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的心得体会(实用6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记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噪音的心得体会篇一
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的社会属性,教育的价值在于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统一,这就是新的教育观。创新教师教育观的基本内涵包括:转变以教师为中心、以传授知识为主要目的的传统教育观,形成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要教学目标的新教育观;改变严守纪律死气沉沉的课堂氛围,营造主动探索、生动活泼的课堂氛围;鼓励创新性学习,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要敢于打破常规,激发学生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欲望;尊重学生个性,善于发现和保护学生的创新意识,使每个学生都能发挥自身潜能;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以宽容、保护、积极的态度对待学生;注重实践,打破封闭式教学。传统教育中之所以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就是教师思想上重知识轻实践造成的。一个大学物理教师不会修简单的收音机就是一例。要把教学活动延伸到相关联的现实生活中去,改变封闭的教学形式,让学生通过实践活动亲身感受具体而丰富的客观世界,从而激发其好奇心和求知欲,使其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要实施创新教育理念,创新型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几种业务素质:(1)有丰富的知识结构,这是教师发挥创造性的基本保证。(2)有较高的管理艺术。管理包括两方面,一是班级的整体管理,二是针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3)有丰富的情感。教师声情并茂的朗诵,热情洋溢的赞赏以及在与学生接触时的仪态、表情和举止所表现出的积极情感能随时地激发、调动学生的热情,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学生因 亲其师而信其教 ,变苦学为乐学,单纯的知识传授变成了双向的情感交流,使教者亦乐、学者亦乐。
能否成为一个好教师,首先在于有无敬业精神,是否喈叹这项职业。要有 捧着一颗心来,不代办根草去 精神,陶行知先生献身教育无怨无悔,关键在于有一种精神。从一个人心理角度看这是一种自我超越的境界。我们每个人都有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心理层次,培养教师的敬业精神,弘扬好的风气,鼓励教师为神圣的教育事业奉献自己,会使每个人通过自我的修养,约束本我的不正当欲念,达到超我的境界。倘若不抓住教师敬业精神的培养,素质教育就可能是空中楼阁,只有培养出良好的教师敬业精神才能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因此,欲兴事,先兴人,铸造爱岗敬业的高尚形象,并努力提供一切所必需的条件,使每个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了这个基础,教师的教育观、质量关、人生观等就比较容易调整到位,跟上时代的步伐,他们才会自觉地站到素质教育的前列,成为合格教师。
成功教育认为,教育面向的是人,培养的是社会需要的人。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潜能,都有成功的愿望和需要。通过教育,每个学生都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获得成功,取得发展。成功教育强调,通过教育的改善,促使学生获得多方面的成功,激发其形成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内部学习动力机制,自我开发潜能,成为学习的成功者,从额为其成为社会的成功者做好基础素质的准备。
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也就要求教育的不断更新,走可持续性发展之路。我们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之路该如何走?作为教师又该如何做?面对这场深刻而全方位的教育改革,我们需要不断学习与创新,这是我们教师教育教学的生命力所在。面对21世纪飞速发展的教育,要使自己在专业道路上不断成长,就应努力走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学术道路。这一点对我的启发很深。的确,面对不断更新的教育观念,面对发展的时代,面对变化的孩子,教育需要不断更新,教育需要研究型的教师,只有不断地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才能提高工作效益,才能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素养。
噪音的心得体会篇二
环境噪声污染纠纷仲裁监测,既要选择噪声源界外测点,又要选择其相邻方区域内测点,并按标准规定对测量值进行背景值修正。下文是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三)建立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组织监测,定期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
(四)负责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在商业、餐饮、文化娱乐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对下列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一)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滑轮车、手推车等机具排放的噪声;
(五)其他社会生活噪声。
第六条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船舶排放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铁路、民航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对铁路机车和航空器排放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市政、交通、文化、质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声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承担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各自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受理环境噪声污染检举和投诉。
第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承担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管辖。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答复当事人。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开发、交通发展和其他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纳入声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第十一条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并执行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由所在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声环境功能区的调整,按照编制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国家和本市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合理设置工业园区、交通干线、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市政和公共设施等的噪声防护隔离区域,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确定必要的噪声防护距离。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时应当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噪声防护距离进行审核。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
第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者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禁止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的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其配套的供水、电梯、通风、地下车库等公用设施的隔声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筑隔声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新建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影响评价规定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并在其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受到外界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向环境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执行排污申报及排污许可制度。
