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内容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人大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内容篇一
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会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把提高质量摆在立法工作首位,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会立足全省实际,突出实践需求和质量导向,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一年来,共审议省本级法规草案12件,其中通过7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及民族自治地方法规6件,对13件国家法律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第一,通过立法保障和落实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打赢扶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扶贫攻坚战略部署,省委十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提出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建议。会根据省委建议,及时调整立法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法规草案起草、论证的组织协调工作,审议通过了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条例将扶贫攻坚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扶贫开发职责,对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扶贫规划制定、项目整合、资金管理、目标考核等作出了针对性规范,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金融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规定了具体扶持措施。条例的制定,为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实效、完成扶贫攻坚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制定出台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地方性法规。会多次听取相关部门、规划编制单位和乡镇意见,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邀请部分代表参与审议,修订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非经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修改城乡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专项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工作机制,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着眼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迫切需要,修订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为解决好养老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社会优待措施落实等难点,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真正把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落实到养老服务的各个方面。
会还制定了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审议了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
第三,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各专门委员会、会各工作机构力量,加强立项、起草、审议环节的组织协调,牵头起草了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会议事规则等地方性法规,自主起草法规案是本届最多的一年。二是坚持开门立法、立法为民。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立法计划、法规草案、法规审议情况,拓宽代表、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编制立法计划、制定修改法规紧密结合起来,法规制定中注重公民权利与义务、政府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三是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立法协商、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制定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反馈规定、立法咨询专家库和专家论证制度,完善立法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立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坚持依法监督,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会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加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增强。
会持续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4个检查组,历时4个月,对照问题清单涉及的213个问题逐一进行跟踪检查。在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省人民政府及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住建厅和交通运输厅分别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的65家企业已整治到位,48家企业已经关停,41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会高度关注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听取和审议农业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督促省人民政府开展典型生态区域农业环境容量评价,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会加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力度,支持省人民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全省经济形势的分析;开展民族地区产业园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专题调研,要求进一步扩大内需,优化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推进“开放崛起”战略实施,听取和审议对外经贸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省人民政府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打造全方位立体开放新格局。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会听取和审议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要求省人民政府加快出台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增强全省经济发展活力。听取和审议农村金融改革情况报告,推动农村金融改革,着力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破解农村经济发展瓶颈。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情况报告,要求省人民政府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配合全国人大会开展职业教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督促省人民政府制定和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培养技能型人才。
第三,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改进预算审查方式,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参与预算草案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意见和处理情况报告已印发全体代表。听取和审议20xx年上半年和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xx年省级决算,督促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先后两次审查和批准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要求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从严控制债务率,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两型社会建设和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调研,就增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审议20xx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督促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审计发现的13条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检察、纪检及相关主管部门,7人受到刑事追究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促进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报告,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健全陪审员工作机制,提高陪审员素质,保障陪审员应有权利,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受理来信来访2932件次、4798人次,其中处理集体访59批、1064人次,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诉求,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四行”活动。突出“守护碧水蓝天”主题,认真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湘江航电枢纽环境保护、居民饮水安全和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促进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墙”。聚焦“推动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督促省人民政府抓紧制定全省村卫生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基层医疗条件。着眼“促进团结、共同发展”目标,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此外,会还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对报备的162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审查。
