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特别是其中的写人作文,更是常见,写人作文是以表现人物、刻画人物的性格、特点、特长、兴趣、爱好、思想品质等以人物为主的文章。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一
小多是我邻居雅源家的小狗,雅源甚是对它宠爱。但是自从小多死了之后,雅源整天闷闷不乐。看到雅源伤心的泪水。我决定像大侦探福尔摩斯一样,找出杀害小多的凶手。
首先,按照福尔摩斯办案的步骤,要先观察案发地点,和死者遗体。我找到了雅源,问他小多的尸体呢?雅源说在一个盒子里,正要送去宠物店火化呢!我急忙打开盒子,发现导致小多死亡的原因是小多脖子上的勒痕,所以我断定是故意杀人,应该是凶手用绳子勒住小多的脖子,至小多无法呼吸而死,顺着这条线索,我发现了三名嫌疑人。
第一个是雅源的奶奶。他的作案嫌疑就是很不喜欢小多,因为买小多时,花了很多钱,而小多被害那天正巧他又不在家,所以我决定亲自就找找雅源的奶奶。刚一进门,我就愣住了。天哪!大大小小十几只猫都在雅源奶奶家的门外,原来是雅源的奶奶收养的流浪猫啊!我恍然大悟,这样有爱心的人,怎会对一只小狗痛下杀手呢?所以排出了雅源奶奶的作案嫌疑。
第二个是雅源的表叔。那表叔我见过,游手好闲,整天与一些狐朋狗友吃喝玩乐。总是玩弄小多,我和雅源就决定去看看。谁知听雅源表叔的邻居说,他前几天就和几个朋友出去了,一直没有回来。我便把雅源的表叔也排除了,因为小多是昨天遇害的,就算雅源的表叔想杀害小多,都没有时间。
最后一个便是雅源的小表妹,乐乐,今年才五岁。她的作案嫌疑就是太小,还不懂事,并且小多对乐乐很凶,那是因为乐乐经常玩弄她,说不定是她为了报仇所以才杀害小多也说不定,那她到底是不是杀害小多的凶手呢?抱着这个疑问,我和雅源来到乐乐家。我和雅源演了一出双簧戏,看看能不能把乐乐的话给套出来。我假装毫不知情地对雅源说:“听说猫有九条命,狗有十条命呢?”雅源接上来:“那是当然,这样就算我们家小多死了,也会告诉我是谁杀它的呢!”乐乐果然上钩了,她惊恐的对我们说:“真的吗?”乐乐半信半疑,“那如果是我杀了小多,小多也会说吗?”我尽力压制雅源,可雅源还是忍不住说:“小多真的是你杀的。”乐乐吓得张口结舌,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个“不”字。我说:“既然小多不是你杀的,我们都没有说,你怎么知道小多已经死了呢?”乐乐一边哭泣,一边对雅源说:“对不起,雅源姐姐,我见小多常咬我,一时生气才勒住小多,没想到小多这样不经折腾,就死了。都是我的错,对不起雅源姐姐!”雅源虽然很生气,但幸好乐乐给雅源道了歉,这才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过去了。
终于查出了杀害小多的凶手,我的心才踏实下来。见到雅源像以往一样活泼的笑容,我也为我的“壮举”而感到自豪!
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二
即使是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东西,在粉红色的记忆里,都永远是最珍贵的宝物。我于是祈祷着,如果能再多一些,的话,我一定要小心地把它收集起来,储存到内心最温暖的地方,一生珍藏。
模拟体测回来的路上,车里闹哄哄的,坐着我们全班的人,大家似乎很少出门,特别是这样的整体行动,所以都很兴奋。某个兴奋过度的女生忽然带头唱起歌来。这似乎正好迎合了同学们抒发感情的需要,于是大家都不由自主地跟着唱了起来。说是唱,其实是调也跟不上,词也记不住的瞎起哄罢了。遇到高潮部分时全体一致高音,吓得我差点从座椅上滑下去。我不知道司机会怎么想,只是祈求他千万不要生气。这高分贝的“鬼哭狼嚎”,在他听来大概是很心烦的吧。他可能从来没有拉过这样一车学生。他所遇见的,是那些彬彬有礼,成熟端庄,耳朵里塞着耳机,手指不停摆弄键盘的“现代人”。他们可以静到失去存在感,他们不需要放声高歌,他们只需要听——塞耳机安静地听,也许下一秒就会失去说话的能力。司机希望的大概是这样文静的学生吧!
——我一直庆幸着,没有过早地进化。我宁愿永远保持这样的野性。我爱的是这没有一丝压抑的蓝天,与这不加丝毫掩饰的阳光。
我坐在这一车歌声之间,永远是最幸福的。
岁月是一种进步的象征,经历岁月的洗礼,人类会变得成熟、理智;岁月又是情感的催化剂,沧海桑田,顽石也有了情义。
这满车的歌声,是历经岁月长久的磨砺,却丝毫不显衰退的情谊的结晶——从《闪闪的红星》到《孝亲敬老歌》,我们在校歌咏比赛上唱过了;从《童话》到《约定》,我们在元旦联欢会上也唱过了。从今往后,这歌声会一直唱下去吗?
