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基层农村工作条例心得(实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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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村工作条例心得篇一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20x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文稿讨论会会议精神,着手研究我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形成《关于开展我乡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各村。
召开__乡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乡村两级部和“三送”常驻干部参加,陈乡长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强调,钟建林副乡长布置了我乡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召开__圩环境卫生理事会商讨会,就向商户住户收取垃圾处理费标准和乡政府补助事宜协调意见,最终达成意向性协议,由乡政府补助该理事会1万元,向店面收150元/年,向住户收50元/月的方式筹集环境卫生保洁员工资,理事会负责管理监督__圩的环境卫生。
乡村干部带头示范,对主干道和中心村同保洁员一起对垃圾成堆无人处理的的问题先清理后建长效措施,要求兴建垃圾池和聘请保洁员,宣传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根据工作量测算垃圾处理工作量,为向农户收取垃圾处理费提供切实数据。__月__号组织全乡干部对圩镇和主干道清扫清运垃圾,乡政府出资请来5辆小六轮和小挖机清运垃圾处理,现__圩和主干道已整治到位,接下来是环境卫生意识的宣传、垃圾池选址兴建、保洁员聘请和资金筹集,这些都将依《关于开展我乡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职责分工逐步展开。
农村垃圾各地情况都有不同,有自己的特点,别地的成功经验很难照搬照抄,城市对垃圾处理的方式在__也不适用,需要我乡乡村两级干部和各村环境卫生理事会共同在实践中总结寻找好的方法点子,我乡将先行在__圩试点垃圾清扫清运承包方法,采取乡补助一点,理事会向农户收点,乡政府与理事会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承包制试点成功后向各理事会推广。
今年以来,我乡累计投入垃圾处理资金约5万元,用于清扫清运圩镇、主干道和中心村的垃圾,还将兴建垃圾池15个和垃圾填埋场一处,将需出资3万元左右,另保洁员工资补助约需7万元。我乡将通过向上争资争项,向下寻求捐助的方式多方筹资确保我乡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费。
基层农村工作条例心得篇二
按照《长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对参合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经严格审核后,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规范基金专用账户,规范基金使用程序,使合作医疗基金只能用于补偿农民医疗费用,做到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杜绝串换使用药品,变更报销费用。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不将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报销,不将合作医疗目录外药品串换为目录内药品纳入报销。需要使用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的,实行知情告知制度。严格诊疗人员身份确认,杜绝冒名顶替违规报销。医务工作者严格执行新农合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就诊人员身份,不让未参合人员冒名顶替就诊,确保参合人员权力不受侵犯,确保基金使用安全。
严格按照省、市、县的各种政策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表中的有关数据收集、统计、整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时上报信息报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我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统计后列表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常村镇卫生院存在的问题
1、经过近段时间对我院病历、处方的检查,发现如下问题:不合理检查,涉及病历1份,不合理资金780元;超剂量出院带药,涉及病历12份,不合理资金2913.58元。共计整改资金3693.58元。
2、乡镇级医疗条件有限,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药品剂型剂量、医疗知识了解不够全面。
3、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学习、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农合执行政策理解不到位,有待进一步拓展宣传领域普及新农合政策相关知识。
(二)乡村卫生所存在的问题
1、乡村医生的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学习、宣传力度不够。
2、部分村卫生室公式不太到位。
3、门诊日志和处方不够规范。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基金的督查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促进我院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基层农村工作条例心得篇三
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xxx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汇报以下两个方面,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优化结构促转型、统筹城乡快发展、创先争优上水平”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乡“346”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想在先、干在前、落在实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突出产业开发这条主线,组织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扎实开展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优化思路,产业开发成效显著。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抢抓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以“四个千亩示范点、一个养殖小区、一个产业协会、两个育苗基地”建设为切入点,狠抓草畜、药材、核桃、劳务四大产业。建成峡滩千亩地膜川芎示范点,种植地膜川芎1060亩,带动全乡种植地膜川芎20xx亩,药材种植达13600亩;建成峡滩千亩核桃示范点,栽植核桃苗木2.2万余株,落实果带整修、放苗、浇水等田间管理措施,通过抽样调查,保苗率、成活率均为100%;建成千亩全膜双垄沟播玉米示范点,完成覆膜3500亩;建成千亩脱毒种薯繁育示范点,完成优质种薯种植1080亩;养殖小区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修建牛棚6座,配套建成沼气池6座、青贮池8座;劳务产业协会正在起草章程,建立劳动力信息资源库,组织开展培训3期1000多人(次),全乡输转劳务3800人(次);建成了西街150亩、刘河300亩苗木繁育基地两处,带动全乡400多户群众育苗1000多亩。通过产业的发展,形成了支撑山寨农民增收的新主导、新领域,预计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800元将增加到2400元。
