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材料购销合同简单大全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年材料购销合同简单大全篇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供货时间及数量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方在供方仓库内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总重量千分之三计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装物由需方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实际生产尺寸,规格验收,异议期限供货后10天内。
八、合同内单价包括运输费。
九、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产,已经需方认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材料购销合同简单大全篇二
买受人:__
1、车辆
车辆品牌:__;
型号:__;
颜色:__;
价格:__。
2、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__;
交车时间:20__年__月__日。
3、付款
付款方式:__;
付款时间:20__年__月__日。
4、质量保证
4.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
4.2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车辆。
4.3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4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6)__。
5、交接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字):__
20__年__月__日
出卖人(签字):__
20__年__月__日
2023年材料购销合同简单大全篇三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挤塑泡沫保温板采购事宜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cbd大厦幕墙用挤塑板
二、 工程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区北京路
四、 产品价格:1200元/m3(不含税价)
五、 数量: m3
六、 总价款(人民币):
七、 技术、质量标准与质量保证
产品b1级难燃性各项指标均符合难燃材料的规定要燃烧性能达到gb8624 b1级,其他物理特性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gb/t10801.2—20xx)
八、 供货时间及运输: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 天送货至现场,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达现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全款。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到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附则
1、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后即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材料购销合同简单大全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级) 县(县级市、区)的唯一代理商,经销区域包括 。
二、经销商目标: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区域内销售约定产品的销售达到 万元。若乙方销售额连续 个月未能达到预定销售量的,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可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另行选定区域经销商。
三、甲方义务:
1、 积极维护乙方的区域经销权益,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上述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设立新的经销商。但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不经销的甲方产品品类(未在本合同约定中的产品)或虽然乙方在合同内签订经销,但连续三个月没有进货的产品品类另设经销商销售该产品的权利。
2、向乙方提供经销所需的产品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验报告。
3、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约定区域的市场开阔和销售工作,提供需要的市场指导。
4、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清单”及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安排生产,并在乙方货款到账后约定日期内发货。
5、甲方提请乙方注意,
(1)除非甲方书面授权(加盖甲方公章或总经理签字),甲方任何人员无权向乙方进行个人之间的借款和其他经济往来,如有发生,甲方将不对其负责。
(2)除非甲方书面授权(加盖甲方公章或总经理签字),甲方任何人员无权向乙方许可促销费用的权利、无权向乙方许诺销售返利及其他任何单方承诺,如有发生,甲方将不对其负责。
四、甲方权利
1、有要求乙方遵守市场规范的权利,以及禁止窜货、倒货、经销仿冒产品等。
2、乙方直接或间接跨区销售的,甲方有权凭其收集的证据停止兑付一切形式奖励,乙方应立即停止跨区销售行为并向甲方支付乙方累计订货金额3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3、有审核乙方制作的涉及到甲方产品的广告宣传材料的权利。
5、有在乙方达不到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和市场目标的情况下,另行设立约定区域内新经销商的权利。
五、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协助甲方做好有关消费者投诉、信息反馈等工作,办理甲方产品在乙方区域销售所需的许可手续,协助甲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的区域销售。
3、负责实施双方共同商定的客户开拓计划,并对客户实施管理和提供配套服务。
4、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递包括库存、销量及客户动态有关的信息。
六、乙方权利
1、享有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产品销售发展和管理该区域客户的权利。
2、享有按订货清单,要求甲方按时供货的权利。
3、享有甲方免费提供市场指导的权利。
4、享有从甲方获得经甲方加盖公章或总经理签字的销售费用支持的权利。
七、换货与退货
1、甲方只接受残次品或质量问题产品的退换货,若因乙方仓储不善,未按标准堆放或先进先出管理原则造成产品破损或过期,甲方将不予退换。
2、乙方在销售中若发现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甲方派人检查,经甲方确认给予处理意见。
八、付款方式
甲方接受的结算方式为:同城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承兑(三个月期)。
九、合同有效期及协议终止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
2、由于下述原因,本协议终止:
(1)乙方发生窜货行为,情节严重的;
(2)一方被所属法律管辖机构判定为无赔偿能力或破产;
(3)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十、本合同履行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材料购销合同简单大全篇五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附件:(略)
2023年材料购销合同简单大全篇六
法人代表:
身份证: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
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于 年 月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数量如下:
茶类
品种(花色):
级别:
单位:
数量:
单价元/担:
总金额(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提货方式:
结算方式:
备注: 年 日。 日至 月
条 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未经双方同意,单方终止或废除合同的,承受未执行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违 约金。
3.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调出(入)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接货的,承受未执行部分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茶叶购销合同实施办法》规定处理。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生效。传真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
5.如有附加条款,可在备注栏中说明,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中条款如有相关特别约定,以特别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