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报告就业歧视严重吗(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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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就业歧视严重吗篇一
20xx年6月25日开始在贵公司工作,从入职第一天开始,不知不觉已经融入我们团队两个月了。很久以来,我都在努力实现自己的诺言,努力变得更高,更强,更好。现在,我就这两个月的工作向领导和同事做一个简短的汇报,供大家评论。
作为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经过四年的专业知识学习,他已经发展到较少接触实际的东西,对很多实际应用问题一无所知。面对这种情况,依靠自己的认真学习,可以从理论迅速过渡到实际工作。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当你接触到新的、不熟悉的领域时,你缺乏经验,你需要重新聆听你的专业技术知识。在你的领导同事的帮助下,你可以很快克服这种情况,融入新的工作生活。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注重自身形象,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技术服务是一个特殊的岗位,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以及足够的耐心。为了满足这个要求,我非常注重学习和提高:第一,向书本学习。在业余时间,我总是利用所有可用的时间从书中学习。除了认真阅读公司发布的新产品技术文档外,我还自费购买了一些涂层科学的参考书。二是向领导学习。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亲身体验了领导的人格魅力、领导风格和工作艺术,受益匪浅,收获颇多。第三,向同事学习。古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觉得我们公司的每一个同事都是我的老师,只有不断虚心求教,我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才能基本胜任。我觉得我们公司只有每个人的能力都提高了,整体才会提升。
自从进入你的公司,离家很远(和其他同事相比),生活习惯很难适应,导致工作学习的耽误。通过两个月的经历,在领导同事的关心和培养下,我努力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投身工作,逐渐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对于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关心,我感到很大的动力和压力,努力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用更好的成绩来回报他们,既能弥补我工作学习上的耽误,又能有所成就,不辜负大家的期望。我不奢求金钱、名誉和权力。努力是我最大的追求。说实话,工作不仅是我谋生的手段,也是我回报领导和同志的最好方式,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选择。
工作报告就业歧视严重吗篇二
人之生存,衣、食、住、行无不靠经济来支撑,而就业又是人们获得经济来源的主要方式,也是人们获得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基本途径。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实在在地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帮助他们尽快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使他们的生活、医疗、养老得到基本保障。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为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就业岗位,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南充这样一个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而经济又欠发达的地区,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始终是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更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南充”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扩大就业摆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通过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2019年以来,全市帮助16.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比2019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为深化改革创造了条件,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正处在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加快形成叠加,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因此,就业矛盾仍很突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据调查,今年全市需要就业再就业的人数达9.8万人,而提供的就业岗位仅有3.7万个,社会需要就业的人数远远超过社会所能提供的岗位数。我市的就业困难群体队伍也十分庞大,目前全市尚有“4050”等就业困难对象2.7万人,他们由于长期下岗失业,生活十分困难。另外,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复员退伍军人就业问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问题也凸现出来。这些问题处理不好,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我市和谐稳定。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南充的重要措施,已列入今年市委、市政府“十大惠民行动”之一,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构建和谐南充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加快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经济发展是扩大就业的根本途径。要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同扩大就业的关系,在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要大力发展就业增长弹性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落实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其加快发展,努力扩大就业容量。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兴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要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挖掘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渠道。同时,要把灵活就业作为增加就业岗位的一条重要途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要推广劳务派遣、社区组织就业等模式,使更多的人走上就业岗位。
落实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一要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继续加大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的力度,支持企业招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鼓励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二要攻克政策落实的难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我市落实得较差,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工作规律,扩大贷款覆盖范围。要按照新政策的要求,加快推进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力争在扩大贷款规模上有新的突破。三要全面落实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和技能鉴定等5项补贴政策。要加大对就业资金的使用力度,做到应补尽补,补足补够,将再就业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惠及下岗失业人员,以提高其就业积极性和就业稳定性。四要进一步加大就业资金投入。