——即使是再平常的东西,只要被尘封进青春那斑斓的梦里,就是内心最珍贵、最珍贵是宝物。不知原由,我却最喜欢这跟不上调的声音,这记不住词的歌曲;我最爱这自由豪爽的气息,爱这些清纯透明的心。
这样的歌声,多一些,再多一些吧!让歌声驱走旧分别的愁苦,送来新起点的希望。
——迷朦中,那是中考最后一天回来的路上。夕阳斜斜地射入车窗。不知谁带头唱起歌曲,车里又洋溢起欢快的气息,一曲《朋友》终了,映着夕阳的余辉,眼里孕育出的珍珠洒落一地。在这漫长的坡道上,洒下了今生最美好的回忆。
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三
我的家里有一个侦探,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他其实是我的爸爸,请同学们千万不要误解,福尔摩斯只是,一个我给他的外号而已,因为他断案的却有那么几分像福尔摩斯,一天,爸爸出去忙工作,趁着这个机会,我正好偷偷的看电视,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吧,我忽然听到了用钥匙开门的声音,于是,我连忙关掉电视,假装正在专心致志的写一开始就准备好的数学作业,爸爸回来了,他一回来首先就检查电视,他摸了摸电视的[后脑勺]只好,便开始询问我,问我有没有看电视,我慌慌张张的说了一声没有。
我的神情却是更加让他起了疑心,接着,他有反问我说,你如果没有看电视,那电视,为什么回那么烫,我听了这些话只后,只好乖乖的承认了,不就要家法伺候了,他说,哈哈!
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我听的有些别扭,便和我的爸爸说,爸爸,不要再拽文了,爸爸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说,你拽,为什么,我不能拽,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快去写作业去。去!有一回,我把家里的的墙壁上一不小心给踩上了一个我的脚印,怕爸爸打我,所以,我就装做什么都不知道,爸爸回来后,看到墙上的脚印,就盘问我,问是不是,我踩的。
我说,不是,没料到爸爸说肯定是你踩的,把你的拖鞋给我,我个他的,爸爸哪我的拖鞋和墙上的鞋印,一对,正好吻合,现在人赃并或,你还不认罪,我认罪后说,爸爸,你刚才,怎么又充包青天呐?
谁知,爸爸说,这叫古代时尚,算了,和你说你也不动懂,因为你OUT了,我说,老爸,你怎么一会儿古代时尚,一会又拽洋文,真受不了你呀!
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四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五
这个暑假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渐渐学会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随着上一个案情的结束,这一回,福尔摩斯遇到一个与身份有关的案情又名《失踪的新郎》,这是福尔摩斯冒险史中最短的一个案件。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女主人公的未婚夫在婚礼当天神秘失踪,至今也没有他的讯息。女主人公是一位十分朴素且随和的富家千金,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生前有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然而随着她母亲与一位名叫詹姆斯·温迪班的年轻男子结婚,这笔遗产的所有权也归为她的继父所有。但是她的生活依然很富有,因为她的叔叔遗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她的继父只比她大了五岁,在生活上却总是禁止她外出活动,不希望她与外人交朋友。一次,她的继父去法国出差,她与母亲参加了一场舞会,她与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相遇,这便是她后来的未婚夫。据女主角回忆,她与这位先生第二次见面后就订了婚,他留有茂密的胡须,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由于女主角近视,所以对他的外貌印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等到女主角的继父回来后,两人不能再见面,只能靠书信交流。待她的继父再一次出差后,两人便决定秘密结婚,但是就在婚礼当天,新郎神秘失踪。
在新郎失踪后这位继父对于此事表现得满不在乎,还总是安慰女主角,希望她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不要再继续调查了。对于这位继父的表现,我灵光一现,所谓的“新郎”会不会就是继父假扮的?而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果然,事情被我猜中了,茂密的胡须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长相,茶色眼镜是为了隐藏自己眼睛的特点,而细声细语地说话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两人从未同时出现过,“新郎”和“继父”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他的推测,他先找到了这位继父工作的地方,给他发了一封信约他见面,随后不出所料的收到了回信。福尔摩斯把这封回信与女主角之前带来的她的未婚夫的回信做了仔细的对比,他发现这几封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那个时代的打字机与人的字迹一样,都有明显的个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有些字母会有点模糊不清,而在这几封信中字母的磨损处都惊人的相似。福尔摩斯把自己的想法对詹姆斯·温迪班先生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但是他却不承认,并且有些惊恐失措地逃走了。
借福尔摩斯的一句话说:“从某些方面看,这案子并非一点意思也没有。”是啊,年轻男子为了得到巨额遗产与老妇人结了婚,婚后竟然为了防止老妇人女儿的另一笔遗产流入他人的口袋而想出如此对策,真是冷血的恶棍,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无论男女,都要擦亮双眼,不要被“恶棍”所欺骗。
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六
坐标44°9′N,80°12′E,西行高铁的最终点,那便是霍尔果斯,我此行的目的地。 神圣,是霍尔果斯给人的第一印象。站台上,三三两两的行人互相交谈,空气中的言语弥漫着在中原地区很少感受到的异域气息,和着微风从境外缓缓飘来,再由境内向境外缓缓飘去。周遭,出境入境的卡车排起了长龙,引擎声与异域的喧嚣在东方初生晨光的映照下,相得益彰。
