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业健康总结工作计划(优质9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业健康总结工作计划篇一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威宁西南公司及各施工单位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1.凡在公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部门或者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2.公司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3.生产技术处负责下列管理措施:
3.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3.2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
3.5指定负责人职业健康的日常监测及维护,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该人员需经专业培训或有相关资格证书。
4.设备保全处下列管理措施:
4.1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4.2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4.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4.4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4.5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4.6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7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1.设备保全处负责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2.生产技术处负责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3.使用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报请生产技术处现场勘查同意后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后方可实施拆除,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4.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1.本制度解释权属生产技术处、设备保全处。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执行。
职业健康总结工作计划篇二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职业健康总结工作计划篇三
职业卫生学是以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损害的一门学科,学习职业卫生学,目的是为了通过专业的.知识学习和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来识别,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从而使职业危害的产生能够得到有效防治,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我公司职业人群的主要有害因素以粉尘、化学毒物和某些物理因素(如噪声)为主。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尘肺、化学中毒、电磁辐射、职业性皮肤病和噪声性听力损伤等。另外,工作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工作作息制度不合理;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等等,也会对从业人员造成危害。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2、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3、岗位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危险源和隐患辨识。
4、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
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方法等。
通过职业健康培训,使我们的员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同时也看到部分员工对职业卫生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今后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广大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健康平安的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职业健康总结工作计划篇四
我公司在各级党委、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职责要求,全面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致力于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监测工作,改善施工作业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积极创造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公司领导及工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20xx年就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于20xx年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xx)认证证书。公司对生产车间、机房等各部门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重点查清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危害种类、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情况,并针对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针对公司生产车间人员多的特点,严格执行员工健康体检和职业病定期检查制度,每年到检疫部门进行职业体检,体检率达100%,每年体检共3000余人,对从事特殊岗位的人员进行体检30多人。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我们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员工的肯定。
公司加强了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淘汰了一批落后工艺和技术,加大了技改资金投入,近年来共计投入技改资金达3千多万元,努力消除职业病危害影响因素。努力改善员工工作场所的条件和环境,为广大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在《职业病防治法》上加大宣传工作,积极维护企业员工的健康。计划组织召开一次《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培训活动,着重宣传职业病有关知识及个人健康自我保护知识;同时制作职业健康宣传标语,悬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图,进一步增强员工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卫生工作,突出做好员工的饮食、饮水卫生、防暑降温、预防传染病和员工突发意外伤病的救治,注重员工生产、生活和基本卫生设施改善等,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更好的为生产一线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治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山东荣信水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6月
职业健康总结工作计划篇五
我县非煤矿山企业有25家,危化企业8家,有毒物品危害单11个,其中6个为木制家具喷漆作坊,加油站5个。
在六月安全宣传月,在赶集的时间上街发放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册子,并将相关宣传资料发到乡镇及企业,并组织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学习。
目前已完成职业病申报42家,超额完成州局规定的任务,其它的企业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0xx年共体检了103人。
大部分企业在局里的指导下,基本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有些还需进一步完善。
大部分企业已依法为工人缴纳了工伤保险。
按州安全监管局的要求,由各相关部门统计汇总,我县共上报了3位分别为矿山、建筑、电力、预防医学、化工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到州职业卫生壕专家库。
按年初的计划要求,今年到各企业检查50余次,要求各企业整改75项,责令关闭1项。
我县职业卫生工作存在诸多薄弱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对在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间接性危害和对职工身体的慢性伤害认识严重不足,加上部分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对一些非常规的危害和安全隐患重视不够。
企业生产经营伸缩性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相对滞后,工艺装备不良,企业本质安全系数偏低。
企业大量雇用的农民工、临时工流动性强,未能及时得到系统的培训,职工安全意识不够。
