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政府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劳资关系中的作用(大全7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篇一
浅析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概述: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应当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础的关系,而劳动关系式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因此,劳动关系的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风向标。所以,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正确把握当前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政府作为劳动关系三方主体之一,它介入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劳动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关系,绝不仅仅是劳资之间的关系,政府作为第三方,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始终居主导地位,政府的价值取向、政策导向及行政方式对劳动关系运行态势起决定性影响。同时,劳动运行态势也对政府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以及执政党和政府的合法性产生基础性影响。所以,在劳动关系问题上,政府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必须积极作为。
一、劳动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是人们为实现生产劳动过程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是人类社会活动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劳动关系的目的。劳动关系是与生产劳动过程相联系并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实现生产劳动过程是劳动关系的直接目的。其二,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雇主)为基本主体构成的,但为实现生产劳动过程,也包括相关的社会组织——主要是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组织协调者的政府,作为劳动者利益代表的工会组织以及作为利益代表的雇主组织。其三,劳动关系的性质。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或者说,劳动关系是以经济关系作为基本构成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环境
1、政治环境
劳动关系的政治环境主要包括影响劳动关系的政府和法律等因素。
2、经济环境
劳动关系的经济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结构、市场状况和技术状况等因素。
(1)全球化
全球化和国际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当今社会工作的世界也越来越被跨国公司所控制,并且在多方面相互影响。
中国加入wto后,标志着中国直接与国际市场经济接轨,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的体系中,并遵守其规则和惯例,这对中国劳动关系将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和劳动关系对国内企业的影响,这种涉外的劳动关系的发展以及全球化的发展,要求中国劳动关系的运作符合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和公认的国际劳工标准及惯例。
(2)失业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末到进入21世纪后,世界经济虽然受到以美国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知识经济的带动,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但是,全球失业人数在2003年达到了1.859亿人。2008年,由于全球经济受美国次级房贷危机和油价高涨等因素的影响,当年全球新增失业人口500万。如今,失业仍然是世界各主要经济体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可以说,世界经济已经出现了较快增长与高失业并存的新特征。
(3)技术环境
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技术对工作环境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技术对管理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以前由管理者实施的控制程序和内容,通过信息技术已经转移到了工作团队,同样,远程通信技术使组织增加了在任何地点进行工作的自由。
高科技本身并没有错。从宏观经济上讲,它使社会拥有更为先进的生产力,人们能够利用更为先进的生产工具去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带来更多的福祉,同时,更大限度地实现了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从微观经济上讲,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广泛采用使再造企业成为可能,企业运转更具效率。
但在社会方面,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打破了劳动力市场的均衡,使劳动力供给出现绝对过剩。
三、劳动关系中的主体
所谓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系统的参加者,又称为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参与劳动关系的两方:劳动者及其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用人单位(企业)及其代理人(经营管理者)。
1、劳动者
劳动者是指被用人单位(企业)以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所雇用的职工。职工的范围广泛,包括蓝领工人、白领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但是,职工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
2、劳动者组织
劳动者组织是指因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而组成的企业职工团体,工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团体组最主要的形式,其主要目标是为职工争取利益。
3、用人单位
用人的单位是指能够依法雇佣职工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机构。职工受雇或受聘于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形成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是一个组织结构,不能真正自己行使其法人权力,只能通过其他人(经营管理者)来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责任。
4、管理方
管理方一般是指在企业中具有主要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群体。在企业中,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人具有比较完全的决策权力,而其他各管理等级的决策权力是逐渐递减的,每一级都要在服从上级权力的情况下行使其权力。所以,管理方是等级制的,权力在管理方的分布是不均衡的,多集中于管理方的上层。
5、雇主组织
雇主组织是由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协会、联合会、商会等,其目的是根据一定的组织形式,使单个用人单位组合起来形成一种群体力量,维护用人单位利益,并努力调整用人单位与职工以及与工会之间的关系。
四、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
