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绿化养护协议(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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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绿化养护协议(7篇)篇一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场地标高超出正负300范围外的土方挖填、造型大样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土方回填、造型的现场指挥,场地标高在正负300范围内土方挖填等由乙方负责。除根据图纸要求造型外,乙方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将造型调整至合理美观。
2、质量要求:
、竣工时总体效果要求:硬质部分以
质量标准:除本合同注明的外,其他按现行的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及验收,绿化施工执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9-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gj/t34及株洲市的有关规定。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与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验,并按甲方及监理人员的要求返工或修改,承担自身原因返工或修改发生的费用。
绿化质量要求:
(1)整体达到甲方认可的施工图效果;花木无枯萎、歪倒;草皮无黄、灰等杂色;乔木树干挺拔,无病虫,全冠者要求枝叶茂盛,符合感观效果。
(2)小苗造型的模纹图案顶面无参差、起伏现象,图案造型清晰、栽植密度、草皮铺贴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3)草皮铺贴均匀,品种一致。
3、合同价款与价格调整:
、合同价款:总造价约元。
(3)投标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审批确认后执行。
、最终双方确定的综合单价也不得因施工时设计变更造成数量上的增加(减少)而进行调整。
、暂定价、建设方指定的产品价、所发生的差价结算进按实调整。
4、工期与奖罚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开工通知为准)。20xx年春节前完成水系两侧及主入口景观绿化。20xx年5月20日全部竣工验收。
、竣工工期超过合同约定的工期,乙方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由于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延长工期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5、中间验收与罚责
、本工程绿化部分按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其它工程按相应国家规定标准验收。中标质量标准即合同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如未能达到中标质量标准的,应处以工程造价5%的违约罚金。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如乙方施工力量、技术水平明显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施工队伍或退出工程交其它单位承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质量造成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竣工清场、保养
、工程竣工经甲方初验合格后,乙方应在7天内拆除施工时搭设的临时设施,搬迁施工机械设备,清理和平整施工现场地,疏通排水管道等清场工作。
、在正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管理。由于维护管理不当,造成局部工程损坏,乙方必须认真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和责任。
、绿化工程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1年。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日起算;景观土建工程(含水电)保修年。
7、竣工资料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规范要求填报各项资料,竣工后必须绘制竣工图(三套)全部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15天内提交。
、如果由于竣工资料不齐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8、竣工验收
满足下列条件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要求验收。
、全部工程完工,已按施工规范规定通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
、竣工资料及验收文件已按规定提交给甲方与监理方,并经初验符合要求。
、竣工日期按竣工验收签发验收证之日算起。
9、计量与支付
、计量
除设计变更而造成工程量变化需按相应调整部分增减外,其它不作调整。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15天内上交决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决算资料后3个月内应审计完毕。
、付款办法
收并结算完成后,支付到结算造价的95%。其余部分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绿化部分:完成该部分总量的60%后,支付到已完实际造价的50%;全部栽植完毕后支付到该部分累计已完实际造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付至90%。其余部分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等额建安发票,结算时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完全额建安发票。
10、其它:
、双方责任:
(1)甲方确保现场水、电、路三通,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责任协调各施工队之间及周边的摩擦和矛盾。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材料或工程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乙方损失或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索赔。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11、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质保期(养护期)内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养护,如乙方不能及时修补,甲方有权自行维修、补种,维修、补种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计价,并从质保金中扣除。
、发生合同争议,并在协商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进行停工,如发生这种情况,乙方按每天支付违约金500元/天,造成损失时由乙方负责。
、因乙方原因,项目质量或竣工时总体效果要求达不到约定的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争议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合同管理部门调解和仲裁,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施工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绿化养护协议(7篇)篇二
【摘 要】园林绿化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是园林绿化事业的核心工作,只有努力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水平,才能使园林绿化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园林绿化,是现代城市园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生活理念的转变,人们追求自然与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使得园林绿化建设有了更高要求,园林绿化的养护与管理工作,成为决定园林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问题
1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意义
有利于美化生态环境
园林绿化是生态环境美化的重要手段,园林绿化的养护与管理,通过针对绿化树木花草不同的形状、颜色、用途和风格进行配置管理,能够有效点缀和创造优美、清新、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
有利于净化城市空气
园林绿化植物对空气的净化有着独特的调节作用,很多园林植物能够吸滞烟灰和粉尘和有害气体并释放氧气,草坪植物也有很好的蒙尘作用,因此,园林绿化的护理有利于空气的调节。
有利于调节气候变化
生物学认为,树木花草的生物性能能够蒸腾水分,调节空气的相对湿度,具有吸热、遮荫和防风的作用。园林绿化的有效养护与管理,为人们创造了防暑降温的良好环境。
有利于噪音污染管制
现代城市化建设,工厂林立,人口密集,各种噪音污染程度急剧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质量。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充分运用植物自身的生物自然机能,能够有效地调节控制噪音污染。
2 当前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意识浮浅错位
现代园林绿化,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性的生态建设工程,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同时园林绿化的养护与管理本身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造成很多园林管理单位人员思想意识浮浅,对园林绿化的重要性未能充分明确,工作缺乏主动性。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政策导向片面偏失
受客观因素影响,有些地方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针对性太强,只注重“黄金”地段的养护管理,喜欢做“面子”工程,而次要地段重视不足,养护管理质量较差,造成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不能全面整体性统一发展。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竞争机制滞后
现代市场运行机制下,园林绿化也应与市场接轨,适应市场竞争环境,但现行园林绿化管理机制,竞争机制严重匮乏,管理组织结流动变化频繁,导致政府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上束缚被动,积极主动性不足, 导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效率低差。