偌大的商场里,各式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大多是从境外进口而来。目光被一家熙熙攘攘的店铺所吸引,这家店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征途”。店主是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听老人家说,她从一开始在街边摆地摊,发展到现在种类繁多的店面,用了整整三十七年。最初,老人为这家店取名“征鸿”,但后来觉得鸿雁没有足迹,于是在儿子的提议下,老人将店名改成了“征途”。现在,老人的两个儿子都在从事一带一路建设活动,随着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日子也渐渐富裕起来。老人还说,当地人更希望往来的游客成霍尔果斯为霍乡,这样会让人有一种亲近的归属感,说到这,老人被岁月雕琢的脸上扬起了主人般的笑容。
七月,正值薰衣草盛开的季节,走在霍乡的街道上,仿佛进入了一片淡蓝色的海洋,拾起一片花瓣,放在指尖轻嗅,一股清新,淡雅的芳香钻入鼻尖,此时的霍乡,令无数的游客向往,迷恋,沉醉。当然,由此等香料所制成的精油更是闻名中外。霍乡精油出名的主要原因,当属其薰衣草繁多的味道,清新的,炽热的,淡雅的,浓烈的,上百种味道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每种味道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每种味道都是一条不断延伸的路。许多的味道组合在一起,成为一瓶精油,就如许多的路交汇在一起,组成了霍乡,所以,这一瓶瓶精油所散发的味道,便是霍乡的味道,也便是中国的味道。这样的味道,不适合走马观花的去欣赏,更应该热爱一篇的去热爱。 踏上霍乡古建筑的废墟,我的心情感慨万千。听霍乡人说,霍乡在很早以前就是古代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它曾有过属于自己的辉煌。是的,虽然由于种种原因,霍乡渐渐没落,那些繁华的建筑也随着时间逐渐埋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是我相信,我们脚下踏着的不是废墟,而是历史,不是霍乡人对古代辉煌的种种追念,而是霍乡重现辉煌的强大信念。生生不息的城孕育出生生不息的人,生生不息的人种植出生生不息的薰衣草,生生不息,就是对霍乡最好的诠释。
异域、商贸、精油、废墟,余氤、征途、香萦、本源,凡此种种组成了霍乡最靓丽的风景线,我们这一代也将行驶于这条风景线上。有一条路,叫做“一带一路”,有一种爱,叫做“霍尔果斯”,对霍乡的爱恋不会停止于我们这一代,它定会如“一带一路”,铺于当代,恩泽后代。
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七
一个月前,爸爸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新书,我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整本书共有304页。
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一生中最著名的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生动地展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族人相残和警匪恩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地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灵肉搏斗,亲情与法律的两难抉择,爱情与金钱的的现实考验……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了一遍,一开始,我还以为真的有一个这么厉害的人呢,最后才发现这个故事是虚构的。
因为这本书的吸引力可以让我忘记任何东西,所以我又抽了整整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好好地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拥有超常的判断能力,这种能力他从大学就开始培养,所以,他的分析总结能力运用得很到位,每次都从别人不注意的细节入手,从而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比如“血字的研究”这桩凶杀案,他从地上的脚印、烟灰、女人戒指、和墙上学写的“RACHE”和一个装药丸的盒子便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而且每一个线索对应他的判断,他都能够说出道理来。可我就没法跟他比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决定减肥,说好这段时间不喝任何甜饮料。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爸爸泡了两杯咖啡,我看到他在一杯里加了糖,一杯没有加糖,爸爸于是问我:“我一杯,你妈妈一杯,你说说看哪杯是我的?”我犹豫一会儿,先指了指着那杯没加糖的,爸爸问:“为什么?”我又立刻有指向那个加了糖的杯子,爸爸“扑哧”一声笑了,说:“混充福尔摩斯整本读完了,我都说了不喝甜饮料,你应该看我哪杯没加糖,那杯就是我的。”爸爸笑着摇摇头,“这个判断能力呀。”
阅读了这本书,对培养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提高作文水平也将大有帮助。
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八
我有一个好朋友,它的名字叫“多利斯”。它有一头金黄的卷发,还有一双蓝蓝的大眼睛,肩上还背着一只小包包呢!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连衣裙,可漂亮了!
它会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只要你按一下它手上的按钮,它马上就会说:“哈啰,多利斯又和大家见面了,真开心啊!”如果我把它翻过来它就会说:“哎呀!地震了吗?我快喘不过气来了,快点把我翻过来。”把它翻过来以后,它就会说:“好舒服啊!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哦!”如果我叫它唱歌,它就唱起优美的歌曲,如果我叫它讲故事,它就会讲起动听的故事等等,它的功能可多了!
听了我的这个介绍,你是不是觉得它特别的聪明、活泼、可爱,我非常喜欢多利斯,我要和多利斯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呢!
鄂尔多斯司歌【范文9篇】九
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
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众多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