健康企业”铜牌。
(四)管理复审
对已命名的市级健康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查一次。复查工作由市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采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复查、市级抽查等方式进行。对通过复查的企业,给予重新命名;对复查不达标的命名企业,通知其限期整改后再次复查,如仍未达标,市爱卫会办公室将通报取消其命名称号。
各区爱卫会办公室、上海化工区应加强对辖区内健康企业的日常管理,组织专家每年至少督查1次,并将督查报告于每年9月20日前上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一)市、区爱卫会要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上海建设和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总体部署,确定推进本区域健康企业建设的具体工作举措,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市、区爱卫会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具体承担好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指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卫生与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开展企业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
(四)市、区经济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并将健康企业建设工作与产业政策相衔接。
(五)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劳动者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
(六)市、区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市、区共青团、妇联要维护好团员、青年和妇女等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七)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做好上海化学工业区内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一)组织保障
健康企业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共建共享。各区要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健康企业建设方案,有序推进辖区内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市、区爱卫会办公室定期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交流、成果展示、案例分享、经验论坛等活动。
(二)技术保障
本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支撑工作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具体负责,由市健康促进中心牵头成立市级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成员单位包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市健康教育协会。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组建健康企业建设专家库;修订《上海市健康企业评价标准》;市级健康企业现场复查和专家评审的具体组织;健康企业培育、考核;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研究、标准研制、教育培训、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等工作。各区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由各区自行确定。
(三)经费保障和广泛动员宣传
市、区各有关部门、各技术支撑单位应为健康企业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市、区爱卫会办公室和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和报道,对典型示范经验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把“健康企业”塑造成上海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