第二,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3人次,其中决定接受辞去会委员职务2人,任免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决定任免会工作机构负责人4人;决定接受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3人,决定任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3人,决定任免省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6人;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60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52人。接受全国人大代表辞职1人,补选全国人大代表1人。认真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终止省人大代表资格37人,确认33名补选的省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四、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会切实加强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质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会牢牢抓住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不放松,进一步完善督办工作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坚持主任会议成员全体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分工负责,实现督办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议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健全督办制度。主任会议研究通过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督办工作机制,落实督办责任。为了省人大代表所提问题落到实处,去年,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督办14次,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工作机构上门督办20次,参与督办的会委员达57人次。一次又一次的督办,大大推动了省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二是完善督办方式。对6件重点处理建议和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加大对上年度b类建议的督办力度。组织60名省人大代表对省经信委、人社厅等8个部门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内容和承办单位,督促承办单位公开建议答复。三是突出办理实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356件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理并答复完毕,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和列入计划将要解决的占78.8%,有的建议被吸纳进全省“十三五”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草案。比如为办理好杨华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建议,省人民政府编制农业机械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计划扶持建设1000家现代农机合作社。省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奉稳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建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特色村镇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第二届湖南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评选,精心编制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十三五”规划。省人民政府认真吸纳龙志华代表提出的将轨道交通产业打造成我省支柱产业的建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项目和平台支持,加强与中车集团合作,国债专项资金向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倾斜,举办轨道交通产业合作对接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第二,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深入开展“双联”活动,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广泛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和推动了相关工作。大力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依托平台开展活动。截至去年9月底,全省已建成工作平台5570个,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平台活动近17万人次,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4.6万余件,转化形成代表建议1万余件。组织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围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加快高铁经济带建设、社区矫正工作等开展调研,指导市州人大会组织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集中调研,支持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自主调研,共形成调研报告21份。
第三,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一是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分三批组织42名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会办公厅举办的学习班;举办两期履职学习班,170余名省人大代表参加,本届基层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已实现“全覆盖”。二是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及时向代表寄送资料、通报情况。邀请在湘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重要活动。三是规范代表履职管理。做好省人大代表履职信息收集和登记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坚持从严从实标准,切实加强会自身建设
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把严的标准、实的要求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全面推动会及机关建设,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第一,着力强化理论武装,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人大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制。切实加强党性教育,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始终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完善发展。认真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部署,由省人大牵头或参与的28项任务已按要求完成。切实抓好中央〔20xx〕18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提请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会议事规则,推动会议事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会积极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格局,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交流合作。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市州和县市区人大会负责同志列席会会议等方式,加强与下级人大联系和指导,全省人大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省人大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各位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全省各级人大及其会的积极配合,得到了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加强立法工作。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今年会将安排审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修订)、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修订)、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条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旅游法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水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通信保障条例、财政监督条例(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地方立法条例(修正)等法规草案,打包修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等法规。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规项目的立法调研。扎实抓好第二批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条件的评估确认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