多数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没有进行上岗前、工作中、离岗后的健康体检,没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多数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未在企业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未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等等。
多数企业没有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劳动环境不达标,有的企业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有的企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也不到位,少数从业人员自备的简易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有效防范职业危害。
把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结合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抓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劳动者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扩大职业健康培训的覆盖面,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
在每个重点行业选择2-3家安全生产基础较好的企业作为典型,进行重点培育和辅导,对照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持续改进,不断提高,适时召开现场会,以典型示范带动工作,培育一批管理上水平,企业上档次,职业危害零伤害,基本达到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的企业,切实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在全县内开展职业健康调查摸底工作。督促各镇街进一步摸清辖内职业危害企业的底数,并做好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企业动态数据库,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以木器加工、矿山、危化品等行业和使用高毒物品企业作为申报重点,督促指导企业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公布备案。
督促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在企业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结合实际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明确重点监管企业,对重点监控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依托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内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企业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状况实施有效监管,促使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木器加工、矿山、危化品等行业职业危害治理专项工作。督促用人单位革新技术,更新设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设立专门机构和管理人员,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健康管理长效机制,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不符合职业健康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建立和完善由政府牵头,安监、卫生、环保、人社、工会等部门参加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重大问题定期沟通磋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组织联合检查,推动职业病预防工作由单一部门执法向联合部门执法、由突击性检查向经常性工作转变。
职业健康总结工作计划篇六
本届政府履行职责已经一年。现在,我代表省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全省人民一道,继续解放思想,奋力攻坚克难,推动全省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迈出了新的步伐。
——经济增长较快。预计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400亿元,比上年增长1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跨越3000美元大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4.3%,外贸进出口额增长29.5%,增速均居全国前列。
——发展质量提高。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分别达到422.8亿元、845.2亿元、1180.1亿元,分别增长31.8%、30.2%、33.5%,三项指标增长同时超过30%为*年实行分税制以来首次。预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面临诸多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实现利润340亿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目标。
——农业获得大丰收。粮食产量达到568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吉林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规划作为省级第一个增粮工程,获得国务院批准,并启动实施,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农业建设正在向更高水平迈进。
——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00亿元,比上年增长40%,人均投资突破2万元,达到发达省份水平。长吉图高速公路全线通车,全省新增高速公路382公里。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旅客年吞吐量突破300万人次大关,长白山旅游机场于北京奥运会开幕前正式通航。长双烟铁路竣工通车,东部铁路通道吉林境内全线贯通。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得到国家批准并正式开工建设,结束了我省多年没有建设大型水利工程的历史。建成和在建电源项目装机容量790万千瓦。
——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全年登记科技成果498项,申请专利5000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7项。城乡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这是我省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成功举办第九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暨改革开放三十年农村题材电影展,国家农村题材电影创作基地和基金在长影建立。长春科技文化中心主体竣工。吉林奥运金牌实现零的突破。
——人民生活继续改善。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30元,分别增长13%和17.7%。城镇新增就业52.5万人,全社会从业人员1281万人,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超过2100万人次。城乡47万户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朝着全面小康目标迈出坚实一步。
(一)大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针对年初农资价格上涨、市场粮价走低、干旱严重等诸多不利条件,积极争取国家提高水稻最低收购价格、加大玉米专储和临时储备、增加农信社再贷款,及早落实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重大农业技术。启动30个县(市)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机械综合作业率超过50%。推进耕作方式改革,实施深松深翻1368万亩。西部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初见成效。制定扶持政策,畜牧业稳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林业经济、园艺特产业加快发展。新农村建设实施1000个村,并在6个县(市、区)整体推进试点。
(二)努力确保工业经济较快增长。面对上半年能源、原材料等价格大幅上涨和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行贷款财政贴息,增加省级信用担保资本金规模,推进银行、企业、担保公司互动,加强生产要素调节,努力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制定促进轨道客车、石化、食品、医药、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产业增强实力。扎实开展“工业项目年”活动,重点推进“四个百项”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建设,建成项目80个。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实施“1111工业节能行动计划”,推广24种节能技术和产品,91个工业节能降耗项目竣工运行。