要按照市委确定的市级每年不低于200万元,县市区每年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筹集就业资金,并形成制度性安排,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改善创业环境,全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以政策推动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已成为新时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一项重要任务,要把以创业促就业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主攻方向,努力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今年市劳动保障局、市就业局拟在全市实施“创业在南充”大型主题活动,滤布主要是通过培训促创业、政策促创业、资金促创业、服务促创业四大抓手,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人员提供平台,培养更多的小老板,实现一人创业带动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在具体工作中,重点应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营造推动创业的良好环境。出台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敢于创业,支持劳动者能够创业,帮助劳动者成功创业,减少劳动者创业风险。二是加强创业培训。充分利用电化教学、电视远程教学等手段,大力推广syb、siyb创业培训模式,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创业型人才,提高创业能力。三是培育打造就业园区,使创业者工作有舞台。四是通过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强其自身的内在发展能力。认真落实好促进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全面推广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跟踪服务“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方法,用更好的服务保障为创业者铺就一条“绿色通道”,帮助其创业,促进其发展。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要继续组织实施好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和“零就业”家庭解困行动,突出抓好“4050”人员、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对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要摸清就业困难对象的相关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实行“一人一卡”和“一户一档”,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结对帮扶”等其他专项援助活动,并采取托底安置、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现有“零就业”家庭在年底前至少有1人就业。
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劳动者的职业素质日益成为决定其能否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重要因素。要把加强劳动者能力建设、强化职业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进行部署和落实。紧紧抓住职业培训这个“牛鼻子”,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通过大规模培训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推动劳动者就业能力的全面提高。要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各类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积极性,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定向培训和订单式培训。要鼓励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突出能力训练,打造技能就业品牌。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挥资格证书对劳动者就业和成长的导向作用,促使劳动者凭技能实现就业,凭技能稳定就业。
强化就业服务,为扩大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就业再就业工作涉及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面对企业,面对职工,面对百姓,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关部门特别是劳动就业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就业服务。一是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办实事,求实效,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继续按照“优质文明服务窗口”要求,全面推行“零收费”、“零距离”服务,为求职人员提供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为用工单位提供“一次性告知”、“一套手续办结”的人才聘用服务。同时大力开展 “一走五送”活动,将岗位、政策、培训等信息送到企业、社区和下岗失业人员家中。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压滤机滤布要加大对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投入,加快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逐步建成市到县,县到街道和重点社区互通互联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发布系统,畅通信息发布渠道,确保信息对称,为求职者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统筹城乡就业,探索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在重点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做好新成长劳动力、大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士兵、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要把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总体规划,对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进行失业登记,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要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保障农民工劳动安全,搞好农民工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加快构建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办法,促进农村劳动者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工作报告就业歧视严重吗篇三
“学讲话、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全系统上下以学习国家、省、市、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切入点,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形成了以学促改,比学赶超的新局面。我本人也深刻认识到不转变行业作风、优化卫生环境,就不会实现创新驱动,就不会实现我县卫生事业的跨越发展。近年来,我们围绕“办人民满意卫生事业”目标,逐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人民群众得到了明显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基本药物的价格大幅度下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开展,“契约式”服务使大部分农民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态度明显改变。“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目标基本实现,一系列惠民措施的不断推出,明显改变了老百姓看病就医的感受,使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与人民群众感受形成鲜明对比的还有另一个群体,那就是坚守在基层一线的乡村医生。
我县有218个行政村,目前全县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共248个,全县注册乡村医生600余人,全县34万人口,平均每500名农村居民有1名乡村医生。实施基础综合医改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医改运行新机制,一是全县218个村卫生室实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理顺了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村医生收入分配问题。二是在2022年底建成了218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有效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2022年,全县共有80名乡村医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年轻医生在基层越来越多的发挥了专业才能,乡村医生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近年来,我县乡村医生在诊疗活动活动当中发生医疗纠纷的频率有所上升,2022年以来,经县卫生局受理涉及乡村医生的医疗纠纷5起,赔偿总额xx万余元,其中最大一笔赔偿金高达19万元。医改后乡村医生的实际收入每年平均不足2万元,这样高额的赔偿金,一起纠纷会使他们的一年或多年的辛劳付之东流。医疗纠纷成为悬挂在许多乡村医生心头的一把刀,而经历过的医疗纠纷更像是时时萦绕乡村医生心头的一场噩梦。