(1)政府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政府起草并由议会通过的各项法律,反映了政府对于公平与公正、权利与职权以及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等的主观价值判断,这为劳动关系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本框架。
(2)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制许多公共部门,包括负责提供健康、教育、消防、警察、监狱等服务的政府机构,提供通信、交通、电力等保障服务的公用事业单位,以及在航空、汽车、钢铁、银行等行业中与私人部门竞争的国有企业。政府不仅控制这些部门的劳动就业人数,而且公共部门的劳动关系成为私人部门劳动关系的“样本”,因为它代表着政府的偏好。
(3)政府针对不同经济或社会问题采取的方针、政策和行动为管理方和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创造了宏观环境。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一般归为以下五项:
(1)劳工基本权利的保护者。主要业务内容是:劳动合同、劳动标准、劳工保险、劳工福利、劳工教育、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监察。政府应采取的态度是:积极、主动。
(2)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主要业务内容是:工会组织、集体谈判、雇员参与、分红入股。政府应采取的态度是:中立、不干预。
(3)劳动争议的调停者。主要业务内容是:劳动争议处理。政府应采取的态度是:中立、不干预。
(4)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主要业务内容是: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失业保险、人力资源规划。政府应采取的态度是:积极、主动。
(5)公共部门的雇用者。主要业务内容是:公共事业。政府应采取的态度是:合法化、企业化、民主化。
(1)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计划经济下国家作为全社会代表利益一体化的劳动行政关系,将转变为以劳动力市场为基础,以政府为监督调解者、以企业和劳动者为劳动关系独立主体所构成的雇佣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的法制化。劳动关系的构成和运行,将以劳动法律为基础规则,在明确劳动关系各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的程序,运用法律的手段,对劳动关系进行调节并处理劳动关系的矛盾和冲突。
(3)劳动关系的国际化。这种国际化的特点,主要是通过跨国公司全球化的产业链来促进的。而劳动关系的国际化,不仅表现在国际劳工标准对于中国劳动立法的影响,也表现在劳动关系管理方式和矛盾处理方面对国际经验的借鉴、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进,以及中国与国际劳工运动的更密切的联系等诸多方面。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而特殊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政策的制定。
(2)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就业保障。
(3)劳动条件的维持与提高:劳动标准。
(4)劳动关系的协调。
(1)健全和完善劳动法律和法规
我国的立法,多采用的是政策——行政法规——法律的渐进模型。在一线城市,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正在进行试点,在反复检验后逐渐向全国推行。比如,对于人们十分关心的劳动力参与社会保障的问题,我国已于2011年7月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取代了此前零散、存在诸多缺陷的法规,对帮助劳动者维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政府为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加强劳动立法和宏观调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承认和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23个涉及劳动者权力的国际公约,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之配套的部分法律法规,在劳动关系的调整上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2)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
农村劳动力的三股就业压力。对此,我国政府开展了类似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失业救济(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为劳动力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初步建立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虽然还不完善,但其整体运行还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妥善的解决了大量的劳资纠纷,对协调我国的劳资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篇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得以发展,私营经济的发展在这一总的经济体制架构中得以实现。对于究竟应该怎祥才能有效地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以及怎样才能真正发挥私营经济的积极作用等有关私营经济继续发展中的理论和政策问题,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接受了记者陈敬的采访。
厉以宁(以下简称“厉”):讨论这个问题,有必要先了解中国改革的走向,尤其是企业改革的前景。产权改革是改革的关键,中国企业的前途取决于产权改革的成败。
究竟什么是产权改革?在我国,产权改革是指:把社会主义经济中政企不分、产权不明、不自主经营、不自负盈亏的企业,改造成为政企分开、产权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产权改革既与改造原有的国有与乡镇企业有关,也与建立新的国有与乡镇企业有关,因为根据产权改革的思想,新建的企业从一开始就应当按照政企分开、产权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来建立。
市场对企业进行检验,市场竞争中盛行的是“适者生存”原则。企业必须按照产权改革的思路改造或新建,以便使他们既可以适应市场的变化而调整产品结构,生产社会需要、欢迎的产品,又可以用自己的价格较低、质量较高的产品去排挤竞争对手所生产的价格较高、质量较低的产品。更重要的是,通过产权改革,一切企业都处在平等的起跑线上,都同政府机构分开,都只是“遵守法律,照章纳税”,既不受政府机构的直接管辖,又不接受政府的机构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此外,通过产权改革,一切企业都承担投资风险,自负盈亏,而不再躺在国家或集体身上吃“大锅饭”,也不再受到政府(包括乡镇政府)的偏爱和特殊照顾。
了解了这些以后,让我们再来看看有关私营经济前景的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在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固然是必要的,但私营经济毕竟有很大的临时性质。它是在目前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经济还不发达,以及公有制经济的力量还不够强大的情况下出现的。今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有制经济力量的不断壮大,私营经济在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就会转入下坡路,先是受到较大限制,最终将被取消。到那时,社会主义经济又将回到统一的公有制经济模式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带有过渡性,发展私营经济是一种权宜之计,私营经济在现阶段的重新出现也无非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幕插曲。
业内部,可以有
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成分。所有制的多元化,包括混合性质的所有制的形成。
陈:对这两种观点,您持什么看法?
