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法干警考试条件通用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政法干警考试条件篇一
不当得利人的主观如果是善意的返还现存利益,如果是恶意则返还取得利益
不要把现存利益是否存在理解为是否消费了,如面包被吃了,这里的现存利益和取得利益主要指的是在发生风险时现存利益已经灭失,是否要返还当初取得的利益。
恶意受益人如果返还了取得利益,仍不能弥补受损人的损失的,则应当赔偿
善意受益人如果把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则第三人应当返还,善意受益人不再返还
恶意受益人如果把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恶意受益人仍应当返还,第三人不负返还义务,但如果恶意受益人没有能力返还或者死亡的,则第三人仍应当返还
政法干警考试条件篇二
1.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根据债权债务人是一个还是多个)
多数人之债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分类的标准是根据各债务人对外部的关系)
连带债务的含义:
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并可在每个连带债务人之间安排追偿的数额。
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如果清偿全部债务,则免除所有连带债务人的责任。
清偿债务的连带债务人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但连带债务人内部是按份之债,如果没有约定份额,推定为均额,所以在内部关系上,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没有区别
连带债务的发生:明确约定、法定(大多数情况)
2.简单与选择之债(根据选择权归谁,分为选择债务、选择债权)
选择之债如果没有约定,推定为选择债务
选择权是形成权,可以使选择之债变为简单之债
拥有选择权的一方如果懈怠行使,则自动转为由对方行使
选择的标的物必须有“质”的不同,而不能是“量”的不同
3.货币、财物、劳务之债(根据债务的性质分类)
劳务之债不具有可强制执行性
4.种类物与特定物之债(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分类)
特定物如果灭失,免除债务人继续履行的义务
5、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除了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是意定之债,其他都是法定之债
6、主债与从债(主要指主合同和保证合同)
二、债的法定体系