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防疫物资采购合同实用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防疫物资采购合同实用篇一
甲方:乙方:(甲方)所需(货物名称)
根据***号号采购计划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v^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成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合(大写)同总金额:人民币人(小写)
四、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为:民币
五、交货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于月日以前交货。
1、交货地点:
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
1、货物质量应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2、质保期:自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供应商可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七、包装
按照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验收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2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二、合同生效
乙方应提交: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
最新防疫物资采购合同实用篇二
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货物购销协议:
一、货物名称:联想新园梦f2997
品牌:联想
型号:f2997
配置:amd e2-3200处理器/hd6370核芯显卡/2g,ddr3内存/500g高速sataii防震硬盘/dvd/20寸led/内置high definition音响系统一支持5.1环绕音响/硬盘维修免回收,叁年官方承诺保修及上门服务/原厂原包装不得拆封,序列号等不能有刮伤涂改,保证厂家行货,所交的货必须用采购单位名称有效上报联想ec3.0客服系统,否则有权退货。
单价:2700
数量(大写):伍拾陆台
总价款(大写):壹拾伍万壹仟贰佰圆整
以上货物价款人民币计算并进行结算,货物单价包括货物送达需方单位所在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合格以上的货物,属原装品牌的,其包装必须完好,内附保修卡、说明书必须齐全。保修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退、换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属非原装品牌的,按违反合同处理。
三、交货方式和地点: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规定执行。
四、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交货、(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特别约定:(作为附件)
八、结算使用的发票:必须由供方单位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乙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牌、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需方有权拒收,供方负责更换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货物,否则按无履约能力交付货物赔偿乙方二倍定金及由此造成连带的其他经济损失费叁万元。
3、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逾期的期限最多十天,每天按200元扣除货款,超过十天的,按无履约能力交货处理。
十、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符件条款与合同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式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防疫物资采购合同实用篇三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甲方:乙方:日期:
最新防疫物资采购合同实用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v^预算法》、《^v^会计法》、《^v^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机关、法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门审核。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
(二)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罚没收入;
(六)以*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七)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八)其他*非税收入。
第八条执收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等规定的方式,将收取的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九条执收单位收取财政收入,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使用税务发票外,其余一律使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票据。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骗取、套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福利、补贴和奖金,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采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经*门批准。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经*门同意,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到国有、国有控股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处置国有资产和将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应当经*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收益核算。
第十五条财政、审计、物价部门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个人,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依据《^v^会计法》予以处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采购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依据《^v^*采购法》和《安徽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各区、县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最新防疫物资采购合同实用篇五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为甲方食堂采购副食品,为确保双方合作事宜,特拟定此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一星期前将各类伙食品名、价格清单交给甲方。
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蔬菜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
3、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食品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乙方。
4、各类食品的单价以 天为一周期为准,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更改。如需更改,不许经双方认可。
5、乙方必须在每天的 点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食堂所在地)。
第二条:质量
1、乙方采购的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
2、乙方采购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豆制品及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
3、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采购。
第三条: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甲方申购数量以市斤计量,差距不可多送或少送5%为限度,否则甲方则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
2、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3、货款为 天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清单配送,甲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书。
2、如果甲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先试运行一个月,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壹年。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理人签名: 代表人/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最新防疫物资采购合同实用篇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程、段分包给乙方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总则
1.1乙方对本合同段工程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在本合同签约前均已详细研究及完全明了,并已按需要到现场实地勘察,日后不得以不熟悉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等其它种种借口而降低质量标准、拖延工期或要求增加价款。若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乙方须接受业主方或监理方发出的各种指令。
1.3在施工中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理由的索赔。
1.4业主和监理方召开的会议、进行的检查,甲方通知乙方参加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参与,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1.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独立的甲方认可的施工作业组织机构,乙方必须配备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且经甲方认可的技术人员和生产设备。
1.6乙方必须配备甲方满意的、能够胜任本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乙方分包的工程范围:
2.4乙方分包的工程内容:
第3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3.1.1按双方商定的单价为,合同价款金额暂定(大写)(按实际长度计算)。甲方暂扣承包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给乙方。
3.1.2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由甲方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方法,以甲方和监理人认可的长度、断面计量。
3.1.3分包工程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驻地建设、搬迁、劳务、机械、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3.1.4本分包工程由乙方先垫资施工,待甲方资金到位后再拨款。拨款时乙方须提供甲方会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
第4条工期
4.1工程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并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5条质量
5.1分包工程质量应满足甲方设计图纸和交底要求。
5.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质量问题,除责成其返工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承担返工的损失外,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经甲方警告后工程质量仍不能在甲方指定的时间扭转时,甲方有权令其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全部承担。
第6条安全施工
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甲方涉及安全的规章,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业主、监理、甲方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甲方对乙方分包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放的安全隐患提出警告,乙方应在指定时间内消除隐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条不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
6.3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依据安全施工要求由乙方负责配备和建设并承担费用。
6.4乙方如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意外伤害等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发生的经济补偿等所有费用。
第7条材料供应
7.1甲方供应水泥混凝土。
第8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8.1负责向乙方提供下述相关资料: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
8.2及时向乙方发送或转发业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
8.3协调地方关系。
8.4甲方组织资料整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9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9.1服从甲方的管理,执行甲方下达的各项指令,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以及其他相关活动。
9.2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等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各项指令。
第10条保险
由乙方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其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1条违约、争议
11.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必须无偿进行返工、修理,承担返工、修理的经济支出和损失。
11.2合同签订生效后,不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变更、解除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其责任方承担一切损失和后果。
11.6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
11.7如乙方对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8乙方及时足额方放农民工工资。当因此发生纠纷时,由乙方对其后果负责。
第12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13条附则
本分包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最新防疫物资采购合同实用篇七
乙方(承运人):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