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申请备案申请书精选四篇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备案。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公司申请备案申请书精选四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公司申请备案申请书篇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范本)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住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设立
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万元□发起设立职务公司类型□募集设立□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
年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照号码
个备注
名称或姓名
股东(发起人)
5
股东(发起人)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
□备案
名称
增设分公司
注册号登记日期
登记机关成员
清算组
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6
最新公司申请备案申请书 篇2
事项名称:
公司备案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
办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受理—核准—发放通知书(注册官一人办结)
申报材料:
1、《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申请章程备案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提交《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和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文件。
5、申请清算组备案的,提交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6、申请设立分公司备案的,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办理机构:
工商管理??
最新公司申请备案申请书 篇3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备案。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申请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制
说明:
1、公司同时有多项备案事项的,只需填写一份,相同文件只需提交一份,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可就多项备案事项一并作出决议。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文件是指:股东会关于董事、监事免职和任职的决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关于解聘和聘任经理的决议或者决定,属国有独资公司的提交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的委派文件;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非货*出资到位的*是指:非货*出资权属变更后的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公章)。
5、凡表中有[□"处,打[√"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申请备案委托书(由企业填写)
被委托经办人(或机构)姓名(名称):胡某生
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深圳*方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委托事项:申请公司备案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备案通知书;□
3、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内容;□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错误。□
委托期限至20xx年4月15日。
委托人:
20xx年2月15日
经办人签名:胡某生*件号码:210345xxxxxxxxxxxx联系电话:8129xxxx
说明:办理备案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公司备案申请表(由企业填写)
公司备案情况意见(公司登记机关填写)
最新公司申请备案申请书 篇4
周某为个体户,从事家装业务。某日承揽许某家防盗网安装业务,指派其店内雇员张某前去安装,并雇佣街头拉活的个体运输司机李某将防盗网拉至工程所在地,由李某协助安装。具体由张某负责安装,李某协助固定绳索,许某在楼下指挥。安装过程中,张某不慎掉下摔死。后该地事故调查小组认定:张某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职责,周某负主要职责,李某负重要职责。周某与死者张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周某赔偿张某家属22万元人民币。后周某向李某追尝,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40%赔偿职责。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李国平,男,1969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三轮车司机,住岳阳市芋头田社区居委会,电话:
委托代理人:朱木军,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周正兵,男,1968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岳阳市梅溪桥洞口,电话: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年8月1日作出的(20__)岳中民一终字第227号民事判决,现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再审,纠正原判错误;
2、撤销(20__)楼民初字第460号民事判决和(20__)岳中民一终字第227号民事判决;
3、驳回原审原告的无理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湖南省岳阳市两级法院的审判违背基本法律原则和精神,违法认定相关事实和证据,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而且在审判中粗俗地对待申请人,该案的审判人员法律职业道德缺失,法律业务水平低下,不仅仅使申请人为本不就应受理的诉讼所累,还错误地判决申请人承担职责,这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申请人利益的严重侵害。
一、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其起诉是滥用诉权,立案时应不予受理,受理后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受到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职责。被申请人是死者雇主,是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不是受害人,其起诉不贴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当然之意就是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且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本案中的被申请人,是侵权行为的加害方,其作为原告起诉,与法律的精神原则不符,是滥用诉权的行为,人民法院对其行为应予以制止,立案时应不予受理,受理后应裁定驳回起诉。
2、被申请人作为雇主行使追偿权的前提不存在。《解释》第九条:……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职责;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可见雇主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是承担了连带职责。需要强调的是:连带职责是一种判决职责,透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承担。被申请人私自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不构成连带职责的承担,其行使追偿权的前提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