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工地报告总结 巡查工地工作汇报(优秀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巡查工地报告总结 巡查工地工作汇报篇一
一、巡查项目:各自营项目。
二、巡查时间:每月抽查一次,每次抽查2-3个项目部,时间根据公司安排,不作提前通知。
三、组织部门:材料设备部。
四、参与部门及人员:材料设备部1人、财务部1人、成本合约部1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部仓管员、项目部材料员、项目部设备管理员、项目部采购员、项目部领导(或仓库主管)。
五、巡查工作内容:
1,单据规范性(财务部人员负责检查)
(1)出入库单、送货单等签字是否齐全。未签字单据须在三天内补签。
(2)出入库单是否分类,分时间段标明。随机抽查某项材料出入库时间及数量,检验仓管员是否能快速找到。
(3)检查仓管员材料进出台账。是否准确、登记及时、填写时候规范等。(4)报销单填写是否规范。
(5)警示标识及制度是否张贴,是否做到闲人免进,是否禁烟禁火(是否由烟头及易燃物)。(6)是否做到材料验收相关人员全部到位。(7)是否做到分包委托专人办理领料。
2,仓库管理(材料设备部人员负责检查)
(1)仓库6s检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主要检查卫生是否清洁,材料摆放是否归类整齐合理,堆垛及存放是否安全,仓库是否潮湿,防火防盗是否做到,仓管员多材料存放位置及数量是否清晰。
(2)库存是否由积压及闲置,安全库存是否做到。
(3)材料是否上架,小件材料是否入库房存放。大宗材料现场堆放是否安全、合理。(4)材料出库是否遵循先进现出原则,是否有长时间存放材料未用。(5)是否建立了仓库台账,并实时更新。
3、验收对账(材料设备部人员负责检查)
(1)材料验收及对账是否核对合同质量要求及单价。(2)送货单及入库单上签字是否齐全。
(3)仓管员、材料员是否有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电子稿。是否熟悉采购单价及验收标准。(4)材料质量是否把控,材料点数、测量及材料扣量等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验收质量及数量标准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材料计划是否按规定办理。
(6)材料调配是否到位,是否满足项目现场的需要。
(7)建立材料计划台账、对账台账、合同台账,并做到实时更新。
4,设备管理员(材料设备部人员负责检查)(1)周转材料台账登记、递交是否准确、及时。
(2)对所管周转材料设备数量及位置等信息是否清楚。
(3)查看周转材料设备存放位置及问题,并抽盘2-3项周转材料数量是否准确。(4)查看机械设备运行维保等情况及问题反馈收集。(5)查看各类流程及审批表填写是否规范。
(6)建议周转材料、设备合同台账,并实时更新。(7)各类设备调配是否满足项目部生产进度需求。(8)各类机械设备签单、加班签单、结算是否有审核并严格把关。(9)是否开展红旗设备评选活动。
针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司群内公示批评和表扬,检查结果作为员工考核依据,有未做到位的每出现一项扣除绩效考核相应的分数。连续两个月出现类似情况的约谈并接收培训,同时扣除当事人双倍绩效考核分及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分,连续三个月出现相同问题的调岗或辞退。
巡查工地报告总结 巡查工地工作汇报篇二
存在以下问题:
一、形象工程需要提升的地方
1、电梯间墙上珍珠棉广告贴得不平整,尤其是阴阳角,建议里面用双面胶粘紧,做到整体平整,阴阳角垂直方正。
二、入户门厅零乱,没整理。 三、施工垃圾没日清。
四、施工不连续,中间有停工现象。
五、插座、面板底盒保护不到位,有些没保护 六、电路线槽开得太浅,保护层厚度不够。
巡查工地报告总结 巡查工地工作汇报篇三
巡查就是巡视检查,根据目标检查实际情况,及时记录,整理汇报,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党委巡查工作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11月19日,市委召开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作具体部署,同时,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报告也正式向社会公布。
巡察结果
8个单位共发现问题123个
“经市委批准,5月14日起,我市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公积金中心、成都大学和市农发投公司8个单位开展巡察。”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说,4个巡察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26次,召开各类会议79次,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18次,受理信访举报162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1086人次,查阅有关资料4229卷(册),暗访调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层点位57个。通过巡察,发现“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123个,向市纪委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5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件,提出工作建议43件(次),有力推动了各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问题梳理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对“两个责任”边界的认识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实等问题,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上紧下松、压力递减。比如,市农发投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职责不明。二是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党组存在让纪检组代替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主体责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未细化分类,至巡察组进驻时尚未将20xx年目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中层干部和个人身上。
2.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职不够充分。部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仍不够强,将落实主体责任视作任务和包袱,能躲则躲,能少则少。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至20xx年三年时间均未在党组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班子成员存在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
4.监督机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彻底。有的监督机构工作方法单一,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如市教育局纪检组对交办的信访件深入调查不够,有的未查深查透。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问题。如市农发投公司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在20xx年底以前,均以领导班子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议决重大事项。
2.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问题。如市建委在拨付散装水泥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未经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审签即向企业拨付专项补贴资金160多万元的情况。
3.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缺乏监管。如市房管局对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不强,且多年未进行审计,存在违规擅自批准缓交专项维修资金问题。
4.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如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院存在大额提取备用金、大量使用现金支付且单位保险柜中存放个人银行卡和财产凭证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填写不真实。
6. 个人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胡旭光涉嫌个人贪腐、严重违纪违法等,已按照规定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风”方面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如市建委八宝街办公点的意见箱长期未开箱,箱内塞满大量废纸和垃圾,“意见箱”成为一种摆设。
2.官僚主义方面。如市房管局办证大厅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硬,群众测评满意度不高;市教育局下属教科院党委书记连单位党员数量及支部书记的名字都不清楚。
3.享乐主义方面。如成都大学少数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拖沓懒散,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4.奢靡之风方面。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出入高档会所消费、超标准宴请等。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市农发投公司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基本不上党委会讨论,公司党委会的重大决策记录缺失严重,留存的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