厉:在这两种不同的观点中,我倾向于后一种观点,但后一种观点也还需要展开讨论,以便进一步充实。
先应当了解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绝不是暂时的。生产力不发达时固然如此,生产力发达后,各地区的经济仍然不平衡,社会产品和劳务的供给也还不足,仅仅依靠公有经济难以实现发展生产、发展各地区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目标。因此,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一部分,其存在与发展既是必要的,也是有利于长时期内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
如果我们对就业问题进行分析,那就看得更加清楚了。中国农村中隐蔽失业人数如此众多,农村人口外流将是长时期不可避免的事实,而中国要解决就业问题,不能搬用凯恩斯主义的主张,即不能依赖大量政府投资。虽然增加政府投资可以起一定的作用,但必须着重效率的提高,而不能因多招工而牺牲效率,否则仍会产生隐蔽性失业。在中国,就业问题的解决要靠制度创新,也就是靠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靠非国有经济、非公有经济来吸收劳动力。私营企业在吸收多余劳动力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就业问题的长期存在与非公有经济包括私营经济的长期存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模式。这时,市场所引导的公有制企业必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公有制企业。例如,以公有投资者为主的股份企业就是新的公有制企业的形式之一。
在今后的我国经济中,私营经济将同这种新的公有制经济并存,而不是同传统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并存。只要对新的公有制有所理解,那么对私营经济的长期存在问题也会有正确的认识了。这是因为,以前,正由于人们头脑里的公有制经济只不过是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那种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所以一谈到私营经济同公有制经济之间的矛盾时,就会马上联想到私营经济同计划经济体制的矛盾,同指令性计划的矛盾,以及同那些体现着计划经济体制和指令性计划的要求的传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之间的矛盾,于是私营经济也就自然而然地从本质上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消极力量;至于私营经济在各方面所具有的某些积极作用,也必然被看成是暂时性的、过渡性的。
济之后,同新的公有制经济并存的私营经济并不是经济中的消极力量。在法律、法规、政策所容许的范围内,私营经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它同新的公有制经济之间有着互相促进的关系。这种相互促进关系是在市场活动中实现的,即一方面,所有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包括新的公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内)都以平等的商品生产者的资恪进行交易,用合同形式来实现自己的产、供、销;另一方面,这些企业是竞争对手,竞争促进彼此效益的提高,促进彼此既顾长期利益,又顾近期利益,而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兼并或联营又为社会范围内的资源配置合理化创造了条件。
以上情况说明,新的公有制企业同私营企业的长期共存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即使生产力发达了,市场完善了,私营经济由于具有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功能,具有同新的公有制经济互相促进的功能,它的长期存在也是合理的。当然,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私营企业的投资规模扩大也可能产生一些不利于宏观经济协调的后果,以及私人投资者的收入增长会产生一些不利于社会收入分配协调的消极作用,这是难以避免的,但这些都可以都通过国民经济的管理来加以缓解。
然而,对政府的国民经济的管理应有正确的理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管理与调节都是必要的。但要掌握这样一点:政府的调节要做得更好,就必须优化。优化就是适度调节,该管的管,不该管的,让社会自已解决。这就是“小政府,大市场”模式。小政府,是指有一个高效率的政府,人员不多,但十分精干;大市场,是指有一个完整的、完善市场体系。问题要由市场本身去解决,不用找市长。宏观调节这样做,经济就有秩序。这样,政府既能使经济运行得很好,政府的作用也并不减少,政府起着运行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的作用。于是宏观调节就走上正轨了,对私营经济的管理也就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进一步说,我们不妨反问一句,难道新的公有制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就没有任何自发倾向吗?要知道,一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即使是公有制企业)都有某种自发倾向。由于这种自发倾向的存在,宏、微观经济之间的矛盾也就始终存在,这是使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充分活力而必须付出的代价。既然公有制企业都加此,为什么单单责怪私营企业呢?问题不在于私营经济有没有自发性、盲目性,而在于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管理工作是否有效率,是否充分发挥了协调宏、微观经济的作用,是否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改进。
厉:这个问题提得好。在讨论私营经济的前景时,私营经济存在的长期性与它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的大小有关。如果说私营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只占百分之几,那么在这种前提下讨论私营经济存在的长期性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因此,在讨论私营经济存在的长期性时,我们是以估计私营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较大比例作为前提的。那么,这一比例究竟可以有多大?这个比例可因地区而异。有些地区的私营经济所占的比例可以大一些,而就整个国民经济来说,私营经济的产值大体上以国内生产总值的30 %为限界。目前,私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距离这个限界还很远,所以各个地区都应该大力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
在这里还需要提出,以30 %作为限界是就整个国民经济而言的,某些地区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超过这一限界是允许的,因为这并不会使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发生变化。