(三)继续加大投资拉动力度。超前谋划,上争下促,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协调服务,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实施3000万元以上项目3900个,竣工投产116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10个,工业、农业、基础设施等投资全面推进。针对项目储备不足问题,组织谋划重大项目,取得积极成效。抓住国家对宏观经济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特别是四季度增加1000亿元投资的契机,提前准备项目,及时汇报衔接,得到国家相关部门有力支持。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鼓励民间投资,构建多元化投资格局。
(四)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深化国企改革,解决国企改制遗留难点企业问题和分离办社会职能、政策性破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扎实推进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骨干、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多元化粮食市场主体初步形成。首批10个县(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明显。吉林银行重组四平等省内4家城信社和国内增资扩股顺利完成。东北地区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在我省成立。韩亚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挂牌运营。东北首家农村商业银行在九台成功组建。推动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一汽启明公司上市。组织赴一些国家及香港和沿海发达地区开展系列经贸交流活动,一批国内外企业来我省考察投资。成功举办第四届东北亚博览会和第七届农博会。编制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规划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长春广东工业园、上海工业园和吉林深圳工业园以及珲春俄罗斯工业园、日本工业园等一批省际、国际工业园区开工建设,县级工业集中区加快发展。中日韩俄陆海联运成功试航。全省实际利用外资30.1亿美元,增长32.5%;引进外省资金1200亿元,增长60%。旅游业快速发展,总收入增长28.7%。
(五)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实施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玉米生物化工产品深度开发等7个重大科技专项,取得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完成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任务,高校“质量工程”、“示范工程”实施进展良好。继续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城乡医疗救助能力不断增强。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影视剧创作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建设成效显著。开展“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顺利实施。北京奥运火炬在我省传递圆满成功。民族、宗教、人防、军民共建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六)着力办好民生实事。省政府承诺的八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10万个公益性岗位规模基本稳定。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免费培训低保家庭适龄就业子女8001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95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年人均提高到540元,城市月人均提高到13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0%和5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补助标准达到7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86%。启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开始补发历史拖欠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面完成68所乡镇卫生院、30所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改造农村泥草房14.7万户、城市和煤矿棚户区1300万平方米,率先在全国开展林业棚户区改造试点。建设城市廉租房81.8万平方米,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万户。8.7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解决农村6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任务。向城乡贫困低保户免费发放10.5万台彩色电视机。落实物价上涨和油电调价后低收入群众生活补助及相关燃油补贴,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七)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平安吉林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增强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圆满完成奥运等大型活动安保任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工作富有成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取得新的成绩。设立专项救助资金,解决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集中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及时有效组织诊查治疗我省受三鹿奶粉事件影响的婴幼儿。
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49件,提请省人大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部,制定政府规章6部。深入推进政府绩效评估,行政事业编制和行政公用经费实现“零增长”。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305项,取消年审年检项目42项,分别占总数的51%和67%。取消、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26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软环境和政行风民主评议及纠风专项治理,组织56个中省直部门的159名处长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工作效率和服务措施,严肃查处一批损害发展软环境的案件。扎实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政府工作进一步改进。
*特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动员全省广大干部和社会各界捐款捐物,迅速组织公安消防干警、医疗卫生人员、交通通信职工等第一时间奔赴四川地震灾区,全力支援抗震抢险救灾。认真做好对口支援黑水县灾后重建工作,援建项目取得预期进展,得到灾区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
职业健康总结工作计划篇七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1安管办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预防措施
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2.3职业卫生管理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职业健康总结工作计划篇八
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抓好“一个行动”、健全“两支队伍”、突出“三个重点”、落实“四项措施”、夯实“五项基幢,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防止重大以上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1、认真组织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回头看”。按照安监号文件的要求,督促区县局制定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企业,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认真贯彻“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综合防尘和降尘八字方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导企业做到整改措施、方案、时限、资金投入、责任人员“五落实”。对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且有毒物质浓度超标的,一律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不得复产。
2、深入推进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召开全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家具企业按照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生产工艺和防毒、除尘设施技术改造,认真抓好喷漆、涂胶和晾漆等环节高毒物质危害及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的治理。督促区县局制定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方案、停产整顿恢复生产验收标准,至3月底达不到要求的停产整顿,到9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抓好矿山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我市矿山开采、矿石粉碎等企业粉尘危害严重。各区县要督促相关企业参照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和石棉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综合防尘和降尘措施的八字方针,加强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等各项治理措施,提升防护能力,减少和控制粉尘危害。