2.未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如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委、成都大学等单位均发现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问题,存在较大岗位廉政风险。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民主。如市农发投公司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任前公示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情况,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4.岗位、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如市农委领导干部超配1人、非实职领导干部超配6人。
服务民生方面的问题
一些被巡察单位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对民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如市建委城市市政建设统筹协调不够,仍无法杜绝道路建设好后短期开挖的情况;市房管局对经适房和廉租房人员住房资格审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对配套设施建设的协调跟进力度不够,入住群众意见较大;市教育局对违规择校、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治理力度缺乏,20xx年1月至8月市长公开信箱受理的相关信访反映多达900余条,且办理回复速度较慢。
五大建议
巡察组对被巡察部门工作提出五大建议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各部门党组(党委)应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头,加强考核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满足于面上部署与要求的工作倾向;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应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学习、善于借力,充分利用派驻(出)机构协作机制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各单位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一意见两办法”。研究干部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干部使用上对部门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细化,避免混岗混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部门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激发工作积极性;在干部管理上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监管制度,有效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结构老化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议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调任使用的监管,防止出现选人用人漏洞。
三、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建议一要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杜绝变相审批;二要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严格招投标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制度,避免人为干扰;四要严格对外投资预警制度,发现风险点及时止损,防止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的责任追究。
四、围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巡察组建议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责任传递机制。尤其注重对下属事业单位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支出等开展全面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查处。
五、巡察组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建议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切实解决“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市建委、市房管局等与民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应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丰富服务群众工作措施,通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进大厅”等方式,更加直观了解和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专项巡视组对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了巡视。11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针对性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很强的指导性。院党委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委巡视组向我院反馈巡视意见后,院党委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谢宝禄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朱宇,党委副书记战继发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抽调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成立整改工作组,分战线抓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梳理问题,明确任务。按照要求认真梳理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三是注重实效,举一反三。党委先后召开8次整改推进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根源,对症下药,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1998年至今没召开党代会”问题正在整改中,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配齐领导班子成员,并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程序办理。
2.关于“党政不分,党委会以研究业务和行政工作为主,看不见主动研究党建工作议题”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巡视整改以来,院党委会议先后研究讨论了《省社会科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社会科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等党建工作制度,研究了星级党支部建设、重点支部组织建设,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等党建工作。院党委成员牵头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完成了《党风政风与民风社风关联性研究》等课题。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会每年研究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党内监督等党建工作将不少于4次。
3.关于“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很少开展批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召开了20xx年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组织,先后召开院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老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4个座谈会,围绕“三严三实”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分别深入分管联系单位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梳理问题、列出清单,撰写发言材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要紧紧围绕我院班子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继续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4.关于“党委对基层党的建设缺乏领导和指导,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不严”等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强化了四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了《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并将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到全院中层班子和正高职以上人员,强化了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二是修订《省社会科学院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规定》,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强化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三是加强党纪教育培训。通过“社科大讲堂”,设立党建系列专题讲座,由院领导为全院党员干部作“阵地意识、学者责任与政治规矩”、“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等系列专题讲座,增强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四是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星级党支部评比活动,严格执行院领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为研究生学院配备专职党总支书记,在重要支部配备纪检委员,强化支部的堡垒作用。
