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篇一
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涉及部门众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部门、专业经营单位和住户等各方利益的协调与平衡。尤其现阶段,城市改造尚未完成,物业产权形式多样,新老住宅并存,居民素质参差不齐,改造整治工作显得尤为复杂和艰巨。
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专业经营单位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细职责分工和整治工作目标。突出明确水、电、气、暖等专业经营部门的整治责任,督促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改造整治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3、多措并举,保障投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整治所需投入巨大,资金筹措是最关键的环节和保障。
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社区服务、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改造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开发项目设施不配套等遗留问题由原建设单位投资解决;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应当达到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条件,其建设支出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支撑与引导作用,合理分摊、消化资金压力。
同时,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改造整治,立足于小区找资金。4、规范完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通过解决管理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管理机制等问题,根据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整治后环境、配套设施和房屋产权的状况、居民的承受能力以及群众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具体的承接基本标准,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老旧住宅小区维护管理长效机制,使改造整治与长效管理相衔接,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相协调,杜绝整治后的反复,保持整治成果,实现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
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月x日,x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召开,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提升站位、突出重点、强化实干,全面实施城市有机更新,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助推x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当前,x城市建设正由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改造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正由补短板、强弱项向提品质、惠民生转变。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贯彻******关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2019年7月30日*********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工程,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出台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明确了标准要求、改造范围等。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今年虽然受疫情影响,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形下,全区各部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项目推进,改造工作总体上呈现出争先进位态势。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短板,改造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进一步提振精神、鼓足干劲,抢抓机遇、奋力争先,化挑战为机遇、化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坚决打好老旧小区改造“战略战”。全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改造工作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任务、实现x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使命、助力疫后重振的重要支撑、抢抓历史机遇的迫切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克难攻坚,坚决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领导,紧盯目标、讲究方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区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务求实效,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完工、早见效。三是要主动作为,坚决打好争取政策支持“主动战”。各有关单位要从守初心、担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落实政治责任,全力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经成为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强烈呼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均衡增长、紧凑发展的城市理念,切实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的理念,优先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的老旧小区,坚持“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统筹安排我区2021年至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对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配套设施缺项、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区服务不齐全的小区,要根据国家四部委、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相结合,根据政策的宏观调查,择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持续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
二、精心组织,全力确保老旧小区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老旧小区改造,既要“里子”,更要“面子”。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全力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
(一)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部门联动结合起来。城投、住建、城管、办事处社区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实地调查、入户走访,拿出底数明了的改造拆违数据资料。住建作为牵头部门,要科学确定改造项目区域范围,积极协调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抓紧完善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前期手续;发改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立项;财政要做好资金保障;自然资源要为改造区域内提供用地调整审批;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进行最终竣工验收;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出具改造前(诊断评估报告)、中(审核测评报告)、后(型式检查报告)并做好全过程技术咨询管理和最终组织相关专家验收,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负责各自管线规整入地和设施建设工作,统一规划改造。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既定分工,扎实推进改造工作。