(二)突出重点,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培训动员会议召开之后,我们抓住关键环节,找准突破口,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确定了业务人员,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推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采取多种形式多层面广泛开展宣传,悬挂横幅2幅、书写宣传标语12条,制做上墙版面2幅,制度牌12面。完善了乡村两级各类工作运行台帐和资料,健全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深入开展了一折统第一次互换工作,整合办公资源,将临街5间商业门店收回,作为便民服务大厅,实施了改造工程,即将投用。同时,新农保于3月底完成参保基金征缴57.95万元,参保率达99%;新农合参合率98.9%,已征缴20xx年基金20.6万多元。
(三)精心组织,林改和春造工作扎实开展。林改工作自20xx年12月实施以来,乡、村、社各级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经过1年多时间扎实有效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林改组织准备、勘界确权、建档发证、总结经验各阶段工作任务,结合乡情、村情、林情的实际,因地制宜,坚持走一村一策、一组一策、一山一策,涉及5个村,8个社,31个小班,405户农户,确权到户林地4038.3亩,占集体林权面积的100%,其中家庭承包经营1821.5亩,改前流转大户承包2216.8亩,发放林权证398户。坚持“统一制作封面、统一要求填表、统一比例勾图、统一榜示样式、统一记录格式”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类档案资料。同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荒山造林378亩,退耕还林地补植1312亩。
(四)严格标准,五村联创、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展良好。一是五村联创活动有序开展。结合乡情实际,将东街、西街、峡滩三村列为今年开展五村联创活动重点村,分村制定了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建成了东街养殖小区、西街育苗基地、千亩双垄沟播玉米示范点、千亩核桃示范点、千亩地膜川芎示范点,每个村都培育形成了一个支柱产业;全力实施小城镇改造工程,巩固峡滩、西街整村推进项目成果,实施危改60户,修建沼气池175座,修建卫生厕所64座,通村道路硬化达到100%,东街巷道硬化将达到100%,计生率达到95%以上,新农保、新农合参爆率和参合率达到98%以上,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提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党建综合示范村创建活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二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扎实开展。以改善出入口形象“三大工程”为突破口,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城镇改造提升工程完成街道水渠衬砌600米,更换道牙1000米,疏通清理排洪渠1200米;拆除土墙400米,安装绿篱护栏30组920米。绿色长廊建设工程完成树冠整形修剪2.6万多株,树杆涂白3万余株,新栽、补植行道树8000余株,清理沿途生活垃圾17处20多吨。北阳洼刘河旧村改造工程完成危旧房改造140户,完成“三清四化五改”90户,衬砌护坡300米,墙体涂白1200平方米,栽植绿化树2300株。乡村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五)统筹兼顾,农业项目及其他工作有序开展。乡中心文化站建设,已完成整体改造,即将投用;卫星数据及无线广播村正在组织实施;200户危旧房改造已经基本完成;204户卫生厕所已将瓮等建设材料发放到户,目前项目户正在加紧建设;整修产业路1条2公里,通社道路4条4.5公里;山寨河流域河堤治理、北阳洼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对各企业、各工程施工点等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了排查和整改落实;乡、村、农用车主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和保证书,并抽组人员在重点路段,对农用车载人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以学校为宣传主阵地和介质,认真开展了护林防火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了封山禁牧工作,严厉打击了牛羊啃青现象,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是抓进度,促提升。切实抓好小城镇改造提升、旧村改造工程及沼气池、卫生厕所等项目,特别是在精细化上下工夫,确保按期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抓重点,促发展。主要是按照我们制定的方案,抓好“五村联创”活动,使每个村都动起来,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三是抓管理,促增收。主要是抓好四个千亩示范点等为主的产业田间管理,确保产业增效、群众增收。四是抓创先,促争优。主要是以党委班子建设带动乡村两级干部队伍建设,更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力,拓宽实践的平台,更好服务群众。五是抓维稳,促和谐。主要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信访案件调处、重点人群监管和民族宗教管理等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基层农村工作条例心得篇四
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下文是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保护环境、节约土地、保障投入、建养并重、确保质量、安全畅通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规划、分级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农村公路发展。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承担。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交通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农村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八条农村公路规划应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农业生态环境的实际编制,符合国家和省农村公路发展目标,与国道、省道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并与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九条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乡道、村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县道、乡道建设不得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村道建设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技术标准,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客货站场应当与农村公路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并符合规定标准。
