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字优质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字篇一
文中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和他的小伙伴们的故事。
柴斯特原本生活在康涅狄洛州的小乡村里,因为贪吃误打误撞来到了大城市纽约。这里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我自己,也是远离家乡跟随父母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杭州生活。
来到纽约以后,柴斯特认识了三个朋友,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蟋蟀、老鼠、猫、小男孩,真是一个神奇的组合呀!
柴斯特天生有个爱好,那就是唱歌。而且歌声优美动听,于是玛利欧把柴斯特推荐给了他们的顾客,著名音乐家—史麦德利先生。这位先生听完之后连连称赞,不仅如此还把它刊登到了报纸上。于是柴斯特的广告满大街都是,一瞬间成为了纽约街头人人皆知的大明星。
虽然在纽约过得很风光,成为了人人追捧的大明星,但是柴斯特的内心还是最想念在康涅狄洛州那个小乡村里无忧无虑的日子。
读到这里我又想到了我的老家—那是一个温暖而又充满回忆的镇子。
文章最后柴斯特最终放弃了大城市繁华选择了宁静的乡村。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语,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字篇二
我上个星期刚看完《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小蟋蟀,他叫柴斯特,我很欣赏它的品德。
有一次,柴斯特把报刊亭弄着火了,它的朋友让它赶紧跑,免得被那家人打,可是它却要自己承担后果。
当我读到这里时,不禁想起我自己。就拿今天来说吧!今天下午,我把妈妈喜欢的衣服弄脏了,怎么洗也洗不掉。妈妈问这是谁弄的?我不仅没有承认是我弄的,反而说是妹妹弄的。我觉得我应该向柴斯特学习,勇于承担后果。
我到现在,一直有个问题搞不懂——柴斯特已经出名了,但为什么它不喜欢这样,难道出名不好吗?到最后我才知道,柴斯特小蟋蟀之所以不喜欢这样,是因为它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不快乐,它想做自己喜欢的事!
没错,我们要做自己想做的事,就算是成了明星,你不快乐有什么用?人的每一天都要开开心心的,要不然活在世上有什么用?
这就是我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