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工程 讲话(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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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工程 讲话篇一
今天,集团党委、纪委对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专门开展了一次工程系统集体廉政谈话,目的是使广大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遵规守矩、廉洁从业。刚才,**书记已经从忠诚、干净、担当三个方面开展了集体谈话,有理论、有案例,而且是发生在身边发生的案例,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思、有所悟。下面,我提三点要求:
现实工作中,一些干部在看问题、作决策、采取措施的时候,往往缺乏法治思维。有一部分人认为,只要是有利于项目建设,就可以成为理由,不用过多考虑各种决策程序和操作程序,可以绕开各种法律法规的条条框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只要能办成事,什么办法都可以用。集体决策是定合规的事,不是集体决策就代表这个事合规。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只要是领导交办的事项就一定要服从,工程领域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尽量不通过会议来变更。领导交办的事项也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避免让“领导交办”成为违纪隐患。这种忽视各种法律规制而以发展的理由来衡量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以合理性来代替合法性,显然是错误的。因此,全体工程领域干部职工要树立法治思维,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针对招投标领域,一是要树立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要加强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要认真做好招标文件审核工作,不能因为委托招标公司,就当甩手掌柜,对招标文件不管不顾,要确保标签会议议定事项与招标文件一致;三是要强化措施杜绝招标环节漏洞,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实施,严禁出现从资质、品牌等方面针对特定关系人进行量身订制的行为。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一是要严格遵守党、国家和实验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款支付、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二是不得在未按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的情况下随意进行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三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参建单位索取钱物,不得干预参建单位正常、合法的劳务分包和专业技术分包;四是针对工程合同要有专门的合同范本,对一些重大条款统一界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人犯错误,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的人可能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工作,收一点、拿一点、吃一点、喝一点,都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伤大雅。只要不搞大腐败,在廉政上有点小毛病也无所谓。更有的认为别人搞“大腐败”也没有“出事”,自己捞点蝇头小利,不足挂齿。殊不知,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致使他们今天占一点,明天捞一点,后天又贪一点,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二)切勿以权谋私。有的干部职工觉得自己手上有点权力,就随心所欲,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提供便利,以“打招呼”为幌子行腐败之实。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必须谨记手中的权力不是自家的“后花园”,不是谋取私利的“近水楼台”,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敬畏权力、谨慎用权、正确用权,坚持权责对等。
(三)常有敬畏之心。党纪国法是对人行为准则的强制性约束,人只有畏法畏纪,才能时时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才不敢敷衍塞责,不敢吃拿卡要,腐化堕落。因此,我们说畏法畏纪,要贯穿于工作始终,而非事后诸葛亮,亡羊来补牢。
(一)强化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廉洁从业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抵御各类诱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学习正面典型,树立榜样力量,加强对焦裕禄、谷文昌、张富清等勤廉典型人物以及身边模范先进事迹的学习,引导干部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崇尚实干、担当作为。要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说纪、以案释法”,通过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的深刻剖析、对照反思,达到“教育一人、警示一片”的目的。
(二)强化执纪监督,切实落实监督责任
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教育、提醒干部职工,使大家少犯错误、少出问题。同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案件线索,严厉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各种腐败案件决不姑息。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合同、随意加大现场签证等行为,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职权直接干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以及为亲属等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查办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设计变更、转包分包等领域,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案件。
同志们,培养一名称职的干部非常不容易,我们不希望任何一位同志在廉洁自律上出问题、栽跟头,有的同志在许多方面工作都很出色,但因为触碰了廉洁“高压线”,多年付出的辛勤劳动化为乌有,不仅是家庭的灾难、个人前途的断送,从组织的角度来看,损失也是巨大的。在此,我郑重表态,在招投标领域、工程管理领域,绝对不打招呼、不过问,一切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清廉工程 讲话篇二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重大工程廉政谈话会。选择在这样一个时候开这个会,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想给大家提个醒: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经受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不要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下面,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大家参与建设的这些项目,都是今年我县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是关系民生的德政工程。各项目建设有关单位一定要抓好项目建设,确保质量进度;同时,又要抓好廉政建设,着力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希望大家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打造“廉政阳光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就是要确保中央、省委关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国家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2008年,省纪委四次全会中就
明确提出,要针对重点项目开展效能监察,特别是对政府投资过亿元或单项投资过千万元的项目,要全程跟踪监督。随后,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出台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市纪委监察局2007年也下发了《重大工程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政府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招商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对谈话对象提出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今年我县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如潘家湾镇四邑灌区良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镇八斗角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人民医院设备采购安装等工程都是关切民生利益的“惠民工程”,不能有半点马虎。**景观带工程是美化**环境,造福民生工程。其他工程项目也是改善办公环境的工程。把资金用好管好,是我们每个参建者的重大政治责任。所有参建单位及工作人员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这些重大工程建设成为“规范有序、安全优质、廉洁高效、和谐惠民”的优质工程。
打造“廉政阳光工程”,是构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的必然要求。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实施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措施,给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圈“两型社会
”建设的全面推进,大项目、大资金、大发展可能会带来腐败问题的高风险。这对我们做好关口前移、源头防腐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使我们干部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犯或者少犯错误,至少不犯大的错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有与业主的合同关系,也有与(劳务)发包人的合同关系,还有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租赁商合同关系等等。合同关系越多,利益主体越多,生成的质量、资金链越长,潜在的腐败风险越大。把这些项目抓紧抓好,对构建科学有效、预警及时、监控有力、综合配套的重大工程项目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
打造“廉政阳光工程”,是关心保护干部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全国来看,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风险较大的领域。从爱护干部的角度看,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风险防控问题。各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培养一名干部很不容易,尤其是培养一名领导干部就更不容易,所以,无论是算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还是算家庭帐、亲情帐、自由帐,腐败都是得不偿失的。各参建单位,无论是国企还是民营,都是历经多年拼博,不断以质量求信誉、以技术求市场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自己企业的声誉、市场、效益,诚信建设、守法经营。如果因腐败问题“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导致企业停滞不前甚至破产倒闭,多年的心血付之一炬,太不划算。