农村公路防护、排水以及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和扩建,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农村公路建设使用土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农村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农村公路用地。
第十四条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和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项目的设计,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和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相关工程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承担。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农村公路的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专项工程,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
县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实施;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实施。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和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应当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监理。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请技术人员或者群众代表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
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应当设立质量责任公告牌,公告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主要质量控制指标和质量举报电话。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
农村公路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一年。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交工、竣工验收;除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和大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县道、大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完工后,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资料,建立工程档案。
第三章养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做到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排水畅通,保证公路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专业化养护。
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备资格条件的养护单位,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第二十四条县道、乡道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编制,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村道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应当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履行建设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应当按照路段或者区域通过招标或者其他竞争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施工单位。
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二十六条县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乡道、村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建立群众性、专业性养护组织或者由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对乡道、村道实施日常养护。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组织开展乡道、村道集中养护。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村村道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十七条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者严重损坏时,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必要时,可以动员和组织沿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当地群众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第二十八条农村公路养护单位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养护作业人员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
县道、乡道因养护作业需要中断交通的,应当按规定设置绕行标志,并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告;村道因养护作业需要中断交通的,应当告知沿线单位和村民。
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用地、砂石料场以及因养护需要挖砂、采石、取土、取水的,由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条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农村公路绿化规划,组织农村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公路绿化。
农村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确需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四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筹措机制。
第三十二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列入省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实行定额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偏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
第三十三条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全省每年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养路费资金比例不低于当年养路费总收入的2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汽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标准,统筹本年度财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得降低。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用于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
