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总结工作的通知 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实用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做好总结工作的通知 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篇一
关于印发领导的批示是需要下达通知的。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是关于印发领导的批示通知范文。
津档〔20xx〕8号
各区县档案局(馆),开发区档案馆:
日前,市委、常务副市长杨栋梁,市政府秘书长李泉山分别在《天津市档案局馆20xx年工作总结》、《20xx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要点》作出重要批示,对一年来全市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20xx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批示印发你们,请组织档案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好批示要求,在新的一年里为天津加快发展做出贡献。
20xx年二月三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一、市委胡斌7月28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事关发展大局、和谐稳定,责任重于泰山。能不能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大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7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也包括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日常抽检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大查处力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与此同时,要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保障机制,构筑监管坚强防线。确保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
三、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2日在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充市20xx年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0号)和《关于开展“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1号)上批示:食品药品安全系民生大事。这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很好,务必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请宣传部门给予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重视,达到共治目的。
请各级各部门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7月28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一、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是一项重要的政务,是执行政府决策,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和建立“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学习政府、诚信政府”的要求出发,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二、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把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单位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并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处(科)室和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格把关,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单位的各项承办工作。
三、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全面、准确理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精神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厅。报告办理情况要实事求是,兼顾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不能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在要求时限内办结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将原因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厅。
四、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工作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使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中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承办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市府办公厅将加强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定期通报各区、县级市和市府直属各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工作效率低、质量差和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1.通知的格式和范文
2.四平印发四平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
3.会议通知格式
5.20xx年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做好总结工作的通知 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篇二
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一、落实煤矿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一)明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对建设项目安全全面负责,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上级集团公司对建设项目安全承担领导责任。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二)建立建设项目统一管理机制。煤矿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畅通、优势互补、统一指挥、反应灵敏、控制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单位必须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建立安全、技术、工程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期间领导带班下井等安全管理制度,按专业配足安全、技术人员,组织项目施工准备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建设单位要指派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跟班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建设单位每半年要向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送1次工程进展情况。
(三)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核准文件等要求,做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招投标工作,不得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招标人、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不得压低涉及安全的工程造价,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地质勘查单位必须取得与地质勘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并对提供的勘查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原始资料,地质勘查报告必须经过评审,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确保资源储量、构造、瓦斯、水文、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等开采条件满足煤矿设计、施工和监理的需要,并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单位要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资料,重点查清采空区分布区域、面积及积水、积气等情况。