5.关于“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没有结合自身工作性质、特点,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找风险点”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制订出台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构建以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在对全院廉政风险点排查建档的同时,重点加大对“三重一大”及组织人事、财务行政、办刊办学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做到严格公务用车,不超标准接待,对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院党委班子部分成员、党员干部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了及时整改。三是认真落实签状明责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和干部岗位轮换等制度。四是实行专项考核制度。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纪委牵头,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督查。
6.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一岗双责’落实的不好”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重点强化了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院党委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的实施,做到“四个亲自”;带队对院中层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院所两级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定期走访基层,设立党委书记信箱,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支持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督促纪委抓好党风党纪检查。三是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7.关于“班子其他成员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忽视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全面落实《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按照《省社会科学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部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对分管(联系)的廉政风险重点防控部门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
8.针对“院纪委对抓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实际工作中对一些苗头性问题重视不够,防范工作抓得不力”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强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订出台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在重要节日来临之前,院纪委通过短信形式向院中层以上干部提出廉政要求。二是在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时,对近期试用期满转正的四位干部都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重点工作的监督,认真检查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是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对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守岗情况和上班期间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
9.关于“对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停留在简单地落实上级部署上,缺乏工作主动性”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协助党委制订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主持制订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xx省社会科学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为抓好党风廉政工作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二是强化责任制落实,20xx年年底,由院党委成员带队,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对年度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进行了民主测评。三是首次将述责述廉与述职分开进行,突出了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监督实效。四是对院本级和职工大学财务进行了年度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0.关于“对纪委主要负责人参与行政分工,主要精力用于业务工作,落实‘三转’工作不到位”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在院党委班子严重缺职情况下,我院纪委书记于20xx年11月参与行政分工,分管宣传部、工会、老干部处。在省纪委《关于对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院立即进行了整改,党委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纪委书记于20xx年12月起集中精力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参与其他党政分工。
(二)执行制度纪律方面
11.关于“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坐收坐支”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向省财政厅呈送将相关收入上缴的报告,省财政厅反馈了明确的意见,已按财政反馈意见办理。
12.关于“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通过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截至20xx年12月,没有再发生超预算支出情况。
13.关于“会议费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20xx年《会议费管理办法》下发后,我院严格按规定执行,凡召开会议均按管理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
14.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尤其是20xx年还存在违规发放先优表彰奖品和交通补助”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经自查,我院20xx年起已停发各类奖品;从20xx年年底开始取消交通补助。
15.针对“尊荣华府10套住宅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正在整改中,我院组建了处置小组,与开发商龙昊公司协商、处置,努力解决长期无法取得房产购置发票、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和进行资产登记管理的问题。在取得房产购置发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进行资产登记管理。与此同时,积极寻求其它破解办法,争取早日解决这一历史问题。
16.针对“尊荣华府住宅对外出租”问题,由于合同尚未到期,正在整改中,我院已经通知承租户做好安排,限期提早腾退,尽快恢复学生宿舍的使用功能。
17.针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存在打印纸、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支出较多等问题,在票据审核过程中,存在审批核销把关不严不细”等问题,我院已加大审批核销把关力度,严格控制打印纸、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支出。今后将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18.关于“在发放优质成果奖励过程中,利用发票虚列支出”问题已经整改。我院已在20xx年12月废止了《xx省社会科学院优质成果奖励规定》,取消了优质成果奖励。
(三)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方面
19.针对“形式主义问题,12个市(地)社科分院、若干省情调研基地,作用不明显”问题,我院在20xx年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各分院、省情调研基地纳入我院智库联盟。20xx年3月15日,专门召开分院工作专题会议,探讨了深度合作的工作机制,就如何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分院、基地的平台作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形成一致意见,并将拿出具体实施办法。