厉:这主要是从两方面来考虑的。一方面,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是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不仅要掌握国民经济命脉部门,而且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应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假定私营经济占据的比例超过了30 %,再加上个体经济所占据的比例和外资企业的产值所占据的比例,这二者合计可能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50%以上,那么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就低于50%了,这样将会削弱或淡化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这就与现行的宪法相抵触。另一方面,如果私营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较小,那就表明私营经济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私营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同样是不利的。
厉:这正是当前要着重研究解决的问题。
私营企业可以有不同的形式。有的是独资的,有的是合伙的,还可以按股份制形式组建。对这几种形势进行比较,将会发现私营股份企业优于私营独资或合伙企业。无论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还是从私营企业自身的角度来看,这种优点都是明显存在的。当然,究竟私营企业采取什么形式,这应当取决于私营企业主的自愿,他们应当有这种选择权,政府不能要求其一律,不要硬性地规定私营企业不能采取股份制形式或必须采取股份制形式。硬性地作出规定是没有好处的。
(1)股东会有权审查公司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2)股东会有权审查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盈利分配方案;
(4)股东会有权选举、罢免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有责任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有责任向股东会报告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的审查结果。
以上这些部表明,私营企业加果采取股份企业形式,私营企业的公开性显著地加强,私营企业将置于股东们的监督之下。相形之下,私营企业如果采取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形武,对其经管活动与财务状况的监督则要困难得多。
定程度上具有社会积累的性质,或者说,积累中的一部分己经成为社会的积累了。
这是因为,按股份企业形式组建的私营企业应根据公司章程,在盈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用作公司的储备基金、发展基金。对社会来说,按这一比例所提取的公积金,尽管它们是私营股份企业的公积金,但却是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积累的一部分。因此,提取公积金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相形之下,私营企业如果采取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形式,企业盈利的分配与使用并无确切的规定。私营企业主不是没有可能把全部盈利用作个人消费,包括挥霍性的个人消费,从而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不管私营企业采取什么样的经营管理方式,都不必规定它的规模限度,而可以用宏观经济调节手段包括企业所得税等手段来制约它。私营企业是讲究规模效益的,它会根据自己的税后利润率(严格地说,是根据自已的边际净收益)来决定经营规模,而不可能不受任何制约地扩大规模。要知道,所有的私营企业都是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进行活动的,它们必须追求经济效益,否则就难以立足。如果私营企业愿意扩大规模,增加雇工人数,增加投资、增加产量,这反映私营企业是在法律、法规、政策所容许的范固内进行活动,那么对于它因预期净收益增大而愿意扩大规模的行为,政府不必加以阻止。
会主义经济有利,而且也有助于公有制企业经营的改善,有助于社会主义社会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成长。
厉:不应否认,私人企业家的存在确实会使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扩大,这也是在协调社会经济发展方面需耍注意的问题。当然,这里所说的私人企业家的收入的增长(推而广之,还包括私营企业投资者的收入的增长在内),都是指合法收入而言。对于一切非法收入,无疑应当按法律、法规、政策处置。而对于合法收入,则应当采取累进制的个人所得税、累进制的遗产税和继承税来加以调节。
以上所分析的,都表明私营经济在我国的长期存在既不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相抵触,也不与高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
联系的其他企业也比较放心而愿意同他们往来。
厉:关于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消极作用,需要根据具体惰况进行具体分析。
能在限制私营经济的某些原有的消极作用的同时,又会使私营经济带来另一些消极作用?这些问题仍然有待于探讨。
再说,如果公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二者都是合法经营的,那么私营企业的发展导致某些生产与服务领域内公有企业的销路下降、盈利减少甚至亏损,对此应作何评价?能否认为这是私营经济的一种消极作用呢?这种看法是不妥的。不能把这种情况的出现看成是私营经济的消极作用。这是因为,既然私营企业与公有企业的竞争是在二者都合法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那么在私营企业所从事生产经营的一般性行业(竞争性行业)中,决定竞争者的盈亏得失的基本因素是商品与服务的质量、价格、花色品种、售前的宣传与售后的服务等。顾客的选择在这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私营企业能够战胜公有企业而发展起来,这不能被视为私营经济的消极的表现,而应当探讨一下公有企业为什么竞争不过私营企业,公有企业有哪些应改进之处,以便在竞争中超过私营企业。这正体现了机会均等,体现了公平竞争。
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篇三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保1012陈颖102040621