(五)做好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工作。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对矿井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3米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煤层突出危险性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结论应当适用全矿井开采范围。
(七)编制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并经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保障安全施工的措施,确定的矿井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施工顺序,应科学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八)严格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开工标准,按规定取得开工手续,不具备开工条件、未取得开工手续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井筒开挖(含冻结)和剥离土(岩)开挖等主体工程施工。
(九)做好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工作。煤矿建设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条件后方可申请联合试运转。大中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按规定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小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按规定报市(地)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
建设单位必须统筹安排联合试运转与竣工验收工作,联合试运转的时间一般为1至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按规定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但联合试运转总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未提交联合试运转报告,或者联合试运转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的,不得申请竣工验收?超过批准的联合试运转期限的,必须立即停止联合试运转,严禁以联合试运转名义组织生产。
二、落实煤矿建设项目设计规范要求,强化设计管理
(十一)规范建设项目设计工作。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不得承担与其资质等级不符的设计编制任务,也不得承担未按规定查明资源储量、瓦斯、水文、地质等安全开采条件的煤矿建设项目的设计编制任务。承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建设项目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煤矿设计业绩。
(十二)强化建设项目现场服务。对已开工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必须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加强与施工和建设单位沟通交流,及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三、落实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十三)落实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上级管理单位承担领导责任。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技术负责人,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十四)强化施工项目部管理。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部领导和管理人员现场带(跟)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备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装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矿建、机电、通风、地测等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证上岗。
(十五)严格按资质等级范围承建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建相应规模的煤矿建设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挂靠资质施工。
承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斜井垂深大于200米或斜井长度大于1000米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一级及以上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有相应的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业绩。
(十六)保证建设项目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施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四、落实煤矿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强化工程监理
(十七)明确监理单位安全责任。项目监理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相应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业务。监理单位对煤矿施工质量和安全等承担监理责任,应当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配备与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及监理设备。要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制定和落实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严格监理程序。
(十八)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规范等规定,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监督落实,开展工程质量现场巡视检查和工程情况监理。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报告建设单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监督施工单位予以排除,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并做好监理报告。
五、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十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超层越界、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非法、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符合条件擅自开工的,必须责令其停止施工;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对抢工期、赶进度的,要责令其整改;对施工过程中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或停止施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冒险组织施工的,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依法查处;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故意拖延工期、未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改造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
(二十)切实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勘查地质报告质量。要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加强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加强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并监督实施。勘查工作完成后,要对大中型储量规模的勘查项目开展野外工程验收。
(二十一)严格煤矿地质勘查报告评审备案和矿区范围划定。评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开展煤矿地质勘查报告评审工作。地质勘查报告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的,不予通过评审、备案。勘查程度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