xx镇xx乡村医生苏存朝对一次医疗事故记忆犹新。2022年的一天,苏xx在为一个8岁女孩进行输液治疗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规范,导致孩子死亡,事发后,孩子家属将诊所围了个水泄不通,要求十万元的赔偿。最后,在村委会和乡亲们的调解下,苏xx赔偿丧葬费2万元,这是他辛劳一年多的收入。
乡村医生从业压力越来越大。而目前发展比较成熟的医疗责任险,承保的基本上是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少数延伸到乡镇卫生院,而在乡村医生执业的村级卫生室几乎是空白。为弥补这一空白,降低我县乡村医生从业风险,提高乡村医生从业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20xx年4月,我县卫生局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公司联合,协商设计了符合我县乡村医生实际的医疗责任险,在xx市率先启动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
根据该投保方案,保险经费由个人和卫生室共同承担,保费分8个等级,分别是365元/年、73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2500元/年、3000元/年、3650元/年,根据投保额度的不同,年度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也分为x万元、xx万元、x万元、x万元、xx万元、xx万元、xx万元、xx万元8个等级,即村卫生室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365 元保费,可获得最高赔偿4万元,目前,我县乡村医生投保额度多为365元/年。我县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启动后,乡村医生参与热情高涨,截止5月底,全县218个村卫生室,已参保170个,参保率达。此举大大提高了乡村医生执业积极性,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为进一步稳定我县乡村医生队伍,结合我县实际,提三点建议:
一、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稳定增长机制
1、对在岗的乡村医生实行级差岗位补助制。由县财政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按500元/月发放,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300 元/月发放,仅有乡村医生资格的按200 元/月发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稳定增长机制,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给予补助,切实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2、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补助,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
工作报告就业歧视严重吗篇四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设计)题目: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法律问题研究
学 院: 专 业: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目 录
农民工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一个特殊群体,肩负着建设城市和繁荣农村的双重任务,对我国工业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在就业中普遍受到歧视。本文列举了农民工就业歧视的主要表现,分析了产生歧视的多方面原因,并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了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
就业歧视;户籍歧视;农民工;反就业歧视
正 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伴随中国经济腾飞而来的是中国社会转型带来的阵痛。在这个过程中,就业歧视这一社会问题在近年来日益突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就业歧视现象。简而言之,就是劳动者在选择就业时,因种族、性别、年龄、地域、相貌等方面的不同而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我国具体表现在女性就业歧视、就业健康歧视、就业残疾歧视、基于户籍和地域的就业身份歧视、就业年龄歧视等。在我国,遭受就业歧视的最大群体就是农民工,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已成为社会共识。
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的主要表现
(一)就业机会歧视
从理论上来说,凡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都应当有报名应招的平等机会,任何人或用人单位都不得加以剥夺、排斥、损害和限制。然而,在我国现实经济社会里,农民工 的应招权被限制和应招机会被剥夺、排斥、损害的现象十分普遍。
目前,对农民工的就业机会歧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直接对农民工就业进行行政总量控制、职业和工种限制。如政府允许和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和职业清单。在这种职业保留和劳动用工限定的制度下,广大农民工只能进入收入低、福利差、工作环境差以及安全、待遇、劳保等都无法得到保障的次属劳动力市场,而收入高、劳动环境好的首属劳动力市场却为城市居民所独有。
2.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收费。农民工离开农村时要交费办理身份证、未婚证、计生证、毕业证、待业证等,还要交计划生育季度妇检保证金、公粮水费和三提五统保证金。此外他们在城市还要交费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这些歧视性收费提升了农民工的就业门槛。
3.对城市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的特殊优惠政策与措施,造成了竞争环境的行政干预和事实上的不平等就业,是一种变相的和更为隐蔽的保护本地居民就业,排斥外来劳动力的间接性雇佣歧视。
(二)就业待遇歧视
1.低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对农民工没有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使其报酬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民工被视为体制以外的“三不管”群体,由老板与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农民工的工资报 酬。在没有强制标准的情况下,用工单位为了自己的利润,总是尽可能的压低雇用人员的工资。
2.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从事同种工作、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提供等量劳动之后提供不同等的报酬。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利用灵活的招工方式,有意用各种条条框框把员工分成三六九等,人为地造成同工不同酬。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与城市户口的员工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农民工虽然从事着与城市户口员工相同的工作,拥有相同的工作绩效,但获得的是较少的工资;不给加班费或者少给加班费,使农民工失去了生活来源。
(三)就业安全保障歧视
1.从就业运行过程的安全保障来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相对稳定的工作,不得随意修改劳动合同条款或终止劳动合同,解雇劳动者即使是合法解雇,用人单位也应当向被解雇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收入保障,法律例外规定除外。然而,我国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甚至公有制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与持有农村户口的打工仔、打工妹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多见。或者说,与之签订形式上的劳动合同,不利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的现象也不罕见,这就为用人单位随时随处随意解雇、辞退、开除农民工大开方便之门,致使此类劳动者的就业安全系数非常小。2.从社会整体角度考虑,城镇劳动力的福利等隐性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由农民工的低福利甚至无福利来补贴的。城市职工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但农民工却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在医疗保障方面,农民工由于没有城市户口,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医疗费高使得农民工根本病不起。在工伤保险方面,用工单位很少主动为农民工办理,有很多单位都不愿意办。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受害的往往是农民工自己。最近几年受工伤但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屡见不鲜,他们有的人财两空,有的落下终生的残疾。失业养老保险不健全,农民工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城市工人失业了,但他们还有稳定的住所,有一定数量的生活保障金,有着家庭的直接支持。农民工失业了,他们无颜回乡,继续留在城市却又没有生活保障,真正的成为城乡边缘人群。