因此,一方面我们组织上对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规范权力行为,规范资金管理,努力使干部不犯或者是少犯错误;另一方面参建者都要深刻认识腐败的极端危害性,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发展观,在反对和防治腐败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廉洁从建,接受监督,共同打造“廉政阳光工程”。
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前移监督的关口,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紧密结合,有效的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坚持事前预防,就是要立足风险查找、风险防范、风险化解,从梳理项目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查找每个权力岗位的自由裁量空间,按照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针对权力可能滥用的“念头”或“由头”,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设计高效清廉的项目管理机制,达到减少腐败发生几率的效果。
全程跟踪监督,就是要从程序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全程跟踪监督,切实做到“七查”:一查建设项目程序是否依法合规;二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管理和监督;
三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公开,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等情况;四查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防范事故风险;五查工程质量、进度是否按合同要求和技术标准执行,是否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六查监理单位是否严把工程质量监督关,是否存在质量隐患;七查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今年的几项重大工程,参建队伍来源广、人员多、结构复杂。目前,有的正在建,有的快完工了,不管进行到哪个环节,我们必须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跟踪,
要防控关键部位,对管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从业单位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要加强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法制观念教育、职业操守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管理,明确行为规范,签订廉政合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监督,
严格奖惩兑现,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参建者“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要加强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贪污贿赂等不廉洁行为。
在防控关键部位的同时,还要防控关键环节,这些关键环节,重点是建立健全项目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制度,特别是公开公示制度,要做到项目规划计划公开、项目审查审批公开、招标投标过程公开、征地拆迁管理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设计变更管理公开、质量安全监督公开、交工竣工验收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和建设市场监督的公开,确确实实让工程阳光、让权力透明。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继续以改革的办法推动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
要严格执行制度。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制度,比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制度落实的督办机制和评价机制;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必须坚决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严格执行已有制度的同时,还要改革和完善制度,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调研、促创新、破难题,改变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改进那些不合时宜的方法,改革那些不合时宜的制度,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现实针对性,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比如在过去我们实践的过程当中,创造出来的项目建设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等这些有效的制度,还有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等单位和管理人员廉政承诺保证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探索和创新。又如在资金管理方面,对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实行建设资金调度和管理的监督新机制,建立“以合同文本入手,以相关制度为基础,以资金预算做主线,以双方共赢为支点”的建设资金监督模式。希望在我县重大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对这些制度还要不断的创新,还要不断的完善。
打造廉政阳光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全员参与,全面落实,确保高水平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要把“廉政阳光工程”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股室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深入项目跟踪督导,听取工作汇报,帮助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各
项目责任单位要进行责任分工、目标分解,确保项目建设同步研究部署、同步督促落实、同步检查验收,并纳入月度、季度、年度目标责任的管理和考核。
要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骗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建设专项资金的;对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或者中标后非法转包、分包的;对不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重大工程建设廉政谈话内容和廉政建设承诺书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同志们,我县重大工程建设任务重、要求高。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和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监督制约,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为建立健全工程领域预防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提供经验和借鉴,为我们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清廉工程 讲话篇三
同志们:
刚才,宣布了县委的任免决定,在座的同志是这次县委提拔的领导干部,大家即将走上新的领导岗位,在此,我代表县委和同志们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提几点要求和希望。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懂得职务意味着责任,领导意味着服务,权力意味着奉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一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明确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党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必须摆正自己与群众的关系,明确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必须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始终用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不断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二是要淡泊名利,积极进取。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淡泊名利,积极进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名利地位,解决好价值取向,以平常心看待名位,视名利淡如水,看事业重如山,千万不要把升官发财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我们每个干部都要把个人进步与党和人民的事业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实现“两个率先”创造新佳绩,作出新贡献。
三是要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目前正处在跨越式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面临深化改革求发展的艰巨任务,尤其需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少数干部忘记了这个优良传统,有的意志衰退、精神萎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有的生活上追求享乐,比吃、比穿、比车、比住房。极少数人在生活态度上奉行及时行乐,贪图安逸豪奢;生活追求上,向往西方的生活方式等。群众反映强烈,任其发展蔓延开来,是很危险的。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正之风,以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一定要珍惜人民创造的财富,当好家,理好财,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气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归根到底,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永远坚守共产党人的思想道德和革命品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问题。这既是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必然要求,也是领导干部成长的必由之路。
古人云,“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公”。共产党的干部更应讲廉洁奉公,更应严格约束自己,守住信念防线,守住道德防线,守住法纪防线,始终做到公权不谋私利、公职不徇私情。坚持廉洁自律,既是领导干部从政的道德规范和基本准则,也是领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和必然要求。
党纪条规是领导干部为政的基本准则,作为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些规定。当前,要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乐;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在严于律己的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好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传给他们好的思想、好的作风、自立自强的本领,以良好的家风树立起领导干部自身的良好形象。
总之,县委希望我们全体同志,通过各自的努力,成为“五型”干部,即:学习型,通过学习,掌握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力争成为全才、通才;服务型,立足本职,为人民服务;实干型,不图虚名,不哗众取庞,不浮躁,一步一个脚印干好工作;廉洁型,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廉洁从政的楷模;创新型,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和研究做好工作的方法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