(二十二)严格各类资质管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地质勘查资质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制定完善煤矿建设相关资质管理办法,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要对开展煤矿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发现能力、业绩不符合相应资质要求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向颁证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由颁证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二十三)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煤矿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有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初审同意意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煤矿施工企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由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四)加强施工单位信息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资质、项目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资格证书及中标文件等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施工项目部负责人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必须核实同一项目施工单位数量及资质,施工项目部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以及从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施工人员培训等情况,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二十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逐级报告,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并依法处罚。
(二十六)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力度,发现非法、违法建设的,要依法查处;要依法组织开展煤矿建设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为切实搞好我矿的.生产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减少扯皮,不留死角,进行有效地生产组织、控制和协调,达到稳定秩序,疏通环节,提高效率,实现安全、文明、高产高效之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凡属矿井生产的开拓、开采、巷道准备、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程,供电、排水、压风、抽风、提升、运输和“一通三防”各系统的调整及其系统内的设备、设施等的安装、拆除、更换的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和提出计划,并提交作业规程或措施,由矿统筹安排,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作主,进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各系统正常进行的非正常性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抢救除外)。
第二条:矿井生产的各期计划,由技术科、生产科、企管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编制。呈报和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通过矿领导集体研究,矿长负责确定。月度计划指标,应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编制提出,并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后,由矿长确定。一经确定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由企管科负责编制表册,及时呈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生产月度作业计划,要在计划实施前2天下发。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按照矿下达计划,要尽快研究制订出落实完成计划指标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传达、布置工作。生产科负责落实矿井产量进尺、工程计划的生产组织和生产设备、材料、物资供应的安排和布置工作。供应科按计划负责材料、物资的采购供应。
第四条:矿利用生产平衡会、调度会和工前会形式,调度、平衡生产计划及指标的落实,主要由生产科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计划布置具体生产工作。并及时分析、研究、总结旬、月生产组织、计划指标及有关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和提出下步打算要求。
矿安全生产平衡会每逢1、11、21日召开。上午8:30分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参加;下午15:00时,全矿所有副区、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政工科负责点名,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迟到、早退者要每人罚款1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元,并给予通报。
每天生产调度会16:00时开始召开,生产科长主持,调度室主任做好记录。生产、技术、安全、供应、生产区队、辅助生产单位的负责人和当日值大班的领导,必须按时到会。单位行政负责人休息或其它原因不能到会者,要指定人员参加,无故不到会者罚款20元,迟到者罚款10元。因未到会而影响工作布置或其单位生产的,应由参加会议者负责。
第五条:各生产、辅助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接受矿计划性工作指导,按矿领导、生产科和有关会议布置积极组织落实,完成矿和生产科布置下达的生产工作任务及有关指标。在组织生产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或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矿领导及职能部门反映、汇报。否则,影响生产或完不成有关指标,按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成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或检查。
第六条:矿值大班干部应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当班有关重大问题。中、夜班要有一人下井,至重点区域头面及施工场所了解情况,检查落实有关问题,并实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日的早上6:30分到调度室参加工前会。
第七条:当班调度员,对矿井生产和当班安全、工程施工情况等及时了解掌握和调度,对发现和井下汇报要求调度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按程序反映汇报。对当班上级的来电、来函必须要做好专门记录,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当班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要做好记录,必须交给下班处理的问题事项,要采用文字记录形式并口头交待清楚。待接-班人员办理签字交接手续后,方可下班。否则,出现事故,追究接-班人员责任。
第八条:各生产、辅助单位,每班次都要有区队干部跟班指挥生产。当班带班干部必须参加矿召开的工前会,并将矿工前会安排的生产任务及对安全、质量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结合本单位当班次施工作业的任务要求、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在本单位工前会上向当班人员传达并交待清楚,确保完成生产的任务。
第九条:井下现场带班干部,要坚持按时上班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晚下井、早上井(参加度度会的区长、书记早班可提前2小时上井,现场交接-班时间为:夜班0:00,早班:8:00,中班:16:00)。现场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上班次安全、生产、质量等情况,特殊情况时(如:现场生产设备、安全及事故正在处理)上班次带班干部不准离开现场或交接上井(经本区区长或矿领导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当班带班干部,必须坚持井下现场向调度室班中、班末汇报制度。汇报要清楚明了、具体、实际,否则,迟报、漏报一次罚10元,并且在调度室的考勤无效。回报不实或因漏报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要严格追究处罚。
第十一条:井下现场人员、跟班干部、固定岗位人员,坚持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需经调度室值班人员许可方可上井。否则,早上井一人次罚款50元,并记一次“三违”。因早下班或离岗等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追查处罚。
第十二条:井口下料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运料重车当班要倒运出来(喷浆料车可压一天,但一头面最多不超10辆),每压一辆按10元处罚。
第十三条:非计划性工作和其它生产应急工作,由生产科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一般均实行派工单制度,接受派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派生产、工作任务。否则,处罚接受单位及其负责干部。派工单每月结算一次。有定额的按定额结算,无定额的按矿计时工结算。