3.存在就业服务歧视,即农村劳动者难以享有政府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种就业信息、职业辅导技能训练。
农民工所遭受的普遍而严重的就业歧视,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制度上的原因,还有法律上的原因,而农民工自身的不足、社会舆论导向也是其中的原因。
(一)制度上的原因
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是城市农民工遭受歧视的制度性根源。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壁垒,事实上是将城乡居民分成了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两种就业、两种公共服务制度,不同的身份代表着不同的权利、地位和机会,政策与制度对具有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的人明显持双重标准:保护前者而限制后者,就业歧视也就在这种体制下自然而然产生了。由于户籍制度的壁垒,农民工无法融入城市,形成漂泊不定的流动人口。由于他们在城市中没有正式的身份,在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不但如此,还要缴纳名目繁多的如赞助费、各项管理费等多项不合理费用,增加了他们进城打工的成本。户籍制度使得农民失去了迁徙的自由,进一步扩大了已经存在的城乡差别,使城市化滞后,形成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产业结构发展畸形。所以要改变农民工就业受歧视的现状,必须要从根源入手一一改变现有的户籍制度。
(二)法律上的原因
1.立法缺位及规定不完善
第一,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赋予公民迁徙自由权,作为以限制公民流动或实质上限制农民流动为己任的户籍制度依然合法存在有很大关系。没有宪法保障下的迁徙自由,在实际生活中处于“二等公民”地位的农民工即使进入城镇,其择居权、平等就业 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第二,劳动法规定存在缺漏。《劳动法》本身存在立法缺陷,主要表现为适用范围过窄,对于“就业歧视”的规定没有涉及到户籍歧视,这就造成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遭遇法律困境;现有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体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三,缺乏关于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我国当前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均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为基本前提,但许多就业歧视发生在就业前劳动者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使得法律在面对就业歧视时也是有心无力,更毋庸论及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
2.劳动执法不力
农民工普遍受教育的程度较低,加上传统文化的影响,使得他们主动维权的意识不强;少数农民工虽然想维权却不知道向何处申诉或无力申诉,这种情况下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显得极为重要。而我国的现实情况却是此类机构少之又少,即使有也是综合性质的而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机构,就算是接受了农民工的委托也有很大成分是以一种敷衍的漫不经心的态度予以处理的。而农民工这个日益壮大的弱势群体在各种权益上所受到的歧视性待遇却日益严重,他们急需为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讨个说法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对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懂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企业面前他们个人的力量显得非常微不足道,在这种情况下成立一个专门面向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机构显得尤为重要。
(三)其他原因
1.农民工自身存在不足。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对务工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民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就业及生活。大多数农民工人力资本存量低,缺乏竞争优势,加之我国长期面临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就业竞争十分激烈。能找到一个“饭碗”已是相当不容易,农民工几乎不可能通过“劳资博弈”机制来冲破自己受歧视的现状,对于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他们也只能忍气吞声。2.意识形态、社会舆论等导致对农民工的社会歧视和偏见。长期以来,中国实行城乡分割。户籍是一道无形的墙,把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隔离开来。农民在农村务农,城市居民从事工业和服务业,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无法充分流动,信息也缺乏沟通,再加上城市居民受教育程度和生活水平总体高于农村居民,因此,城市社会长久以来形成一种偏见:把农村和农民与贫穷和愚昧等同,认为农民工就一定人力资本低,他们进入城市就会给城市带来不稳定因素,从而形成“一等公民”的身份优势意识,甚至演化为一种城市的市民性格。面对居于明显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是以一种高人一等的姿态来看待他们,换句话说,就是对农民工的歧视。
通过以上原因的分析,我们认识到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是一项需要综合治理,且需要长期努力的浩大工程。以下试图从法律方面着手进行相应的对策探讨。
(一)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
1.在宪法中确认迁徙自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我国宪法目前未明确规定迁徙自由反而实行限制迁徙自由和实行二元户籍制度,导致农民工无法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所以必须从我国的根本大法上彻底改变消除歧视的根源。只有在宪法上明确规定公民的迁徙自由,才能使相应的改革具有宪法依据。将迁徙 自由明确地写入宪法,指明努力的方向,这样才更有利于公民对抗非法的权力,消除由此而产生的歧视。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关键在于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逐步实现劳动力在不同劳动力市场中的自由流动。首先,应逐步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在劳动力流向较集中的大城市实行有条件的准入制。其次,应取消以商品粮为标准划分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类别,实行以人口的定居空间、居住空间和主要从业内容为特征界定的户口类别。这一改革将使户口失去其利益分配功能和社会身份高低的体现功能,促使户口真正成为我国公民平等竞争的结果,而不再是竞争的前提条件。最终消除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体制,为农民工创造一个由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的制度环境。
2.完善劳动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
(1)通过完善劳动法来规制就业歧视
首先,扩大我国《劳动法》中对就业歧视的认定范围。结合我国国情再借鉴国际劳工公约对就业歧视下的定义,应当将政治见解、社会出身以及年龄、容貌、身体状况等诸项劳动者的自然因素包含在内,并加“等”字兜底,以备必要时进行扩张解释之用。如此,可以将就业领域中大量存在的事实上的就业歧视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其次,完善我国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在我国当前阶段,应将就业歧视作为“准劳动争议”纳入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再次,加重对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承担。我国现行法律 对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规定较轻是农民工就业权益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2)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
在就业歧视极其普遍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国农民工平等就业权受到严重侵害的今天,很有必要在现行《劳动法》的基础上,依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以约束企业的歧视行为和政府的歧视性政策,维护就业竞争的公平性,并消除劳动力市场上因无法可依而造成的歧视现象,保护农民工及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于《反就业歧视法》的内容应当包含:明确就业平等、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原则,并对就业歧视的涵义、种类、法律责任、救济途径和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使其在法律程序上具有可操作性。