各级人民政府每年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不足部分,应当有计划地在财政收入的增量中解决。
第三十四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鼓励利用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路边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
第三十五条通过村庄的村道,其村内部分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遵循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下,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政府奖补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建设、养护资金。
第三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应当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三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确定的养护组织和养护人员,应当协助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农村公路保护工作。
第三十八条农村公路两侧自公路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以外,按照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村道不少于三米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
除农村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农村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农村公路或者使农村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损坏农村公路或者使农村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农村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跨越、穿越农村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四十一条在农村公路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农村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农村公路两侧规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
(二)堆放物料及设置其他障碍物;
(三)挖沟引水、漫路灌溉;
(四)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五)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使用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除农业机械因田间作业需要在农村公路上短距离行使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超过农村公路、桥梁、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农村公路、桥梁上或者隧道内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县道、乡道上设置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道设计标准,在村道上设置限高、限宽设施。
第四十五条未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涂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施工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农村公路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从事危及农村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涂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承担。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四十二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1 在高路堤、桥头引道、陡坡、急弯、临水库、沿江、傍山险路、悬崖凌空等危险路段,应在路侧设置限速、警示、警告标志和护柱、石砌护墩、石垛等安全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设钢质护栏;桥头引道、漫水桥、过水路面等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漫水桥、过水路面上应设置标杆。
2 在视距不良的急弯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线形诱导标志、警告、减速等标志;在平面交叉路口,应设置道口标志等必需标志。
3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减速装置。
4 受限路段应在起终点处设置减速、限载、限高等警告标志。
在急弯、陡坡、大型构造物、学校等特殊路段应设置警告、禁令标志及必要的指示标志。
有条件的 农村公路可设置里程碑、漆划标线。
提倡 农村公路结合防护工程进行绿化,改善视觉环境,增强行车安全,满足行车视距要求。
备注:目前我国乡村公路在建设过程中交通指示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还存在不完善制度,需要加大资金后续投入。
基层农村工作条例心得篇五
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其表现为“三会”制度。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农村信用社实习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那个满眼金黄的收获季节,22岁的我如愿的走进了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的大门,对于我来说,农信的一切是那样的新奇与陌生,曾以为是天之骄子的我,却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形形色色的业务对象之下,显得无所适从。慢慢的,在老农信人热情而又朴实的言传身教之下,我尽快的熟悉了业务,逐渐的溶入了角色,同时,也学会了该如何做事,怎样做人。
我目前的工作岗位是前台储蓄人员,作为储蓄岗位的一线员工,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农信的形象,在工作中,我始终以“客户满意,业务发展”为目标,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让每个顾客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主任的关心和同事帮助下,我不断的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技能,能够按照正确的储蓄业务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把最方便最可行的方法用在业务操作上,一切以客户需要为主。在与客户沟通中,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解决所需。遇到蛮不讲理的客户,也去包容和理解她。一年来,我始终严格恪守着各项政策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办理储蓄业务时,认真落实“实名制”规定;做好大额及相关证件等登记;在收付现金时,真正做到唱收唱付;在遇到连存款凭条都不会填写的客户,我会十分细致的为他们讲解填写的方法,并做好示范,直到他们学会为止;每日营业终了,认真核对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剩余情况。而正是这每天平凡而琐碎的工作,却似一条缓缓流动的河,悄悄地融化了我雾一样的惆怅,磨砺了我风一般的浮燥。