第十四条:各类影响时间,由坐台调度员如实记录。调度室按旬、月统计纳入月度生产结算和合同考核(月度影响规定:溜子队每一道机巷30小时;机电、运输各为30小时。影响每超过规定1小时,按200元给予处罚)。当班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无人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应赔偿被影响单位。因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包括未及时采购、修旧备用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而影响生产,追究供应、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责任。
第十五条:收尺及煤岩别折算由技术科地质、测量负责实测实报。一项工程未结束时,每旬,每月各测报一次。每项工程结束(包括采掘工程、修复工程、毛硐、小井等)必须及时测量实报,并在图纸上民标绘清楚。测报不实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井巷修复,按以下规定执行:
1、掘进施工巷道未交付使用前,连续施工200米以上的,其工作面迎头向后200米范围内的断梁折柱,由掘进单位及时更换合格。否则,拖后一天,每一断折棚罚款50元。200米以外的断折棚由生产科安排其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及时更换,每更换一棚、补一个计时工,未及时更换的,按每棚50元罚责任单位。
2、采煤工区负责其工作面两道的所有维护,其范围内,必须达到无断梁折柱,断面符合要求。否则,每一断折棚,罚款50元。造成片邦、漏顶或其它事故追究其采煤工区责任。
3、除未交付使用的掘进巷道和采煤工作面两道外,其它失修井巷一般由修备工区负责维护和修复。年、季、月要有修复计划,坚持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具体由生产科安排实施。月度修复工程及维护、改棚工作量纳入生产结算,并要检验其修复、改棚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予以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或酌情处罚。修复巷道工程造成冒顶堵巷者,严格追究责任。修复完毕时,其修复施工单位要将余料及时运走,其它煤矸、杂物清理干净。否则,处以50元至200元处罚。
1、检查时间:“一通三防”检查逢8、18、28日;机电、运输检查逢9、19、29日;采、掘、修质量检查逢10、20日和月底一天的早7:40分准时在调度会议室集中召开检查预备会。
2、重点工程和采掘工作面的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首先提出验收申请,矿及时组织验收和交接。新工作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或系统功能达不到要求,不得移交生产。
3、旬检查要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的当天下午3:30分在调度室召开检查汇报会,标办要做好检评记录,并负责下发整改通知单。凡是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应参加汇报会,无故缺席一人次罚款20元。
第十八条:采掘工程出现不合格或综合防尘不达标的头面,按质量标准化奖罚规定及通防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第十九条:矿井所有的溜子安装、回收及日常各区队溜子配件的提供,均由溜子队负责安装与回收,要按生产科安排,落实工作。
第二十条:各生产、辅助单位所分管负责的巷道、机电硐室及其它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否则,检查发现一次(处)达不到卫生要求,扣文明生产2分,并按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给予罚款。所有设备、设施(包括设备及其零配件),必须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和防护。否则,损坏者追究其区域分管负责单位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严重者,按破坏生产论处。
第二十一条:生产现场出现一般及以下生产事故,由责任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否则,达不到有关要求,一处(次)罚款100-500元;造成后果的,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煤矿生产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上级及本矿的各项有关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否则,造成生产被动或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系统运行者,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处罚。
做好总结工作的通知 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篇三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依据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单位人员的管理,严格制止无故迟到、早退、矿工以及擅自脱岗等现象的发生。
一、请假的程序
职工请假(包括公差)要提前一天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履行逐级审批手续,最后交办公室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后应履行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可以托人或打电话请假,过后补办请假手续。职工凡请假在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的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科室单位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由分管局长同意,局长批准。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事宜说明
(一)职工休探亲假、结婚假、产假、丧事假期不计入请假时间但要履行请假手续。
(二)因特殊情况口头或电话请假的,回单位后2天内要补办请假手续。需延长假期的要办理续假手续,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销假。
(三)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做好总结工作的通知 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篇四
行政部作为公司主要的后勤工作地点,它的性质也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的繁杂性质。但是,行政部的人也相对的比较少,我作为一个新人,能够主动的去帮忙,遇到不懂的就去请教,积极的配合各位前辈,快速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
在工作中,我努力从每一件事情上进行总结,不断摸索,掌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为自己还是新人,在为人处事、工作经验等方面经验还不足,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我都能够做到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学习他们的长处,反思自己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我时刻会提醒自己,要诚恳待人,态度端正,积极想办法,无论大事小事,我都要尽最大能力去做到完美。在平时时刻要求自己,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从注意清洁卫生等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信念,来对待所有事情。
在中联,企业文化相当的特别,除去第一条的诚实,我最欣赏的就是:终身学习。而这一点正是我想要积极做到的。也因为这样,我不断的通过网络、书籍等学习人力资源相关的案例分析,利用下班时间学习语言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工作中,虽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贡献,但是能够配合同事完成各项指标,从中学习,以便以后自己能够更好的独立完成工作。
另外,我也特别注重从工作中吸取教训,不断的总结,认真的学习写作、人事相关的政策、档案管理等相关的知识。也虚心向前辈请教,取长补短,增强自己的服务意识。希望能够尽快的融入到××这个大家庭中去。
1、出勤方面:每天都能提前至少三十分钟到达办公室,做好上班前的相关工作准备,并能及时检查各个办公区域的清洁、设备的完好等,并更新好sps,方便蒋花查询。
2、纸张文档、电子文档的归档整理方面:在工作中,我注意对纸张资料的整理和保存,将有用的及时保存、归档,对于没用的及时销毁。因为很多文字性工作都是电脑作业,所以我也在个人电脑中建立了工作资料档案库。并于每周星期五把工作过的资料集中整理,分类保存,以便今后查找。
1、在本职工作中我还不够认真负责,岗位意识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存在自我放松的情况。由于办公室的工作繁杂,处理事情必须快、精、准。在业务能力方面,我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在整理会议纪要时,没有抓住重点,记录不全,不能突出主要内容,给领导的会后工作也带来了不便。
2、对工作程序掌握不充分,对公司业务熟悉不全面,对工作缺少前瞻性,致使自己在工作中偶尔会遇到手忙脚乱的情况,甚至会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错误。致使对自己有了些许的怀疑和不确定性,对未来也有了些许的灰暗情绪。
3、偶有缺少细心,办事不够谨慎,显得有些许毛躁。工作是相对简单但又繁、杂、多,这就要求我必须细心、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思路缜密。在这方面,我还不够细心,时有粗心大意、做事草率的情况,有时也会比较毛躁忘记一些事情等等。