——加强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牢牢依靠法定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对食品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计划和预算执行、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旅游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农村基础教育、出生缺陷防治、“六五”普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加强和改善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注重创新监督方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情况的报告,促进“两院”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代表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双联”工作,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全覆盖。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加强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推动“一府两院”建立重大事项向人大代表通报、征求意见工作机制,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改进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方式,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监督机制,督促和激励代表依法履职。认真组织代表履职学习,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会自身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制度自信,加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会履职能力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履行好各项职责。
各位代表,依法治国任重道远,人大使命神圣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人大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内容篇二
东阿县人大工作报告是指每年的人大会议后,县人大主任向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布的一份工作总结和安排。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也参加了本年度的东阿县人大会议,并且聆听了县人大主任所做的工作报告。通过听取报告,我深感东阿县人大在过去一年中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也对未来的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规划。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和认识
东阿县人大工作报告中,详细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这些工作包括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加强与政府的合作与协调、推动扶贫工作等。通过听取报告,我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并且对东阿县人大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例如,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方面,县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政务监督,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这些工作都体现了东阿县人大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我为他们所做出的努力感到自豪。
第三段:对未来工作的展望和信心
在工作报告中,县人大主任还对未来的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和规划。他提出了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建设、加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等具体措施。通过听取报告,我为东阿县人大未来的工作感到非常有信心。在未来的工作中,我相信东阿县人大将继续围绕人民群众的利益,继续积极履行职责,为东阿县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段:思考和倡议
通过听取县人大工作报告,我也反思了自己作为一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东阿县的一员,我应该关注社会发展问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社会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我希望自己能够更多地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行动。同时,我也希望能够提醒身边的人们,让他们意识到身为东阿人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为建设美好的东阿贡献力量。
第五段:结尾
通过参加东阿县人大工作报告会议,我深刻认识到了东阿县人大为民众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同时,我也明确了作为一个东阿人的责任和义务。我将积极响应县人大的号召,关注社会问题,参与社会事务,并传播这种参与的精神。相信在东阿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东阿县的社会进步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人大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内容篇三
(草案)
xx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xx同志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委托所做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镇人大过去五年的工作,今后的工作任务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镇人大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提高审议质量,有力推进了依法治镇进程,保障和促进了全镇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了人大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镇人大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保持清正廉洁,增强创新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把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抓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主线,突出工作监督和法制监督两个重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保障和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强调,今后镇人大的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及镇第xx次党代会确定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全镇工作大局,促进重点工作落实。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号召,全镇代表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高昂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人大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内容篇四
蒙城是一个人口众多且日新月异的城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在稳步提升。作为城市管理的核心机构,蒙城市人大在承担着城市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重要责任的同时,也需要及时向广大市民和全国人民报告工作进展,以便于及时纠正工作问题和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因此本次人大工作报告也成为了业内人士热议的焦点。正如报告中所言,我们必须持续深入的推进城市发展和民主进程,从谦虚、积极、负责任的态度出发,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沟通,共同推动城市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以下是我对本次蒙城市人大工作报告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工作总结与前瞻
本次人大工作报告的第一部分主要对过去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未来工作做出了规划。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蒙城市人大不仅注重各项制度的建立和修订,更是时刻关注着市民的民生需求。例如在卫生领域的发展中,人大代表们积极倡导促进医疗卫生体系的稳健发展,推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广大群众健康和医保福利。可以看到,蒙城市人大把民生放在了工作的首位,这也是健康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让我们品味到了事业与人民幸福密不可分的浓郁情怀。
第二段:对新时代的思考和把握
本次报告第二个部分是关于如何深入贯彻新时代发展理念的思考。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的主题,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自我革命、自我加强、自我创新等都是需要探索和实践的。报告强调了创新驱动发展、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等重要方向,指出各项事业发展必须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加强对其可操作性的质量掌握,逐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这种理性必须得以贯彻,不能抽象成为一种口号,否则生产力和发展动力都毫无意义。