日出日落,时光流逝,400多天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走过了,简简单单的一收一付、普普通通的一存一贷,换来的却是田野里绿油油的庄稼、棚舍中欢叫的牛羊、夕阳下袅袅的炊烟。每当想到这其中也有我的一份辛勤付出,一种来自于工作的充实感便会萦绕于心,进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归属感。抬头凝望那枚绿色的信合标识,我仿佛看到了它所承载着的“三农”的希望。目前,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正在逐步规划和实施“十年四步走”的宏伟发展目标,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我也为自己制定了一个新的目标,那就是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新挑战。
由于叔叔是信用社的老职工,经他介绍,我得以在他工作的单位实习两周,现将实习结果报告如下。首先,我大体了解了一下所在信用社的机构性质和组织结构。信用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
信用社机关包括科员、副科长、科长、(分财务科、信贷科、风险科、综合人教科、监查审计科、资金营运科、清算中心科、后勤保障科、调研科)。信用社机关董事会成员又包括四把手监事长、三把手财务副主任和综合人教副主任、二把手信贷主任、一把手理事长。我想,不管是在信用社工作还是实习,清楚信用社的基本情况还是十分必要的。
1月4日,我正式在农村信用社实习。早上8点正式上班,由于实习时间较短,主任没有给我安排一些与业务有关的工作,我的任务主要是清洁卫生,帮忙递送文件,宣传栏的工作也交给我了。虽然工作比较琐碎,本来是很失望的,但是几天下来,我发现从这些工作中,我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因为在工作期间,空闲的时候我会站在大厅里,跟在大厅工作人员旁边,学到了不少东西。顾客来来往往,形形色色,偶尔会碰到脾气很差劲的顾客,但是工作人员都能很好的应对,我想做到这一点也是很了不起的,很好的处理人际关系本身就是一门学问啊。
这样4天后,我的实习指导老师给我安排了新的任务。他给我了一捆人民币,假的,让我练习点钞,虽然在学校里已经练习过了,但是速度还远远不够,于是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又练习了点钞,几天下来,速度有提升了不少。指导老师告诉我,如果以后在信用社工作还得练习珠算,对计算机的要求也是很高的。他让我在学校的时候应该考一些这些方面的证书,为以后工作做准备。他还告诉我关于一些珠算的知识,他说信用社柜员经常需要查点现金,看是否能账实相符,而人民币有多种卷别,在点钞时需要累加,这时使用算盘就要比计算器方便,因为计算器显示的结果超过一定时间便会消失。对于计算机,虽然我学习过拼音输入法,但是他们要求的是五笔输入法,我想起以前学计算机的时候,曾经发过一个口诀,当时感觉就挺难的,以后还得好好努力啊。
在这次实习的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仅是在服务礼仪、基本操作方面,通过跟工作人员的聊天以及自己搜集一些资料,在专业性知识方面,也能学到很多东西。例如,我对储蓄业务、贷款业务、会计业务、信用卡业务等都做了初步了解。
一、储蓄业务
储蓄部门目前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可以办理所有的储蓄业务,即开户,存取现金,办理储蓄卡等,凭证不在想对公业务部门那样在会计之间传递,而是每个柜员单独进行帐务处理,记帐。但是每个柜员所制的单据都要交予相关行内负责人先审核,然后再传递到上级行“事后稽核”。
二、信贷业务
由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中小企业融资难,尽管央行一再出台有关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方案,但是,在各个银行内部都有严格的控制。建行也是如此。所以,银行目前也投入了个人贷款领域。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并不是直接将款贷给个人,而是与商家签订一定的协议,其实是将款贷给商家,然后商家把商品卖给个人,个人再还款给银行。银行在与商家签订协议时,审查商家的证件是否齐全。而个人要向银行提供有关的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一般都是以购买的标的物作为抵押,最常见的就是动产抵押(如汽车贷款)和不动产抵押(如住房贷款)。信贷部门实行的是审贷分离制,就是进行贷款客户开发与具体发放贷款,审核贷款可能性的工作人员是各司其职的。
三、会计业务
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帐、复核与出纳。这里所讲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帐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帐员审核无误后记帐,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帐后)。转帐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帐员审核记帐,会计复核员复核。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入帐时间的问题。现金支票以及付款行为本行的 转帐支票(如与储蓄所的内部往来,收付双方都是本行开户单位的)都是要直接入帐的。而对于收款人、出票人不在同一家行开户的情况下,如一些委托收款等的转帐支票,经过票据交换后才能入帐,由于县级支行未在当地人民银行开户,在会计账上就反映在“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而与央行直接接触的省级分行才使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而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中比-较了解的是后者。还有一些科目如“内部往来”,指会计部与储蓄部的资金划拨,如代企业发工资;“存放系统内款项”,指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行存放于上级行的清算备付金、调拨资金、存款准备金等。而我们熟知的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则是与中央银行直接往来的省级分行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一些数额比较大的款项的支取(一般是大于或等于5万元)要登记大额款项登记表,并且该笔款项的支票也要由会计主管签字后,方可支取。
四、信用卡业务
信用卡按是否具有消费信贷(透支)功能分为信用卡与借计卡。信用卡又按持卡人是否向发卡银行交纳准备金分为贷计卡与准贷计卡。贷计卡是银行授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无需预先交纳准备金就可在这个额度内进行消费,银行每月会打印一张该客户本月消费的清单,客户就可以选择全部付清或支付部分,如果选择后者,则未付清部分作为银行的短期贷款以复利计。而准贷计卡则是交纳一定的准备金,然后银行再授予其一定的消费额度的一种信用卡。借计卡是没有透支功能的,但可以进行转帐结算,存取,消费的一种卡。如建行的储蓄龙卡。信用卡还可以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与个人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金卡与普通卡。
这次实习,除了让我对农村信用社的基本业务有了一定了解,并且能进行基本操作外,我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也是挺大的。作为一名本科生,虽然还有一年毕业,我想这次实习带给我的益处会让我更正确的对待自己的学业,对我以后找工作各方面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感谢信用社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来到这里实习,虽然只有两个星期的时间,指导老师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里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是我的老师,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会以他们为榜样,不管是学习还是工作,努力做到最好。在信用社的日子里,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以及个人能力培养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启迪。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再学习。
