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熟悉的人字4篇(通用)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熟悉的人字篇一
“在森林那边,孩子那边有一位,他呀活泼又聪明,他还爱花人民币……”我刚进教室,就听见这样的声音。我连眼睛都闭着,就知道是他了。
他贪吃,而又比较冲动,爱用拳头。
有一天,我花一元钱买了“我请客”雪糕。这种雪糕一袋里面装两根。我刚要藏起来,却被他发现了。他说:“吃什么呢?给哥一根,好东西要分享嘛。”说完向我握了握拳头。我怕他的拳头,又不想给他吃。最后我屈服了,只好把袋中一根雪糕给了他。他一看,说:“这不是‘我请客’雪糕嘛,还有一根呢?快拿来,不然有你好看!”我没有办法,只好给他了。他看了一眼,“哼”的一声从我手中夺过去,得意洋洋的吃着我的雪糕走了。“呜呜”我的雪糕,哎!真拿他没办法。
还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谁知道他又来了,站在我桌子的旁边。伸手把我桌子上的文具盒推了下来。我生气了,把他的文具盒也推了下来。他又把我的扔在地上。就这样你争我夺,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他却又把我的文具盒推了下去……哎!真拿他没办法。
哎!真拿他没办法,他什么时候能变样呢?
忘了说了,他的大名叫李楠,他长着瓜子脸和一双大眼睛,一对小耳朵。如果你遇到他,一定要远离他。否则你的零食就完蛋了。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爱吃零食,爱冲动,爱用拳头的人。
熟悉的人字篇二
我的爸爸,在妈妈的眼里,他绝对是爱管闲事的人,以至于让妈妈说他:“你不适合做人,适合做佛,可以普渡众生。”
今年夏天,在暑假的前几天,天非常热。在我们学校的路口,有位三四十岁的叔叔,怀里抱着一个和我大小差不多的小女孩,小女孩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不过那位叔叔的面前摆着一牌子,大致意思是,他女儿病了,钱包和证件都被偷了,希望好心人给他帮助。而且还真有小学生给他们钱。
妈妈接我放学,看到了他们,妈妈对我说:“这男的,年纪轻轻地,有手有脚的,干嘛做这呢?”妈妈边走边给我说:“这人其实是骗子,孩子病了,还不去医院,钱被偷了,不会给家里人电话,给公安局的报案呀?”妈妈又嘟囔着,“孩子摊上这样的爸爸,真是命苦,天热不说,传给孩子是怎样的生活理念呢,可能这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我和妈妈刚到家,爸爸就来电话了,问我们是否看见那对父女俩。一会儿爸爸就回家了,向我们宣布他的“成绩”。我爸爸说:“行骗,这样的办法也太老了。我走过去,对那男的说,你钱被偷了,你找公安局呀,真是没钱给孩子看病,我可以联系记者,让社会捐助,这么热的天,你这样抱着孩子,不病也得热病。”然后爸爸真的拿出手机,要给他的记者朋友电话,如果不是骗子,人家肯定会非常感谢爸爸,可是那男抱起孩子就走了。爸爸气愤地说:“骗不了成人,在学校门口,利用孩子的纯真,骗孩子们的钱,真可恨。下次再碰到这事,我直接打110。”
妈妈对爸爸说:“直接打110就对了,不要人家是团伙骗子,你搅人家的好事,找你的.事儿。”
我妈妈说的没错吧,爸爸真是爱管“闲事”吧!还是妈妈的话:“你爸爸虽爱管闲事,但他是在传递正能量。”
爱管闲事的爸爸,我爱您!