5摘要:政府的政治理念对政府的劳动关系和实践会产生重大影响。政府作为劳动关系中的第三方,发挥着重要而特殊的作用,这是大家共同认可的。那么,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倡导和谐社会背景下的中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有起着怎样的作用呢?本文将从提出和解释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对我国转型期劳动关系的现状及特点进行分析、最后对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系统外部环境以及在劳动关系过程中的作用进行具体分析。
关键词:中国政府劳动关系角色与作用
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应当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础的关系,而劳动关系式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因此,劳动关系的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风向标。所以,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正确把握当前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政府作为劳动关系三方主体之一,它介入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劳动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关系,绝不仅仅是劳资之间的关系,政府作为第三方,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始终居主导地位,政府的价值取向、政策导向及行政方式对劳动关系运行态势起决定性影响。同时,劳动运行态势也对政府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以及执政党和政府的合法性产生基础性影响。所以,在劳动关系问题上,政府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必须积极作为。
一、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
1价值判断,这为劳动关系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本框架。
(2)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制许多公共部门,包括负责提供健康、教育、消防、警察、监狱等服务的政府机构,提供通信、交通、电力等保障服务的公用事业单位,以及在航空、汽车、钢铁、银行等行业中与私人部门竞争的国有企业。政府不仅控制这些部门的劳动就业人数,而且公共部门的劳动关系成为私人部门劳动关系的“样本”,因为它代表着政府的偏好。
(3)政府针对不同经济或社会问题采取的方针、政策和行动为管理方和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创造了宏观环境。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一般归为以下五项:
(1)劳工基本权利的保护者。主要业务内容是:劳动合同、劳动标准、劳工保险、劳工福利、劳工教育、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监察。政府应采取的态度是:积极、主动。
(2)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主要业务内容是:工会组织、集体谈判、雇员参与、分红入股。政府应采取的态度是:中立、不干预。
(3)劳动争议的调停者。主要业务内容是:劳动争议处理。政府应采取的态度是:中立、不干预。
(4)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主要业务内容是: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失业保险、人力资源规划。政府应采取的态度是:积极、主动。
(5)公共部门的雇用者。主要业务内容是:公共事业。政府应采取的态度是:合法化、企业化、民主化。
(1)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计划经济下国家作为全社会代表利益一体化的劳动行政关系,将转变为以劳动力市场为基础,以政府为监督调解者、以企业和劳动者为劳动关系独立主体所构成的雇佣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的法制化。劳动关系的构成和运行,将以劳动法律为基础规则,在明确劳动关系各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的程序,运用法律的手段,对劳动关系进行调节并处理劳动关系的矛盾和冲突。
(3)劳动关系的国际化。这种国际化的特点,主要是通过跨国公司全球化的产业链来促进的。而劳动关系的国际化,不仅表现在国际劳工标准对于中国劳动立法的影响,也表现在劳动关系管理方式和矛盾处理方面对国际经验的借鉴、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进,以及中国与国际劳工运动的更密切的联系等诸多方面。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而特殊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政策的制定。
(2)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就业保障。
(3)劳动条件的维持与提高:劳动标准。
(4)劳动关系的协调。
(1)健全和完善劳动法律和法规
我国的立法,多采用的是政策——行政法规——法律的渐进模型。在一线城市,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正在进行试点,在反复检验后逐渐向全国推行。比如,对于人们十分关心的劳动力参与社会保障的问题,我国已于2011年7月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取代了此前零散、存在诸多缺陷的法规,对帮助劳动者维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政府为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加强劳动立法和宏观调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承认和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23个涉及劳动者权力的国际公约,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之配套的部分法律法规,在劳动关系的调整上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2)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出现了企业下岗工人、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的三股就业压力。对此,我国政府开展了类似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失业救济(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为劳动力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初步建立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起到了重要作用。