园林绿化属于社会公益性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部分地方由于宣传协调不力,市民随意攀折园林苗木、破坏绿化工程现象严重,社会参与性不强,使得养护管理投入长期不足。
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技术开发缓慢
随着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也应具备科技平台,由于养护管理得市场机制弱化,导致很多地方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培训、开发严重不到位,绿化护理人员的综合技能素质出现滞后,人才资源流失严重,不利于绿化养护工程的管理。
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法制保障弱化
法制管理是现代管理形式的基础保障,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加强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法制化措施,但从整体上看,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操作规程、管理体系法制保障薄弱,导致科学、法制和规范化的养护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园林绿化的养护应遵循实行全程管理理念
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首先是要保证树木花草等绿化植物的成活率,达到预想的绿化效果。在园林绿化护理过程中,要采取科学高效措施,针对绿化植物进行园林建设的全程性护理,切忌绿化护理工作有头无尾,导致绿化资源的浪费。
园林绿化的养护应充分体现因地制宜理念
因地制宜是创造园林景观艺术的基础,在养护管理中贯彻因地制宜的设计理念,是提高园林养护水平的重要遵循原则,是建地方特色园林的必然要求。因此,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要结合成本效益原则充分根据实际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的进行养护管理。
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应贯彻人文生态理念
园林绿化的养护应适应人们的生活审美习惯,高大乔木下面有灌木,灌木下面有花草的复层绿色种植结,是绿化功能的体现。在园林绿化养护中贯彻人文生态的理念可以人们崇尚自然美。
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前瞻性,增强责任管理意识。
在现代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过程中,要针对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进行强化教育,要创新管理措施,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管理意识,提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效性。
转变政府对园林绿化的管理职能,加强绿化养护监控。
在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要转变政府干预的管理职能,加强绿化养护的监督,实行园林绿化的全程全面性养护管理,做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整体性与统一性发展。
建和完善科学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绿化养护管理。
现代市场运行环境下,园林绿化的养护与管理,要与市场接轨,建立完善市场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园林绿化护理人员的积极主动性,提高园林绿化工作的质量效益。
拓展园林绿化护理技术开发渠道,科学规范绿化养护。
利用现代生物科技,严格监控灌溉施肥、土壤改良、苗木栽植等关键养护技术管理。综合开发绿化养护技术的开发渠道,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绿化护理人员的综合技能素质。
深化园林绿化建设社会宣传力度,协调社会保障机能。
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大园林绿化保护意识的公益性政策宣传导向,同时协调社会各界的积极主动参与性。
建园林绿化建设法制保障体系,实现绿化规范养护。
要切实加强园林绿化护理制度建设,增强法制管理观念,建法律保障体系,严格相关监督措施,实行分级管理,规范绿化养护措施,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的落实保障。
5 结束语
总之,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下,园林绿化护理管理工作,要针对客观实际问题,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深化管理理念提高养护措施,开发绿化养护技术探究,推进园林规划建设的健康运行。
2023年绿化养护协议(7篇)篇三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预定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023年绿化养护协议(7篇)篇四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13000㎡。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五、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绿化养护协议(7篇)篇五
乙方: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
养护面积: 约25000平方米
二、养护期限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对乙方管护区域的监督和指导。
2、甲方每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
3、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管护费用。
四、乙方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法》,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证达到有序、无杂、修剪有形、无病虫害,生长势良好。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乙方必须具有专业绿化施工队伍,专业绿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聘用的绿化管护工人与甲方无劳务用工关系,乙方应定期组织对所聘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教育。乙方聘用的绿化管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疾病、死亡、意外伤害、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关系。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采取单价包干的计价方式,为24000元/年。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管护费用。即20xx元/月。注:次月初支付。
2、管护期间涉及管护面积的调整(增加或减少),应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六、附则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当在违约事实发生起7日进行书面函告,违约方应当受到函告后应在7日内回复并及时进行解决或采取补救措施。如协商解决不成或未作答复,被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给被违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1.5倍向违约方进行索赔。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附件一:绿化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为该合同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绿化养护协议(7篇)篇六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园林绿化养护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及面积: 。
2.养护内容:
(1)植物养护: 。
(2)植物保护: 。
(3)设施维护: 。
(4)水体保养: 。
(5)安保保洁: 。
(6)应急处置: 。
(7)社会服务: 。
(8)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单可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养护内容。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4.乙方超出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__)、《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 tj 08-702-20__)、《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__)、《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20__)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机构: 。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检查和考核的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乙方应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若质量不达标责任无法明确或无法追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指定 为本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范围或清单,供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竣工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或由乙方配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接驳点,接驳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根据招标文件向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用房、场地及机械设备,有权限定所提供标的物的用途,并保留对标的物的监督与回收权。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甲方应及时将水电供应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8)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责任制度,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招投标文书或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技术证书(等级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养护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等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在养护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台账,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施工;并设置养护铭牌,标明养护单位、养护范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养护期间,乙方须确保养护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受养护措施的影响。