熟悉的人字篇三
她是我的初中同学,标准的文艺女青年,主修雕塑,热爱一个人的旅行;她是我们的‘陶小姐’。
初中三年只能说是关系不错,不近不远。偶尔放学一块回家,但永远不会想着周末一块出去玩。到了大学,我在北京,她在上海。但还是很神奇的慢慢贴近。放假回家总会约着出来看电影,逛街,喝茶,吃饭……
认识超过十一年,却是在近几年才进入我的‘闺蜜’圈,这样的‘质变’绝不是用简单的一句‘量变的结果’所能解释得通的。喜欢跟她靠近,许是因为我们骨子里有极其相似的一部分,从她身上能看见我自我,能感受到有人在陪我一齐坚持,给予我信心,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她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但同时我们又是那么的不一样,她的世界对于我来说完全是陌生的,那是一个艺术的世界,充满了感性与随性。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的坚持更为极致,她要比我勇敢得多。
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背囊旅行是在高考后,跟一个朋友坐火车去了武汉,去了凤凰。最长的一段旅程我们坐了23个小时的火车。那个时候整个精神状态已是接近崩溃,但却在看到沱江两岸的灯火,苗寨深处的落日之后,在心中叹上了一句‘值得’。
而我们的陶小姐呢,刚结束了新疆的旅程独自回到杭州。看着她镜头下的新疆,我在感叹大自然美丽的同时不由得想起我那些总是在‘计划中’的旅行们。没有时间,没有钱,那都只是敷衍他人敷衍自我的借口,其实只是因为没有以前勇敢了。
高中毕业后,我离开杭州,去了北京。四年之后,登上了开往韩国的飞机,开始两年的研究生生活。年龄渐渐成为了令人泄气的话题,仿佛仅有恋爱着的岁月才是青春,家庭是女人唯一的归属。
在这个问题上能给与我支持的显然仅有陶小姐。即将到来的十月,她将登上开往德国的飞机,开始3年多的研究生生活。她会跟我说学习也是人生的一部分,而不是最终成家立业的过度;她会跟我说‘很多事情就像是旅行一样,当你决定要出发的时候,最困难的那部分其实已经完成了。世界太大,生命太短,谁明白过完这辈子,要在轮回里变草变树折腾多久才有可能重回这世界再走一圈。大步朝前,不要犹豫不要回头。没长一张萝莉的脸不要紧,要敢有颗爷们的心’。
她就是陶小姐,她是能传递于我正能量的存在。她是我最熟悉的人,仅仅是因为看见她能让我坚定自我。
熟悉的人字篇四
我最熟悉的人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刘思慕。
她十多岁,体型秀美标致,爱穿款式新颖的裙子,脸庞白净柔嫩,乌黑油亮的头发扎着马尾辫,柳眉杏眼,鼻梁高挺,唇如胭脂,是人见人爱的小美女!
我们都爱吃草莓!
记得有一天,妈妈领着我们俩来到采摘园,摘香甜可口的草莓。我们听后开心极啦!我们坐着妈妈的车兴高采烈的来到采摘园。迫不及待的下了车,看见一个很长很大的白色大棚。我们进了大棚里,一片片绿油油的草莓叶子映在我们的眼前。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个造型精致的小篮子,我们走到草莓叶子的附近,看见了一个个又大又红的草莓,看得我们直流口水。妈妈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让我们来一次摘草莓比赛。看谁摘得又多又好,谁就是获胜者。
我们各自都在垄沟里小心翼翼的走,生怕把草莓叶子踩坏。只见刘斯慕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原来她盯住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草莓,弓下腰来,伸出一只手,小心翼翼的把草莓放到了篮子里。同时也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我也不敢示弱。走了几步,也发现了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迫不及待的把草莓摘了下来,情不自禁的举到了鼻子下面。啊!闻到了一股草莓淡雅的香味,赶紧去寻找下一个草莓。
我们认认真真的挑选了十分钟,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们两的草莓竟然只差了一两。妈妈说你们是并列第一名,我们开心的笑了起来。我们坐到车里,开始品尝自己亲手摘的草莓,这是我吃的最甜最好吃的草莓。
从此,每个周末我都会和最熟悉的人刘斯慕一起玩,我们都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