(二)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文明城市创建结合起来。要各责任部门、党员干部要想在前、干在先,带头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好治理工作实干家,要强化媒体联动。要利用多媒体、条幅、宣传板等传统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让老百姓关注改造动态、感受改造变化、分享改造成果。要强化评选推动。积极开展最美楼栋、干净小区、文明社区、绿化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管理结合起来。更好实现建管并重,将老旧小区后期管理问题实现前置化,确保改造一个小区,完善一个小区,整治改造完成后,要落实物业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坚决杜绝先改后乱。要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继续推行专业物业管理、保安保洁准物业管理、社区协调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多种模式,不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要加强街道、社区及物业服务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坚持以基层党建带动社区治理。要教育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有偿物业服务的观念,确保物业服务领域公平公正。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也是一次动员会、部署会。希望各有关部门深切体会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时代意义,抢抓政策机遇,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明确时限、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以老旧小区改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在党的百年华诞来临之际,向全市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篇三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居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我市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到xxxx年,已纳入xxxx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一)坚持基层组织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去改造老旧小区,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县(市、区)主体责任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一)改造对象。xx市、县两级城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近x年未实施过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x年规划征迁和危旧房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其中,重点考虑xxxx年以前建成,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x.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路灯、无障碍设施、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水、电、气等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x.建筑物本体。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禁、立面整治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x.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县(市、区)级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健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涉及小区内建筑本体的改造内容,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分的改造内容,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补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快递驿站、养老托幼等设施。公共停车、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来源资金,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1.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2.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3.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社区:宣传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相关改造工作,调查、收集、汇总相关居民改造意愿,协助老旧小区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团体准备改造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事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及核准等前期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管线单位做好所属管理改造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问题进行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处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重点处理侵占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法建筑;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环境卫生、地下管网改造管理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违法安装无线卫星接收器的拆除。
xx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作为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的实施主体,负责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组织开展、施工建设等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有关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市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管线改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同设计审核及施工检验。
各老旧小区:组织住户对改造内容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提出改造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小组提出改造申请,由街道或社区进行确认;小区业主共同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目标,明确小区居民自治、物业公司进驻、单位托管等小区管理方案,确保改造移交后的建设成果得到小区居民的共同维护。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可研等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对已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政府投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或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批复实施方案即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三)严格考核任务。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资金分配的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佳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联企业积极性。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考评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专题协调会议、工作例会、定期检查、跟踪反馈、结果考评、定期信息报送等手段,切实指导解决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篇四