(二)政府转变职能、加强劳动执法
1.政府必须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政府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体现在农民工就业问题上:管理方式上,由防范、限制式管理转向服务性管理;在服务理念上,政府是为全社会服务的政府,而不是为某一类人或某一地区提供单独服务,地方政府更要真实地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服务的具体方针上,政府应坚持非歧视的原则,公平地对待农民工,形成公共服务覆盖农民工的制度。
2.加强劳动执法 首先,应该扩大监察机构的职权,加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其次,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继续坚持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量化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并严格考核。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过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再次,有关主管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进行一定的专业教育、培训,从而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与此同时,选拔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到行政执法岗位,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坚决给予相应严厉处罚,造成不法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强化司法保障,建立专门面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机构
1.强化司法保障
农民工在就业中遭受歧视待遇的现象非常多,但现实中往往出现农民工不敢告状、告状难的状况。对此,司法机关应通过审判活动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和事件进行公正判决,从而增加农民工对法律的信心,使他们愿意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另外,司法机关应保障农民工能够及时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权利侵害问题,对于无钱告状的农民工,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
2.建立专门面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机构
建立专门面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机构,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农 民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尝试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能是面向全体农民工,为他们提供诉讼代理、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性指导意见等法律援助。建立这种专门面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使农民工在寻求法律援助时有归属感,便于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有利于集中专业的法律援助者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助于集中解决农民工所面临的一些共性法律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使法律服务资源得以直接分配给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使农民工真正享受到社会资源的分配,有助于真正实现社会公正。
(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及法律维权意识,抵制社会的歧视观念
1.应当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工群体的市场竞争力。农民工一定要利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努力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岗位竞争力。
2.加强对农民工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意识。当务之急是要着重学习《劳动力》、《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件》等与农民工劳动就业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不仅是知道自己的应有劳动权利,增强维权意识,并且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尊敬的老师,我对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进行了阐述,但由于工作经验和知识有限,这篇文章肯定有许多不足之处,请您给予指导和纠正。
工作报告就业歧视严重吗篇五
一、基本情况
这次就业工作自查活动在省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下,及时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就业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协调市财政、人事、教育、税务、工商、人行等相关部门对自查内容逐项进行了对照核查,并抽专人督查了各县(区)的自查落实情况,做到了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自查内容落实情况
(一)今年以来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了汇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xx年如何将促进城乡就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具体办法,并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将就业服务延伸到企业,延伸到城乡居民家庭特别是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放在当前就业工作首。4月3日召开了全市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xx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淮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区政府、市财政、税务、金融、工商、妇联、团委等单位就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就业分别做了大会发言。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我市根据国家、省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主要在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安徽省就失业登记证》发放与管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完善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意见办法,为抓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奠定了基础。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7月底,我市已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589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57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18人,分别占省指标28700人的 %、6800人的 %和1800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759万元,占省指标6200万元的 %;新增创业培训900人,占省指标xx人的 %;农村新增转移就业12458人,占省指标8000人的 %,转移就业规模达到39万人,建立标准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试点镇5个、试点村8个;开展农民工技能性培训9984人,占省指标14400人的 %。
(二)就业政策制度和落实情况