第十八条向环境排放噪声超过国家或者本市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进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业、转产、搬迁或者关闭。
噪声超标准排污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征收。
第三章污染防治
第十九条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禁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国家环境噪声污染严重设备名录的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条从事可能产生环境噪声的生产、施工、经营等活动,应当采取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第二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施工期间在施工场所公示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项目业主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和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同时将夜间作业项目、预计施工时间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未发现险情的,不能认定为抢修、抢险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夜间施工前4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类重点工程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分别由市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在夜间施工前1日在施工现场公告附近居民。
环境保护、市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夜间施工作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二十三条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高考、中考前15日内以及高考、中考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排放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禁止高考、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干线,应当合理避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批意见,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
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应当符合噪声防护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批意见,在建设主体工程的同时,采取设置声屏障、绿化防护带或者其他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五条城市道路路面应当符合本市低噪声路面维护技术规程要求。
道路减速带应当优化设置方案,并采用低噪声材料建设。
第二十六条禁止拆卸或者非法改装在用机动车消声装置。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对在用机动车辆开展定置噪声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要求的在用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
第二十八条禁止机动车在禁鸣路段和区域鸣放喇叭。
主城区禁鸣路段和区域由市公安机关规定,其他禁鸣路段和区域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规定。
铁路机车鸣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安装和使用防盗报警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安装特殊性能的喇叭和警报器,应当符合公安机关的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
第三十条港口、码头、车站、停车场、车辆修理场所应当合理规划和选址,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一条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或者作业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使用声响装置,防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禁止船舶在主城港区(长江郭家沱以上至马桑溪大桥以下水域及嘉陵江高家花园大桥以下水域,下同)内试鸣汽笛,在视线良好、没有其他船舶威胁本船安全时,不得习惯性鸣笛。
禁止采、运砂石船舶在主城港区进行夜间采掘和卸载作业。
第三十二条除警用、医疗救护、森林防火等国家航空器外,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通用航空器、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超低空飞行训练或者从事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三条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不得噪声扰民。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非机动车和手推车、滑轮车等机具,不得噪声扰民。
12点至14点和22点至次日8点,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噪声扰民的室内装修等活动,其他时段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噪声扰民。
(一)抢险、抢修、救灾等紧急情况;
(二)经批准的文化、体育、庆典等社会活动;
(五)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其他情况。
前款规定使用的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装置,在非紧急情况时应当合理控制音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
第三十五条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以及住宅区域的配电、供排水等设施、设备,应当合理设置和安装使用,排放噪声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者设立娱乐场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运行,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商品住宅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受到外界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重新安装或者采取隔音等措施,处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
(一)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噪声扰民的;
(五)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
(六)未经批准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
(一)不按规定使用船舶声响装置的;
(二)船舶在禁止的时段和江段作业或者鸣笛的;
(三)船舶作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第四十四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加害人依法赔偿损失。
因环境噪声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七)“夜间”是指22时至次日6时之间的期间;
(八)“噪声扰民”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2月1日公布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同时废止。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环境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噪声污染有其自身的特点。噪声是暂时性的,噪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便消失。环境噪声源分布是分散性的,噪声影响的范围是局限性的。我国根据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数值区分“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在数值以内的称为“环境噪声”,超过数值并产生干扰现象的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1)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2)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位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5)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噪音的心得体会篇三
