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项目建议书审批流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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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审批流程篇一
1、 项目建议书--首次沟通:双方通过电话或其他在线联系方式沟通、交流,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2、项目建议书--合作意向:明确项目报告内容、价格及进度排期;
9、项目建议书--后续服务:继续与客户保持联系,及时解决客户的技术问题和相关咨询。
您需要尽可能准备如下类材料(先提供已有的'部分资料),提交给我们: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单位概况(包括主要投资方):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情况。建设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项目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和在市区的位置(四临至)。
4、项目背景和建设必要性方面的有关资料。
5、项目产品方案,产品执行标准。
6、工艺技术来源、技术水平、工艺流程简图及简述。
7、主要生产设备和附属设备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重要设备的产地、生产厂家,设备额定功率。
8、建构筑物一览表,包括建构筑物名称、结构、面积、建设标准等,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9、各类原材辅料的名称、消耗量、单价、来源。
10、项目劳动定员数。
11、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计划。
12、产品销售价格。
1.项目建议书
2.环保项目建议书
3.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4.标准项目建议书
5.项目建议书格式
6.种植项目建议书
7.改造项目建议书
8.公园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审批流程篇二
现行流程:
一、需求部门根据各自需要提交采购申请单由仓库确认库存。
二、领导审批。
三、需求部门将采购申请单交回仓库,仓库再将每张申请单登记备案。
四、采购员到仓库领取采购申请单(每个工作日领取一次)
五、采购文员将所有申请单录入excel表,根据历史购买情况按供应商进行分类打印并传真给供应商(或用电子邮件传送);采购员对新物料进行市场查询购买(具体不详述)。
六、仓库验收入库。
七、需求部门根据采购申请单和领料本领用物料。
(备注:目前,常规物料由仓库根据历史使用情况预测需求数量,然后手工填写采购申请单,交领导审批。)
现行流程的缺点:
1、审批流程烦琐,需求部门需要来回审批,浪费时间。
2、需求部门不了解相互需求信息,经常重复计划。
3、常规物料由仓库统计提交采购申请,每次提交申请单约10张。领导审批签字次数多,且采购部需重新统计,造成重复工作。
建议改进措施: 根据我厂实际情况对物料进行分类申请、分类采购
1、常规物料使用频率高,金额占总金额比重不大,所以不必担心该类物料会过多增加库存成本。
2、由仓库提交oa采购申请汇总表可节省纸张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3、批量购进可降低采购成本如运输费等。
4、可防止缺料造成的损失。
5、节省提交手工单据的工序,减少重复工作,有利于更好地进行物料跟踪。
6、避免需求部门重复计划。
7、减少领导审批次数。
8、有利于仓库更好地进行库存控制。
优点:
1、简化需求人采购申请审批程序。
2、减少领导审批次数。
3、提高工作效率。
总结:以上本着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优化采购流程为目的,对采购流程提出的一些建议。其合理性有待各位共同探讨,若有异议或有更好的建议请指出。
项目建议书审批流程篇三
;1269 2020年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经验做法工作总结 “三函”审批时间压缩至14个工作日内 xx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四位一体”管理的意见(试行)》,xx将依托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加强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四位一体”全过程管理,优化建设项目“一会三函”审批流程,“三函”审批时间压缩至14个工作日内,有力有序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推进“一会三函”审批是x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项目完成“一会三函”流程后即时开工建设。所谓“一会三函”,即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决策,取得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施工意见登记函。
x将优化“一会三函”流程,明确“三函”受理由x公共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归口负责,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做好项目谋划,开展项目征集,建立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逐一开展前期研究论证,确定项目的建设时序、技术方案、投资匡算等事项,形成项目建设计划,提交“一会”审议决策。进一步压缩“三函”审批时间,“前期工作函”办理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设计方案审查函”办理时间压缩为10个工作日(特殊及复杂设计方案的项目除外),“施工登记函”办理时间压缩为3个工作日。
集中受理项目审批。实行“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发证”。一口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全流程报建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可委托x重大项目办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评估报告;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选址意见或划拨批复意见;
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一网通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一次发证,政务服务大厅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文书。
建立全流程全要素数字管控平台。构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建设施工与前端审批、后端工程验收全流程无缝衔接,实现数据统计、在线监控、远程指挥、应急调度和即时预警等功能,强化信息共享,实施智能管控。
加强建材使用管理和供应保障。建立建材采购、供应和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明确建筑材料质量、保管、使用责任。
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充分发挥检测机构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推进资源整合,建立x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检测监管预警指标,及时推送不合格信息,做到智能、精准、高效检测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工程质量联络员机制,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分区分类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
x还将严格项目竣工验收,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竣工验收,优化完善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机制,严格落实工程联合验收程序。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增加由x组织规划部门、规划师单位以及专家对工程进行规划符合性验收并出具报告。
推行工程资料管理数字化。依托“城市记忆”“大档案”和“云信息平台”,在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上实现集约、全周期档案管理,全过程、全数字化档案服务和一站式服务,为创建数字孪生城市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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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审批流程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精神,为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主要适用于满足《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的、采用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
第二章强化项目前期储备
第三条做好项目前期策划储备。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定期上报拟储备项目,先提交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合规性审查意见后,再由市发展改革委纳入储备项目清单,作为列入来年政府项目投资计划的重要来源。对需事先协调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解决的事项,由项目法人会同相关部门预先沟通协调解决,防止出现项目立项后又因规划或用地问题导致项目实施困难。
第四条建立项目立项审批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的衔接。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行并联办理,项目业主可在同一阶段并行办理。
第三章优化再造项目审批流程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分别就满足“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要求的项目审批事项,制定或优化完善相应管理办法。
第六条项目法人按照有关要求,就项目可行性研究、节能、用地预审、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等事项,可编报一套综合性申报材料,报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投资窗口统一受理,大幅压缩申报环节。
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投资窗口人员对项目业主报送的材料首先进行要件符合性审查,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补齐资料。如材料要件齐备,正式出具《项目立项审批受理通知单》,作为项目审批进度查询、审批文件领取等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窗口人员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将项目综合性申报材料批转相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办结后将审批意见推送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窗口。
第九条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有审批前需进行评估(评审)的,可在接件后同步开展评估和审批,也可先期开展评估(评审)工作。若部门间在办理审批过程中,需以其他部门的审批意见作为前置条件的,可同步先期开展相关工作,待其他部门出具正式意见后再出具本部门批文。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在办结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审批手续后,需及时将办理意见反馈至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投资窗口人员。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投资窗口人员汇总各部门意见后,统一出具《项目立项审批办结通知书》,并将相关部门的审批结果一并反馈至项目业主。
第十一条为增加灵活性,满足项目业主的多样化选择,对可行性研究、节能、用地预审、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等事项,也可采取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方式,申请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章加强过程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制定或优化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确保制度具备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并及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要求反馈处理结果,并对处理结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业主法人应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资料,如隐匿、虚报、瞒报有关情况和数据资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应积极主动为项目服好务,做好项目业主和市级相关部门之间的纽带,采取有效手段,确保项目审批顺利流转,及时高效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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