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测模拟考试心得体会总结优质
心得体会是指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测模拟考试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行测模拟考试是每位应聘者重要的一步,不仅可以在模拟中熟悉考试流程,更可以在模拟中找出自身不足。在本次考试中,我深刻地意识到了一些问题,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定会认真总结,做出积极的改变。
第二段:考试流程
首先,考试流程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于初试过后参加决策面试、公共科目司法考试等联考的考生,按部就班地完成考试流程可以保证条件的公平性、得分的稳定性。我在考试前查阅了相关考试规定,了解了考试流程和用时限制,并在考试中严格按照规定行事。这也给我带来了一点安全感,感觉自己掌控着一切,这极大地缓解了紧张情绪。
第三段:时间分配
时间分配是我的弱点。考试中,我常常因为时间不足而匆忙做题,无法深入思考。尤其是需要阅读材料后作答的题目,我常常因为读懂材料而浪费过长时间。这次考试,我尽可能适当压缩了读题和复习的时间,努力争取留出更多的时间给难题和复杂题,因此提高了解题和做题的效率,得分稳定。
第四段:注意细节
考试时,需要注重注意许多细节,尤其是题目的表达方式。尽可能用自己的话重新表述一遍题目会有效地避免理解偏差。在本次考试中,我发现有一些题目并不是放在一个序列里的,但我的思维习惯使我认为第二题是第一题的延伸。这种粗心在正式考试中会严重损害考生的得分,因此在模拟考试中,认真阅读题目、梳理思路,尤其是保持一个开放的心态,可以避免这种错误的发生,提高得分的有效性。
第五段:总结
行测模拟考试是一场认真考察应聘者行测能力的考试。通过这次考试,我发现自己存在的不足和提升的空间,同时发现了自己的优点。只有认真总结,及时调整方向和方法,才能为自己的后续复试、面试等环节做好充分准备。因此,在模拟考试之后,我会认真总结心得体会,继续保持热情和毅力,积极面对之后的考试环节。
行测模拟考试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1.【解析】b。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主观上通过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动机是指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
d项,促使甲实施盗窃行为的内心起因是贪图钱财,所以甲的犯罪动机是贪图钱财,非法占有只是他的犯罪方式,说法错误。
因此b项当选。
2.【解析】b。定义关键词为“是否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忠诚、荣誉等”“不计较手段和后果”。
d项,“礼贤下士”是指对有才有德的人以礼相待,不涉及“不计较手段和后果”,不符合定义关键词,排除。
因此b项当选。
3.【解析】b。定义关键词为“具有血缘关系”“生活在不同环境中而在形态以及生活习性上有着完全不同的适应性的现象”。
d项:没有出现具有血缘关系的其他种类生物,不符合定义关键词,排除。
a、c、d三项排除,b项符合定义,当选。
4.【解析】b。b项强调管理方式并不是最重要和有效的,言外之意是人的自主性很重要,符合y理论,当选。a、c、d三项均包含管理的压力和利益的诱因,均排除。
5.【解析】a。构型歧义是指由于句子语法结构的不正确而产生的歧义性谬误。
d项:女子想去观灯,丈夫说家中已经点灯了,体现了语言的多义性和模糊性,和句子语法结构没有关系,不符合定义,排除。
因此a项当选。
行测模拟考试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近年来,行测模拟考试成为了备战公务员考试的必修课程。通过模拟考试,考生们可以了解自己的考试水平,查漏补缺,提高自己的考试技巧。我曾经参加过一场行测模拟考试,深有感触。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模拟考试是检验自己学习成果的有效途径。考生们在备战公务员考试的过程中,通常会进行大量的题库训练。然而,在解题过程中,考生们有时会出现一种错觉,认为自己已经掌握了所有的考点。通过模拟考试,我才意识到这种错觉是多么的危险。模拟考试所使用的试卷通常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能够涵盖各个考点,考察考生的全面能力。通过参加模拟考试,我清楚地看到了我在某些考点上的薄弱之处,从而可以针对性地进行学习。
其次,模拟考试可以让考生们熟悉考试环境。行测考试通常在一个限定的时间内进行,考生们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卷。这对于以前从未经历过这样的考试场景的考生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通过模拟考试,我逐渐适应了考试的时间紧张感,提高了自己的时间管理能力。在模拟考试中,我学会了合理安排时间,把握好每一题的答题时间,避免了花费过多的时间在某一道题上。
再次,模拟考试可以帮助考生们提高答题技巧。行测考试的试题形式多种多样,有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不同的题型需要不同的答题技巧。通过模拟考试,我了解到了一些常用的解题技巧,比如排除法、逻辑思维、推理能力等。这些技巧在实际考试中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同时,模拟考试还帮助我熟悉了解题思路,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模拟考试可以检验考生们的应试能力。公务员考试的行测部分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综合考察,无论是理解能力、分析能力还是解决问题能力,都需要在短时间内展现出来。通过模拟考试,我能够客观地评估自己的应试能力,查找不足,弥补缺憾。
综上所述,行测模拟考试是备战公务员考试的有效方式。通过模拟考试,考生们可以全面了解自己在各个考点上的薄弱之处,提高答题技巧,熟悉考试环境以及检验自己的应试能力。我相信只要我们在模拟考试中坚持不懈地努力,总结经验、找准方法,一定能在真正的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实现我们的公务员梦想。
行测模拟考试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a.网络︰故障︰重启 b.衣服︰破损︰缝补
c.情绪︰失控︰调节 d.身体︰疾病︰治疗
2.沂源︰苹果︰水果
a.加多宝︰凉茶︰饮料 b.杭州︰龙井︰茶叶
