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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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总结(5篇)篇一
20xx县年免疫规划工作以“规范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巩固维持无脊灰区成果、实施消除麻疹、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完成免疫规划职能考核和工作指标”为重点,以“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各级免疫规划工作程序和管理,保证全县免疫规划工作继续稳定发展。
(一)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
根据《xx省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级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制定我县《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评审方案》,对全县各乡镇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评审活动。
(二)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管理,提高免疫接种服务质量
继续保持并提高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的接种率。20xx年全县每个接种点必须保证12次以上的冷链运转工作,确保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免疫接种服务。
(三)开展补充免疫活动
根据省疾控中心要求在我县在4月和12月开展含麻疹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四)继续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化建设和分析利用
根据各乡镇免疫服务半径,推进新建接种门诊和平台建设,规范本地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录入和备份,全县各乡镇接种门诊做到每日上传共享,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平台分析利用。
做好20xx年度生物制品的预算。保证县、乡在符合冷链运输要求的条件下,及时为各乡镇卫生院下发免疫规划相关疫苗。各乡镇卫生院要按规范要求及时做好疫苗接收和验货,及时通过《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数量,并按照规定要求向我中心计划免疫规划所反馈疫苗接收信息。
(六)加强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管理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所有接种单位要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要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证,实行流动儿童接种卡的单独管理,并及时按照《规范》中补种的原则及时接种。各乡镇要对流入和流出的儿童进行常规报告(月报表),摸清底子,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免疫接种数据报告。
(七)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漏种儿童的补种工作
按照《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发文(陕卫疾发〔20xx〕195号)),做好20xx年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我中心定期对各接种点培训,并敦促各接种点做好与辖区学校的接洽工作。查验结束我中心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春季入托新生和转学儿童做好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于10月15日前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情况。
(八)开展aefi监测和报告,妥善处理异常反应
严格按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方案》要求,对出现的aefi立即报告并开展调查和诊断处理。健全aefi病例监测与报告系统,完善县、乡级aefi监测系统。县级疾控中心对乡级和医疗机构报告的aefi开展个案调查,并及时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告,做出诊断后要及时对网报资料进行修订和完善。日审核aefi监测数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信息实行日审核,一般反应县级审核即为终审,其它疑似异常反应需逐级审核。各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报告。
加强afp病例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工作,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工作。提高我县afp病例监测系统工作质量,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who要求。县级疾控机构接到afp病例报告后,应在48小时内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病例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双份大便标本,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标本采集后要在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进行检测。afp病例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行随访,随访表要在麻痹发生后75天内进行网络直报。发现调查处理本辖区高危afp病例并及时上报调查报告。县级疾控机构每旬对辖区内afp主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主动搜索结果逐级上报。
最新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总结(5篇)篇二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山东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从20xx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江西省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日内送达区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健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最新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总结(5篇)篇三
1.为村所有0-6岁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的传染病。
2.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六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1)及时为村内所有居住0~6岁儿童做好预防接种。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最新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总结(5篇)篇四
根据《**省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级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制定我县《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评审方案》, 对全县各乡镇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评审活动。
(二) 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管理,提高免疫接种服务质量
继续保持并提高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的接种率。20xx年全县每个接种点必须保证12次以上的冷链运转工作,确保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免疫接种服务。
(三)开展补充免疫活动
根据省疾控中心要求在我县在4月和12月开展含麻疹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四)继续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化建设和分析利用
根据各乡镇免疫服务半径,推进新建接种门诊和平台建设,规范本地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录入和备份,全县各乡镇接种门诊做到每日上传共享,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平台分析利用。
做好20xx年度生物制品的预算。保证县、乡在符合冷链运输要求的条件下,及时为各乡镇卫生院下发免疫规划相关疫苗。各乡镇卫生院要按规范要求及时做好疫苗接收和验货,及时通过《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数量,并按照规定要求向我中心计划免疫规划所反馈疫苗接收信息。
(六) 加强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管理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所有接种单位要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要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证,实行流动儿童接种卡的单独管理,并及时按照《规范》中补种的原则及时接种。各乡镇要对流入和流出的儿童进行常规报告(月报表),摸清底子,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免疫接种数据报告。
(七) 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漏种儿童的补种工作
按照《**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发文(陕卫疾发〔20xx〕195号)),做好20xx年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我中心定期对各接种点培训,并敦促各接种点做好与辖区学校的接洽工作。查验结束我中心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春季入托新生和转学儿童做好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于10月15日前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情况。
(八)开展aefi监测和报告,妥善处理异常反应
最新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总结(5篇)篇五
1查验工作20xx年9月1日起,9月30日结束,需要查验第十小学校、机关幼儿园、妇联幼儿园、新华幼儿园。
2 9月1至9日:准备阶段。准备、印制、发放查验表册。召开学校、幼托机构查验工作培训会。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宣传。9月10日至20日,预防接种证查验阶段。各幼托机构、学校收集本校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对照印发的免疫程序和应种针次,逐一核对,并按要求填入相应的表册内。同时对无接种证的或未完成疫苗免疫针次的儿童,填写、发放通知单。
3 9月20至30日,统计报表阶段:统计查验结果,汇总、报告统计表。
我单位配合学校根据下发的查验通知要求,逐一核对每位新生的接种记录并登记造册,再统计本校每位新生各种疫苗接种情况,重点统计各种疫苗已种和本次应种数据,并实施补种。
(一)补种原则:按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规定的程序和疫苗,对漏种的疫苗进行补种。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实行免费接种,需自愿接种二类疫苗的,经家长同意后,可自费接种二类疫苗:如流脑4价疫苗,水痘、流感疫苗等。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加强使用麻腮或麻腮风联合疫苗,20xx年以前出生的儿童需自费接种。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7、特别强调,应加强流脑a+c和白破二联及含麻制剂的补种。
(二)补种对象:玉溪辖区范围内各幼托机构、小学内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针次或无接种证的儿童。
(三)补种时间:9月15日至9月30日。
(四)补种方式: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原则上以定时、定点接种为主。各幼儿园、学校要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提供必要的接种环境,确保查漏补种安全。
(五)补种实施:由我单位对所在辖区的学校及幼托机构实施。
1、原则:在初始建卡建证原接种单位补办卡证
2、接种记录:以原始档案(接种卡)记录为准,无原始记录的,可以家长回忆的做为接种记录,家长不能准确捆接种时间的,识为未种,可以补办空白接种证,再按预约时间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在预防接种证查结束后,完成各种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资料上报工作。做好资料的归档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