1、今后在工作中还需多向领导、同事虚心请教学习,要多与大家进行协调、沟通,从大趋势、大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取长补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2、必须提高工作质量,要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在每一件事情做完以后,要进行思考、总结,真正使本职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尤其是要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善于自我反省。
3、爱岗敬业,勤劳奉献,不能为工作而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应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摈弃浮躁等待的心态,善谋实干,肯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
4、平时需多注意锻炼自己的听知能力。在日常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等场合,做到有集中的注意力、灵敏的反应力、深刻的理解力、牢固的记忆力、机智的综合力和精湛的品评力;在办事过程中,做到没有根据的话不说,没有把握的事不做,不轻易许愿,言必行,行必果。
5、要注意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便为景区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为本职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做好总结工作的通知 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篇五
xx-xx[2011]14号
关于印发《xx-x医院控烟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现将《xx-x医院控烟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控烟制度
附件2:
附件3: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xx-x人民医院控烟制度
各科室:
一、工作目标
完善医院控烟制度,建立科学控烟模式,为患者和员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意识并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医务人员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加强控烟管理和吸烟有害健康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患者、家属自觉控烟、限烟,达到卫计委《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创建标准》的基本要求,实现医院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清洁无烟的目标,创建“无烟医院”。
二、总体要求
手术室、实验室、医护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会议室、行政后勤办公室,以及有天花板的大厅、走廊、楼梯等公众场所全面禁烟。限烟主要在室外,指医院内的草坪等室外通风区域,室外区域实行限烟,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吸烟区吸烟。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总医院控烟履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感控、保卫、宣传、院办、行政后勤及考核办人员 控烟履约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开展控烟日常检查及监管工作,负责推进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日常公共场所吸烟人员的劝阻制止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工作。
工作计划开展控烟管理工作,在本科室工作范围(临床科室包括电梯间和楼梯间)进行监督和劝阻吸烟者。
(二)宣传工作(控烟履约办公室负责)
1、统一在医院所有建筑主要入口处设臵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在等候区、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张贴悬挂明显的禁烟标志。
2、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进行控烟宣传。利用宣传专栏、展板、折页、电子屏等媒介进行禁烟和吸烟有害健康宣传,告知医院员工、患者、家属及来访者禁止在医院吸烟,不发烟、不敬烟。
3、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众控烟宣传活动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每年组织青年志愿者利用“5.31”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同时在员工教育培训活动中至少安排一次吸烟危害性、戒烟方法及戒烟劝阻技巧等控烟知识讲座活动,定期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新员工上岗或进院实习人员安排一次控烟教育培训。
4、医务人员有责任在控制烟草危害工作中发挥作用,做好表率,承担控制吸烟的任务,在诊疗活动中,主动向病人及家属口头宣传吸烟的危害性,积极劝阻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
5、门诊各诊室、临床护士站台面适当摆放控烟宣传资料供取阅。
6、院内禁止摆放烟具物品及张贴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资料,医院内部商店、超市、食堂不得出售任何烟草制品。
(三)相关要求
1、医院控烟履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带头不吸烟,吸烟成员要带头戒烟,为广大员工做好表率。
2、医院室内一切场所禁止吸烟,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在任何场所吸烟。
3、明确医院巡逻保安、保洁员和电梯工为控烟监督员,佩戴明显袖标,发现有人吸烟及时制止,发现烟头及时处理,巡逻保安要有定期监督记录。
4、明确医院每日带班领导、总值班及二线值班人员为控烟巡查员,每日查房至同步开展控烟巡查工作,对控烟监督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留有巡查记录。
5、行政后勤负责在室外安全区域设臵吸烟区并设臵明显的引导标识,引导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6、医院设臵戒烟门诊,戒烟门诊设在便民门诊,要设臵明显标志,便民门诊医生为戒烟医生,做好戒烟记录,戒烟咨询电话xx-xxx-xxx。
7、医护人员要自觉学习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门诊医生及专家要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对门诊、住院病人要询问吸烟史,对其中的吸烟者要进行简短戒烟建议干预并留有记录。
8、控烟履约办公室对目前医院吸烟的工作人员进行摸底,要鼓励和帮助吸烟人员戒烟,力争每年有10%的抽烟员工成功戒烟。
(四)考评制度
1、医院全体员工(包括进修和其他临时工作人员)应带头禁烟,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得穿工作服在任何区域吸烟,控烟办公室每月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检查,每发现1次,扣当事人50元、科主任(病区含护士长)50元,从当月绩效奖中扣除;每月发现科内人员3人次以上违规吸烟,加扣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分1分。
2、各办公室及病区范围内严禁一切人员抽烟,控烟办公室成员及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负责检查考核,经检查发现烟蒂等抽烟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当班值班人员、科主任(病区含护士长)各50元,从当月绩效奖中扣除;发现3人以上抽烟或5个以上烟蒂,加扣科室综合目标考核1分。
3、加强对各病区楼梯间、电梯间控烟管理,控烟办公室每月负责将各病区楼梯间、电梯间控烟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结果在新大楼一层电子大屏公示一周。
4、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科室当年管辖范围内发生3次以上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则该科室不得参加本年度科室评优工作,个人比照执行。
5、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积极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人员给予表扬并利用展板或电子屏予以通报;医院控烟工作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认可或取得明显实效的,对相关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下文之日起至10月31日为宣传发动和完善宣传内容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督导劝阻阶段;2017年1月1日起全院实行控烟工作监管督查,全面创建无烟医院。
本文件内容由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医院原有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做好总结工作的通知 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篇六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