基层农村工作条例心得篇六
今年是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为了丰富党员的学习资料,保证学习质量,确保学习效果,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采取常规教育学习和电化教育学习的形式。
一是组织党员继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目标、新使命,用全新的理论武装全体党员的头脑,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提升,使每个党员在不同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发展和培养新鲜血液,在发展上坚持标准,严格把握发展质量,坚持做到“一测评、二公示”制度,理解党内外群众监督。今年已为一名预备党员办政转正手续,使我村的党员队伍不断壮大。
在抓党风促廉政的活动中,对照开发区党工委的廉政建设职责书,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职责制度,提高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坚持做到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健全个人廉政自律自述机制,加强民众监督制度。做到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化。在廉政自律上结合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建设职责书的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提高克服缺点的勇气,增强自身抗腐拒变的潜力,使全体党员干部在勤政廉洁,拒腐昌廉中起到了表率作用。
1、抓好村组二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由于我村征地面积较大,利息加补贴的经济分配量增大,分配状况复杂,支部着重做好分配前的调查研究,制订比较公平合理的分配意见,对照有关政策,编制分配方案,并进行全面公示,理解群众监督。增加了在分配中的合理性,减少了矛盾的发生。全村13个村民小组全面透过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没有因经济和分配问题发生矛盾,受到了村民的一致认可。
2、抓好社会事业工程,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个性是群众关心的修路问题。在村委和广大群众的配合协调下,筹资20余万元,对名个村民小组道路全面进行了补修,使广大群众和学生不存”天睛一身灰,下雨一身泥”的现象,受到了村民的一致认可。
基层农村工作条例心得篇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大病更难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xxx人民医院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努力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按照市、县卫生局的安排,我院及时成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由一名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由二名同志组成,职能明确,职责落实。随着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我们将及时增加办公室人员,以保证合作医疗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用药范围、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能够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
医院将“合作医疗住院病种住院目录”印发至各临床科室,要求各位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住院收治标准收治病人,对于病种目录之外又确需住院治疗的病人,应及时通知院合作医疗办公室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科室及各临床医师决不允许推诿危重病病人。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决不会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收入住院,不得冒名住院或挂名住院。同时也决不能对参保人分解住院或对不应该出院的病人诱导、强制出院,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应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手续完备,严格控制转诊率在2%以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努力确保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因同一疾病二次住院在15天以上。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门诊病人取药时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决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为确保合作医疗费用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特殊检查,努力使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要求。
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凡自费项目需单独收费,并做好特殊标记。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统计表。
对于符合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特殊疾病病人,建立单独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历,由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保管。规范使用双处方和记帐单,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以便复查和检查。
成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确保让病人满意,同时力争将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降到最低限度。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绝不将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人均住院日和人均床日费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不得缩短人均住院日,减少床日费用而克扣病人,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避免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医疗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以备查找、检查。
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按照《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完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