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进口贸易合同 进口货物贸易代理协议(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进口贸易合同 进口货物贸易代理协议(8篇)篇一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委托方(甲方)委托代理方(乙方)承办此项目的进口代理、报关等相关业务。
二、代理方(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进口代理
(1)根据最终用户与甲方确认的技术资料,配臵及价格以代理方身份对外签订外贸合同。 (2)负责各种联络,传递处理各种单据,协助委托方(甲方)联系对外索赔,货物返修补发等事宜。
(3)负责为委托方(甲方)草拟与供货方签订的外贸合同。
(2)办理清关查验手续及代理委托方(甲方)缴纳海关的各种税费,办理清关查验 手续。
3、索赔事宜
若所订货物发生短少和质量问题,协助甲方对外联系索赔、维修及零配件的更换(供应)等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甲方)承担。
四、供货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收到委托方最终客户支付的等值于每笔合同总额的`人民币货款后,应及时将货款支付给代理方(乙方)。
1
每批货物进口清关后的10天内结清。
4、根据投标文件正本及其承诺,供货方(甲方)负责本协议项下所涉及的安装、调试,并与委托方(乙方)一起完成验收工作。
5、由于供货方(甲方)原因导致代理方(乙方)不能及时支付对外货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甲方)承担。
6、对外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汇率风险由委托方(甲方)全部承担。
7、负责安排国内运输并将货物送达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8、补充说明:除信用证方式外,针对对外贸易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根据对外贸易相关规定,可选择其他的对外贸易方式,但是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程序,不得侵害委托方利益。
五、费用结算:
2、银行手续费和银行汇费根据银行水单实报实销;
3、报关费: /票,报检费: /票;
4、其它港口杂费实报实销.
六、甲、乙、双方,由于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进口产品滞报,由责任方承担相关滞报罚金。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文本的任何修改、终止或解除均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九、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本协议未规定的情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所涉及的对外合同等文件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十一、本协议自两方代表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外贸合同保修期截止之日起失效,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托方(甲方):
代表:
供货方(乙方):
代表:
2
2023年进口贸易合同 进口货物贸易代理协议(8篇)篇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2023年进口贸易合同 进口货物贸易代理协议(8篇)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
货物基本情况如下:
货物来源:
货卸码头:
进口日期:
船名:
提单号码:
码头:
合同号码:
货物名称:
集装箱数量:
包装数量:
体积:
2.代理运输方式为_______,自_______至_______到站(专用线)/港____,交收货人(全称)____。
3.甲方同意支付与上述货物运输有关的港口费、舱底卸货费、定额费、劳务费、验箱费、滞箱费、特殊换单费等。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罢工、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保险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保险,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
代理费率:
(1)散货:
(2)集装箱:____标准箱____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
(5)保险费:
(6)其他费用: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保险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5.为了甲方利益,无须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可以代为支付运费、关税等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账单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逾期不付,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通过留置货物或滞留单据来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
2023年进口贸易合同 进口货物贸易代理协议(8篇)篇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他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担。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日前将本月账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账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发票开具后________日内付款。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美元(us$) (国际航线)计算。
运输过程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账目,乙方应以人民币________元或每张货运单________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
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他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________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利乙方在________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____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本合同受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2023年进口贸易合同 进口货物贸易代理协议(8篇)篇五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进口贸易合同 进口货物贸易代理协议(8篇)篇六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四、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三、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四、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一、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三、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四、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a、先付款,后退单;
b、后付款,先退单。
六、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七、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一、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二、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3年进口贸易合同 进口货物贸易代理协议(8篇)篇七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fas条件
1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订。
14.2 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 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 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 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 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 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 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 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 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 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 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 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 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 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 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 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 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 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 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 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 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 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 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 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 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 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 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 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 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h 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 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进口贸易合同 进口货物贸易代理协议(8篇)篇八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1.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_________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_________
8.装船时间: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fas条件
14.a.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租订。
14.b.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c.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d.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e.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f.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a.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b.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c.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d.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e.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f.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g.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h.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i.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