结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到劳动者和工会、企业和雇主协会、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等方方面面面的因素,是我国政府在转型期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
本文对劳动关系和政府角色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结合我国劳动关系现实的状况,得出了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起到的作用。文中重点关注了政府在法律法规制定、劳动力市场体制建设、争议调解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由于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处于转型期,政府在劳动关系中所起到的作用并没有像发达国家那样有效,甚至还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但我们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劳动关系将在政府逐渐成熟的推动力下,达到长期稳定和谐的状态。
参考文献:
《劳动关系学》(第三版)[m] 程延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篇四
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趋势:
(一)物流的概念与特点
物流是随着商品的出现而产生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而发展的。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定义中指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现代物流是有效利用资源的服务体系。现代物流是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统一。现代物流强调满足客户的需求。现代物流更强调物流流程的管理和高科技信息情报的作用。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结合紧密。现代物流会更加完善组织网络,加速国际兼并与联盟,拓宽了企业的物流服务领域,而且增强了市场竞争力。现代物流是以物流企业整合社会物流资源为经营模式,凭其资产网络管理优势,发挥龙头和骨干作用,其他中小物流企业在分包上起衔接和补充作用。
(二)物流发展的阶段:
物流的发展过程,大体上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即分拨阶段、开发阶段和物流现代化阶段。
分拨阶段:物流分拨阶段是指20世纪50年代前后的一段时间。在这一时期,美国将物流称为“物资分拨(physical distribution)其物流运作内容也是停留在这一层面上。
开发阶段:物流开发阶段的标志是经济学界和实业界对物流的重要性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并推动了整个经济社会的物流开发。这一阶段大体上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随着生产社会化的迅速发展,单纯依靠技术革新、提高生产率来获得利润的难度越来越大,这就促使人们开始寻求新的途径。因此,加强物流管理就成为现代企业获得利润的新的重要源泉之一。
现代化阶段:这一阶段,在物流研究和管理方面的特点是把物流的各项只能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研究,从整体上进行开发。
二、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现状:
(一)中国流通业正处在产业化发展的起点;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每年平均递增15.3%。1999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31135亿元,比1979年增长17.3倍。商品流通规模的扩大使流通业自身及相关的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已成为第三产业的主体。
首先,市场化程度的大大提高。使得多种经济成分份、多种经营方式份、多渠道并存的流通格局已经形成;商品价格基本放开,市场在资源配置、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开放度、公正性不断提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其次,社会化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一是连锁经营浪潮方兴未艾,我国从90年代初开始导入这种经营组织形式,其后便迅速演变为现代商业发展的主要形式。据不完全统计,到1999年底我国共有连锁经营组织1000多个,2万多家分店,年销售额1000多亿元,已约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5%。与此同时,我国商品批发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成为重要的商品流通渠道。根据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统计局在1999年联合开展的快速调查,截止1999年6月末,我国现货商品交易市场(含批发、零售交易市场)近6万个,1998年全国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总额为21086.8亿元,相当于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2.3%和国内生产总值的26.5%。全国商品批发市场约9000家,占同期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的80%左右。全国已形成一批规模较大、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较强的重点骨干市场。此外,流通主体正在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竞争实力逐年提高。目前我国各类商贸集团大量涌现,除传统的批发贸易商外,以海尔、联想为代表的一批生产制造商也直接进入流通领域,构建自身的营销网络和销售体系,实行工贸一体化经营,成为重要的流通主体。各类市场中介组织逐步发育,经纪公司、快递公司、报关服务公司、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机构不断涌现,提高了商品流通的专业化与组织化程度。再次,流通业的对外开放步伐加快。1992年中国政府在商业领域实行对外开放试点,到目前已有300多家外商企业以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入中国市场。沃尔马、麦德龙、家乐福等一些大型跨国商业集团先后登陆,超市、便利店、专卖店、仓储式和会员制的大卖场等各种新的商业形式、业态和经营方式都已采用。外资商业的广泛进入标志着中国商品流通业已开始融入国际市场,外资企业不仅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促进了国内流通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也带来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各种业态的生命周期明显缩短,这使得中国的流通业现阶段发展带有明显的跳跃性和急速扩张性。