县(市、区)政府: 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 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负责安置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住房和城乡^v^门: 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组织国土、规划、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落实棚户区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 协助业主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
^v^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v^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程监督、问责。
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西江农场:负责本垦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规划、汇总上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市建投办: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工作。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v^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xx〕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xx〕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xx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xx〕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xx〕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蚌埠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四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经验,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篇五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镇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全镇城区有规模的老旧住宅小区;同时对其余小区进行摸排登记。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完成30%的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完成70%;20xx年完成100%。
(一)明确标识化管理。各社区要加快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所属社区要发动业主委员会代为履行标识化管理工作,做好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根据要求,区房管部门负责支持老旧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20xx年底前,全部要完成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要将实行督办整改。
(二)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对存在问题的老旧小区涉及标识化管理的问题事项由物业管理部门或所属社区督促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涉及支取公共维修资金的,区房管部门将给予配合、指导,消防部门将就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指导、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充分利用周边公共停车场资源,帮助周边居民实现优惠便利停车,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现实问题,积极推行、探索实行弹性停车、错时开放、共享停车等创新方式,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全面掌握,加强信息报送。镇消安委将跟踪掌握、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请各单位将镇城市小区消防通道治理情况摸排表于12月30日前报镇安办。
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篇六
(篇一)
**年**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涉及10个小区,分七个标段施工,此项改造面积万平米,惠及居民约7144人。
一、扎实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成立组织
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改造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改造工作;各社区书记和城管执法中队队长为组员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实行层层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抓安全、抓质量、抓进度。
2、宣传到位
一是改造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明确职责、明确改造内容、明确工期、明确质量。二是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明确改造内容,征集合理化意见建议,征得广大居民对改造工作的支持。
3、做好技术交底
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核理重点、确定难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在此基础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和关键环节技术交底。
二、精心组织,进场施工。
7月底七个标段十个小区陆续进场,全面铺开,为确保工程进展和质量,每个改造的小区选出两名居民代表为监督员,配合改造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老旧小区改造难点在清表(拆除违建),大部分违建建成时间久远,且形成原因千头万绪。为使工期如期进行,以社区为主,城管配合,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共计拆除违建43处,无一处强制拆除。
三、民生为重,积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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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保障改善民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继续以不断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在**年将主城区剩余的老旧住宅全部改造完毕。同时着眼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后的长效管理问题,通过物业进入、业主自治等模式,切实加强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有效保障改造成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有服务、有管理,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篇七
让人居环境提升,让老街焕发新彩。一直以来,广州市始终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社区改造不断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以人民的意愿为根本遵循,带动全社会力量共同缔造美好家园。