(7)根据《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施产权人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8)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1)根据相关规定,与甲方共同制定应急抢险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响应各类突发事件。
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以及降低用工配备与等级。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一线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在进行风险作业时须落实相应措施,并由安全员监督指导。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设置及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担植物保护工作的,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并优先考虑生物防治等低公害防治方法。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喷洒药物之前,乙方须将喷洒时间、线路、药物种类提前公开告知。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处置,植物养护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由乙方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费用由 承担。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沟渠、雨水井等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作无害化处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也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事故按规定处置完毕后,按责任分别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养护施工所需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应根据养护要求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材料、设备。乙方的配置清单如下: 。
(2)乙方应保证其自行配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因不达标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其中: 限定用途为 ,如超出限定用途,甲方有权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2)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使用权限为以下 项:
a.有偿使用,费用为 。
b.无偿使用。
(3)双方商定,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的交接时间: ,地点: ,双方签收确认。
(4)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乙方签收后由乙方负责保养保管,合同履行期间的运行、保养费用由 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的招投标文件、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因养护质量、养护工作等因素需调整合同价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 项支付本合同养护价款。
a. (时间)前支付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方式为: ;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支付期限为 ;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支付期限为 。
b. (时间)前,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方式为财政直拨方式时,甲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请款手续。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在合同价款的 %以内进行核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 方法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2023年绿化养护协议(7篇)篇七
乙方:
一、绿化养护项目名称
x办公大楼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 绿化养护项目范围
属于甲方管理的x办公大楼所属绿化的维护,绿化面积总计 12278 m。
三、绿化养护管理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
四、合同期限及费用
1.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 11月 15日至 20xx 年 11 月 15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2.绿化养护费用计算方法:
(注: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为9.79元/m〃年)。
五、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即: 元/季,每季工作完成后的次月初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六、 首次维护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进场,分步骤对所有绿篱、花灌木草坪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除杂草等工作。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时间由乙方按园林绿化养护规律进行。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全面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对绿化的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处理。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突击性修剪等绿化养护工作。
3.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水电和工具设备材料用房。
4.负责绿地内已有喷灌设施的正常使用。
5.提供绿化废弃垃圾堆放点。
6.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为乙方支付承包服务费。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绿化养护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服务。
2.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主要绿化养护内容为: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生长特点、地质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绿篱、花灌木生长季节修剪3—5次,草坪修剪4—5次)。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及要求做到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证各类植物生长旺盛达到一定的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化带等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其生长形态美观,养分集中。
(5)防冻:冬季要对植物进行防冻措施,防止植物冻坏。
(6)废料处理:对绿化养护废弃垃圾及时清理至指定垃圾堆放处,不得随处堆放。
4.绿化养护合同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防治病虫害时人员农药中毒事故。如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绿地损坏,由甲方落实修复费用,乙方进行修复。
1.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枝、无明显枯枝、无明显介壳虫危害。
2.绿篱要保持良好的长势和整齐美观的形象,控制高度适宜、徒长枝控制在10cm以下。
3.地被植物要求长势茂盛、无明显杂草、残叶、无枯枝等。
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齐,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5.造型植物应保持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徒长枝控制在10cm以下。
6.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树木无倒伏,病虫害防治及时,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款额,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20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未经双方协议单方终止合同的,除向对方支付合同有效期内绿化养护费用总价50%的违约金外,另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
十、纠纷解决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一、其他事项
1.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2.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订本合同或者订立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5.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