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装修清工合同通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装修清工合同通用篇一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xxx法》《xxx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木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龙里县廉租住第四期
3、工程地点:龙里县环南路
4、工程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和砖混结构
一、承包方式及单价
基础木板安装拆木:按展开面积计算 元每平方米。
2、此单价均已包括劳务分包人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图所示所需的木工工种的一切费用。
3、价款支付:以单栋结算,主体结构完成2层开始付款,按完成工作量80%支付,以后按月进度的80%支付,竣工验收40天内支付余款。
二、承包范围:劳动力的组织,专业木匠制作人员。
三、进度管理
1、班组必须保证有充足的高素质技术工人进场施工,确保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前提下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周、月计划和总体进度任务。
2、若班组因劳动力不足或员工素质低,不服从管理,多次影响其它工序施工或拖延工期,项目部提出警告无效,将有权采取措施,组织人力突击直到责令班组限时退场,发生的费用按规定2倍从结算中扣除,并责令退场。
3、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所排的进度计划施工,对以各种理由而拒不执行,将采取 元的罚款。
四、质理管理
1、本工程为优质工程,质量验收以项目部、建设单位验收结果为准,并列入结算依据。
2、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一次验收通过。
3、严格按图施工及验收规范操做,若擅自做主,造成质量返工事故,将追究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验收工程中,不密切配合,一次性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将按项目部管理条例处罚。
五、安全生产管理
1、按公司统一设定的表格填写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若人员增减,调整须及时上报。备案在职以外人员发生事故,班组自负其果。
2、班组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法规劳动组织人员若有非法用工人员,一经查出,其责任由班组自负。严禁入工地不佩戴安全帽,赤膊上班,穿拖鞋上班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处以每项罚款50元/人,在每班组工程款扣出。
3、以事故分析,属施工不当或指挥失误而定,违规操作由乙方负责。
六、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受法律保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装修清工合同通用篇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同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
3、总价款:按实际面积结算,具体如下:
包轻工,单价每平方_____元,包含(卫生间里墙面砖,地面砖,马赛克,淋浴区挡水槽,大理石,填缝,清洁)。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一处电源箱,从电源箱到具体施工地点的电线乙方自备。吊顶过程中使用的移动脚手架或梯子由乙方自备。
4、甲方对装饰质量要求:
01、装饰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且必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
02、装饰效果要求以甲方提供的装饰施工图,效果图要求为准;
03、按照甲方所规定的装饰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按时提供到施工工地,乙方负责将材料搬运至具体施工点位,乙方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洁干净。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度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图。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为准。
1、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按工程进度付款_____%,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_____%,剩余_____%质保金,从工程验收合格后年底内付清。
1、由于甲方原因或者其他施工工种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_____天,乙方按_____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工程款的_____%。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支付的贷款外,并赔偿总工程款_____%的相应违约金。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一切责任,与甲方无涉。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守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承违约责任外,可单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中出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合同解除。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配合其他工种施工,服从甲方安排。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装修清工合同通用篇三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最新装修清工合同通用篇四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
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最新装修清工合同通用篇五
乙方单位:
甲方将装修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装修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1、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责任人。
2、施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3、施工单位必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施工资质,施工人员需有“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4、施工队入场施工前,须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施工许可证》、《出入证》。
5、施工单位必须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商场各项内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安全规程、装修施工规范、装修管理流程、装修规程修安全违规处罚细则》等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对教育仍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家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商场外。6、乙方施工人员夜间进场施工,应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填写楼层装修申请单,两项缺一不可,凭出入证进场施工,并按甲方规定的入口进出。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饮酒后上岗,发现烟头每个50元,发现当众吸烟或酒后上岗一次扣款500元,依次类推。
8、施工时现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商场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和水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9、动用工地各类电器、线路和接照明动力电源,必须报甲方部门审批,经批准方可施工,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施工中严禁楼面积水,防止水下漏,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施工时不得损坏施工单位原结构的承重柱和梁及其他公共设施,严禁动用和损坏单位各类消防设施,擅自动用者视情节扣款500—10000元,造成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按价给予赔偿,造成报警和喷淋功能不能运作而发生事故的,将由消防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施工人员不得到甲方单位非施工办公场所地乱窜、闲逛,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并停止乙方施工。
12、根据甲方装修安全规定,装修过程中或验收时发现不用阻燃线一米扣款1000元,一处防火涂料未刷扣款100元,一米电线不穿管保护扣款200元。
13、乙方了解所有规程、规范后双方签字生效。
14、公用工程施工单位的以上违规所扣款项在施工款项中予以兑现,其他单位或个人装饰施工单位则在保证金中扣除。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最新装修清工合同通用篇六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世纪半岛v期。苹果谷bb户型2幢1单元202-1402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钢筋混泥土砖墙结构,房型为2房2厅1厨1卫,建筑总面积为83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2房2厅1厨1卫,施工面积为69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地面找平、制作电视柜,墙面部分:刷墙漆、制作电视背景墙、制作餐厅红酒架,天棚部分:周边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二)房:地面部分:地面找平,墙面部分:刷墙漆、安装墙体储衣柜2组,天棚部分:床头、床位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三)厨:地面部分:做防水、贴地板砖、制作灶台橱柜、洗拖把池,墙面部分:贴瓷砖,天棚部分:吊顶、安装灯具。
(四)卫:地面部分:做防水、贴地板砖、蹲坑、洗面台,墙面部分:贴墙砖、淋浴,天棚部分:吊顶、安装灯具、浴霸。
(五)其他:地面部分:贴地板砖,墙面部分:贴墙砖,天棚部分:制作隔板储物柜,其他:鞋柜。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总工程人工费为14000.00元(大写:一万肆仟元)此费用已经包括垃圾清运费、设计费、管理费、税金。
前款所述的14000.00元(大写:一万肆仟元)限于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不包括材料费。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二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三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十六条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每日施工时间为 时 分至 时 分( 时 分至 时 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十七条乙方指派 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九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二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五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10元/日,电费10元/日,煤气费0元/日,电话费0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二十七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二十八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依据法律途径处理,乙方必须配合。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乙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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