c.中华︰铅笔︰文 d.正阳︰花生︰坚果
3.节食︰减肥︰反弹
a.跑步︰竞走︰跳高 b.结婚︰离婚︰复婚
c.谈判︰签约︰解约 d.暴雨︰洪灾︰救灾
4.( ) 对于 汽油 相当于 海水 对于 ( )
a.燃烧 种植 b.汽车 食用
c.柴油 小麦 d.石油 食盐
5.( ) 之于 家具 相当于 花岗岩 之于 ( )
a.书桌 石膏 b.家电 岩石
c.木材 雕塑 d.房间 石矿
参考答案及解析
行测模拟考试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最近,我进行了几次行测模拟考试。通过这些模拟考试,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在行测方面的短板,并逐渐找到了提高自己的方法。在此,我想分享我的经验,总结一些行测模拟考试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优化策略
在行测模拟考试中,时间是宝贵的资源。因此,我会在模拟考试前精心准备一个策略,来优化我的时间分配。比如,在进行选择题和填空题时,我会先看题目中的关键词和信息,从而把握题目的基本意思和难易程度,并为自己的解题过程定下一个时间节点。如果遇到比较难的题目,我会给自己一些更充足的时间,而且不会在一个题目上浪费太多时间。总之,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策略,可以提高我的考试效率。
第三段:强化逻辑
逻辑推理题在行测中非常重要,对题目的解答和我的成绩都有巨大的影响。因此,我在模拟考试中会特别关注逻辑推理题,并且采用不同的解题方法强化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比如,在图形推理题中,我会通过画图来帮助我分析题目,而在问题解决题中,我会采取比较系统的分析方法,先列出问题和相应的原因、解决方法等。有了更加扎实的逻辑推理能力,我相信我可以更好地应对考试。
第四段: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是行测考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在考试中,我会积极挖掘各种思考方式,通过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来解答题目。有时候,我会试着从题目中找到一些规律或者关系,来寻找题目的解答思路。有时候,我会对照两个或者多个选项,对比它们的差异来确定答案。总之,通过各种方式和思考方式来解答题目,可以让我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创新思维能力。
第五段:总结
通过几次行测模拟考试,我逐渐找到了提高自己的方法,包括优化时间分配策略、强化逻辑推理能力和发挥创新思维能力等。这些策略不仅可以在行测考试中发挥作用,同时也可以应用到其他的考试中,让我更好地应对各种考试。最后,我相信只要我继续努力,踏实地去做好准备,就一定可以在行测考试中获得更好的成绩。
行测模拟考试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时间的转轮又一次指向模拟考试,每位教师对自己的学生都满怀期待,这也是对近一阶段自己教学成果的一次检验,心中或多或少的有些忐忑。
随着评卷工作的结束,那颗悬着的心也随之落下,看着成绩单上那明晃晃的数字,我的内心里多了些许惆怅,但更多的是深深的思考。
经过一年的学习生活,我对学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谁在哪个分数段上我都能猜得八九不离十。正是这种自以为是的“了如指掌”,才疏忽了很多细节的变化。
一年级做卷子时是由老师读题,领着大家一起做的。而升入二年级后,老师不再读题,一切都要靠学生自己去分析、领会。没有了老师的指引,学生就像破浪行驶的小船,要通过努力才能找到方向。在初步独立做卷的阶段,原来一些靠老师指引得高分的孩子可能就要滑落下来。还有那些注意力容易分散的同学,丢一两道题也是有可能的。如果在平时的练习中,我能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独立答题的能力,有重点地训练学生的理解能力,我想会有一些孩子的成绩更理想。
看着卷面上简单的组词也被一个个大红叉所覆盖,心里一次又一次地问:“这都练过多少遍了,怎么还错呢?”可是细细想来,这样简单的练习我都是让学生自己写,同桌检查,真正过关测试的又有几回呢?是我对学生太过于信任,认为他们有能力学会这些简单的知识,认为只要我认真讲了,他们就应该会……太多的应该,到头来都变成了不应该。二年级的学生还小,自制力很差,学习的主动性低,有的孩子能偷懒就偷懒,有些孩子的注意力不集中,在老师讲到重点知识时也许溜号了,就不知道自己的想法正确与否,于是按照自己的判断强化知识,可能一错再错。学习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离不开教师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的检查和反馈更能促进学生的学习。
平日里的听写每个孩子都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但为什么形近字组词、选字填空还错得一塌糊涂呢?每天的说话练习、写话练习都在继续,效果也较好,为什么写一句话这么费劲呢?究其原因,还是我在教学时教的太死板,指导不到位。听写时总是书中课后的“写一写”,内容单一,缺少变化。题型不够多样,除了读生字,就是读词语,课堂上还是要进行形近字组词、选字填空、一字组多词等多样的练习。在语言训练方面,不能放任自流,要进行细致的指导,将好的范例展示出来,让所有的学生都能明白好在哪里,以后自己如何写得更好。
试卷上除了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更体现了对学习的态度。有的同学卷面干干净净,字迹工工整整,有的同学的卷子却“不堪入目”,好的字给人以舒服的感觉,字如其人,字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面貌……新课标中也指出了书写的重要性,我将在以后的教学中,细致指导学生的书写,认真上好学校规定的每周两节的书法课,提高学生的书写质量。
一次考试,一次反思,这种阶段性的反思会让我们的工作更有方向性、针对性,相信我们会在反思中找到更好的方法。
行测模拟考试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第一段:引言(100字)
近几年,行测模拟考试越来越成为公务员考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参加模拟考试,考生们可以了解考试内容和形式,掌握解题技巧,提高应试能力。在最近的一次行测模拟考试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对模拟考试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第二段:了解考试要求(200字)
