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协议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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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协议通用篇一
承租方:——————-公司
一、租赁车辆状况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运输车辆租赁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协议通用篇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租给乙方客车一台。车号为: 供乙方职工通勤之用。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租金为每车 元/次。租金按实际次数每 结算一次。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保证车辆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证件齐全有效,乙方交接清楚,同时登记有关证件。
2、负责对出租车辆投保车辆以外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司机必须持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驾龄三年以上,司机不能随意调换,严禁司机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行驶。
4、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负全责。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租赁期间不得从事合同以外的营运业务,因特殊情况确需从事合作以外的业务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租给第三人。
4、租赁期满,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一)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租的。
(二)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在甲方给予的一个月宽限期内仍不支付的。
(三)未按照合同和租赁车辆用途使用车辆,致使车辆造成损失的。
六、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规则与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赁车辆部分或全部损毁,致使不可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租赁车辆存在重大隐患,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及时补救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在规定租赁期届满前10日内,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协议通用篇三
承租人:____________建筑公司____________队
一、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_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出租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租人:(章) 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协议通用篇四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租给乙方,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五、此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签字后生效。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协议通用篇五
承租方(乙方):
一、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 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 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 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 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 费用支付
1、 月租车费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 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 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五、 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 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 7:00——pm 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100元。
3、 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 车辆保险约定
1、 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 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 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 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协议通用篇六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协议通用篇七
承租方: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签约日期: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签约日期:______
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协议通用篇八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 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 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 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 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 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 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术语解释
1. 出租方:获北京市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 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 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