1、落实省厅文件和制定配套政策情况。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皖发[xx]7号、皖政[xx]51号、皖政[xx]31号和皖政办[xx]6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实际,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强化政策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淮发[xx]6号),实施更加积极的城乡就业政策,全力促进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二是制定《淮北市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工作方案》,着手建立“1+x”的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框架,提出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一体化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三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淮北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淮政办[xx]38号),将高校毕业生、复转退役军人、残疾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享受与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四是制定《关于印发;发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劳障[xx]61号),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与管理,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率,稳步实现统筹城乡就业一体化的目标;四是制定《加强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意见》,按照“六个到位”、“十统一”的要求和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2、“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为确保省“五缓四降三补贴”落实到实处,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三缓四降两补贴”政策,即缓缴养老、失业、生育三项社会保障费,降低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四项保险费率,为检验企业发放岗位和培训两项补贴。加大对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积极宣传“三缓四降两补贴”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交社会保险费,鼓励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局势。同时对市直及各县(区)新增就业等主要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目标,细化内容,并督促落实。要求各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任务指标落实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站)。年内预计减收企业社保费7500万元;安排资金亿元用于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截止7月底,全市已缓缴社保保险费 万元,降低费率减收社保费 万元,发放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 万元。
3、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和鉴定情况。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淮北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再就业资金的预算安排与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的需要相一致,资金的使用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相一致,资金的使用进度与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的序时进度相一致,为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今年就业再就业财政预算在去年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 万元,目前已实际使用了 万元。一季度,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资金1360万元;争取省财政资金450万元,用于南坪、刘桥、临涣3个乡镇“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争取省就业专项资金200万元,依托淮北煤电技师学院建设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4、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市劳动保障、工商、税务、民政、教育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税务部门共审批下岗再就业减免税 户,减免税费 万元,为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 名个体经营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减免税费 万元。国税部门免收155户税务登记证工本费4560元。工商部门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减免管理费、改善就业环境等有效措施,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政策支持。今年来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户自谋职业人员减免个体营业行政性经费 万元。^v^门共为 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减免税费 万元;共有 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了职业介绍补贴, 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了培训补贴;为 人、 个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万元,带动约 人实现再就业。
5、五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补助办法,全力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温暖、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为内容的“五送一落实”就业援助活动,提高就业的稳定性。截止7月底,共筹集就业资金 万元,为 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 万元,为 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岗位补贴 元,免费职业介绍 人,落实职介补贴 万元;免费职业培训 人,落实培训补贴 万元,政策促进和稳定就业的效能得到较好发挥。
6、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情况。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中小企业创业促就业。把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定与创业培训、企业开业指导、企业发展服务等结合起来,鼓励支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军人、城镇残疾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社会群体,充分利用创业扶持政策自主创业。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759万元,占省指标6200万元的 %,通过贷款扶持 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制订下发《淮北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跟踪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积极性,加对小额担保贷款后跟踪管理,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的代偿率,促进了小额贷款自身良性循环。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1、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年来,我们制定了《^v^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淮政[xx]6号)等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体系。一是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组织起来就业、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范围。二是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照每人xx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吸纳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其吸纳人数每人1500元、xx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三是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最长不超过3年的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认真组织落实“选调生”、“选聘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对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拔出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二至三年的实习、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