第三段:强化改革开放意识
本次报告也对蒙城在深化改革和拓展开放方面的进展进行了回顾。特别是在推进市场经济的转型升级,以及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这并不意味着蒙城的改革和开放落下了帷幕,相反应更加强化改革开放意识,不断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径,更好更快的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在这个方面,敢于不断地尝试、不断地摸索,坚定不移的走新路,扔掉沉重的包袱,向前看,前进的方向,对于一个处于变革期的城市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第四段:加强人大监督和监察
人大监督和监察是保证国家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在报告中,人大代表们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推动各项制度的完善,提高人民幸福感等方面,表达了对监督和监管工作的支持和重视。这也意味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大监察的职责也在增加,需要落实监察的力度和效果,为民主和法制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唯其如此,才能让人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才能让市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五段:感悟与期望
在听取报告的同时,我想到了很多,想到了自己的家庭,想到了自己的职业。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小事,都需要管理和监督。作为普通市民,我们更应该始终关注和参与城市的建设和管理,让蒙城这座城市更加美好和可爱。希望市人大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化民主和法制建设,保护和维护人民的权益,打造一个更加幸福、美好、和谐的城市。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共同推动城市的繁荣与发展。
人大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内容篇五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172个乡镇,共有乡镇人大代表9452名。自xx年乡镇换届以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全市172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其中,4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168个乡镇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168个乡镇设专职人大副主席,因人事调整目前暂出缺7名专职人大副主席。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岳池县部分乡镇专职人大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除武胜县外,全市各乡镇普遍配备1名兼职人大干事。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98%以上的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武胜县沿口镇、华蓥市红岩乡等乡镇人大在年初印发审议计划,提前告知主席团成员、乡镇人大代表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审议质量得以提高。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全市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全市近一半的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如广安区观塘镇人大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一次农业产业园发展视察活动,岳池县石垭镇人大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 邻水县柑子镇人大对学校、卫生院、电管所等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55%,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48%。邻水县45个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信访选民”活动。武胜县开展了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被广大人民群众誉为安全生产 “守护神”。华蓥市永兴镇人大开展了“一名代表、一面旗帜”活动,把人大代表引导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用代表的先进性引领广大群众发展致富。岳池县顾县人大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五)上级指导逐步加强。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大力支持、推进工作”的思路,与乡镇人大建立了紧密型指导关系。xx年乡镇换届后,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均建立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办法,开展了1次以上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人大干事业务培训,指导乡镇人大普遍建立了主席团例会、代表活动、代表建议督办、代表视察等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评等方式,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邻水县人大常委会指导督促乡镇人大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活动制度和“七簿一册”,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制度,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履职观摩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是一些领导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如:区市县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有的没有将人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即使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但在100分的分值中也仅占1分,权重太轻。二是社会民众普遍习惯于乡镇党政“两驾马车”,没有将乡镇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来看待和认识,对乡镇人大的认同度较低。三是一些乡镇干部认为乡镇人大是“ 大牌子、空架子,二线干部找岔子”,人大干部是“退居二线”,并戏称人大主席团为“活动团、会议团和举手团”。四是在人大系统内部也还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现行机制不利工作。“兼职不兼,专职不专,干事不干”,是目前乡镇人大机制的现状。调查显示,全市由书记兼任主席的占97.6%,这本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对人大工作的强化,但绝大多数同志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各地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实际工作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绝大多数有3—4项,大多集中在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责任重大的岗位,其中1名乡镇人大副主席除人大工作外,还分管联系国土、城建、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业经济、信访、政法等,兼职工作达7项之多,兼职过多牵扯了乡镇人大副主席的大部分精力。“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工作反倒成了“副业”。还有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人大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十分尴尬,这也有悖《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三条第三款“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之规定。兼职人大干事也普遍从事党政、组织、纪检、武装等工作,身兼数职,没有时间从事人大工作。主席团日常事务没有专人负责,难以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履职行权不够充分。从问卷调查看,各乡镇召开人代会1天时间的占79%,半天时间的占18%,1天以上的仅占3%,且大都是“上午10点开会,中午2点结束,吃完饭就散伙”,被戏称为“快餐人代会”,审议工作几乎不进行。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2—3条,人均不到0.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一年1次未开展的占3%,开展1次的占33%。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另一方面,有的乡镇即使开展了监督活动,但绝大多数满足于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程的多。有人评价乡镇人大主席团是“会议主席团,会后没有团”。
(四)工作保障不够有力。《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实际上,乡财县管后,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均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绝大多数实行实报实销,实则无保障。调查显示,认为代表活动经费基本够用的占42%,略有不足的占22%,严重不足的占29%。有的连人代会会议经费都不能及时足额保障,更谈不上代表培训、无固定收入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了。由于经费的困难,使乡镇人大工作缺乏“底气”。主席团成员变化过快或补充不及时,无相对固定的人大干事,使一些乡镇人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乡镇人大的办公软硬件有待完善。加之,《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没有结合新情况及时修订,受工作机制和外部氛围的影响,乡镇人大干部普遍有“行权难、难行权”的感慨。
