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方案篇一
一是每周职工会上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总结上周旅游防汛减灾工作情况,并及时提出弥补不足解决办法。二是结合每月28日召开防汛暨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人员工作会,积极落实村书记、村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村监测人员为主要监测责任,为旅游安全工作做好防备。三是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乡建立抽查清单,随机抽查各监测人员到岗情况,遇雷电雨天气逐一通知各监测人员做好监测工作,发现汛情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做好汛情信息上报工作。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汛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是大力宣传山洪灾害预防、排行自救、施救、撤离方向等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汛、科学度防汛等认识和能力,努力营造了“人人防汛,家家平安,时时防汛,国泰民安”的良好的氛围;二是各村陆续开展地灾演练活动,强化应急能力。
一是安排各联村人员下村指导旅游道路交通、旅游水利工程、旅游地灾点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宣传防汛减灾相关知识,指导汛期防汛工作。二是全面检查落实了26个地质灾害点监测、立牌到位,5个雨量监测站设备完好;三是对特殊人群和有智障的人员进行劝解撤离摸排。
落实乡武装部储备防汛应急物资:一是建立应急抢险队伍1支86人,二是储备抢险物资为麻袋47根、锄头10把、照明手电筒20把、钢盔20个、胶鞋40双、喊话器4部;三是储备应急物资为方便面2件矿泉水20件、棉被60床、单兵帐篷20顶、救生圈20套等。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点巡查和督查,工作总结对辖区内旅游涉安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各市(区)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市(区)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市级督导,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22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22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22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各市(区)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22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市(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省市县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区)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省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访局、省政务大数据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厅级领导参加工作专班,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链条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专项整治有关宣传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城乡房屋安全法规、规章和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行业汽车站场、码头(渡口)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体场馆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相关文保单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及专项整治有关信访处理;省政务大数据局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立和运维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属自建房排查整治。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市(区)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要将信息平台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省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五)强化督促指导。省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立10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市(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市(区)要参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22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方案篇三
xx是xx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126万公倾,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有教职工373人,设48个专业,涉及文、管、农、工四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
晋升高校以来,学院在省教育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成绩显著。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前段时间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院的自检自查工作,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主要职能处室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的进行学院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各基层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或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领导干部评先晋级的资格。
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省农委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要求,学院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应急预案,内容涉及安全、防火、饮食、卫生等诸多方面。适时的`开展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使学院的管理更加完善,体制也更加系统。国际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要求各个职能部门要有明确的分工,工作要有记录,要有完备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允许违规作业和越权行事。涉及范围较广,针对性较强,所做的工作也是全方位的。
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火灾隐患排查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学院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学院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单位、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此次排查的重点是: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实验楼、教学楼、办公楼、俱乐部、图书馆、锅炉房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是否全面,应急救援装置是否完备、可用,安全警示系统是否完好等方面。除此,对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具有侵蚀性的化学药品仓库和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的单位也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
通过检查,学院发现了一些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学院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火灾隐患排查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拆除了公共区域和宿舍外窗周围的铁栅栏;补充张贴疏散指示标识30余张;在保留原有5套室外消火栓、60套室内消火栓、150只灭火器的基础上,增加20只灭火器。同时,对阅览室、会议室、自习厅、阶梯教室的帷幕、窗帘等装饰物进行阻燃处理;调整就餐时间,分期分批用餐,有效的缓解了学生餐厅疏散空间不足的问题。
按照省教育厅、建设厅对教育用房的有关文件要求,学院从98年开始,先后投入100余万元资金对学院60、70年代的建筑进行维修和改造,截止现在,学院教学区已经消除了平房,四栋60、70年代建成的楼房也已经全部完成了加固和修缮,使学院的教学用房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近几年还投入十几万元对老化线路进行了更新改造,投入70余万元新建了标准化变电所,投入110万元新建一栋标准化锅炉房,对消防器具定期检验和更换,改造了一辆消防专用车,设置了专业消防加水栓,从设施上做到了有备无患。有效的预防了事件的发生。
学院长期坚持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德育课、法制课、大学生演讲比赛等形式,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橱窗等载体,深入学习,广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效果明显。
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制定消防保卫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我院教职员工和青年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全面防控。
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方案篇四
5月3日,安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安排全省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
目前,全省城乡房屋建筑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本次会议指出,一些建筑违规改扩建现象非常普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房屋建筑安全整治工作涉及部门众多,统筹协调难度较大。
按照要求,安徽将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屋开展“大扫除”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居住风险。”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省住建厅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仓储物流等经营性自建房作为排查整治重点。
据统计,已经累计排查农房1111.1万户,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农房37.3万户,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800多户房屋全部完成整治。
按照部署,接下去全省将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情况,逐一建档造册,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将实行精准管控,强化分类施策,扫清隐患“雷区”。对既有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生产经营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建,按规定完善手续;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要立即停业整改;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立即依法严惩重罚。
针对查找出来的房屋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改措施。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房屋,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立即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县里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镇扎实开展全镇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各行政村农村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体检”,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桑坪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中心。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来普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排查整治社会共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强势推进。
三、做好信息采集。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主和经营两种,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重点排查基础不稳,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镇严格落实领导包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建立了分片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抓落实,实行“日调度、周汇报、月通报”制,对组织不力、工作反应慢、进度滞后的村,每周例会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意识淡薄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至目前,全镇共采集房屋信息371户,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0户,未用作经营自建房37户,非自建房134户。
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方案篇六
消防工作是单位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关系到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当前是火灾高发期,各类不安全因素增多,极易诱发火灾事故。遵照成都市公安消防局的。消防安全培训指示,本着对单位负责、对医务人员负责、对患者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医院于5月20日对全院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本次检查和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院各楼层和各病区、办公区安全通道指示标示完整、清楚。应急灯无损坏,电源良好,能够达到疏散要求。
(二)全院共备有干粉灭火器14个,消防栓4个。消防栓每层楼1个,灭火器平均每层楼4个。经检查均可正常使用。
(三)全院的电线线路去年进行整体改造,电线、开关、插座、电闸均是重新购买按照相关标准安装而成。病房禁止病员烧水煮饭,现电线线路状良好。
(四)各楼层消防管道通畅、有充足的水源,管线布局全理,能正常工作,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
(五)医院消防工作防范制度尚不健全。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医院消防工作总体上较好,但仍暴露出很多不足,存在一些消防安全隐患。最为突出的是灭火器数量不够,在重点部位上还没有配备,不能使用的没有及时进行更换。再者是消防安全防范制度不全、部分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常识不足、消防意识不强、自我防护能力欠缺。
(一)把消防安全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布署,业务院长亲手抓。重点部位责任到人。门诊由内外科和放射科负责;住院部由住院部医生负责;办公区和职工食堂由院事务长负责。
(二)医院建立火灾巡查、处置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第一人必须及时处理、上报。灭火救灾时要全员动手,通力合作,共同进行救灾。
(三)配备14个干粉灭火器,在重点布位安放。一楼安放4个,二楼住院部4个、三层住院部4个,职工食堂2个。现有能够使用灭火器12个,准备购买2个。
(四)不定期在全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捕灭安全隐患苗头。
(五)在全院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单位消防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增强消防意识,强化消防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