5、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按照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在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材、陶瓷、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纳入年终考核。规模以下企业由各区县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
6、突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职业健康宣传力度。聘请国家和盛市不同层面的领导和专家授课,突出抓好职业健康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请国家总局有关领导授课,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和依法监管水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年内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轮训一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不同培训形式,强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管理层守法观念、管理水平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7、突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指导市管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制度,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时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区县局要参照市局做法,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抓好区县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今年要全部完成职业危害申报。通过申报逐步摸清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现状与分布,为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信息档案打好基矗要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严肃查处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推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分管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职业健康总结工作计划篇九
1、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2、杜绝重伤事故,杜绝各种职业病的发生;
3、年轻负伤频率8‰以上;
4、杜绝重大机械设备、触电、火灾、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
5、市级安全检查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7、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措施》、《文明施工图集》与jgj59-1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部颁发的“六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施工,各种安全防护及现场布置必须随施工进度进行。
二、环境指标
单位:分贝
4、固体废弃物:杜绝固体废弃物乱丢、乱抛乱堆现象,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5、扬尘:四级风以下施工现场目测高度不超过1m。
6.节能降耗:比预算数节约4%-6%。
1、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规范、检查标准及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按照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考核表,各负其责,做到目标、岗位、人员、责任、措施五落实,全面完成公司制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指标。
3、建立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员及环保员,并通过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持证资格证书上岗。
4、使用检测合格,“三证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5、工地发生伤亡、火灾、爆炸、机械设备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子公司报告,并立即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6、严把各种施工机具的进场验收关、安装验收关及按操作规程使用关,并对施工现场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并做好相关记录,禁止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7、项目部相关人员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熟悉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并遵照执行。
8、项目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型、特种机具设备前,必须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施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严格按方案施工,并对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9、项目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10、项目部在各种设备、安全设施施工完毕后,使用前须按要求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外协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与外协队伍签订书面的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三、考核办法
1、项目部的置业健康安全管理指标及环境指标中有一项完不成的,在公司检查评比中,不得被评为优良。
3、等级标准:
(1)汇总分数达不到70分为不合格。
(3)汇总分数达到80分以上为优良。
四、奖惩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措施》、《文明施工图集》、开工交底与jgj59-1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的“六规范”布置现场,各种临建及现场基本防护等必须在基础回填完15天内(有地下室的为工程开工具备条件后45天内)全部到位,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2、工程开工后必须在10日内建立健全各种保证体系,按工程规模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兼)职安全员及环保员,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
则其全部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5、上级部门检查、公司检查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项目部未按期整改者,按照子公司《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处罚。
6、凡受到上级部门罚款者(本条款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按上级部门罚款的2倍加罚项目部,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7、凡发生重伤、伤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项目经理3万元;每重伤一人罚项目经理2万元。
8、年轻伤负伤频率高于8‰,每增加一个千分点,罚项目经理20xx元。
9、凡受到上级部门曝光并造成比较严重影响者,每发生一次罚项目经理10000元。
10、使用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工艺、材料、设备的,每发生一次罚项目经理20xx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1、凡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机械设备事故,项目部除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外,项目经理承担经济损失的30%。
12、公司季度安全检查,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罚项目经理1000元。优良率根据年底汇总结果,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项目经理100元;每减少1个百分点,罚项目经理200元。
13、市级安全大检查,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罚项目经理20xx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