(五)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在调查乡镇人大代表影响履职的因素中,50%的代表选择了“文化水平低,对如何履职不太清楚”,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成为 “荣誉代表、代表荣誉”。乡镇人大干部接受培训的次数和时间均较少,近三年来,没有参加人大业务培训(会议培训、办培训班)的占15%,只参加1次的占51%。由于学习不系统,程序不熟悉,致使组织会议或开展活动时,犯了一些低级错误——议了不该议的事,举了不该举的手,投了不该投的票。同时调查发现, 88%的乡镇人大副主席从党政岗位转岗到人大,年龄在40—45岁之间的占55 %,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多年,产生了“二线”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如从前,少数同志人大工作程序意识不强,还不习惯按法律要求开展人大工作。
三、对策与建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五级人大中最基层的一级,是国家政权体系的基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基层民主政治最鲜活最直接的政治舞台。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维护农村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其明确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熟悉人大工作规范,真正树立起人大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级党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在机构配置、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使之与乡镇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相适应。同时还要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尤其是兼任人大主席的乡镇党委书记的教育,把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让乡镇党委书记认识到做好人大工作是其份内之事、应尽之责,责无旁贷。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真正形成社会各界关注、了解、支持、参与人大工作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对人大干部自身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四是乡镇人大要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动态,扩大影响,提高关注度、认同度和支持度。
(二)理顺体制,夯实基础。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结合调研中所了解的情况,建议从理顺体制,夯实基础着手,进一步加强和有效改进乡镇人大工作。一是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根据现行体制,人大专职副主席应为同级党委委员。同时,各乡镇应配备1名兼职人大干事,主要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保持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相对稳定,从而确保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的连续性。二是落实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在乡财县管体制下,县级预算应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作为单独科目予以单列。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实现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建议省人大及时修改完善《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推动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四是着力增强活力。注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配备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可面对人大工作者、乡镇副职公开选拔。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应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员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街道代表进入主席团。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代表结构,适当减少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注重保障农民代表的比例。同时,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力度,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乡镇人大干部转任乡镇党政领导或选拔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推广“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上访选民、代表+产业+基地等制度实践,切实引领代表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述职和选民评议代表制度,建议对评议满意度差的代表及时予以罢免。
(四)强化指导,提升水平。上级人大要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关注、主动协调,推动解决乡镇人大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市、县、乡(镇)人大代表联动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做到优势互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共振”效应。三是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人大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内容篇六
首先,渭南市人大工作报告对去年的成绩进行了客观公正地梳理与总结。报告提到了去年渭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如城乡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令人欣慰的是,渭南市在去年的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经济不断增长,城市建设不断完善,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人大代表们的努力和不懈追求。通过报告的内容,我更加清晰地了解到渭南市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而这些成绩不仅仅是政府的成果,更是全体市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其次,渭南市人大工作报告提出了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战略。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渭南市要发展成为大西安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城市,并以此为方向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发展目标和战略。这对于渭南市的未来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大西安经济圈的形成,渭南市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千方百计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至关重要。作为市民,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到这个目标以及战略的实施中,为渭南市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渭南市人大工作报告强调了改善民生的重要性。报告中提到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措施和计划,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医疗水平、加强社会保障等。这些举措的出台将有力地改善市民的生活条件和质量,提升全市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作为渭南市的一员,我对政府为民众着想的努力表示由衷的敬意,也期待着这些改善民生的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让更多市民能够享受到政府带来的福祉。
第四,渭南市人大工作报告着重强调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报告中明确提到了加强法治建设,加强立法工作,在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中抓好法治,加强对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法治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社会经济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市民的权益和利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渭南市人大的报告中对法治建设的强调,对于全市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也需要全体市民切实参与进来,共同推动法治进一步健康有序的发展。
最后,渭南市人大工作报告中强调了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报告中明确提到了加强绿色环保,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强调了处理好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绿色发展是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也是渭南市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够持续地发展经济,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渭南市人大的报告中对绿色发展的强调,再次提醒我们,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我们为后代子孙留下的最宝贵的财富。
总之,渭南市人大工作报告是一份鼓舞人心的报告,体现了渭南市全体人民的智慧和付出。通过听取报告,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在渭南市发展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深地感受到渭南市的繁荣与希望。我相信,在全市市民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渭南市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