为使老旧小区改造更贴合民意,同时更富有专业性和品质感,去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大师作·大众创”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各项目均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吸引了一大批优秀的新锐设计师参与。
2022年1月7日,市住建局在广州大厦举行了2021年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大师作·大众创”工作总结会暨“大众创”活动颁奖仪式,揭晓了“大众创”各项目的最终评比结果。
本次“大师作”活动邀请到了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汤朝晖、王世福、郭谦、杨晓川等大师团队,以“大师领衔,公众参与”的方式,对宝源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广园路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彩虹街周门片区公共空间改造项目。
大师团队在充分调研居民需求和意见后,为社区空间诊疗把脉、挖掘痛点,对老旧小区进行针灸式设计。从片区策划、全要素提升、公共空间改造等三个不同类别进行策划和设计。活动更好地发挥设计大师的领衔作用,影响并带动社会各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在颁奖后,设计大师杨晓川老师开展了“保护·更新·进行时”的主题讲座,分享了他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工作中的心得和经验。
“大众创”活动则选取了滨江街中片区、轻工机械集团片区、儒苑小区、广船鹤园小区、关围新村等5个小区公共节点,公开遴选设计方案,吸引了众多设计单位、团体、高校、专业人士踊跃报名参赛,最终共收到设计作品55份。
“大师作·大众创”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注,拓宽了*与市民群众、专家、学者、设计师交流的渠道和方式,形成了城市更新的良性互动。
通过邀请大师参与,结合居民意见,改造项目在“精”和“细”上下足功夫,从设计源头提升项目品质,有力推动社区的人居活力、文化活力、经济活力的提升,提高了老旧小区居民改造的积极性和居民“主人翁”意识。在改造中,设计师们充分发掘和保留社区地方特色,大众参与也改善了社区邻里关系,成就了不少广州老旧小区改造亮点示范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改造高质量,设计精品化”是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大师作·大众创”活动呈现出的`最鲜明的特点,也与当前广州老旧小区改造中所要求的精品意识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吻合。设计作品既保留了传统格局风貌和街巷肌理,又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微改造,做到人居和谐。每个构件、每道设计,都历经反复推敲和论证,为居民创造更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人们将会看到保留着传统格局风貌的老街巷,但房子外墙已翻新补漏,道路*整又宽敞,周边更添了美丽的街心公园;遮雨棚、资源回收站、阅读吧等新型社区便民设施的出现,更是从街坊实际需求出发,让小区各种生活配套得到完善,将高品质生活落到实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始终坚持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在“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的抉择中,充分尊重居民意愿,以高标准、高品质为原则实施改造。
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787个,改造老旧建筑面积4506万*方米,增设无障碍设施通道千米,新增口袋公园和社区公共空间618个,“三线”整治2052千米,完善消防设施万个,惠及万户家庭、197万居民。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将更加注重实践创新,进一步用“绣花”功夫做好“一老一新”文章,通过织补式、渐进式的有机更新,既保护好老城区,又转换新动能,打造15分钟生活圈。
在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的基础上,广州将整合盘活各类存量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链条改造,包括后续管养、养老、托育等服务,不断引入新业态,激发新活力,让人民群众早日居住在“三感社区”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篇八
由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让城市宜居程度变成了城市建设的主要指标。老旧小区改造为民生重点工程,基于城市现代化、环保可持续发展基础。城镇老旧小区指的是建造时间比较长,市政配套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项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居住小区。通过调研和过去一年多的试点情况来看,这些小区可能已经建成了20年以上,由于原来设计标准比较低,管网破旧、公共服务缺失直接关系到生活在小区里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应通过外部环境的改造和基础设施的改造、服务设施的健全,提升居民的宜居水平。在城市改造中,老城区属于重要地段,但是在改造老旧小区期间却遇到了非常多的难点。
(一)环境设施状态落后
建筑外墙粉刷面受到了风化,建筑内墙面受到了大面积的腐蚀,缺少足够的照明设备。小区雨污管网老旧,且雨污水混流排放。例如保定新村部分管网堵塞、化粪池破损甚至坍塌导致小区雨污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每逢台风天气小区内涝污水横流、异味严重。小区道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破损严重。安防技防设备不完善。
(二)居民意见难以统一
老旧小区人员组成复杂,小区住户一般以老年人、临时租户、工薪阶层为主。各方有各自需求,方案意见征求阶段,得到的意见征求结果与实施施工过程经常存在意见难以统一的情况。该情况通常导致施工过程受到部分小区居民轮番阻扰施工,不配合改造。例如:关于小区绿化增加与适当缩减绿化增加停车位思路分歧问题,建筑违章改造拆除等问题。
(三)绿地所存在的问题
老旧小区建造的时间普遍在上世纪末,无论是在设计水平还是配套设施方面,都无法和当代的小区规划设计相比。特别是在绿化工作上,为满足绿化率,尽管许多的小区都进行了绿化,不过普遍都是自然生长,而且因为缺少必要的养护,所以无法从整体上展现出美感。同时,还有的小区尽管进行了绿化设计,不过却存在缺株的情况,许多地表都暴露在外。此外,老旧小区并不重视对于绿化的管理工作,例如湖光花园也很少对绿植进行保养,个别的老旧小区还把小区的绿地开垦改造成了小菜园,乱搭乱建,严重破坏了小区的环境。
(四)建设施工过程影响
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地面破除、管网沟槽开挖、油漆粉刷气味等会对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由于改造过程存在各个管线部门共同施工,个别小区施工现场混乱。例如驿前巷15a、15b小区施工过程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组织不够合理导致未能有效进行施工,改造时间增加等问题。
(一)增加小区功能
最后,要改善临街土地,以提高小区附近的经济价值,增加老年活动场所。利用完善的规划以及所增加的功能,来全面的加强老旧小区的宜居程度和经济价值,从而给居民打造出一个舒适且条件优越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意见征求过程
方案征求初期,应尽量提高意见征求的受众的覆盖面,做好居民改造意识工作。让小区居民在前期充分的参加到改造工作里,在方案设计期间尽可能满足各方需求的情况下达成共识,求同存异。以便后期改造过程中产生分歧导致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阻扰。
(三)运用绿色生态环保理念来进行规划设计
(1)坚持以人为本
另外也可以进行主干道绿化的线状绿地的建设,也就是在小区里把绿化按照现状来排列,把小区中处于分离状态的绿地进行连接,以构成一个绿色体系框架。
(2)对绿地结构进行改善,以加强绿地的生态收益。
想要提升小区的环境,那么就要合理的使用好小区的绿地,全面的展现出“绿肺”的功能。而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那么就要以生态平衡为理念来创建绿化环保功能,不要只是把绿地当做是一种装饰品,同时还要合理的改善植被,全面的展现出生态效果。总体来说的话,就是要更改乔木、灌木之间的比例,由于生态收益和绿地面积属于正比关系,将巧木、灌木进行融合才可以打造出结构丰富的绿地,这样一来就能够全面加强生态收益。
(四)加强建设过程管理
严格把控质量,安全进度。与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建设工作,合理施工组织计划,严格把关施工过程。既要保质保量、按时交付工程。又尽可能减少改造过程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五)加强改造后的维护工作
对老旧小区的改造成效只能够体现较短的时间,若想长时间保持住户宜居的程度,那么还要全面和物业公司、居委会等部门进行合作,来一同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