大家都知道什么是心得体会吧,但是如果要把自己的所想所感写下来是否每个人都会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心得体会怎么写,欢迎大家阅读。
心得体会的基本格式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心得体会的标题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在xx活动(或xx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关于xx活动(或xx工作)心得体会(或心得)。
(1)开头简述所参加的工作(或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参加活动的原因、时间、地点、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的过程及结果。
(2)主体由于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在文章标题下署名,写作日期放在文章最后。
(1)避免混同心得体会和总结的界限。一般来说,总结是单位或个人在一项工作、一个题结束以后对该工作、该问题所做的全面回顾、分析和研究,力求在一项工作结束后找出有关该工作的经验教训,引出规律性的认识,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它注重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系统性和深刻性。在表现手法上,在简单叙述事实的基础上较多的采用分析、推理、议论的方式,注重语言的严谨和简洁。
心得体会相对来说比较注重在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主观认识和感受,往往紧抓一两点,充分调动和运用叙述、描写、议论和说明甚至抒情的表达方式,在叙述工作经历的同时,着重介绍自己在工作中的体会和感受。它追求感受的生动性和独特性,而不追求其是否全面和严谨,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可以只论一点,不计其余。
(2)实事求是,不虚夸,不作假,不无病呻吟。心得体会应是在实际工作和活动中真实感受的反映,不能扭捏作态,故作高深,更不能虚假浮夸,造成内容的失实。
(3)语言简洁,生动。心得体会在运用简洁的语言进行叙述、议论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地采用描写、抒情及各种修辞手法,以增强文章的感染力。
一转眼,正式参加工作已有半年时间了。对于社区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最前沿。同时社区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是联系党、政府和群众的纽带。社区工作的开展,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有着直接重大的影响。作为社区工作者,面对的是众多的居民,接触的是居民大大小小最琐碎的`事,因此社区工作重要而有意义。
社区工作是一种帮助人解决困难,协调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服务活动,是以人的问题和需要息息相关的,因此社区工作者在工作中应本着人性、为服务对象着想和谦和态度,真诚地对待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要、社区工作也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和谐神会建设的主要手段,建设和谐社会是党和政府当前坚持的主导政策方针,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矛盾进入易发多发期,社区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社区工作过程中,社区工作者应将和谐和发展作为服务与管理的主要手段,达到家庭关系和谐,人际关系和谐,干群关系和谐和社会和谐。不断探索和总结新的理论经验和方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服务水平,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要。
在某社区,我主要负责的是民政,党建和宣传工作,辅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工作。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学习,我认识到基层社区是一个可以发挥我们年轻大学生活力与创新意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与长处的大好平台,随着认识的不断改变,感受的不断加深,我的工作能力也在逐渐增强。我越来越清楚地看到社区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社区工作的不容易。同时我也看到了基层社区的不断发展,也学到了很多业务知识、掌握了很多与群众交流的技巧,增强了自己学习的能力,磨练了自己的意志。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想与同事们分享。
首先,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满足工作的要求,适应社区的发展。没有学习就要落后,没有学习就不能创新,没有学习就不能发展,因此应该树立自觉学习理念,不但要学习社区业务知识,还要学习与群众交流的技巧,特别是在和社区老大姐学习沟通技巧使我受益匪浅,也体会到姜是老的辣这句话的内涵。很多居民因为生活或工作上不如意而心存不满,能否化解群众的怨气就成为摆在社区工作者面前的大问题,所以要对这类居民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能在社区内解决的问题可以立即运用业务知识解决,不能再社区内解决的要与居民交流沟通,理顺情绪,让居民满意而去。
第二,要端正态度,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有热心、有耐心。社区居委会是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最前沿。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应该用我们的热心和耐心帮助每一位辖区居民,千方百计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让老百姓感受到和谐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从事民政工作期间我感到:老年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人群更需要被认识,被尊重,他们的内心深处非常希望得到社会和家人的理解、认识和尊重;特别害怕有人刺伤他们的自尊心,以至把他们当成累赘。因此在处理各项事务中就要遵循尊重和理解原则。记得有一次,有一位生活困难老人来到社区,由于不符合办理低保条件,子女又不给老人赡养费,给老人带来极大地伤害,社区本着尊重和理解的原则,用真心和耐心对他进行耐心疏导,同时劝导子女应负担老年人的赡养费,否则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在社区的帮助下解决了老人的生活问题,使老人重新树立了生活信心和尊严。
第三,要加强创新意识的培养。创新意识达到对于国家,小到对于社区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工作方法的创新,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工作时间,降低工作成本;对辖区组织活动形式的创新能够更好的达到宣传效果,形式多样的活动可以使群众更容易接受,更容易达到活动目的,打造社区品牌。增强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的归属感。特别是在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情系社区,奉献居民”活动的背景下,只有更多的运用创新意识,开展灵活多样主题实践活动,才能把党利民惠民的政策传达到社区居民之中,是群众得实惠。
半年来的工作锻炼了我的工作能力,同时也让我适应了社区工作环境,虽然在工作中遇到一些困难,但我相信这对于我以后的工作是一种历练、是一种考验。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寻找差距,向领导和前辈们学习交流,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积累,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噪音的心得体会篇四
我们来到学校开始军训,让我们我们基本上适应了军营的紧张环境,生活状况, 讲究规范的生活习惯,严明的纪律。刚开始,教官就教我们怎样军训是辛苦的,是能 够锻炼毅力的…他告诉我们要仔细作好每件事情不能马虎,部队里最重要地是服从,不能由自己的性格做,一切必须听从教官、领导的指令。 刻苦认真,实事求是 的锻炼。太阳炙热地烧烤着大地,大地像甲壳一样开裂,烤得人们像土地一样干瘪。人们吸着闷热的空气,吐出更炙热的浑浊气体。虽然环境如此,我们还是一丝不 苟地站着军姿,练着跑步,一遍又一遍,幸运的是我们中间还可以休息一会。教官说他们以前不论天气多么恶劣,都会为一个动作练上几个小时,并且不休息。刻苦 认真地训练,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可想而知那种情况比我们要辛苦百倍!真是理解了“从来好事天生俭,自古瓜儿苦后甜”的意思。
团结互助,讲究集体荣誉感。在家过惯独女生活的我,从没尝试和他人同住一个屋檐下,这次部队里一个房间有几十人,每个人都会友好地伸出热心的手去帮助别人,大家训练时相互改正步姿,我们一起进步,共同为班集体争光!