总的来说,我国现代物流行业的发展处在一个蓬勃发展的关键点,机会与挑战并存,来自国外的成熟的物流企业对我国的物流企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也是一个机遇,学习国外物流企业成熟的运营模式以及管理理念是现阶段我国物流行业所必须去进行的一个重要任务。
三、加快物流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
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经济以年均9.7%的速度增长,人均国民收入由250美元提高到近800美元,有1.4亿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到第二和第三产业,工业化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仍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工业化进程远远没有完成。要促进我国工业化和下一步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快流通产业化进程。
首先,物流业的发展良好是实现工业化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从世界上发达国家走过的历程看,在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都经历了一个物流现代化的阶段。如日本曾在60年代连续推出三个物流现代化的五年计划,意在配套和促进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韩国在70~80年代也效仿了这一做法,并大大提升了物流产业化水平,为增强本国经济的竞争力、实现出口导向型的发展战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再从我国的情况看,尽管工业化发展水平与世界上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但相比较而言,物流产业化水平滞后于制造业的升级和结构调整,成为制约我国工业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物流设施、管理手段、经营组织方式上基本还是沿用了原来的一套,经营分散、管理落后、流通成本高、效率低、服务水平差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以物流成本为例,据有关资料统计,美国全年的物流成本为8000亿美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1%,德国的物流成本约占gdp的10%,中国为30%。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制造业的竞争实力。其次,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看,商品流通业是第三产业的主体和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在后工业化时期,第三产业的加速发展成为产业结构发展演变的必然趋势,而流通产业的率先发展能带动第三产。
物流在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表现在:物流的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保障,是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经济的增长与发展是以物流的发展为基础的,物流对经济增长起着支撑的作用。根据经济增长理论,社会专业分工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之一,而物流的发展是社会专业分工得以实现的前提,能够保证社会专业化分工的正常运行。社会专业化在不同地区的分工,必然带来货物在空间的位移,专业化分工越高,货物的集散在规模上就越大,在空间上就越广,而物流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之下就越容易被体现,因此可以说只有完善的物流系统,才能够保证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实际进行,才能保证货物在空间上的有效配置,从而带来经济增长。
物流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用一句比较恰当的话来描述,可以认为物流是社会经济的主要纽带。社会化大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由于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出现,使得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是在一个极其广大的空间进行的,并且同样可能存在时间的差异性,只有依靠物流这一纽带,才能将整个复杂过程的各个环节连接起来,使社会化大生产得以实现。完善的物流网络体系是保证社会专业化分工得以实现的前提,物流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快速发展起到前提保障的基础性作用。
物流除了对我国经济增长起支撑作用以外,物流的快速发展还可以刺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和发展。物流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现代物流的本质是社会分工发展的产物,同时现代物流的发展可以促进分工的进一步深化,从而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增长;现代物流的发展还可以促进现代化大工业的发展;现代物流的发展可以加快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现代物流的发展还可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地区招商引资和外资的流入等等。
四、结语:
物流行业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促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作为一名物流专业毕业的我,我会在今后的物流工作中,禅精竭虑,为祖国的物流行业的发展出一份力,也期待能为祖国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而同时,由于本人的能力有限,整篇论文都只是在表面上对物流行业对我国经济的促进作用进行分析,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五、致谢: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毕业论文已经接近尾声。在写论文的期间,许多同学以及任课老师都给予了我帮助,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的论文才得以完稿,再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向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对本文进行评审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