20.针对“落实服务于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科学决策的智力支持工作宗旨有距离;有地方特色的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内容空泛,尚需提高;对策研究与省情实际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问题,一是着力提高服务全省贡献力。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解困、转型发展;推进中央政策落地,促进老工业基地结构性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挖掘旅游文化资源;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开展定向研究。办好中国—欧亚经济联盟合作高层智库论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高层论坛,着力提高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战略预测、政策阐释的专业水准。二是强化省情调研,接地气。开展省情大调研,对省情实际和现实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在省主要领导圈批课题的选题上吸纳了省有关部门的建议,突出省委、省政府切实关注的问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着力实施打造学术品牌为目标的精品工程。重点推进历史文化研究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具有重要文化传承价值的《通史》等经典之作,精心编撰历史研究、文献和翻译系列丛书。重点推进屯垦史研究项目,集中打造《屯垦史》、《屯垦口述史》,填补学术研究空白,提高学术贡献力。
(四)落实“条例”方面
21.在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方面,对不符合年限及越级任职、考核干部投票人数过少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再无此类现象发生;对个别岗位人岗不适、任职岗位不一致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已对个别部门的领导岗位进行调整。
22.在执行机构编制制度不严格方面,对个别岗位超职级配备的问题,已做出整改安排,将严格按干部管理程序推进到位。
23.在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对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不健全、干部档案材料缺失等问题已通过完善考察文书档案和开展干部档案核查工作,进行了整改。相关处理意见已上报省委组织部。
(五)置换方面
24.针对巡视组对我院房产置换提出资产可能出现流失的问题,我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依靠专业队伍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审核、评估,并报请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认定,严格把关,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巡查工地报告总结 巡查工地工作汇报篇四
虽然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仍然不少存在问题和短板,制约了消防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第一,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化”。部分地方缺乏对消防宣传教育重要性的正确认识,将其视为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导致消防宣传教育存在“走过场”“形式化”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义务主体缺乏宣传的主动性;部分义务主体只关注宣传教育任务的完成,缺少对效果的反馈和总结;部分义务主体将消防宣传视为辅助,并未意识到消防教育宣传与应急救援同等重要。消防宣传教育的形式化,不仅无法起到应有效果,还浪费了人力物力。
第二,消防宣传教育“理念化”。当前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存在“重理念、轻技能”“重警示、轻方法”“重宣传、轻教育”的误区。具体表现为各地将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火灾危害的警示和火灾事故及应急救援事迹的宣传报道上,对火灾隐患的识别、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的技能、消防产品质量把关等知识则缺乏足够的教育培训,这是导致大量“小火亡人”事故和安全隐患频发的重要原因。
第三,消防宣传教育“同质化”。各地虽然尝试与新媒体结合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在形式上有一定创新,但内容上仍然高度同质化,即每次宣传的内容几乎相同,缺乏实质创新,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相关义务主体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轻视和误解。高度同质化的内容,缺乏创新的宣传教育材料,都无法调动学习者的积极性,效果自然无法保证。
第四,消防宣传教育“专业化”。部分地方的消防宣传教育过分追求“专业化”,惯用专业术语、专业图表,导致教育培训不接地气,不适合中小学生和普通公众的需要。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他们更需要的是简单易懂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专业术语和知识既不实用,也不好理解,也影响宣传教育的效果。
第五,消防宣传教育“保障差”。虽然各地在消防宣传教育方面做了一定投入,但突出的问题在于,各地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差异较大。一是消防宣传教育投入主要受制于当地政府和领导的重视程度,缺乏刚性保障,领导重视则经费投入相对充足,领导不重视则经费投入不足。二是部分地方反映消防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还有些地方消防宣传教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教育宣传缺乏有力依托。
巡查工地报告总结 巡查工地工作汇报篇五
此次共检查建筑工程项目44个,总计建筑面积万m2,市政工程项目3个。检查中,检查人员各负其责,认真对照规范标准,查找事故隐患,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该整改的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决不留死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这次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单10份,其中1份停工整改通知单,查出隐患236条。各县(市)建设(建工)局也按省局要求组织了检查,据统计,各县(市)共查255个项目,总计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共查出隐患470多条,开出隐患整改单36份,其中要求停工整改的项目8个。通过这次检查发现,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文明施工程度大大提高。大部分企业能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组织了自查自纠。但仍有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现场存在的问题较多。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认真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个别项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拒付、拖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费等。
2、大多数监理单位已转变思想,提高了认识,但监理单位未能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没有设置专业安全监理人员;监理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不足;对有关专项方案未审查或把关不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不严等。
3、部分施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防护,重效益轻管理,“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强。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素质偏低;未制定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现场围档大都基本到位,但小区内项目之间无隔离措施;文明施工程度不高。
部分工程主体施工脚手架未超施工层一部脚手架;仍有极少数工程使用毛竹脚手架。
部分施工现场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混淆不清;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箱安装位置不当,或周围堆放杂物不便操作。
多数施工现场塔吊无专人指挥;部分企业,塔吊安装后不进行报验就投入使用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各有关单位对查处出有关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依法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各司其职,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建设单位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手续的应补办相关手续。
4、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施工单位应对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与市安全监察站。
5、施工单位未按工程核验评估程序办理手续的立即补办相关手续。
1、进一步大力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人为本,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严把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关。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坚决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4、加强市政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市政建设工程纳入正常化管理。
5、开展村镇建设、工业园区工程建设的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