激发亲情,培养爱国情感。越是珍贵的东西越是在失去之后充分显示出它的价值。亲情,这个曾被我们无数次吟诵,无数次咏叹,无数次自作多情哼哼的美丽字眼,当 我们拥有它时,总不免出奇的慷慨,犹如百万富翁一掷千金般地挥霍如度。一俟意识到很快就要挥手作别时,我们才蓦然醒悟:一个多么凝重而悲凉的时刻降临了。 现离开父母,我们真的好想家的'感觉,越是这样,我们对于美好情感就越发渴望,真正理解了爱国之情多么重要。
总之,通过这次军训,我更加增强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团结观念;提高了自身的技术能力,丰富了自己的知识,锻炼了自身的素质!
军训生活让我们成熟了不少。我们会记住这几天的军训生活让它成为我们生命中最值得怀念的日子,因为时间无法停住它前进的脚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未来正等 着我们去开拓,只要我们从过去中得到提高,就是我们最大的收获,让我们一起向逝去的时光说声bye-bye,勇敢地走向前方,去创造新的生活。
噪音的心得体会篇五
我选择了孙塘路与国道线的交叉路口为观察地点,分几个时段进行观察:
早晨7点—8点:65—70分贝。新的一天开始,来来往往载着上班的人们的车辆陆续多起来,刹车声、汽笛声,还有小摊贩的吆喝声,打破了早晨应有的宁静。
中午11点—12点:75—85分贝。午饭时间,下班的人、车逐渐增多,噪音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85分贝。货车震耳欲聋的马达声不绝于耳,这样嘈杂的环境让人难以忍受,情不自禁地堵上耳朵。
夜晚21点:60—70分贝。本以为夜幕的降临能让马路安静下来,谁知,马路上的噪音还高达70分贝,也不知马路边的居民能否安然入睡。
1、禁止超大超重的货车在某些时段在城区内通行(如晚20:00—凌晨5:00),给市民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2、建设道路绿化带,大量种植隔音植物(如珊瑚树、桂花树等,它们能吸收10%到11%的噪音)。
3、加强市区禁鸣力度,大力宣传噪音的危害。
最后,我再次呼吁:请人类不要制造噪音,还自己一个安静的世界吧。
噪音的心得体会篇六
读书是每个人每天必读的心得,古人曾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对于现在的我们更应该多读书,读书越多课外知识就越广泛,知识面的大大增加对我们以后的读书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读书势在必得,多读一点书的好处:1.考试时经常会考到课外阅读,课外阅读面广的同学会在这儿一处占便宜,比别人得考分的这道题多得好几分,可不要小看这几分,如果你其它题全对,就只有这道题,那就太吃亏了。2.现在找工作都要知识面广的,并且工作效率又快又好的。
这次胥老师发给我们了一本《小学生必做的50件事》(分男生版和女生版),这上面讲的是小学生的个人安全问题和行为习惯、应该改掉的缺点和应该怎样做一个好学生、好同学、好孩子。我在这里面特别看重关于健忘、写日记......等问题,我个人就有健忘症,做的一些事情都需要同学、老师和家人的提醒才记起来或等一两个月才想得起来,我想了一个办法——把每一天发生的事情当日记写下来,每一天都看一两遍日记,这样就一箭双雕了!
看书的好处实在太多,说也说不完。“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同学们好好读书吧,多多读书,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