在准备行测模拟考试之前,我通过查阅资料和与前辈交流,全面了解了考试的要求。不仅要牢记考试科目和题型,还要了解每个题型的特点和解题技巧。我还翻阅了历年的真题和模拟试题,透彻理解了考试难度和出题规律。了解考试要求对高效备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后续的模拟考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加模拟考试时,我发现与平时的练习相比,考试的紧张感和压力明显增加。尤其是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带来了一定困扰。同时,模拟考试中出现的一些题目也让我对自己的知识储备和解题能力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通过模拟考试,我明确了自己的不足之处,比如对某些题型的理解不够深入,解题方法选择不准确等。这让我意识到要加强对知识的掌握和刷题练习的必要性。
第四段:总结经验教训(300字)
通过对模拟考试的反思和总结,我发现要提高成绩,除了学习知识和技巧外,更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提高应试能力。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天坚持规律的学习时间,不仅有助于吸收知识,还有助于提高应对长时间考试的耐力。其次,要注重模拟考试的练习,通过多做模拟题和真题,熟悉考试形式,培养解题思路和节奏感。最后,要注重对错题的总结,查找错误的原因并加以纠正,不断修正和提升自己的考试技巧。
第五段:展望未来(300字)
在未来的备考过程中,我将继续加强对行测知识的学习,并注重巩固和拓宽基础知识。同时,我也会加强模拟考试的练习和技巧训练,提高应对考试压力和时间限制的能力。我相信,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和不断的实践,我一定能够在行测模拟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最终圆满通过公务员考试,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
总结:通过行测模拟考试,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了解考试要求的重要性,发现自己在知识和技巧上的不足,并总结出一些提高成绩的经验教训。在未来的备考过程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加强模拟考试的练习,相信自己能够在公务员考试中获得好成绩,实现自己的梦想。
行测模拟考试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通过最新天津公务员大纲解读可以了解到,公务员考试行测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的科目,天津中公教育整理了天津公务员考试题库供考生备考学习。
(一)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三)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行政复议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点击查看天津公考招录最新资讯
上岸必看天津公务员考试真题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十)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点击查看天津公考招录最新资讯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十一)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公务员的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十四)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十五)夫妻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还有更多内容吗?我想看看天津公务员考试课程是如何设置教学的! 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培训与辅导专家提醒您,备考有计划,才能在公考大战中拔得头筹!天津公务员考试题库邀请您一同刷题!
行测答题技巧: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部分十分注重对法律知识的考查,虽然近两年法律试题的题量有所变化,但仍然是考查重点之一。近年来,命题者更加注重对新颁布法律知识点的测查。基于这种命题趋势,考生在进行备考时,要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在掌握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考点的基础上还要关注新颁布的法律。
(一)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三)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行政复议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北京人事考试网
中公教育·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十)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北京人事考试网
中公教育·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十一)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公务员的回避
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十四)继承
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公教育·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十五)夫妻财产
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
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